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的過程中,很多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在迫害法輪功無任何法律依據已成社會共識的情況下,中共及其「六一零」繼續操控各級公檢法部門或「關門編戲」,或誘騙家屬辭退律師,或阻撓律師閱讀案卷,或偷偷開庭,或「公開開庭演戲走過場」,以莫須有的「罪名」,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或判刑。
本文涉及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的數據均是以第一次開庭為基礎,第二次或多次非法庭審、上訴庭審不在本文統計範圍之內;本文涉及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數據均是以第一次非法宣判為基礎,複審非法宣判不在本文統計範圍之內。本文信息來源均為明慧網,截止日期2015年1月2日。
因為中共竭力掩蓋迫害事實,本文統計數字均為不完全統計。實際案例數字可能遠遠超過本文統計的數字。
本文內容包括:
98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庭審);
635例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明確,總刑期共2500.83年;
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刑期分布情況;
2014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庭審)名單(見附錄,可下載)。
一、九百八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庭審)
除西藏、海南外,2014有二十九個省區市的法輪功學員983人被非法判刑(庭審),比2013年的796人(數據來源:明慧網《迫害與遭報》)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三點五。也就是說,2014年每三天有八名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庭審)。見下面圖1和表1所示。
據明慧網訊息,在被非法判刑(庭審)的983名法輪功學員中,有635例被非法判刑刑期明確,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總刑期共2500.83年。至少有6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七年以上(含七年),非法最高刑期達十二年。
圖1 2014各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庭審)人數情況 |
地區 | 人數 | 地區 | 人數 | 地區 | 人數 |
遼寧 | 196 | 雲南 | 30 | 北京 | 18 |
山東 | 73 | 廣東 | 30 | 陝西 | 17 |
河北 | 72 | 湖北 | 28 | 貴州 | 16 |
四川 | 66 | 江蘇 | 28 | 安徽 | 15 |
黑龍江 | 58 | 甘肅 | 25 | 新疆 | 12 |
河南 | 50 | 內蒙 | 22 | 福建 | 10 |
吉林 | 40 | 天津 | 21 | 寧夏 | 3 |
重慶 | 32 | 上海 | 19 | 青海 | 2 |
湖南 | 31 | 山西 | 19 | 廣西 | 1 |
江西 | 31 | 浙江 | 18 | 海南 | 0 |
合計 | 983 |
從圖1和表1我們可以看出:2014年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庭審)人數最瘋狂的地區是遼寧省,竟達196人,是山東省的2.7倍,約佔全大陸的百分之二十。其次是山東、河北、四川、黑龍江、河南。再次是吉林、重慶、湖南、江西、雲南、廣東、湖北、江蘇、甘肅,等等。
二、635例(刑期明確)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總刑期共2500.83年
據明慧網訊息,在被非法判刑(庭審)的983名法輪功學員中,有635例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明確,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總刑期共2500.83年。至少有6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七年以上(含七年),非法最高刑期達十二年。貴州凱裏市文繼國被非法判刑十二年;本溪市靳軍波被非法判刑十二年;新鄉市牧王紀州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地區 | 總年數 | 地區 | 總年數 | 地區 | 總年數 |
遼寧 | 506.0 | 江蘇 | 80.58 | 山西 | 47.74 |
黑龍江 | 174.5 | 湖北 | 77 | 陝西 | 42.5 |
山東 | 151.66 | 內蒙 | 73.5 | 雲南 | 42 |
河南 | 146.25 | 天津 | 69 | 安徽 | 38 |
四川 | 135.24 | 貴州 | 65 | 新疆 | 29.5 |
河北 | 118.14 | 北京 | 58 | 福建 | 17.66 |
湖南 | 107.5 | 上海 | 56.5 | 寧夏 | 10.5 |
吉林 | 107.5 | 浙江 | 55.66 | 青海 | 4 |
江西 | 93.65 | 重慶 | 55.25 | 廣西 | 0 |
廣東 | 90.0 | 甘肅 | 48 | 海南 | |
合計 | 2500.83 |
圖2 2014年各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總年數情況(635例) |
從圖2和表2我們可以看出: 2014年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總年數最瘋狂的地區是遼寧省,竟達506.0年,是黑龍江的2.9倍,約佔全大陸總年數的百分之二十。其次是黑龍江、山東、河南、四川、河北、湖南、吉林,非法判刑總年數均達百年以上。再次是江西、廣東,等等。有些地區如河南雖然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人數居六位,但被非法判刑總年數並不低,位第四。
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刑期分布情況
通過對突破中共邪黨封鎖傳遞出來的635例有非法判刑刑期的案例統計:
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緩刑的24人,佔百分之三點八;
被非法判刑五年以下455人,佔百分之七十一點七;
被非法判刑五年至七年以下91人,佔百分之十四點三;
被非法判刑七年以上(含七年)65人,佔百分之十點二。
如下面圖3所示。
圖3 2014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情況(635例) |
25個地區出現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七年以上(含七年),具體地區、人數情況見表4。
遼寧 | 11 | 貴州 | 4 | 山東 | 2 | 重慶 | 1 |
河南 | 7 | 內蒙 | 3 | 廣東 | 2 | 山西 | 1 |
吉林 | 6 | 天津 | 3 | 江蘇 | 2 | 甘肅 | 1 |
湖南 | 6 | 四川 | 3 | 陝西 | 2 | 安徽 | 2 |
黑龍江 | 4 | 河北 | 3 | 江西 | 2 | ||
合計 | 65 |
從上面表3我們可以看出,有些地區如河南、貴州、內蒙、陝西等,雖然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人數不是位於前列,但加重迫害的程度並不小。下圖2014年各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最高刑期也說明了這一點。
圖4 2014年各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最高刑期 |
2014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最高刑期為12年,出現在遼寧、河南、貴州。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八年(含)以上的有26例,分別是:
遼寧7例:
靳軍波被本溪市法院非法判十二年;
張玉琢被朝陽市法院非法判十年;
郭延達被營口站前區法院非法判十年;
馬瑞田被大連金州區法院非法判八年六個月;
韓錫傲被營口鱍魚圈法院非法判八年;
劉潤林被瀋陽市東陵區法院非法判八年
王秀燕被本溪市明山區法院非法判八年。
黑龍江3例:
關淑麗被哈爾濱市道裏區法院非法判十一年、
馮雪被哈爾濱市道裏區法院非法判九年;
謝偉被齊齊哈爾法院非法判九年。
吉林3例:
孫鵬被松原市前郭縣法院非法判十年;
崔洪文被松原市中級法院非法判九年;
王悅被松原市前郭縣法院非法判八年。
貴州3例:
文繼國被凱裏市法院非法判十二年;
汪仁芝被凱裏市法院非法判十年;
包正韋被凱裏市法院非法判八年。
河南2例:
王紀州新鄉市牧野區法院非法判十二年;
劉東方被平頂山市魯山縣法院非法判九年。
安徽1例:孫裕豐被太和縣法院非法判八年。
山東1例:陸雪琴被青島市北區法院非法判十年。
廣東1例:鄧芳英被梅州梅江區法院非法判十年。
陝西1例:李華被西安市法院非法判九年。
重慶1例:劉道權被沙坪壩區法院非法判八年。
河北1例:葛秀麗被衡水市景縣法院非法判八年。
江蘇1例:孫梅英被徐州豐縣法院非法判八年。
湖南1例:鄧燁被湘潭法院非法判八年。
其他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庭審)詳細情況請看《附錄:2014年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庭審)名單》。
四、附錄:2014年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庭審)名單,下載(9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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