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美令於2015年10月12日凌晨6點左右被綁架,國保大隊帶著村長米青春、忙農鎮派出所所長楊所長以及6、7個持槍特警砸范美令家大門,當時只有范美令一人在家(兒女都在外地工作),而且是吃過飯馬上要下地幹活,聽到砸門聲跑出去一看是一幫惡狠狠的特警,她堅持不給開門,特警翻牆而入,從范美令手裏搶走了鑰匙,就這樣7、8個人衝進了范美令的家,開始抄家,找出了753元人民幣和幾本大法書還有一台筆記本電腦,並要求范美令跟他們走配合調查,范美令堅持不配合,問:因為甚麼抓捕我?他們一直在問是否參與了控訴江澤民的事兒,范美令承認自己控告了江澤民,就這樣他們堅持要求范美令跟他們走,范美令不配合,他們就要強行帶走,後來不明真相的哥哥們建議范美令跟著惡警們去配合一下,在不得已的情況下范美令被強行帶走。
早上8點多鐘兒女得到消息從外地趕回老家(分別從千里之外趕回老家),當天晚上女兒到家,得知母親被非法關押在忙農鎮派出所,不明真相的家裏人一直催她去說服媽媽不要再學法輪功。但是女兒不同意,因為媽媽煉功前病魔困擾,煉功後身體健康,不能讓媽媽不學法輪功。第二天兒子也回到家,兒女一起去找村長米青春要人,米青春堅持這件事情與他無關,他只是被迫參與而已。
然後兒女去了忙農鎮派出所得知母親已經被帶到寧城縣看守所,而且是母親的哥哥簽字同意帶走,當兒女趕到看守所得知母親已經被刑事拘留,看守所不允許見母親,只能存了200塊錢,兒女無奈的離開。
看守所說這件事情是寧城縣國保大隊隊長張國志、邢作禮在負責此事,就這樣兒女去國保大隊要人,國保大隊隊長張國志口氣非常強硬,說煉法輪功是有罪的,說沒罪不會抓你媽媽,當兒女要他們出示相關的法律文件時候,他們不但不出示,而且還一直再問他倆是否也學法輪功,范美令的兒子在給警察講媽媽得法的經歷,警察不聽,揚言要一起抓捕,在壓力下兒女不得已只能回去等消息。
范美令的兒女聽說見母親只能律師見,兒女決定替無辜的母親聘請律師,當天晚上正義律師就趕到了寧城縣,第二天一大早8點律師就去見了范美令,當見了15分鐘左右律師就被攆了出來,說公安系統錄入不了律師會見的資料,說內蒙古赤峰市規定律師會見必須超過48小時之後,律師出來後告知家屬,第二天才能繼續會面,范美令狀態很好,聽口氣警察在挑撥法輪功學員之間的關係,范美令一再叮囑律師要求女兒趕緊回到工作地,此地可能會不安全。第二天律師再次會見,范美令的狀態還可以,基本溝通了一下家裏和范美令被抓前後的經過。
律師會見後告訴范美令你是無罪的,家人正在積極營救你。律師告訴范美令的家屬,抓捕范美令就是因為控告江澤民,律師整理文件要求立即釋放范美令,從法律角度上講范美令沒有罪,但是國保大隊堅持不放人。
2015年10月19日上午9點,兒女繼續去要人,國保大隊隊長張國志只接見一個人,不得已只有范美令的女兒進去要人,范美令女兒問:「我想問我媽媽犯了哪條法律,為甚麼抓我媽媽?張國志反問范美令女兒:你媽媽為甚麼被抓你不知道?口氣很兇。范美令女兒說:我想看看有甚麼法律文件允許你抓捕我媽媽?張國志說:你媽煉法輪功、你媽還告江澤民……范美令女兒一直堅持說學法輪功是合法的,而且控告江澤民是公民權利……張國志就開始找警察給范美令的女兒錄像,揚言連她一起抓捕,當時范美令的女兒也被激怒了,拿起手機給張國志和給她錄像的人錄像,張國志態度極其惡劣,聲稱他就是專門整治法輪功的。范美令女兒說張國志執法犯法,在一陣衝突之後范美令女兒不得已離開,不但沒有得到關於母親的任何消息,反而被恐嚇被錄像。
之後兒女去了寧城縣黨委政府聯合接訪中心,該中心的接待人員表示他們無法接待此類案件,不在他們的管轄範圍之內,建議去檢察院去解決此類問題。到了檢察院後,兒女向檢察院工作人員詢問,說母親是控告江澤民才被抓捕的,檢察院工作人員回答這絕對不可能因為控告江澤民而抓人,一再堅持是否還有別的因素在裏面,建議到公安局紀檢科去諮詢一下。後來考慮紀檢科和國保大隊是一個單位,問也白問,然後又去了赤峰市黨委政府聯合接待中心,工作人員說他們不接待此類案例,之後又去諮詢律師,律師的答覆是需要請律師,她只做簡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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