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三江法院本身設有刑事法庭,他們為了折騰當事人,把庭審地點設在建三江下屬的一個偏遠地帶--前進鎮農場。前進法庭是審理民商事案件的法庭。非法庭審第一天結束後,把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三人,又劫持回車程四、五個小時三百多公里之遠的佳木斯看守所。第二天早上又被從看守所帶出來,上午九點一到前進法庭,三人均疲憊至極,李桂芳和孟繁荔被弄到旁邊的一間屋子裏靜點輸液。
到了非法庭審的第二天晚上,三人已是頭暈目眩、意識不清,實在無力支撐。第三天,孟繁荔一路上是躺著去的。三天折騰下來,孟繁荔的身體血壓升高一百八,心臟區非常疼痛,夜裏不能睡覺。看守所的醫生都非常害怕。
一、何為「建三江事件」
二零一四年的三月二十一日,建三江公安局二十多個便衣警察,在建三江格林豪泰賓館暴力綁架七位公民和四位律師,非法拘禁酷刑折磨致四位律師共被打折二十四根肋骨,使三位法輪功學員生命垂危,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看守所至今九個多月。
在十二月十七日建三江法院又對她們四人非法庭審。整個庭審過程建三江當局公、檢、法相互勾結,處處違法,用流氓手段設卡阻撓律師和家屬進庭,法庭更是無法無人性,執法犯法,隨心所欲,可見,建三江當局預謀在先,妄圖對四位當事人非法判刑。
「建三江事件」的根源是邪惡的青龍山洗腦班(對外謊稱「黑龍江省農墾總局法制教育基地」),它位於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建三江管理局境內。青龍山洗腦班是以用酷刑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惡名昭著的非法機構,因抓人無需手續,關人沒有期限而被外界稱為「黑監獄」。自二零零零年以來明慧網報導了八十人因為修煉法輪功而被此洗腦班迫害累計一百零七次的案例,受害人來自各大墾區,其中建三江管理局最多,年齡最大六十九歲。另外,八十人中,有十二人被「法制教育基地」關押時間超過半年,二十人被關押兩次以上。
當事人孟繁荔是建三江事件的直接受害人之一。她曾被青龍山洗腦班非法拘禁八十二天,遭受酷刑折磨。出來後,到建三江檢察院和黑龍江農墾總局檢察院控告無果,依法聘請律師於三月二十一日在建三江格林豪泰賓館,和四位維權律師一同被綁架。律師被釋放,孟繁荔和另三位法輪功學員李桂芳、王燕欣、石孟文繼續被迫害至今。
孟繁荔被非法關押期間,身體情況極度惡化,高血壓一直在發作,現在又出現雙耳失聰,一點聽力都沒有,律師會見只能用筆進行會話交流,而且一隻眼睛視物不清,現在建三江法院又在非法開庭期間加重迫害她們四位合法公民。
二、建三江施壓、恐嚇家屬
孟繁荔的姐姐到建三江前進法庭,去旁聽對妹妹孟繁荔的非法庭審,在法庭門前卻被劫持到警車上,陪同她的兩個朋友金鳳、徐姨也一同被劫持。她們三人被警車拉到建三江前進公安分局,金鳳、徐姨被建三江前進公安分局關了一天。孟繁荔的姐姐在十七日上午被建三江國保大隊的劉長河叫走,隨即被帶到法院參加旁聽。孟繁荔的姐姐被他們的恐怖場面嚇壞了,她看到街上路口到處都是警車、警察和設的關卡,連住宿都有人跟蹤監視,建三江當局的違法行為,使她特別害怕,她本來就身體不好,再加上驚嚇,身體承受不了,於第二天當晚就回來了。
