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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江平被打毒針迫害致死 妻子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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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七日】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縣撒蓮鎮羅江平,從小體弱多病。一九九六年有幸走入法輪大法修煉,獲得健康身心。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後,羅江平多次遭國保警察和「610」人員綁架關押,兩次被中共法院誣判,劫持到監獄迫害。特別是二次在雲南省第一監獄遭受常人難以想像的精神和肉體摧殘,後因在雲南一監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在家屬強烈要求下,雲南省第一監獄才同意「保外就醫」。但出獄後僅五天,羅江平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離世,年僅五十一歲。直到離世之前,羅江平都在說被監獄打了很多毒針。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米易「六一零」曾利用羅江平被迫害致死一事,編造謊言,大肆污衊法輪功,給他的妻子和女兒帶來了巨大的痛苦,她們不僅痛失親人,承受生活重擔、還要承受不明真相世人的非議,他女兒幼小的心靈更是受到難以撫平的創傷。

而造成這一切的痛苦根源,就是江澤民於十六年前發動的這一場持續至今的荒唐、殘酷的迫害。

日前,羅江平妻子麥掛仙,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郵寄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指控江澤民觸犯了《國際法》、《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諸多罪行,要求兩高對江澤民的犯罪行為予以立案偵查,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責任、並予以法律制裁;依法對控告人個人、丈夫羅江平以及家庭給予恢復名譽、公開道歉、消除社會不良影響、賠償精神與經濟損失。

以下是麥掛仙女士在控告狀中陳述的事實:

羅江平從小體弱多病,尤其是十幾歲時雙腳疼痛,飽受腿疼的折磨,由於家裏窮,沒錢醫治,只有在疼痛中苦苦掙扎。一九九六年有幸走入法輪大法修煉,按照真善忍法理不斷提高自己的道德修養,通過修煉五套功法,身輕體健,腿疼病不翼而飛,從此整個人快樂充實。修大法後,羅江平更樂於助人,誰家有甚麼事都主動幫忙。法輪大法使他明白了人生意義是返本歸真,因此,他淡泊名利,做事總先考慮別人。

我們所在的三大隊(平陽村)一直缺水,特別是旱季更為嚴重。過去,農民為了爭水灌地,吵嘴打架的事經常發生,甚至出現過傷人的事件。一九九六年,三大隊有三十五位農民修煉法輪功後,缺水的季節,包括羅江平在內的法輪功學員主動讓其他農民先放水灌地,他們後灌,從此再也沒有發生為水爭打的事了。此事在當地廣為流傳。

一九九八年,米易縣發生特大洪災,撒蓮拖長河溝路段的公路上淤泥積了2尺多深,多輛汽車、摩托車滑到溝下面,有的陷在淤泥中不能動,汽車堵了一長串,駕駛員十分焦急。家住附近的羅江平等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知道後,自動帶上工具用了八、九個小時,將公路上的淤泥全部除盡,疏通了道路,車輛得以順利通過。面對民眾的表揚和感謝,羅江平說:大法要求修煉者處處都要為別人著想,遇到這樣的事每個法輪功學員都會這麼做的。你們應該感謝大法、感謝我們的師父。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法輪大法遭受不白之冤,羅江平毅然走出家門,向世人講清真相,證實法輪大法好,到北京上訪,要求還李洪志師父清白。為此,羅江平多次被米易縣公安局、米易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政保科、米易縣撒蓮鎮政府綁架、抓捕、抄家、勒索,二零零二年初被非法判刑五年,在四川德陽監獄遭到多種酷刑折磨及超強度奴役勞動迫害,還差一點做了活體摘取人體器官的受害人。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四日羅江平被以莫須有的「破壞法律實施罪」判5年刑,當天送往四川省德陽監獄。

在德陽監獄羅江平和其他法輪功學員,被殘酷折磨,法輪功學員睡的床沒有墊板就是幾根鐵條(其他犯人都有床板),睡覺時一不小心就會從鐵條中間掉下去,睡覺向一個方向,大小便要打報告同意才行。他們天天給法輪功學員強制洗腦,強制背罪犯行為規範,每天體罰、站軍姿、面壁、跑操,再強制寫「三書」。

法輪功學員不放棄信仰,不寫轉化書,在最熱時被暴曬,幾個重刑犯包夾一個法輪功學員曬太陽,採用車輪戰折磨他們,不給水喝,吃飯都在太陽下吃,晚上不准睡覺休息。羅江平還被罰跑步連續8個小時不准停。被嚴管、關禁閉、強迫超時勞動,不准休息睡覺。

羅江平被分配到做書車間做書,每天每人的任務是其他刑事犯的三倍。 配書一項每人每天七千本,一百本書有四十公分高,七千本書就有二十八米高,接近十層樓高。一張一頁的配七千本,最快的速度一刻不停的幹要 十五個小時。

