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篡政以來,無孔不入的散布它的毒素,帶給人民的只有數不盡的災禍,滄縣百姓自然也是難逃其害。特別是在九九年「七﹒二零」後中共邪黨掀起的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使滄縣百姓再一次蒙受劫難。
法輪功,是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先生傳出的以真、善、忍為根本的佛家上乘大法。法輪功以其神奇的祛病健身功效和真、善、忍的法理吸引了眾多滄縣百姓修煉並使他們從中受益。如:法輪功學員胡金華婚後五、六年沒小孩,修煉後不久就得了個大胖小子,為了證實大法的神奇給兒子取名叫證法。杜生鎮的法輪功學員李福航在未修煉前有肝硬化、胃大出血每年都住院花錢很多,未能好轉,修煉後身體變的健康、無病一身輕。法輪功學員李增琴擅長果樹管理,由於修煉後身心變的格外健康,幾個經常一起研究果樹的姐妹也被吸引加入了大法修煉。她們用真、善、忍要求自己、經常無償為果農做好事,得到了鄉鄰和鄉政府的認可。九九年被縣婦聯看中,計劃為她們申報二零零零年的省級勞模。同時在村裏還樹了一塊「三八綠色工程基地」的石碑。
在滄縣法輪功學員中,類似胡金華、李福航這樣身心受益的例子太多了,像李增琴她們這樣無償為大家做好事的例子也不鮮見。其實每個法輪功學員都有在大法中親身受益的經歷,他們每個人都在自己的生活角色中用「真、善、忍」約束著自己做一個好人。
然而江澤民卻因小人妒嫉之心不能容忍這樣的好人存在,喪心病狂地發動了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利用手中特權把媒體當成它的喉舌,把法律當成它踐踏人權的機器,把公、檢、法、司等執法人員當成打人的棍子,泯滅他們的人性、操控他們對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進行慘無人道的迫害,製造著一個又一個冤案和悲劇。
本文是根據統計明慧網報導的案例和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自述整理的一九九九年到二零一三年這十四年來滄縣邪黨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情況。寫這篇文章的目的主要是讓讀者明辨善、惡,遠離邪黨。
一、十四年來滄縣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概述
十四年來滄縣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情況統計表
含冤離世者 | 遭非法判刑者 | 遭非法勞教者 | 遭非法關押者 | 遭其它迫害 | 共計 |
4人 | 14人 | 13人 | 13人 | 11人 | 55人 |
註﹕不完全統計
含冤離世的法輪功學員有:張玉恩、王芝蘭、劉娟、闞振花。
遭非法判刑的有:王希義、朱中和、蒲金峰、趙均鳳、張坎忠、許增亮、李炳安、孫玉強、劉汝軍、李文君、吳有錘、李文靜、李福航、馬鳳榮。
遭非法勞教的有:梁墨文、劉永邦、胡金華、杜成鳳、褚鳳義的女兒、陳勇、徐凱、褚忠勇、武兆斌、殷玉英、李增芹、李增芹的大女兒、李增芹的二姐。
遭非法關押的有:許炳菊、梁墨元、鮑玉茂、鄧娟、陳景武、陳景武的女兒、陳秀敏、褚鳳義、賈增秀、李文菊、張俊英、曹延才、滕義全。
遭綁架、洗腦、騷擾迫害的有:趙廣增、張如芬、任樹良、賈俊英和張植祥(夫婦)、殷玉英夫婦、聶連珍、沈秀芹、李鳳坡、王姓女學員。
其中有的是一家多人遭迫害,如李文君一家:其母親闞振花、姐姐李文靜和她同時被綁架,姐妹倆同遭冤獄,(其母親現已含冤離世)。李文君的女兒當時才八歲。褚鳳儀一家三口被綁架,其十六歲的女兒被非法勞教兩年;劉汝軍夫婦同時被綁架,家中剩下倆個未成年的孩子一個十歲、一個九歲無依無靠。以上這些只是能了解到的部份案例,實際發生在滄縣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範圍更廣、更嚴重。
據不完全統計,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被以取保候審、保外就醫、罰款、飯費等各種名目勒索錢財累計達六萬四千元,但絕大多數都不給收據,如果算上有的家屬為了使自己的親人早日脫離魔難,托關係主動給行惡者送錢、請客、送禮和邪惡抄家時的物品折價,總共被掠奪資金遠遠不只這六萬多元。因很多法輪功學員家屬是托關係主動給迫害者送錢,而且他們不願透露給法輪功學員到底花了多少錢,怕法輪功學員給曝光,掰了熟人的面子。實際上他們不知道這樣做會使迫害更加嚴酷,因為一抓法輪功學員總有人主動送錢,收了錢再把人放了送錢的人還感激的不行,這對那些道德底線低的公安人員來說不能說不是一種誘惑;而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和其家屬來說可能會面臨更大的魔難。不難想像這些錢或被某人中飽私囊或被當作獎金下發參與迫害人員。
一人遭魔難全家受牽連,老無所養、少無所依,經濟上的、精神上的壓力再加上警察、政府人員經常上門騷擾、恐嚇、抄家,也不難想像這些受迫害的學員家屬承受了怎樣的痛苦。如李增琴的丈夫在李增琴和女兒都被迫害後精神幾乎崩潰。一天,心中的鬱悶實在壓抑不住,自己在家趴在炕上大哭大叫。
從了解到的案例統計得知: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分布在3個鎮、10個鄉。參與迫害的單位涉及縣級及縣級以下大小單位共54個。直接參與迫害的責任人涉及縣級和縣級以下公、檢、法、司等各級官員和工作人員知道姓氏的有57人。其迫害目的: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法輪大法;迫害手段主要有:精神迫害、經濟迫害和酷刑迫害。滄縣法輪功學員十四年的迫害中所遭受的酷刑迫害近30種。
附:責任單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過程中所起作用概況表:
起策劃、命令、指揮和管理作用的 | 610、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 |
起直接參與綁架作用的 | 國保大隊、鄉派出所公安警察 |
起監視、跟蹤、輔助綁架作用的 | 鄉司法所、鄉政府和村委會的工作人員 |
起後續迫害作用的 | 看守所、檢察院、法院、醫院 |
附:滄縣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十四年來所承受的迫害種類概況表:
經濟迫害 | 抄家、罰款、勒索(保外就醫、取保候審、飯費) |
精神迫害 | 恐嚇、強制灌輸、用歪理邪說、污言穢語刺激、利用親情誘惑、用抓捕家人威逼、人格侮辱、強迫背監規、唱獄歌、對家人恐嚇、施壓、連坐。 |
酷刑迫害 | 毒打(拳打腳踢、竹片打、柳桿打 、皮帶打、橡膠棒打、蒼蠅拍打等)、打臉(用掌打、用報紙捲成硬棒打、)電棍電擊、背銬、吊銬、長時間不讓睡覺、野蠻灌食、銬在鐵椅子上、綁死人床、凍、曬、癢、冷(熱)水澆身、上繩、煙頭燙、各種體罰(罰站、開飛機罰蹲馬步、雙飛燕、吃肘子、擦馬桶)、強迫做奴工 等 |
二、因上級指令造成的大規模迫害
