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對待訴狀返當地 救度有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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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我七月初向最高檢控告惡首江澤民,九月中旬本地警察以此為藉口將我綁架、抄家,並非法拘禁我七天。我想這是救度他們的機會,從在派出所核實訴江事實到拘禁期滿,就是堅持講真相

作為修煉人應該怎樣認識?是邪惡更猖獗了嗎?不是,是他們在做垂死的掙扎,那個迫害機器還沒有完全停止運轉。從另外一個角度看:如果最高檢將所有控江訴狀都默默壓下,不立案、不受理,不吭聲,那不是像石沉大海了嗎?控江訴狀經過省、市、區、縣返回到訴狀當地公安局,使得省、市、區、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派出所直至拘留所一級一級的政府官員和警察以致民眾都知道了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真的控告了首惡江澤民!能夠使還有良知的他們警醒、反思,從而做出正確選擇。一位同修說「訴江大潮是給大陸官員、警察改過的機會」(此為明慧網發表的一名大法弟子的文章標題)。

事實也正是如此。我與從不同派出所抓來的數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禁在一起,我們背法、交流、糾正煉功動作和發正念,清除著邪惡因素和歸正著個別警察的不正行為。我們看到:有的警察抓法輪功學員到派出所,都不敢開警車;在派出所詢問過程中和拘留所看管過程中有的警察不敢穿警服、戴警號,怕控告他們。

一進派出所,我們就開始講真相,講江澤民發出邪惡、錯誤的指令,他們一級一級就錯誤執行,會是甚麼結果?他們只是說「法輪大法好,你們就在家悄悄煉」,他們也是沒辦法、為工作,央求著我們「配合」。我們有的拒不簽字反迫害,有的出於慈悲憐憫說可以配合你們也無奈的程序,但記錄中不允許出現誣蔑、誹謗大法的詞語,只能核實記錄我們堂堂正正控告江澤民的事實,否則我們不會簽字。

通過全程不斷的講真相,使參與經辦的國保大隊、派出所以及拘留所警察惡不起來了,有的痛恨江澤民,有的認同大法好,還有的退出了中共邪黨。

講真相救人是我們應該做的事情,是我們大法弟子的責任和使命。通過這次在被迫害中的反迫害、講真相,我們越發堅信師父講的:「念一正 惡就垮 修煉人 裝著法 發正念 爛鬼炸 神在世 證實法」[1],越發感恩師尊對眾生的慈悲救度。

本人層次所限,認識粗淺,不妥之處,請慈悲指正。


註﹕
[1]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怕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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