最邪惡的一次是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四日,由於羅江平和法輪功學員劉滔不配合邪惡迫害,被體罰連續勞動了36個小時,不准出車間,晚上也不給他們吃加班飯,其他犯人都有飯吃。當時迫害他們的監獄警察有監獄長代承忠、任偉指導員、監獄「六一零」的徐會兵、李衛東、獄警孫俊濤等人。沒有星期天休息日殘酷折磨他們一年多時間。

二零零五年三月的一天,監獄突然緊急集合。幹甚麼呢?說是給全監獄的犯人檢查身體,查有沒有艾滋病。來了很多穿白大褂的醫生,每個人必須抽血化驗。法輪功學員們不配合,結果全部被強行打翻在地,按著抽去了血液,建立了血型檔案。

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早晨又是法輪功學員緊急集合,全部轉到二監區強制洗腦再轉化。全德陽監獄的十個監區中有七個監區關押著法輪功學員,全部集中後大約有七十餘位法輪功學員,被分別關押在同一棟樓的三層樓裏。七十餘位法輪功學員中年齡最大的七十八歲,七十歲高齡的法輪功學員就有二十幾個,警察迫害他們毫不手軟。

一樓關的是德陽監獄認為最堅定的十幾位法輪功學員,嚴加看管。一位法輪功學員有三至四個刑事犯包夾嚴管,睡覺、吃飯、上廁所都必須在一起,法輪功學員不准有紙筆,不准和任何人說話來往。

二樓和三樓的法輪功學員由兩個包夾管一個。這些包夾可以任意打罵法輪功學員,罰站、不准睡覺、不准大小便。

羅江平被輪流嚴管,禁閉一直不斷,所謂的嚴管就是8個小時跑操。毆打法輪功學員多數在半夜進行,先用封口膠把嘴封上,再用封口膠把手和腳捆上,專打看不到的地方。白天別人看不出外傷來,全被打成內傷。羅江平和一樓的十幾個同修每天被罰站軍姿,跑步走操、從早上七點一直折磨到晚上七點,直到羅江平到期被釋放的那天都還在站軍姿、跑操、罰站。

德陽的冬天很冷,每到冬季監獄就以檢查為名,將法輪功學員的被子、墊棉絮、衣服、褲子、帽子、只要是厚一點的衣服全部收走;有兩床被子就收厚的那床走,墊棉絮也只給留床薄的,讓法輪功學員凍著,不准戴帽子,每件衣服、褲子都打上黃布條,表示你是罪犯,沒穿的也只好穿(法輪功學員拒絕穿囚服)。放人的時候嚴格檢查,不准帶打有黃布條的衣褲出來,提前通知家裏寄衣褲來。

丈夫回家來才知道,法輪功學員曾經寄了兩百元錢給他,他在德陽監獄並沒收到。其他人還寄了衣服、鞋子,丈夫也沒有收到,全被扣了。我婆婆在丈夫被關押四年後到德陽監獄探望他,但監獄不准探望,理由是羅江平沒有轉化。警察對我70多歲的婆婆也是百般刁難,說她沒有證明,沒有當地警察的准許,手續不全等不能接見。

婆婆與他們理論:我兒子沒犯罪,是好人沒有做一點壞事,就是煉了法輪功,為甚麼不准我探望。那些刑事犯,死刑犯都可以看,為甚麼我不能。你們不准我見他, 是不是你們把他打傷了,不敢讓人看。我既然來了,不讓我見兒子,我就不走了,要麼讓我見他,要麼把我一起關起來,我要出了甚麼事你們要負責。我不會輕易放過你們,你們得承擔責任。

在婆婆的堅決要求下,監獄管理人員說:這老太太惹不起。這才讓丈夫母子見了一面,但是隔著兩層鐵絲網。

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羅江平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到雲南省南華縣龍川鎮山上村講真相、發真相資料,被龍川鎮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在南華縣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一日,南華縣國保大隊警察馬曉雲等來米易,由米易國保警察和撒蓮平陽存(三大隊)村官張波帶到我們家抄家,並非法起訴羅江平。

因羅江平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到南華的事,米易的政府官員受到中共壓力,有的被扣獎金,所以他們將仇恨嫁禍到法輪功,因此在米易到處懸掛邪惡橫幅毒害眾生,撒蓮鎮長王爭明被扣獎金,在撒蓮街上懸掛邪惡橫幅,在撒蓮學校召集學生家長開會,與派出所所長楊建一起在會上誹謗法輪功,同時校長和他們一起要挾學生簽承諾卡。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一日下午兩點四十分,雲南省楚雄州南華縣法院對羅江平非法開庭。南華法院不顧法律的尊嚴和事實,誣判羅江平有期徒刑四年半,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

到雲南第一監獄,監獄方強制羅江平看中共編製的污衊法輪大法和大法師父的宣傳,強行洗腦,強迫羅江平放棄法輪功修煉。由於羅江平拒絕轉化,遭到獄方,特別是一監區的警察姚加興、冰風、楊紀良的殘酷迫害,被戴腳鐐手銬,肆意毒打、體罰,關單間小號,野蠻灌食,每天十幾個小時的超負荷勞役。羅江平承受著常人難以想像的精神和肉體的折磨,身體十分消瘦、虛弱。