◆滄縣特大冤案:二零零八年中共以保「奧運」為藉口,在全國範圍內加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滄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周林華、閆秀偉等人也在滄州「奧保辦」、610的指揮下加劇對滄縣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陸續綁架了高川鄉南北村的張坎中、趙均鳳,大儲村鄉劉場村的劉汝軍、崔兒莊鄉田莊子村的李炳安,加上年前劫持的高川鄉蒲碼頭村的蒲金鋒,共五位法輪功學員在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五日同時被滄縣檢察院批捕。製造了八﹒一五特大冤案。二零零九年三月初,這五位法輪功學員被滄縣檢察院非法起訴。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四日上午九點,滄縣法院對五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枉判蒲金峰六年、趙均鳳五年、張坎忠四年半、李炳安四年,劉汝軍三年半。當天早晨天出異象,滄州市境內突然下起鵝毛大雪,漫天飛舞。
◆集體綁架事件: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滄縣公安局龐炳山(副局長),國保大隊周林華(隊長),指導員嚴秀偉夥同李天木鄉派出所所長李福閣等警察兵分三路同時綁架了北閣村法輪功學員梁墨文、鮑玉茂、梁墨元。(這是在滄州市「六一零的部署、指揮下,市、各縣、市國保大隊、派出所對滄州地區法輪功學員進行大面積迫害的一次統一行動。)三人被非法關押在滄縣看守所。其中鮑玉茂、梁墨元每人被勒索4000元,關押二十五天;梁墨文被非法勞教一年多送到滄州市勞教所迫害。
三、參與迫害的國保大隊和派出所公安警察的流氓獸行
◆惡警:◇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九日中午十二點左右,滄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閆秀偉、李永勝、龐文東等幾個人夥同大官廳鄉派出所所長賀致敬、鄉政府陳圩村保安員楊紅旗闖入張俊英家,綁架張俊英,張俊英的丈夫擋在警車前阻止警察帶走張俊英。這時,上來一個警察將張俊英的丈夫猛力摔在路邊,開車揚長而去。到了大官廳鄉派出所,賀致敬卡住張俊英的脖子,毆打她,並將她的雙手反銬在背後,幾個人抓著後面的銬子將張俊英塞進車裏,手銬幾乎勒進手腕的肉裏。到了滄縣公安局他們將張俊英鎖在一把鐵椅子裏,雙腳也被鎖上,不讓張俊英睡覺,閆秀偉看到張俊英打瞌睡,就猛力將她的頭往後扳。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二日閆秀偉一夥人闖入劉汝軍家到處亂翻並綁架了劉汝軍夫婦,劉汝軍女兒叉腳伸臂阻擋,閆秀偉竟毫無人性的掐孩子的脖子,另一警察擰她的胳膊,還說:「如果再這樣把你也帶走!」因他們懷疑劉汝軍有打印機沒有搜到,就卑鄙的威逼孩子給他們送去,如果不送打印機就不放他們的媽媽。
◇二零零一年皇曆十一月二十二日,派出所副所長劉旭辛、司法書記王恩義、政法委書記李澤會帶領七、八個人到南北村綁架法輪功學員張如芬去洗腦班,張如芬不同意,王恩義上來就擰胳膊、李澤會又動手,七、八個人強行綁架到車上。在往車裏推的時候,張如芬腦袋被撞在車門上起了一個大包,褲子也被拽掉;把人綁架到車上後,把張如芬按倒在車上,一個人還坐在她的身上,造成張如芬腰部軟組織受傷。
◆騙、恐嚇:二零零零年收秋以後,李文君去天津姐姐家,滄縣大官廳鄉派出所的所長龐忠清怕她去北京上訪,打電話說她孩子頭被別人打破了將她騙回家,毫無道理的把她送入滄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
◇由於大官廳鄉派出所和鄉政府的人員多次到張俊英家騷擾,圖謀迫害張俊英。使張俊英被迫流離失所。那段日子家裏裏裏外外的活兒都得張俊英的丈夫一個人幹。他們就在外面給張俊英造謠說張俊英不過日子。龐忠清到張俊英家裏來對她丈夫說:讓張俊英回來吧,不再抓她了。張俊英信以為真,回家沒幾天,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六日晚十一點多,龐忠清帶著派出所及鄉政府的人翻牆而入,拉滅電燈,強行將張俊英綁架。有拽胳膊的、有抬腳的,張俊英高喊:土匪又抓好人了!他們就打張俊英耳光。張俊英掙脫了胳膊,他們就拽著她的腳,讓頭著地將她拖到陳圩村刑警隊。
◇二零零二年春,滄縣國保大隊的周林華、李俊峰等警察翻牆入室把殷玉英家裏翻得亂七八糟並綁架了殷玉英。周林華、李俊峰在看守所把她帶到一間放滿刑具的屋子恐嚇她說,在你家搜出多少真相資料,要批幾年勞教。還說抓住她丈夫要怎麼怎麼樣;他們騙殷玉英說,你在哪拿的資料我們都知道,都盯你好幾天了。你孩子那麼小,你若被勞教你孩子怎麼辦?只要你說出了資料來源就放了你。殷玉英由於擔心丈夫和孩子向他們做了妥協。但殷玉英並沒有被釋放而是被他們非法勞教兩年。家人為了使她不被送勞教托人找關係花了兩萬塊錢。
◆勒索錢財:◇二零零零年七月法輪功學員劉永邦接到滄縣公安局傳票,跟親戚來到滄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周林華說他涉嫌印發法輪功傳單要不拘留半個月,要不罰款三千元。三千元罰款交到周林華手裏,沒有給任何收據。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趙廣增進京為大法鳴冤,後被高川鄉政法委李澤會和派出所的人塞進汽車後備箱接回。正值要過年,滄縣六一零、國保大隊周林華騙趙廣增家人,說交錢就讓回家過年,結果騙去家人九千多元錢,也沒讓趙廣增回家,一直到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被送到滄州市洗腦班迫害半個月後才釋放。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五日,李文菊在滄縣崔爾莊鎮的集市上買東西時,向民眾講真相發放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惡告。崔爾莊派出所警察把李文菊綁架至滄縣公安局。滄縣公安局國保大隊人員索要八千元錢才放了李文菊。
◇二零一零年在梁墨文、鮑玉茂、梁墨元被非法關押期間,由於家屬多次向滄縣公安局要人,閆秀偉點撥家人找人辦,並說:「跟你們沒法說,你們腦子都進水了。」最後家人只好找了一個與他們能說上點話的遠房親戚去跟他們談。他們張口要兩萬元每人。親戚說農村哪有那麼多錢!他們鬆口說,那就有多少交多少吧!結果交了八千塊錢只給梁墨元和鮑玉茂辦了取保候審,而梁墨文被非法勞教了一年多送到滄州市勞教所繼續迫害。
四、看守所的邪惡
◆警察教唆犯人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劉汝軍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各監號的號長經常被所長叫去開會──商討如何特殊「招待」法輪功人員的辦法。劉汝軍曾被犯人「吃肘子」(就是讓彎腰九十度,一壯漢用胳膊肘往下猛擊後腰部)、打耳光。
◇劉永幫在看守所期間也被犯人「吃肘子」,犯人們還強迫他光著腳,然後穿著皮鞋踹、碾他的腳趾;劉永幫還被強迫「開飛機」:貓著腰,頭、臉衝著廁所便桶,兩胳膊倒背高舉著。一連折磨好幾個小時。
◇二零零零年十月,王希義被送到滄縣看守所。一進去就遭到被(警察指使的)犯人暴打、強制雙飛燕(一種刑罰)、戳牆根、蹲馬步等迫害。