回到家後,騷擾就跟上來了。首先是孟繁荔其姐所居住的興城社區主任,帶著佳木斯政法委的人到她家裏去,問她事情經過,又威脅她不要再管孟繁荔的事了,還讓她寫了一個事情經過的書面材料。之後,派出所的警察又到孟繁荔的姐姐家去騷擾。
孟繁荔的父母離世早,和她姐姐相依為命。孟繁荔的姐姐是非常心疼和牽掛妹妹的,她也非常清楚妹妹是一個善良的人。但是當她看到建三江當局庭審期間不講法律、公然耍流氓的醜惡行徑。孟繁荔的姐姐嚇的一再聲稱再也不敢管妹妹的事了。
三、人類不是邪惡逞兇的樂園
「建三江」事件走到今天,誰正誰邪,一目了然。正邪較量中被淘汰的都是邪惡小丑,共產邪黨作惡多端,上天一定要滅之。跟黨走下去就是一個陪葬者,共產邪黨來到世間的目的就是毀滅眾生,脅迫眾生和它犯罪一起下地獄。「建三江」案就是一個嚴峻的考驗,「建三江」案背後有各層官員在操控指使建三江的警察、檢察官、法官來犯罪,讓你們將來當它的替罪羊。如果你們不識正邪,還隨著邪惡參與迫害法輪佛法的修煉者,都必會被上天清算。建三江事件的幕後操控著,農場總局邪黨委書記隋鳳富坐在權力的寶座上,他不會想到自己被調查,這麼快就步了王立軍、薄熙來、周永康等人的後塵,現在哭也來不及了。上天給過他們足夠的機會,他們沒有珍惜。
現在建三江每一個環節參與的人,你們還有機會,那是神慈悲你們,不抓住真的就完蛋了,惡報或災禍會不期而至。清算已為期不遠,你們再走下去,一點機會都沒有了。現在「建三江」案有極好的機緣擺在你們面前:目前四位當事人已超期羈押,你們可以變更強制措施放人,或依法撤案放人;律師控告你們庭審違法,呼籲你們立即釋放四位當事人石孟文(男)、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這些都是上天在賜給你們最好的良機,是上天網開一面讓你們從罪惡中解脫出來,救贖你們自己,動甚麼念,怎麼做,上天幫助你的時候,你自己得做出選擇。那就是在擺放你將來的位置!
上天已賦予你們制止迫害的位置、能力和條件,你能善用手中的權力:幫助善良,支持正義,懲辦邪惡,必將利人利己、功德無量,當歷史翻過這一頁時,你一定會看到這也是你生命的永遠的榮耀和榮幸。願你們萬分珍惜!
事件回放經過
(一)孟繁荔在青龍山洗腦班遭受八十二天迫害的經歷
那是二零一二年九月五日,孟繁荔正在家中吃早飯,家中突然闖進一夥穿便裝的警察。為首的是江川農場政法委副書記、公安局教導員胡志國,副局長胡振富和警察張玉濱,和一幫年輕的警察。這些警察命令孟繁荔穿上衣服跟他們走一趟,孟繁荔說:「我哪也不去,我又不是罪犯,為甚麼要跟你們走?」這些警察不由分說,一擁而上架起孟繁荔就往外撈,孟繁荔死死地拽住門邊,他們用暴力把控告人往樓下拖,撕扯中孟繁荔的鞋被踢掉。整個過程沒出示任何證件,沒有履行任何法律程序,連原因也沒告知親屬。