一位好心的知情人看到羅江平遭到的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於心不忍,於是電話告訴我們家屬,希望出面制止迫害。我們聘請了兩名正義律師為羅江平受到的迫害進行調查,但是,卻遭到雲南一監百般的刁難和阻撓。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五日,兩名律師來到雲南省第一監獄要求會見羅江平,獄方蠻橫無理,不准律師與丈夫見面。二零一三年八月六日律師再次去雲南一監要求見羅江平,雲南一監仍然蠻橫無理不准見人。於是,律師於第二天(八月七日)到雲南監獄管理局和昆明市檢察院進行投訴。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下午,律師才得以會見了羅江平,會見了近兩個小時,律師了解到了羅江平在監獄遭受迫害的一些詳細情況,準備對雲南一監進行控告。然而雲南一監卻因此對羅江平變本加厲的迫害。

雲南一監對羅江平的迫害:灌食、奴役、打毒針

1、對羅江平強行洗腦,暴力「轉化」。羅江平拒絕「轉化」,以絕食抗議,被獄方野蠻灌食,用工具撬羅江平的嘴,將羅江平的下牙全部撬掉, 上牙只剩幾顆鬆動的牙齒。邪惡撬牙導致牙齦和口腔大量出血,附著在牙齒和牙齦上的血跡凝固,血跡變黑。直到羅江平去世前兩天,家人用棉籤蘸鹽水將凝固的血跡稀釋,才將這些黑色血塊清除掉。

2、羅江平被關單間小號,戴腳鐐手銬,遭到獄警和犯人肆意毒打、體罰。

3、強制勞役,每天十幾個小時的超負荷勞動,完不成任務不准睡覺。

4、雲南一監對羅江平打毒針,破壞中樞神經,損毀內臟器官。

羅江平回到家後,多次向母親及親人、朋友訴說他被監獄方打毒針的情況,並將衣服扒開讓家人看。羅江平的左右兩臂被打毒針的針眼清晰可見,針眼周圍兩公分的範圍都呈黑色。羅江平被打毒針後,肚子脹,五臟六腑疼痛難忍,大小便不通,雙腳腫大,坐不起來,更無法站立,連頭都抬不起來,有氣無力,說一句話也非常費勁,臉色蠟黃,瘦得皮包骨頭。我們家屬在雲南一監看到的昆明市二醫院出具的羅江平的病情診斷是:羅江平的肝臟有多個黑色包塊,並向右肺部轉移,是肝硬化晚期,病情特別嚴重。從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到二零一三年十二月,短短的三個月,羅江平就被雲南第一監獄迫害成肝硬化晚期,導致生命垂危。

得知羅江平生命垂危,我們家屬急忙趕往雲南,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到雲南省第一監獄,可是,六中隊董隊長不讓接見,在我們家屬的強烈要求下,才勉強同意接見。羅江平被人用三輪椅推出來,婆婆看到兒子骨瘦如柴,只有一張皮包著臉,臉色蠟黃,腳和手是腫的,生命垂危,無法接受這個殘酷的現實,婆婆昏倒在地,不省人事,經搶救才甦醒過來。看到母親昏過去,羅江平頭一偏,從三輪椅上倒下來,昏死過去,隨即被推回監獄說是「搶救」。見此慘狀,我們家屬要求將丈夫保外就醫,雲南第一監獄深知羅江平的時日不多,又怕婆婆死在監獄,怕承擔兩條人命的責任,才同意我們家屬提出的「保外就醫」的要求。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雲南第一監獄將丈夫送回四川米易縣撒蓮的家中,回到家中的丈夫只剩一口氣,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無法進食,病情惡化,回家才五天,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就離開了人世,年僅五十一歲。直到離世之前,羅江平都在說被監獄方面打了很多毒針。

羅江平的妻子在控告狀的最後說:

十六年來,江澤民威逼各級領導執行其邪惡指令,從省、市、區、派出所、街道、居委會、單位等,各級「六一零」與警察一次次找法輪功學員,騷擾、迫害法輪功學員,但他們對那些人沒有怨恨只有同情。法輪功學員認為公檢法人員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江澤民是這場迫害的始作俑者,是造成眾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禍首,控告江澤民,也是在解救他們。

江澤民傾全國的財力,物力,人力迫害法輪功修煉者,使我的丈夫羅江平兩次身陷冤獄,最後導致被迫害致死,我們孤兒寡母長年累月相依為命,使我和女兒失去自由平和的家庭生活環境,不僅要承受生活重擔、女兒幼小的心靈受到難以撫平的創傷,還要承受不明真相世人的非議。羅江平多年來被殘酷迫害致死,給我們家人帶來了巨大的痛苦,應當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因此,我請求最高檢察院對迫害元凶江澤民依法提起公訴,要求對被控告人江澤民依法懲處,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要求法辦江澤民,將其繩之以法;還羅江平及所有被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清白;要求按《國家賠償法》對羅江平和我們家人進行賠償;依法追究所有參與迫害羅江平的涉案人員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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