◆野蠻灌食:◇劉汝軍在滄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絕食抗議迫害。看守所的警察就利用犯人對他進行強行灌食,犯人們用牙刷撬他的嘴、打他的臉,致使他臉部青腫,眼圈都是黑的。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五日,劉汝軍被滄縣國保大隊的閆秀偉關進滄縣看守所。他絕食抗議,五天後被送到滄州市法制教育中心(即洗腦班)綁在死人床上強行下胃管灌食。
◆強迫做奴工:◇二零零零年法輪功學員劉汝軍被劫持滄縣看守所。每天被迫做奴工,做套梨的袋子、糊獸藥盒,每人每天都有定額,完不成就會招來各種折磨。他就曾被「吃肘子」、打耳光。
◇梁墨元在滄縣被迫害期間,每天被逼迫做奴工。往塑料袋中裝吸管(口服液吸管)一個小袋裝一根,定額每人每天十三把,每把大概有一千支。梁墨元因為眼花每天只能完成三把,號長每天打他一頓(用鞋底子打頭)。一天只准他吃一頓飯(兩個小饅頭),因為他幹不完的活兒得別人幫著幹,吃飯時號長就問:誰幫他幹活兒了?幫他幹活兒的就舉手。號長就說:好吧!那你就幫他把飯吃了吧。因為就兩個小饅頭,有的人搶不上,生氣就又把他打一頓。讓這位六十歲的老人受盡了屈辱。
五、新聞造假例證
一九九九年七月滄縣某鄉政府,製作假新聞:一個人進來對法輪功學員說:「你們排著隊每人拿一本(大法)書,排著隊去另一屋裏,有事!」當事法輪功學員也不明真相,就拿了書去他們指定的地方,結果門口有人錄像。隨後才知真情。他們把從法輪功學員家搜來的部份大法書隨便丟在角落裏,製造主動交書的假新聞在電視上播放。這一切都凸顯出邪黨「假、惡、鬥」的邪教本質。
結語
在長達十五年的對法輪功及學員的迫害中,邪黨使盡整人、害人的手段,也在迫害中失盡民心、走向滅亡。越來越多的人用各種方式表達著對法輪功的支持和認同。二零零零年,滄縣法輪功學員孫玉強遭構陷,被綁架、判刑,滄縣432民眾自願簽名按手印聲援營救。徵簽的432手印在國際媒體曝光後,風化店鄉政府人員和派出所警察去望海寺村騷擾、恐嚇村民。但是古道熱腸的滄州民眾沒有被嚇倒。第二期徵簽按手印,贏得了兩千多民眾的支持。
聲討中共、退出中共一切組織成為越來越多人的選擇,迄今為止,已有超過一億七千萬有識之士三退。迫害難以為繼了,但是時至今日還有人迷信於邪黨的謊言,在做著助紂為虐的事,這些人面臨著法律的制裁和惡報加身的危險境地而不自知。看一看現在王立軍、薄熙來、周永康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凶犯,已經遭惡報。
希望讀者能通過此文了解到共產黨的邪惡之處,看到這場迫害給我們廣大人民帶來的災難。從而思考自己的所作所為在這場迫害中所扮演的角色,及時醒悟脫離這個邪黨魔教。
附:部份迫害案例介紹
1、 許炳菊,女 、河北省滄州地區滄縣農民。一九五一年生人,小學文化程度。一九九七年她通過姐姐介紹得法修煉。過去神經衰弱、氣管炎、慢性腎炎、半邊身子麻、心臟病動不動就不喘氣了。修煉後這些病就都好了。所以老伴兒對她修煉很支持。
迫害發生後,許炳菊面對邪惡對大法、對師父的歪曲和誣蔑,面對中共邪黨對修煉真善忍的好人的無情打壓,她不顧個人安危勇敢的走出來護師、護法。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二零零三年年底許炳菊先後六次被迫害。其中兩次被無理騷擾、四次被綁架拘留。由於被警察一次次的抄家、騷擾、綁架和經濟上的迫害使他們家毫無安寧之日。出於對邪黨的恐懼,許炳菊的老伴多次失去理智的、瘋狂毆打她。
二零零零年四月,崔兒莊公社的人又到許炳菊家,先是誹謗大法,然後問許炳菊還煉不煉法輪功。許炳菊如實回答:煉,法輪大法好!他們就把許炳菊強行帶走,關到滄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十五天。在滄縣看守所許炳菊不但被強迫做奴工還要每天交給看守所五元飯費。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許炳菊再次進京為大法鳴冤,被滄縣崔兒莊派出所的人帶回非法關押到滄縣看守所一個月。期間許炳菊為抗議對她的非法迫害絕食六、七天。她的母親已是八十多歲的高齡,得知女兒被非法關押,老人家承受不住打擊一下子病倒,短短幾天老人便離開了人世。家人為了讓她見老母親最後一面,找滄縣看守所去要人,滄縣看守所所長讓許炳菊家屬交了幾百元錢(三十天的拘留期少一天交五十元錢),才讓許炳菊回家。
二零零一年二、三月份,崔爾莊派出所來人到許炳菊家,問許炳菊還煉不煉法輪功?許炳菊如實回答: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煉。他們就把許炳菊帶到崔爾莊派出所。第二天許炳菊被送滄縣看守所,拘留了一個月。許炳菊絕食抗議八天。出來時還被迫按每天五元交了飯錢。
二零零三年,大概在八、九月份,崔爾莊派出所所長帶著一夥人氣勢洶洶來到許炳菊家,許炳菊出於為他們著想,告訴他們法輪大法好的真相,他們根本不聽非要強行帶走她。許炳菊的老伴說:她也沒有做壞事,為甚麼帶走?許炳菊的兒子也上前阻止,他們竟然將許炳菊的兒子帶上警車,無奈之下許炳菊的老伴躺在警車下不讓開車,他們將許炳菊老伴的胳膊拉傷,開車將許炳菊的兒子綁架到滄縣看守所。回來又找許炳菊,許炳菊無奈離家出走。後許炳菊的丈夫交了好幾百元錢,他們才將她兒子放回家。
長期的迫害騷擾讓許炳菊的家人苦不堪言又恐懼萬分,許炳菊的老伴對許炳菊多次大打出手。一九九九年崔爾莊派出所的人把許炳菊及多名法輪功學員強行帶到派出所,許炳菊的老伴又氣又怕,他把許炳菊叫到跟前,趁許炳菊不防猛然打了她兩個耳光;有一次許炳菊的老伴用塑料鞋底打許炳菊的臉,臉被打的出血,腫的很大;一次用皮帶抽、用生火的火筷子燙,燙的許炳菊臉上、嘴上都是血泡;用繩子抽、用鐵棍子打、用帶叉的木棍打、抓著頭髮往牆上撞。在邪黨的淫威和迫害之下,家庭成了人間煉獄,親人成了仇人,這就是邪黨製造的無數罪惡之一。
2、許增亮, 男 、一九八四年出生, 河北省滄州市滄縣崔爾莊鎮北村人。許增亮遭迫害經歷自述:
那是鬧非典那年,我撿到一份法輪功真相傳單,看了傳單上介紹「天安門自焚偽案」 的種種疑點,我便想了解更多的法輪功信息。就這樣,這張小小的傳單引領我走上了大法修煉之路,使我的人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修煉前我沒有生活目標和人生方向,對社會和人生有一種厭倦感。通過學法使我懂的了生命意義之所在,看到了人生的希望。我心裏對師父充滿了崇敬,覺的法輪大法太好了,這樣神奇、偉大的佛法是絕對不應該被迫害的,應該讓更多的人得到他,像我一樣從中受益。於是我也加入了講真相救人的行列。
二零零九年我在北京打工,一月十五日晚 在朝陽區十里河散發法輪功真相傳單被當地派出所拘留送到北京朝陽看守所,在那裏遭到毒打、威脅、逼問「傳單哪來的?還煉不煉?」等一系列折磨。三十多天後,被送往重點關押重刑犯的北京市看守所。在那裏每天只讓睡三個小時的覺,不讓正常大小便,還遭受其它侮辱和罰站。三個月後又被送往朝陽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大約一個月後,朝陽區法院非法私自開庭,庭審時無任何家人、親屬到庭,只有我一個人和他們指派的律師為我做所謂的辯護。我重申法輪功不是邪教。他們根本不理睬,宣布休庭。數天後我被非法判刑四年,於十一月被送往北京天堂河監獄,後(當月)又被送往石家莊北郊監獄。