孟繁荔被劫持到青龍山洗腦班非法關押八十二天。在這期間洗腦班主任房躍春、幫兇陶華等用各種手段強迫孟繁荔放棄信仰。他們強迫孟繁荔蹲在一個房間的角落,由包夾看著。到了晚上孟繁荔血壓升高,頭腦發脹,腰酸腿痛,癱軟在地上,陶華和工作人員房秀梅,三個打手拿來一個木頭椅子,把孟繁荔架起來把臉往椅子的楞上磕,還拿來法輪功創始人的照片,往孟繁荔的屁股底下塞。晚上由兩個打手朱少鵬,周景峰把她拖到沒有監控,遠離其他法輪功學員的大會議室開始實施酷刑迫害。朱少鵬、周景峰、房秀梅三人把孟繁荔的兩手戴上手銬,分別銬在兩個椅子上,站不起來,蹲不下去。他們試著怎麼能給孟繁荔帶來更大的痛苦,一開始把她塞到桌子底下,又拉出來,用語言侮辱她,把法輪功創始人的照片往她腳底下塞。一會兒喝得醉醺醺的金言鵬回來了,把他那一百九十多斤體重的身體騎坐在孟繁荔的身上。為了不讓孟繁荔坐地下,不時把她癱軟的腿立直。房秀梅和另一個打手分別坐在兩個椅子上,兩個人同時用力往兩邊抻,孟繁荔頓時感覺到撕心裂肺的疼痛。他們卻吃著熟食、喝著啤酒悠閒的欣賞著孟繁荔痛苦的表情。
房秀梅和打手們還不時活動控告人的雙手,隔著毛巾手銬深深地勒進肉裏,孟繁荔的雙手已呈黑紫色,劇痛伴著麻木,雙腿酸痛,心臟撕裂般的痛,汗水沾著滿臉亂發,衣衫不整,被他們迫害得已不成人形。經過六、七個小時的酷刑迫害,孟繁荔的身心承受到了極限違心地答應了他們寫「三書」。這時房躍春進來說:「還不夠勁,還得整她一會。」這樣他們又持續迫害了孟繁荔幾個小時,才把她放下來。由房躍春口授,強迫控告人寫了「三書」。整個過程都是房躍春幕後指揮,由陶華、房秀梅、周景峰、金言鵬、朱少鵬實施迫害。
(二)依法維權受阻 「兩級檢察院」不作為
孟繁荔出來後,精神和肉體受到了極大的摧殘。和迫害公民家屬、親友和律師到建三江農墾區人民檢察院兩次,遞交控告材料,親訴青龍山洗腦班(人稱黑監獄)的主要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非法拘禁罪等。但建三江農墾區人民檢察院拒絕立案,還弄一些警察和便衣跟蹤律師,在賓館監視律師等。
孟繁荔看到建三江檢察院對青龍山的違法行為拒絕立案,搪塞推諉,就到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農墾區分院進行控告,希望省農墾檢察院關注青龍山洗腦班的嚴重違反犯罪事實。二零一四年一月二日下午,孟繁荔和十餘名被害當事人及家屬向黑龍江省檢察院農墾區分院,遞交個人控告青龍山洗腦班非法拘禁的控告信,並口頭控述了在精神上和肉體上所遭受的重大傷害。還自己親自演示了在青龍山洗腦班遭受的抻刑等酷刑折磨。接待的檢察官姓胡,副檢察長錢玉珉。將孟繁荔的控告信全部收下,並認真做了記錄,表示一定調查並向上級反映此事,一直到二零一四年的三月份也沒給任何答覆。
(三) 依法聘請律師維權 在建三江賓館被預謀報復綁架
由於地方、總局兩級檢察院不作為,在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孟繁荔和聘請的律師及十幾位曾遭受青龍山洗腦班迫害的受害人,到青龍山洗腦班依法進行交涉,要求釋放被關在洗腦班裏面的人。去青龍山門前正義抗爭無果,只好準備次日再到建三江檢察院控告。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早,孟繁荔等當事人剛到賓館二樓就發現有跟蹤的,看到他們敲門,跟蹤的人就開始打電話。進入房間後,就衝上來二三十個警察,他們沒出示任何證件,也沒有人介紹自己的身份。只見其中一個高喊,把他們帶走。這些警察不由分說衝進房間對屋內人施行暴力「執法」。王燕欣被四個警察抬到樓下,在賓館的門口僵持了五六分鐘,被警察硬塞進警車。李桂芳被警察架到樓下,塞進警車後給警察講真相,一個三十歲左右,中等身材的警察朝著李桂芳的臉揮拳就打,一邊打一邊說:「你閉嘴。」李桂芳告訴他:「我比你母親的年齡都大,你怎麼能打我呢?!」這個警察說:「你再說,我還××打你。」孟繁荔也被警察架到樓下,塞進另一個警車裏。這時看到律師和其他人也被警察暴力劫持到樓下塞進警車,分頭拉走。
