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存卡的內容有師父的講法與真相,在同一個MP4上播放。真相標題也與原標題有差異。以上是我和乙同修修煉路上的嚴重錯誤,是對自己修煉的不嚴肅。雖然在同修指出來時改正了,也退了能退回去的錢,但其它方面還沒有改正。結果被邪惡鑽了空子,造成了嚴重損失。二零一三年四月乙同修被綁架,後在房中被搶走上千元現金與二十萬元的存卡。
二零一四年四月某市推廣點播機,內存卡內把師父的講法、煉功音樂與真相和神傳文化以及大法弟子的交流、歌曲等等等等一千多個目錄混在一起,用同一個播放器播放。我是知情者,卻沒有對這件事好好正悟。還說搞這個項目的同修了不起,結果又被邪惡鑽了空子,造成了巨大損失。四月份與其他七位同修在同一天遭綁架,現金被搶走六萬多,還有其它的,直接損失達八萬多元。第二天又有四位同修遭綁架。
看了明慧《通告》,再面對這麼慘痛的教訓,那種傷痛愧疚的滋味有多難受。
明慧《通告》讓我再一次看到了修煉的嚴肅,慚愧中我悟到:「MP4、點播機是做講真相的輔助器,但裏面的東西如果在維護大法上有漏,就會被邪惡鑽空子,就會造成巨大損失」。
請同修一定要吸取我的教訓,作為大法弟子做任何事都要把維護大法的因素擺在第一位,那樣才能真正做到神聖和無漏。
在這件事上我與少部份同修是這樣的建議:師父的講法、經文、煉功音樂這是屬於大法的,在電腦裏可存放在一個文件夾中;在MP3、MP4、點播機以及其它上,如果用於學法就專用、不能把不屬於大法的東西混用。所有在媒體網站下載的不屬於大法的東西,也就是各種講真相、證實法的東西,也要分類保存,而且標題要相符、內容也不能改動。總之,一定要按明慧《通告》要求。以上只是我們的一點建議,不當之處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