在石家莊北郊監獄八監隊遭到強迫勞動(粘紙盒)、辱罵、體罰等迫害。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迫害,又遭強迫灌食。獄警利用犯人們逼迫我寫認罪材料,遭到我的拒絕後,用木棒打我的雙腿、雙腳和大腿兩側,這樣三次折磨我,致使我的手指、腳趾紅腫,腳趾甲全部發黑、流膿(最後全部脫落),雙腿紅腫、發胖且內側都是血條子(木棒子印),身體不能自由活動、每挪動一步都很困難。當時正值冬季幾個犯人在小號裏扒光我的衣服,問我冷不冷、強迫我吸煙、給我戴上腳鐐拎來拎去翻跟頭。即:用手把我拎起來摔在地上,然後讓我站起來,然後再拎起來再摔,這樣直到我站不起來為止。後來我煉功,他們按住我手腳不讓我煉。他們以為我大腦有問題,把我送到下屬大隊,即二隊(現在變成石家莊監獄十四隊)。
我剛到二隊時,惡警表現的較為和善,(其實是偽善,他們的一切表現都是為了轉化我──讓我放棄修煉。)我精神鬆懈了下來,產生了一種心灰意冷的狀態,不想再這樣下去了。他們看出我的變化,就偽善的說,法輪功的問題先不談,只要我和其他人一樣,別惹事,幹點活兒就行。就這樣我被騙幹活了。開始還好,可慢慢的工作量越來越大、越來越重,後來達到一天到晚除了睡覺就是幹活兒。一天他們終於露出邪惡的嘴臉,說「上面領導說了:必須寫保證書!」我拒絕後,他們就寫好後叫我簽字,我不簽。他們就拿皮帶抽我,(直到現在我的後背上還有皮帶印子。)而且想盡各種招數讓我當著眾人的面說侮辱大法和師父的話。因為當時我被迫害的意識恍惚,生怕自己再作出對不起大法和師父的事,被迫在保證書上簽了名。(後來認識到這樣做錯了,聲明作廢。)簽字後他們並沒有放鬆對我的迫害,強迫勞動直至出獄。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四日這是我被迫害釋放的日子,可是我並沒有被簡單的放出監獄高牆外了事。而是被河北省滄州市滄縣政法委和崔兒莊派出所、司法局的人接走。他們在回來的路上又重拾「轉化」的話題,我對他們不理睬。他們說:你母親死的時候你在住監獄(在我被迫害期間母親因病無錢醫治病逝);你父親年邁多病(因接連受到打擊,神經質)已七十二歲獨自一人在家生活;你哥哥患嚴重白內障(一隻眼已經失明),結婚三次離三次。只顧自己不顧家!?你進去也就算了,出來了還不管家人死活?還要練?!再煉,就送你進去,別出來了!讓你家沒人管算了!錯,就我們錯!你自己沒錯!?」我的心被刺痛了,主意識變的混亂、不清,順著他們的思維,我陷在深深的自責當中。當時給我的壓力就是必須在修煉法輪功和家人得到照顧之間進行選擇。(好像他們到成了為我和我的家人著想。我若選擇修煉就是對家庭不負責任、大逆不道。)面對家庭的這幅慘景、面對中共邪黨的暴力和恐怖以及剛剛經歷的四年冤獄的迫害陰影。致使我失去堅強的意志選擇了放棄。在又一次去派出所的時候被迫寫了不修煉的保證。後來認識到:這是邪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伎倆。迷惑、毒害世人,讓人以為:煉法輪功沒有親情,只顧滿足自己願望,不顧家人死活。如果沒有邪黨對法輪功的迫害,我們一家可能生活的更好。
我們家出現的這幅慘景正是邪黨迫害造成的成千上萬的人間悲劇的一個縮影,而絕非是法輪功學員堅持自己的信仰所帶來的,罪魁禍首是中共邪黨。在這裏我想告訴 那些還在參與迫害大法和法輪功學員的人們:請你們好好想一想,你們辛勤的「工作」為了甚麼?其實是你們在邪黨的操控、指揮之下製造出的這些像我一樣的家庭悲劇。法輪大法是正法!是來救度眾生的,法輪功學員所做的、所付出的一切都是為了眾生得救!
3、我叫張俊英,女,一九六六年出生,滄縣大官廳鄉陳圩村人。自述遭迫害經歷:
從迫害開始後我家多次受到鄉派出所的無理騷擾。二零零一年四月十日左右,大官廳鄉派出所張志義,在我家中無人時翻牆而入,將家中翻得亂七八糟,不知拿走甚麼東西。當天半夜十二點張志義又來我家砸門,由於他們多次上門騷擾,知道他們來沒好事我沒見他,等他走後我問丈夫他來幹甚麼?丈夫說看看你在不在家,還拿來一身衣服讓你給修修。我說,你看看這就是共產黨培養出來的警察,不管論那條都不能半夜十二點來呀!哪有法律可言啊。後來有一次他又到我家騷擾。我對他說,你們警察的職責是甚麼?他說是為人民服務。我說煉法輪功的按真、善、忍做好人、不偷不搶錯在哪裏?!你們放著殺人、放火的不管,專管這幫子好人,再者說你身為一個人民警察知法犯法,私闖民宅,趁邪黨迫害法輪功為由,任意騷擾法輪功的家庭。你要記住,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他說,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一臉不信、滿不在乎的樣子走了。
二零零一年大約在五月的一天下午我回娘家,滄縣大官廳鄉派出所的龐忠清帶著郭電升等一幫人強行將我帶到大官廳鄉政府會議室,那裏已經有幾名法輪功學員。到了晚上還不讓我們回家,門外有看著我們的。我想我又沒做壞事不能在這裏呆著。在後半夜我堂堂正正的從屋裏走出來,那些看守我們的人像沒看見我一樣,我走到屋後,翻牆走脫(牆上還有蒺藜絲)。如果沒有師父的呵護,憑我一個婦女根本翻不過那堵帶蒺藜絲的牆。
此後大官廳鄉派出所和鄉政府的人員多次到我家騷擾,圖謀迫害我。嚴重干擾了我們家庭的正常生活,無奈之下我被迫流離失所。那段日子家裏裏裏外外的活兒都得丈夫一個人幹。惡警就在外面給我造謠說我不過日子。後來聽丈夫說,龐忠清到家裏來說:讓我回去不再抓我了。我信以為真,回家沒幾天,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六日晚十一點多,龐忠清帶著派出所及鄉政府的人翻牆而入,拉滅電燈,強行將我綁架。有拽胳膊的、有抬腳的,我高喊:土匪又抓好人了!他們就打我耳光。我掙脫了胳膊,他們就拽著我的腳,讓頭著地將我拖到陳圩村刑警隊。隨後又把我非法關押到滄縣看守所,在那裏我絕食絕水七天,他們怕出人命承擔責任才放了我。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九日中午十二點左右,滄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閆秀偉、李永勝、龐文東等幾個人夥同大官廳鄉派出所所長賀致敬、鄉政府陳圩村安保員楊紅旗闖入我家,當時我剛從窪裏回來,他們把我圍在東屋,龐文東拿出所謂的抓人證件叫我看,我看後給撕掉並給他們講大法真相,他們不聽。閆秀偉強行抄家,丈夫怎麼說也不聽,把家裏翻得亂七八糟。搶走電腦一台、《轉法輪》一本。他們抄家時把大門插上不讓我走。我在院子裏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土匪又抓好人了!放著偷搶的不管專管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閆秀偉拿銬子把我的手擰在背後,在丈夫的呵斥下才鬆開。我坐在門洞裏就是不跟他們走。他們就叫來陳圩刑警隊的人強行把我塞進警車。丈夫擋在車前不讓他們將我帶走,過來一個警察猛力將我丈夫摔在路邊,然後開車揚長而去。
到了大官廳鄉派出所,惡警賀致敬卡住我的脖子,將我暴打一頓。將我的雙手強行反銬在背後,他們幾個人邪惡的只抓著後面的銬子將我塞進車裏,手銬幾乎勒進手腕的肉裏。到了滄縣公安局他們將我鎖在一把鐵椅子裏,雙腳也被鎖上,不讓我睡覺。閆秀偉看到我打瞌睡,就猛力將我的頭往後扳。面對邪惡的迫害我絕食抗議,四天後家人擔心我出現生命危險,到縣公安局要人,被勒索一千元錢,才將我放回。
4、王希義,男,一九七一年出生,河北省滄縣黃遞鋪鄉王龍莊村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經歷自述:
二零零零年九月滄縣公安局說找我有點事從建築工地把我騙去,關進了滄縣拘留所。我絕食抗議,我父親和伯伯都被喊去勸我吃飯,說過兩天就出去,過了十五天家裏也沒人去接。傍晚的時候滄縣公安局的人把我帶去問口供,並讓我談認識。我不配合他們,他們又把我關進滄縣看守所十五天。最後家裏花錢找關係我才被放出去。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二日我進京上訪證實大法,大約在十月二十七日被滄縣公安局、黃遞鋪鄉派出所人員綁架到滄縣公安局政法委辦公室。大褚村鄉的呂寺法庭、一王姓外勤人員,還有一個縣公安局的小伙子(幫勤)對我拳打腳踢一頓後送到滄縣看守所。一進去就遭到被(警察指使的)犯人暴打、強制雙飛燕(一種刑罰)、戳牆根、蹲馬步等迫害。在裏面被非法關押了一個月零七天,又是家人花了兩千元錢托人以取保候審的方式把我弄出來。
當時為了湊這兩千塊錢,跟親戚們借,親戚們都不管,妻子沒辦法賣了很多口糧。在被關押期間我經常絕食、不聽從他們的命令和指使。家人去看我他們不讓見,妻子給我寫了一封信傳進來,信中跟我訴委屈:說裏裏外外她一個人忙(地裏、老人、孩子),我甚麼也幫不上,一個人在這裏躲清閒。號裏的人傳著看這封信,被煽情,都覺得我不好,就把我用被單蒙上暴打了一頓。
出來之後沒幾天派出所指使村長半夜到家來敲門,讓我第二天到派出所報到,到那打掃衛生,像上班一樣,實際是為了看著我、控制我的人身自由。開始我去應付應付,後來不想配合他們,便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零年臘月,差兩天就是元旦,我到滄州看看能做點甚麼生意,走在南環縣政府附近被黃遞鋪鄉書記看見,他讓我下車並問我幹甚麼去?我說到市場看看,做點生意。他命令我快回去,並給司法所打電話,我快天黑的時候回去的,到家以後,司法所的人已經在家等著了,也不叫我吃飯,就讓我跟他們走。我不去。我父親和我哥哥怕事鬧大了,讓我去,我不去,跟他們對峙很長時間,他們騙我說,明天就回來了,結果去了就把我扣那兒了。那兒沒有被褥。第二天中午他們鄉政府集體會餐,讓我回家拿被、褥。我回家跟家人說到朋友家有點事藉機又逃出。從此流離失所。
後來妻子找到我氣的打了我一頓。那時妻子已經在家人的慫恿下與我離婚了。大褚村法庭姓王的人把「離婚判決書」給我送到看守所來讓我簽字,那上面寫著家裏甚麼東西妻子都不要,孩子跟著爺爺生活。我不簽,他們指使犯人拿著我的手按上手印。家裏二哥由於受邪黨欺騙對大法不理解,說孩子要是跟著父親生活,他們就不管父親了。(母親有病一直臥床不起,大哥有精神病。)
在流離失所期間,在滄州租房住,不知甚麼時候被警察盯上了,被蹲坑監視好幾天,都不知道,一天中午我回去吃飯,他們衝進院內連拉帶扯的將我弄到車上,身上帶著準備交租房子的五百塊錢和一個BP機也被他們搶去,自行車和屋裏所有的東西都被抄了,兩個一體印刷機和一個油墨印刷機。我被帶到道東派出所。他們不知道我是誰,我不告訴他們,他們暴打我,拿皮條、小棍、拳打腳踢,這樣一下午,然後他們打電話給個村派出所叫人來認領。待了一宿,下著小雨,還有一個偷盜的小伙子,把我們倆一塊銬在值班室。我們想往外跑,快天亮時,我藉著上廁所的機會跑了,他們開車圍、堵、截,我光著腳跑,後被追上了,又給抓回來,又把我們銬上一頓暴打,開始拳打腳踢,後來拿棍子,把我自己的牛皮腰帶抽出來打,最後把腰帶打折了才罷手,我身上都被打爛了,血肉模糊,衣服都沾在身上。第二天下著小雨把我轉到鞠官屯派出所,我一直絕食,在地上躺著,他們把我鎖在老虎凳上行刑逼供,拿著各種刑具嚇唬我,有十來個彪形大漢打我,搬我的手搬不動,最後也沒能用刑,這時來了一個醉漢要打我,他們怕他把我打壞了,就把我送到新華分局,新華分局不收,就又把我弄回來。過了幾天,中午來了一個衛生所的大夫給我輸液,大院裏有一個雙槓(他們平時鍛煉用的),他們用拴牲口的繩子把我腳朝上、頭朝下吊起來,我大喊,給大夫講真相,大夫說沒辦法。就這樣輸了兩瓶液。下午四點多,他們用自溢泵往我身上哧水,哧的我喘不上氣來,(想把我沖乾淨點),把我鬆下來,押到滄縣看守所。我當時渾身抖,沒精神,身上髒兮兮的,他們問甚麼我也不說話。他們看我身上都被打爛了,衣服都粘在身上,半截腿都是黑的,他們不收。天都黑了,他們只好又把我帶回鞠官屯派出所。把我關在一間爛屋子裏,裏面又髒又亂而且一點氣兒不透。過了一兩天,他們又把我送到新華分局,都深夜了,新華分局依然不收。他們也不往回領了。來了一位局長勸我吃飯,我不配合。
這時黃遞鋪鄉派出所和縣公安局來人了,認出我是黃遞鋪的,就把我帶到縣公安局,晚上他們給我照了像,把我的傷做了記錄。完事之後,他們拿來腳鐐把我銬上,兩個人把我送到縣醫院,手腳都銬在床上強行給我輸液,縣醫院還利用猶大給我做工作,我不睜眼也不理他們,過了兩三天他們就不去了。一個禮拜後,我能吃點兒東西了,又把我送到縣看守所。號長不讓我上床,讓我在挨著廁所的地上鋪一塊涼蓆。在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三個月零幾天。
期間,十一月份,新華分局的人把我帶到新華分局刑訊逼供,把我銬在鐵椅子上,上廁所都不放下來,把褲子都撕爛了。他們利用小混子試探我的精神。(說些侮辱我的話看我的反應)市醫院的一位女護士給我輸液。這期間看守所給家裏打了幾次電話,讓去接人,家裏沒人去,說人都不行了,不要了。最後他們又打一次電話,家裏去了,天快黑了,幾個犯人用被子把我抬出去扔到地上,不管了。旁邊一個婦女(也是去見人的)看到我這情景傷心的哭起來。家人看著都覺得不行了,瘦的只剩皮包骨了。那還是以取保候審的形式放出我來的。家裏人要給我輸液,我不輸,我知道他們的目的(是為了讓我出來等我身體恢復了好對我繼續迫害,)就決定在家養著找機會逃走。我想趕快恢復,回來後就在父母院住下來,父親除了天天照顧我、我母親,還得自己下地幹活。待了十八天,我已經恢復了一些,為了好脫身我執意搬到自己院住,父親不讓,因我那院沒水,就把我伯伯找來勸我,把我強行拉到父親那兒去,父親氣的撞我,頭都出血了。
我當時走路走不了,拄著拐,我就是不去,坐地上不走。做了點吃的,找了兩件衣服,連夜跑出來了。勉強能走路,一宿一、二十里地,到一個同修家門外豬圈停了一宿,第二天又走,當時走路很困難,害怕後邊有人追,最後終於走到滄州。後來在外面聽說:在我離家出走的第十天母親去世了。我想著母親對我的好,內心充滿悲痛。
到滄州兩個月,身體已經恢復的很好。二零零一年二月四日,那天正是過小年,傍晚我去黃遞鋪鄉散發真相、噴字。第二天被抓了。大褚村法庭姓王的一夥人出勤,在路上看見了我們散發的真相還有我們放在路邊的自行車,就下車找人,最後我們被抓到黃遞鋪鄉,鄉政法委的工作人員和協勤對我暴打,把衣服都脫光想凍我,但最後沒凍把我送到了滄縣看守所。號裏被關押人員中有認識我的人說,王希義又回來了,當時我很胖,他們沒有想到我能恢復的那麼快。在那裏我被關押了一年多。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日在恐怖組織「六一零」的操控下河北滄州運河區法院對全市超期非法關押的十位法輪功學員一起開庭審判,原計劃分三天進行,但他們做賊心虛,不敢通知家屬,更不敢告知他人。二十日開庭的傍晚,部份家屬得到消息:二十一日八點三十分繼續審理。結果五月二十一日,邪惡之徒怕讓人知道,在八點之前就將法輪功學員押入法庭。這十位法輪功學員是:郭漢坡、陳瑞輝、王斌、楊全力、張國棟、高大興、杜玉琴、李志發、朱中和還有我。河北滄州運河區法院在沒有任何正規程序的情況下,於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將我們非法秘密判刑,其中我被枉判九年,郭漢坡:十二年,王斌:十一年,楊全力:十一年,陳瑞輝:十一年,高大興:九年,朱忠和:八年,張國棟:八年,杜玉琴:八年,李志發:七年。我們都不服判決,要求無罪釋放。但結果是他們上下串通早就擬定好的維持原判。