二十一日從早上八點多到二十二日的凌晨,不斷地換人提審。孟繁荔和另外兩人被關到樓下的警區。孟繁荔對一個四十多歲幹部模樣的警察說:「我們是去青龍山行使公民的合法權益,糾正洗腦班的違法犯罪行為,你們不去查真正的罪犯,卻把我們這些受害人關在這裏,你們這是執法犯法。」這個警察疾言厲色的呵斥孟繁荔:「你閉嘴!」下午兩個警察(一個四十多歲瘦高個,一個三十多歲)提審孟繁荔,主要摳問誰是組織者,怎麼跟律師取得的聯繫。
到了晚上,把他們這些人都關押到二樓的一個大會議室,晚上她們就在這坐了一宿。孟繁荔發現自己的兜子裏少了一百元錢,因為兜子一直都在警察手裏。孟繁荔對一個領導說了此事,這個人一再抵賴,說:「不可能,是你記錯了。」
二十二日上午,不知哪的警察來了,強行把孟繁荔等人弄到衛生所體檢,拘留單上寫的,拘留十五天,下午又把孟繁荔和另六位法輪功學員劫持到同江看守所。
在同江看守所體檢時,孟繁荔、吳東升和丁惠君血壓都非常高,孟繁荔高壓一百八十,吳東升和丁惠君高壓都到達二百多。同江看守所怕擔責任拒收,同去的建三江警察一再交涉,又把三人再次拉到醫院從新體檢,血壓還是高。這個警察被上級授意(打電話詢問)多給看守所錢,讓同江看守所把人收下。之後他們把孟繁荔、吳東升和丁惠君三人關押在同江中醫院裏,在醫院裏兩個警察日夜看守。
期間建三江警察於文波夥同黑龍江省公安廳楊姓(楊波)副廳長,中等個,戴眼鏡,穿便衣,去醫院提審兩次。楊很偽善,引誘法輪功學員說出誰通知去的,怎麼和律師聯繫的,欺騙說沒多大事,關幾天就放你們回家了。直到十四天後把孟繁荔和丁惠君劫持回同江看守所,(其中吳東升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才讓家人接回)。到了同江看守所,由全副武裝的警察把她們拉到佳木斯市中心醫院檢查身體,當晚把四人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和陳冬梅劫持到佳木斯看守所,並轉為刑事拘留。在佳木斯看守所入所檢查身體時,李桂芳因身體不合格,被重新拉回中心醫院體檢,但最終還是被強行劫持回看守所非法關押。孟繁荔血壓居高不下,建三江警察扔下五百元的藥錢,強行把人關進看守所。
(四)看建三江「國保」對孟繁荔加害的證據是怎麼拼湊的
孟繁荔被綁架後,孟繁荔的姐姐聽說孟繁荔在同江醫院生命垂危,拖著自己的孱弱的身體(她曾發生過腦出血,昏迷好幾天,留下後遺症,現在身體自理都很難),坐車艱難到同江醫院去看孟繁荔。一個警察接待的,他欺騙孟繁荔的姐姐說:孟繁荔沒甚麼事,她姐姐提出要看孟繁荔,警察請示上級後說不讓看。
孟繁荔的姐姐無助又痛苦地回來了。回家後,她一直惦記著自己善良的妹妹。但是甚麼消息也不知道。熬到五月三十日,克服身體的嚴重不適,約朋友陪同又來到建三江公安局,國保隊長劉長河接待的,朋友和孟繁荔的姐姐諮詢孟繁荔的情況。
朋友問:孟繁荔的案子到底在哪?
劉長河答:孟繁荔的案子是在我們這兒,現在已經批捕了。
朋友問:一個法輪功犯啥法了,法輪功也沒犯法呀,為啥要給判刑?
