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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煉功被勞教 大慶杜國聰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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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杜國聰,原大慶市林源煉油廠(現大慶煉化公司)職工,因修煉法輪大法被中共迫害,曾被非法拘禁、非法罰款和三次、共計五年的非法勞教。在第一次勞教期間,杜國聰被打毒針,迫害的奄奄一息;第二次勞教時,被澆鹽水,導致眼睛受到傷害,至今視物模糊,其遭受的坐鐵椅子、脫光衣服暴打、開飛機等迫害更是花樣翻新。

最為可笑的是,杜國聰被第二次勞教竟然是因其在家裏被上門騷擾的片警問煉不煉法輪功時,回答了一個字「煉」,「在家煉功」就成了勞教的理由。

杜國聰的女兒杜娟也因堅持修煉大法被非法勞教,並牽連到工作也不給安排。杜國聰的妻子李培玉遭威脅不讓在家煉功,又因丈夫和女兒被迫害,精神壓力極大,身體狀況越來越差,二零一零年離世。現在,杜國聰對發動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提出控告,希望更多的人能看到這場迫害的邪惡。

以下是杜國聰控告書中陳述的情況:

我在修煉大法前患有經常性頭痛、肚子疼、腿疼、腰疼等,這些病吃藥也沒啥效果;修煉前,我脾氣暴躁,看啥都不順眼,很少與人交往,與親屬也很少往來。

一九九六年六月,我開始修煉大法,沒多久,身上的病全都好了,性格也變好了,也願意與人交往了,與親屬關係也好了。修煉,讓我知道了遇事要向內找了,事事都以「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

一九九九年,我去黑龍江省政府上訪,在大慶高速公路收費口,被大慶公安設的檢查站的警察劫住,他們給大慶市林源公安分局打電話,林源分局把我帶回了分局,並強行叫我看誣蔑大法的電視,直到第二天早晨一點鐘才放我回家。

一九九九年十月,大慶林源公安分局片警到我家,以身份證升級為由,將我家一家三口的身份證騙走,直到二零零五年,才還給我。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我去北京上訪,被北京公安非法抓捕,送到大慶駐北京辦事處,在辦事處,我被大慶駐北京的公安搜身,錢財物一概被收走,連褲腰帶都收走了;大慶林源公安分局把我押回了大慶,並把我非法關押到了大慶大同區拘留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大同拘留所還勒索了我一百多元的生活費,回家後,大慶市610罰了我二千元錢。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八日,我與女兒杜娟到北京上訪,被北京公安非法抓捕,女兒被帶往大慶駐北京辦事處,我被關進北京東城看守所,非法拘留了五十多天。之後,又被以擾亂社會治安的名義非法勞教一年,關進大慶勞教所。在北京東城看守所期間,錢財物全被搜查;在大慶勞教所非法關押期間,我被四個刑事犯每天每時每刻看管,並被體罰、打罵、強制幹重體力活。

二零零一年五月,大慶林源公安分局片警郭勇到我家來,問我是否煉功,我說煉!郭勇就回分局作了彙報,分局長韓炳發派政保科的四個警察上門把我非法抓捕,強行帶到了公安分局,之後,再送到了大同看守所。八天後,我被非法判了一年勞教,罪名竟然是「在家煉功」。

酷刑示意圖:老虎凳
酷刑示意圖:老虎凳

在勞教期間,我被打罵、體罰、坐老虎凳、澆涼水、脫光衣服往身上澆幾盆鹽水,還被灌鹽水、上束縛繩,並用二米長六釐米粗的膠皮管子暴力毒打,還給我打了兩支毒針,我被折磨的奄奄一息後,才被家人接回。

身體恢復健康後,我到大慶檢察院狀告大慶勞教所對我的迫害,大慶檢察院不受理,並叫上北京告去,我就去北京狀告大慶勞教所,被北京公安非法抓捕,把我又交給了大慶勞教所,大慶勞教所為此罰了我三千元錢。

二零零二年六月,大慶林源公安分局片警郭勇再次上門,問我還煉不煉,我向他要身份證,他不給,還威脅我說:「再煉,再上訪,就判刑。」我要不回身份證,在家又不讓煉功,我再次上北京上訪,被北京公安非法抓捕,林源公安把我帶回,又非法判了我三年勞教。

在勞教期間,我被警察李海濤毒打、皮鞋踢,一腳踢在鼻子上,血淌了一地。我臉色蒼白,昏過去。他們給我澆涼水,坐鐵椅子,再脫光衣服暴打、罰站、開飛機,勞教所一大隊副大隊長王英洲毒打我多次,打我胸部像打沙袋一樣,王英洲給我澆了幾大盆鹽水,導致我眼睛受到極大傷害,至今,眼睛還視物模糊。

我妻子李培玉,在迫害開始後,被原大慶林源煉油廠退休辦找去,威脅不讓在家煉功,妻子自此害怕迫害,不敢煉功,而且,因為我和女兒的被迫害,給她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壓力,身體狀況隨之越來越差,二零一零年在擔憂中病逝。

我女兒杜娟,本應與其他油田子女一樣參加我單位的子女招工,但就因為她修煉,就被四次拒絕,至今,無法進廠工作。

江澤民是這場慘無人道的迫害的始作俑者,我的親身經歷就是見證,控告江澤民是我的良心,也是我的責任,我不能讓這樣的迫害再繼續下去,我必須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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