十月二十幾日我被送往石家莊北郊監獄即河北省第四監獄。監獄是沒有人性的地方,動不動就關禁閉,讓普通的犯人(死刑犯、無期徒刑的犯人)看著法輪功學員,不讓說話,不讓隨便走動,利用減期、緩刑誘惑犯人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那些重刑犯為發洩私憤、減刑對法輪功學員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在監獄轉化班,我被死刑犯看著不讓睡覺、暴打、面壁、銬到窗上吊著。我在石家莊監獄被迫害期間,姐姐、姐夫曾去石家莊監獄看過多次,獄方百般阻撓一次也沒讓探望。
從監獄回來之後家裏值錢的東西都沒了,窗戶、門都爛了。頂子漏了老父親自己找人修的房子。由於中共對法輪功的殘暴迫害造成我坐了九年的冤獄,使我度過了一段長久的苦難歲月,也使我的親人承受了無盡的痛苦。
5、劉永幫,男,一九六二年生人 滄縣高川鄉韓碼頭村人。遭迫害經歷自述:
我是一九九七年三月份得法修煉的。修煉前半邊身子怕涼,騎自行車一條腿的肉就跟被撕扯一樣,醫院、鄉頭都看了不管用,結果修大法後不治而癒。家人看到我的變化都跟著煉起法輪功,但是後來在迫害發生後家人在共產黨的淫威下都不敢煉了。
二零零零年七月,我接到傳票。親戚陪我來到滄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周林華說:要不拘留半個月,要不罰款三千元。親戚一看交三千塊錢人就沒事了,還挺高興。去交罰款前還給周林華買了好幾箱蜜棗捎去,表示感謝。三千元錢交到周林華手裏,也沒給收據,加上給周林華買的好幾箱蜜棗還有來回路費吃住等各項花銷,一共花了五千元。攢了好幾年準備壘牆頭、蓋門樓子的五千塊錢就這樣沒了。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八日,我與另外兩名法輪功學員到北京為大法鳴冤,被警察搡進警車拉到前門派出所,我不報姓名和地址。幾天後,我們被送到北京崇文區看守所。檢查衣服時,我不配合,被打耳光,在牢房裏我被犯人扒光衣服,並迫使我蹲在大便桶上,幾個犯人輪番一盆一盆的往我身上澆涼水。我在心裏一直背誦師父經文:「大法不離身,心存真善忍,世間大羅漢,神鬼懼十分。」(《洪吟》)過一陣子就聽他們的頭兒問:「多少了?」答「八十盆了。」頭說:「行了!」結果最後又倒了一壺開水澆身。要是一個不修煉的人就完了,是師父保護了我才沒有受到傷害。
幾天工夫我們同行的一名學員便承受不住非人的折磨說出了住址。高川鄉政法委李澤會和高川鄉派出所的人夥同滄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周林華將我們三人分兩次劫持回滄州。他們先把趙廣增(韓碼頭村人)塞進汽車後備箱拉到滄縣看守所,到了那兒人已經休克了。回來拉我時也同樣把我塞進警車的後備箱拉到滄縣看守所。
在看守所犯人迫害我,給我「吃肘子」:強迫我貓著腰,用胳膊肘狠勁戳我後背,幾下我就趴在地上了;他們還強迫我光著腳,穿著皮鞋踹、碾我的腳趾;然後又強迫我「開飛機」:貓著腰,頭、臉衝著廁所便桶,兩胳膊倒背高舉著。一連折磨好幾個小時。第二天值班警察還假裝讓犯人撩起衣服,看看有沒有外傷。
在看守所飯不給吃飽,還要強迫做奴工(糊放針劑的紙藥盒),犯人把家人送來的衣服、鞋搶去,並強迫我給家人寫信要錢,還誘騙我寫悔過書,說寫了就放我回家。我不上他們的當沒寫。高川鄉派出所的藏寶臣在此期間來了兩次非法提審我欲給我羅列罪名。
二零零二年「四﹒二五」前,看守所警察讓我在非法勞教書上簽字,我不簽。「四﹒二五」這天他們給我戴上手銬拉到石家莊勞教所,我被關進了三大隊三零四中隊迫害。開始不讓我睡覺,幾個猶大輪番「轉化」我(讓我放棄修煉)。那時猶大樑子凌、馮洪鳴猖狂至極。由於我不願再承受酷刑折磨違心的寫了「三書」(即悔過書、保證書、決裂書)。警察楚玉桂為了辨別我是不是真的轉化了,讓我答題,答題中有給法輪功栽贓的「天安門自焚」的內容,我在旁邊給注上「是假的」。當晚警察王立清把我叫到值班室,問我:自焚是真還是假。我說:說一千遍它也是假的。王立清指著牆上的手銬威脅我:「你看見了沒?」我說:「你要不用槍打死我!?要不用刀砍死我!?」王立清看我挺硬,便叫來犯人帶我去樓上單間,強迫我蹲了一夜,期間稍有睡意就被勒令蹲好。第二天,王立請見我沒有認錯,又換了犯人劉四平來整我,這個人很邪惡,他將我背銬在高低床的最上邊,吊起來,懸空的身體的重量全都在吊著的兩個手腕上,兩個手腕被勒的老深的血印子,胳膊又痛又麻,就這樣他逼著我念出聲他謾罵師父的話。那時雖然想起師父,但不是那麼堅定堅信,而且主意識越來越弱,任由邪惡迫害消極的承受著。很快我就堅持不住了,違心的承認了「天安門自焚是真的」。
在石家莊勞教所這個人間地獄,我看見酷刑迫害加上精神的折磨,使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逼瘋、打殘、患病。 「猶大」樑子凌(男)為討好惡警,賣力的迫害、轉化別人,遭惡報長期爛腿,令人作嘔。我就是被他的歪理邪說所迷惑而轉化的。精神的折磨、肉體的摧殘讓我變成背信棄義、助紂為虐的幫兇,充當了不光彩的角色,那種內心的墮落、煎熬讓我活得沒有尊嚴、活得卑劣猥瑣。這正是邪黨的卑鄙無恥、邪惡至極的體現──把人變成與之同流合污的壞人。我在參與轉化其他學員時,傷害了不少學員,致使韓樹存(泊頭法輪功學員)撞頭險些出人命;致使程景山(法輪功學員)走路腳痛(出獄之後去世了);有的得了肺結核;還有一位學員想用掏耳勺穿耳自盡的,但被別人一句話勸住了沒做成。自己內心愧對被傷害的同修們……
二零零三年五月,「非典」蔓延全國,我被迫害的得了肺結核,開始警察對我保密,當時「非典」很厲害,我每天測體溫不是三十七點五度就是三十八度,他們害怕了,讓我申請「保外就醫」。不等手續辦完,就給高川鄉派出所和滄縣公安局打電話,讓他們來人接我,他們沒人敢來。最後他們只好給我妻子打電話。就這樣我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七日被妻子接回家。妻子看我臉色蒼白、全身無力、乾咳,就帶我去縣防疫站透視,經檢查發現兩邊的肺已經重影,左邊肺上有棗一樣大小的洞。妻子氣憤的說,要知道你被他們迫害成這樣,還不如不接你回來,叫他們給你治好。
回家後,勞教所對我不放心,要求定期寫彙報,到當地派出所彙報情況。開始我應付他們,後來也就不按照他們的要求做了。不知不覺中我的身體痊癒了。
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女兒上初中因交不起學費被迫輟學了,去一個銀行飯店打工,每月工資才一百元,當時孩子十三歲,個子又小,累的直掉眼淚。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日我在電線桿上寫法輪功真相,招來鄉派出所的陸洪偉帶人上門騷擾。當時我不在家,只有孩子和一個小夥伴在家玩,孩子見陸洪偉、張德民亂翻,上前阻止,他們不聽,強行亂翻,搶走大法真相資料,並揚言孩子要阻止把其一同帶走。
6、杜成鳳,女,五十一歲,河北滄州市滄縣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經歷自述: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四日早上,我和丈夫帶著十一歲的小女兒進京上訪。回家後才知道,在家的和上訪回來的同修都被集中到鄉政府進行所謂的「學習」。回來的第二天,我和丈夫也被叫到鄉政府,鄰村的一些法輪功學員也都集中到那裏,有三、四十口人。一些新學員被逼迫交書。還讓我們每人拿一本書,從一個房間去另一個房間,開始不知幹啥,出來才知是給我們錄像,製作自動上交大法書的假相。