劉長河答:聚眾鬧事,觸犯了國家刑法三百條。
朋友問:孟繁荔也沒犯罪,趕緊給放了唄。
劉長河答:我哪有這個權利呀!現在在我們這兒,過兩天再送檢察院。
朋友問:是不是屬於證據不足,給退回來了,你們是不是還要給羅列罪名呀?
劉長河答:不能那麼說,我們再整整。
從以上的對話中可以看出:建三江事件中,孟繁荔及幾位當事人,因為在賓館被報復綁架,拿不出她們任何犯罪的證據,所以公安局還要再「整整」,就是再給拼湊拼湊證據。而且建三江看到這些受害的法輪功學員要維權,要請正義律師,揭露他們的違法行徑,他們非常害怕建三江洗腦班的犯罪行為被曝光,就殘忍的迫害律師,四位律師共被打折二十四根肋骨,並非法逮捕法輪功學員蓄意迫害,以此來恐嚇和威逼被青龍山洗腦班迫害過的人,不要請律師,不要曝光他們的罪行。
四位當事人被送到佳木斯看守所後,建三江公安局非法提審孟繁荔三次,每次都摳問:誰是組織者,誰通知你去的。孟繁荔說:沒人組織,我是受害者,我有權對侵害我的人提起控告。建三江國保大隊的劉長河使勁一怕桌子,大聲咆哮著:你不說出誰是組織者,那你就是組織者,你就是頭。又把對劉麗傑家非法抄家的鑑定書拿出來炫耀:你信不信我們已經把你們的頭抓住了。她做的事你們誰都不知道,你要說出她怎麼跟你聯繫的。
建三江公安局非法提審孟繁荔、李桂芳各三次,非法提升王燕欣四次。
(五)檢察院公訴人說:共產黨讓我怎麼做我就怎麼做
建三江公安局把孟凡荔等四位當事人的案件推到檢察院。七月二日,公訴科副科長劉愛因與另一個檢察員非法提審孟繁荔,孟繁荔給他們講真相,告訴他們不要繼續參與迫害,將來會遭報。劉愛因頑固的說:我就相信共產黨,共產黨讓我怎麼做我就怎麼做,我願意和它一起下地獄。
同一天,建三江檢察院檢察員劉愛因與另一個男性檢察員來送起訴前的告知,王燕欣問劉愛因你們利用甚麼罪名起訴我們,劉說: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王燕欣告訴他法輪功是正法不是邪教,劉立刻打斷說:法輪功是不是邪教這個問題我們不要討論了,我們已經請示過了,上面說這個問題已經定性了,就這麼辦了。劉自稱從打壓法輪功開始就參與了,王燕欣說:那你一定了解法輪功是甚麼,大法弟子是甚麼樣的人,那你用自己的思想考慮一下,而不是黨怎麼定的,上面怎麼指示的,來判斷一下,大法弟子犯沒犯法,該不該判刑。劉想了一下說:有那麼一天,我穿著馬夾坐在你的位置上,我也像你堅信法輪功一樣堅信黨,黨讓我咋做我就咋做。
在此案中,建三江檢察院公訴科的做法是,關於孟繁荔等當事人犯不犯法、犯不犯罪已經不重要了。而是上面的命令是重要的,這就是說,孟繁荔等當事人的非法關押也好,非法開庭也好,都是根據上級領導、黨的需要安排出來的。
而且當事人孟繁荔委託律師,要求針對建三江各參與部門的違法行為,提出控告,並將控告信郵寄到建三江檢察院,控告建三江公安局和建三江檢察院的參與部門的違法行為,給他們彌補罪過的機會,希望他們能糾正錯誤,撤回起訴。不願他們在錯誤的路上再錯下去。還向黑龍江省人大、省高法、省高檢、省農墾總局、省高檢農墾區檢察分院和建三江的相關部門郵寄了控告建三江公檢法的控告信、勸善信和真相資料。但是建三江當局各部們互為勾結、庇護,狼狽為奸。對控告犯罪事實置若罔聞,充當丑角,並非法庭審四位善良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