在那裏我們呆了7、8天,有來得早的學員呆了10天。他們讓我們寫不進京、不煉功的保證才讓回家。因為「七﹒二零」北京開始抓捕大法學員了,聽說很多人被關押、拘留。讓我們寫保證的目的,怕我們去北京砸了他們的飯碗。這一次我們都上了他們的黑名單。
回來後,鄉里也總來騷擾。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一日傍晚,我帶著女兒和其他十幾名法輪功學員又一次進京了。警察不時上門盤問,附近住的多數是全國各地來上訪的法輪功學員。由於申訴無門。十月二十六日上午十點鐘,我們陸續來到廣場,那裏已經彙集了很多人。不一會兒看到有很多警車和便衣警察,以及雇來的保安、打手(後來才知道)出現在廣場上。此時,一位法輪功學員拽出懷裏的橫幅展開,「真善忍好」的大字閃著金光。不遠處又一法輪功學員撒開真相傳單,有同修們高喊:「法輪大法好」、「還師父清白」。此起彼伏地喊聲、此起彼伏的橫幅和紛飛的傳單使便衣警察們慌了,他們蜂擁而上,搶奪橫幅,撿拾傳單。警棍、電棒沒頭沒腦的、雨點般落下。法輪功學員有的頭破了、有的臉傷了、有的摔倒了……他們卻死死護著傳單、橫幅。同修們被塞進警車,一車車拉走。但剛拉走一批,又有一批法輪功學員挺身而出。我拉起女兒向前衝去,從懷裏掏出傳單向空中拋去。女兒也拽出傳單,惡警竄過來搶,我用身子擋著、護著,電棒打在我頭上、身上。我被拽著頭髮往車上拖,女兒在後面追著,喊著:「不准打人,不准打人,媽媽,媽媽……」我們娘倆被塞進車。車裏裝滿了人,我們被送進一棟高樓下的院子。
他們查出我們是滄縣的,於是通知滄縣駐京辦過來領人。半夜兩點多,縣裏的人來了,有鄉派出所的,還有村支書的兒子等人,一見面,有個人就打了我幾個耳光,並大聲呵斥。在車上我見到同村的幾位法輪功學員,都不同程度挨了打,回來後就直接被關進縣看守所。女兒被送回了家。
滄縣看守所裏已有很多法輪功學員,和犯人關在一起。犯人被授意監視、迫害我們。我們被限制吃、睡、上廁所,並被實行超期關押。我們決定絕食抗議。不久我被判勞教三年,被送到唐山開平勞教所,由於我身體不合格。我和另外四名學員又被拉回滄縣看守所。我和同監室的一個只有16歲的小弟子一起絕食。5天我們滴水未進,所長來了,用紙蓋在我臉上試有沒有呼吸,命男犯拖我去輸液、灌食,把我強行送進醫院。絕食第七天我被家人接回家中。共被非法關押5個多月。
回家後,鄉派出所多次來家「看望」。同年五月份被無故綁架、抄去大法書籍,在派出所呆了兩天後被放回。同年「七﹒二零」前又一次從家中把我綁架,一起被綁架的還有兩名不滿18歲的大法小弟子,我們被直接送進唐山開平勞教所進行迫害。
在勞教所裏吃的是又黑又硬的小饅頭,還不管飽。第一天我就腹瀉,女犯(號長)限制去廁所,腹瀉也得死命的憋著,允許才能去,目的是讓我們放棄修煉。在這期間我看到和聽到其他法輪功學員被殘酷迫害,在大冬天,惡警把法輪功學員扒光衣服,只剩褲衩和背心再拷樹上凍,讓老年同修在雪地裏赤著腳跑,直到跑不動在雪地裏爬……這就是唐山開平勞教所的罪惡。我在這裏被迫害半年後,因心臟嚴重不好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份被家人接回(是所謂的保外就醫)。回家後,鄉邪黨書記還經常上門「問候」。
7、徐凱,男 ,一九七四年出生,滄縣舊州鎮東龐河村法輪功學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 迫害開始,徐凱去北京上訪,七月二十二日被從北京接回在滄縣拘留所非法拘留七天。從那以後轄區派出所天天上門騷擾,甚至深更半夜全家人在睡夢中被他們上門騷擾的敲門聲驚醒。十二月份徐凱再次踏上進京上訪的路,於十二月二十日被從北京接回在滄縣拘留所非法拘留四十五天。大年二十八剛剛回家,鄉鎮政府、派出所又讓村公安員領著上門騷擾。
在當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溫家寶視察大浪澱水庫和舊州鎮西龐河村農田噴淋灌溉技術時,舊州鎮政府、派出所將徐凱及舊州和周圍鄉鎮的法輪功學員全部綁架到各自的鄉政府達四十八小時,大家集體絕食抗議,待溫家寶走後才將大家放回家,徐凱讓單位領導和家人接回。
二零零一年七月九日,徐凱正在工廠上班,被滄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王義新等人綁架,非法酷刑逼供三、四天,先是用手掌打臉、用書本打臉,最後上繩;無果後非法關押在滄州市第一看守所近六個月,從此徐凱失去了工作。
二零零三年秋,徐凱的父親因車禍住院。在徐凱父親手術後十幾天滄州市國保大隊王義新等人又一次在醫院,在正在飽受病痛折磨的老人面前再次綁架了徐凱。 他被非法關押在滄州市第一看守所,後轉入滄州市第二看守所非法迫害近兩個月。
二零零七年八月八日下午六點左右,以趙洪亮為首的滄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八名警察開兩輛警車闖到徐凱開的門市上,將徐凱綁架,並非法抄走大法書籍、計算機、麥克風、優盤、打印機、存摺、現金(約1300元)、手機、大小音箱各一套、小電視等物品。在滄州市看守所,徐凱以絕食來抗議迫害,遭灌食多次,鼻子流血不止。由於怕惡行暴露,他們非法剝奪徐凱家人探視權。後徐凱被非法勞教一年半,二零零七年九月八日徐凱秘密被送往邯鄲勞教所。
徐凱被邯鄲勞教所惡警長期罰站,不准和其他人員一樣進屋睡覺,只能晚上架個床板在大廳中睡。一次徐凱站不住摔倒了,頭部摔了一個包,惡警們假裝不知道對此事不聞不問。徐凱被長期罰站達四個月之久。原本健壯的徐凱,被迫害的蠟黃的臉上表情痴呆,臉明顯變形,兩條胳膊已無法抬起,說起話來有氣無力,整個人大概瘦了三、四十斤。
二零零八年五月,隨著惡黨奧運臨近,勞教所再次進入嚴管,不再讓家屬接見。隨後強迫法輪功學員勞動。因徐凱不配合惡警、不轉化,惡警高飛和指導員王志明讓五、六個普教將徐凱架到無人居住的五樓,逼迫徐凱下跪,徐凱不從,他們拿來了電棍,電了兩下,電棍就沒電了;又拿來了橡膠棒,直至將身體虛弱的徐凱打的昏死過去,才住手。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凌晨五點鐘,滄縣六一零、縣公安局攜舊州鎮派出所五輛警車開進村裏,趁早晨沒人密謀綁架徐立森和徐凱,荒唐的藉口卻是徐立森、徐凱購買光盤盒無償送給世人,傳播法輪功,傳播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的神韻晚會。再一次有村民保護,使邪惡之徒沒有綁架成,從此徐立森、徐凱被迫流離失所。
8、胡金華,男,一九七一年生人,滄縣杜林鄉南趙官營村法輪功學員,滄州物華市場經營個體體育用品商店。胡金華是一九九八年得法修煉的,得法前婚後五六年沒小孩,修煉後得了個大胖小子,為了證實大法的神奇所以給兒子取名叫證法。一家人其樂融融,生意也紅紅火火。
但一九九九年迫害發生後街道和公安局包保人經常到胡金華家騷擾,使他的家庭生活失去往日的祥樂。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二日下午,胡金華回家時在公共汽車上向世人發真相小冊子,被滄縣杜林鄉流堂村的朱三電話舉報。當天晚上七點南趙官營村的村書記領著滄縣國安的李某、羅某等人及杜林鎮派出所警察,共十多個人,找到胡金華嫂子家把胡金華綁架到杜林鄉派出所。在派出所警察利用車輪戰術,不讓胡金華睡覺長達四天五宿,想轉化他,看胡金華很堅定他們轉化不了,就想把他送看守所,因體檢查出乙肝大三陽才不得不把他放了。
二零零七年秋天,胡金華與一法輪功學員家屬一起去滄州新華分局要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時,跟新華分局張國富要法律依據,張國富找不出依據自知理虧不敢露面。為了解決問題胡金華他們就到市公安局的「警察總監室」反映情況,正談話時來了一個兇巴巴的人,問:「你們幹嘛?」「這不是問問某某因為修煉法輪功給抓起來,這麼長時間為甚麼還不放人?」「奧,法輪功啊!跟我們走吧,給你們找個地方吧。」結果他們就這樣被無理關押,十天後才放出來。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滄州市各縣、市國保大隊、派出所在市「六一零」的指揮下,統一行動,綁架了滄州地區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胡金華就是受害的法輪功學員之一。那天下午四時左右滄州市東環派出所的於大勇來到胡金華的門市要求胡金華到派出所問點兒事,一會就回來,還說孩子可以一塊去,一會就回來了。胡金華一看他說的那麼誠懇便跟他去了,結果去了就給扣那兒了。隨後胡金華的門市被抄,大法書籍、電腦等個人物品被掠走。八月二十七日胡金華被轉入滄州市看守所。
九月二十五日滄州市政府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對胡金華作出勞教一年的決定。十月二十一日被轉入滄州市勞教所。在胡金華三次書面和多次口頭的要求下才在十一月一日拿到「勞動教養決定書」。胡金華看到給他定的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覺得很荒唐離譜,隨即托家屬狀告滄州市勞教委,依法向滄州市法院提出了行政訴訟。並且還一併指出辦案人員從誘騙他去派出所到被送到勞教所不給勞教書等多處違法行為。滄州市運河區法院行政庭受理了此案,但此訴訟案並沒有得到公正、合理的裁決。
在他被迫害期間,年高父母想兒受煎熬,六歲的孩子失父愛,紅火的生意變蕭條,妻子裏裏外外一人忙還得為營救胡金華東奔西走,落得身心疲憊人憔悴。直到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八日所謂期滿後胡金華才被釋放回家,一家人這才得以團聚。
9、梁墨元,男,一九五零年生人,滄縣李天木鄉北閣村小學教師。一九九七年修煉後他按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交公糧揀著最好的交(一般人都是把好的留著自己吃);給學生補課從來不收補課費,迫害發生前曾多次被評為縣、鄉級優秀教師,是一位深受師生和家長尊敬的好老師。
對法輪功的迫害發生後,他多次遭到無理騷擾。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七日晚上,河北省滄縣李天木派出所副所長張西園帶領五、六名警察闖入他家,進門就搜,連廁所都不放過。當時只有回娘家的女兒在家,看到這種土匪般的行為質問那些警察,有搜查證嗎?!他們拿出一張空白的表臨時填寫了一張,無任何公章及相關負責人簽字。他們強行抄走所有大法書籍,並拍照錄像,過後梁墨元家人發現家裏有兩個錢包不見了,裏面裝有收藏的糧票和少部份現金。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五點多國保大隊閆秀偉李永勝夥同李天木鄉派出所的副所長張西園闖入梁墨元家,抄家並綁架了梁墨元。他們怕找不著東西,把上次抄走到大法書帶回來當所謂的證據。同時滄縣公安局的副局長龐炳山、國保大隊的隊長周林華和李天木鄉派出所所長李福閣等警察綁架了同村的法輪功學員梁墨文和鮑玉茂。他們都被非法關押進滄縣看守所。在他們被非法關押期間,梁墨文的母親(也是梁墨元的嬸子)突然病情加重過世。於是梁墨文的姑爺代建功帶著媳婦等家人去要人,結果被按了個帶領婦女鬧事的罪名拘留,經熟人疏通最後罰了一千塊錢才出來。
家屬多次向滄縣公安局要人,閆秀偉點撥家人找人辦,並說「跟你們沒法說,你們腦子都進水了。」最後家人只好找了一個與他們能說上點話的遠房親戚去跟他們談。他們張口要兩萬每人。親戚說農村哪有那麼多錢!他們鬆口說,那就有多少交多少吧!這樣每人交四千塊錢,共交了八千塊錢梁墨元和鮑玉茂按取保候審的名義放出,共被拘留二十五天。而梁墨文則被判了一年多勞教送到滄州市勞教所繼續迫害。
在滄縣看守所時每天都要做奴工,往塑料袋中裝吸管(口服液吸管)一個小袋裝一根,定額每人每天十三把,每把大概有一千支。梁墨元因眼花每天只能完成三把,號長(監室裏的被關押的人的頭兒)就每天打他一頓(用鞋底子打頭)。一天只准梁墨元吃一頓飯(兩個小饅頭),因為他幹不完的活兒得別人幫著幹,吃飯時號長就問:誰幫梁墨元幹活兒了?幫他幹活兒的就舉手。號長就說:好吧!那你們就幫他把飯吃了吧。因為就兩個小饅頭,有的人搶不上,生氣就又把梁墨元打一頓。讓這位六十歲的老教師真是受盡了屈辱、吃盡了苦頭,苦不堪言。
10、梁墨文,男,一九六七年生人,滄縣北閣村法輪功學員,靠種地、做買賣謀生。梁墨文修煉前有打麻將、吸煙的嗜好、夫妻經常吵架,氣的妻子總是尋死覓活的……修煉後夫妻關係溶洽了,以前的壞習慣都改掉了,做買賣再也沒有進過假貨,大法使他從裏到外的改變了。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有村民看見警車和便衣在村裏轉悠,五點左右翻牆入室,闖入北閣村法輪功學員梁墨文家沒住人的新房子,七點多又到他的住所綁架了梁墨文,並搶走一台電腦、大法書籍、一個切紙刀和一個手機。幾乎同一時間又綁架了鮑玉茂、梁墨元。三人被非法關押到滄縣看守所。鮑玉茂、梁墨元被關押了二十五天,每人被勒索四千元錢。梁墨文四十七天後被送到滄州市勞教所,勞教一年。(直接責任人是滄縣公安局副局長龐炳山,國保大隊隊長周林華,指導員嚴秀偉和李天木鄉派出所所長李福閣等警察。)
在梁墨文被迫害期間,他的大兒子本來在山西工作不得不放棄工作回家替父親打理生意。梁墨文的妻子為了營救他在看守所、派出所、勞教所來回奔波。真是難為他妻子了,一個婦女這些大門衝哪開都不知道,沒辦法只能硬著頭皮去找。梁墨文的母親本來就有病再加上綁架兒子時受到驚嚇,思兒過度病情加重不久與世長辭,當時正值農忙,妻子忙更是不可開交。
孩子老二當年十歲,深知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但由於年齡小對共產黨的邪惡本性還認識不清,看到父親受迫害對社會感到很迷茫、壓抑,使他情緒整天是抑鬱寡歡。一個本該無憂無慮生活的孩子就這樣承受著不該這個年齡承受的痛苦,給他的心靈留下難以撫平的創傷。十四年的迫害中全國會有多少這樣的悲劇發生呢?這是共產黨泯滅執法者人性、製造人間悲劇的一個真實寫照。
11、張如芬遭迫害經歷:張如芬,女,一九五六年出生,滄縣高川鄉南北村人。二零零一年皇曆十一月二十二日,派出所副所長劉旭辛、司法書記王恩義、政法委書記李澤會帶領七、八個人到南北村綁架法輪功學員張如芬去洗腦班,張如芬不同意,王恩義上來就擰胳膊、李澤會又動手,七、八個人強行將張如芬綁架到車上。在往車裏推的時候,張如芬腦袋被撞在車門上起了一個大包,褲子也被拽掉。把張如芬按在車上,一個人還坐在她的身上,把車開到洗腦班後,張如芬兒子聞訊趕到,看到媽媽被他們弄成這樣不幹了,罵他們沒人性,他們沒有一個敢吱聲,說你們辦洗腦班不能這樣整人啊!他們自覺理虧給一卷子錢說是給看病的,張如芬家屬只要了一百元,到醫院檢查,醫生說腰部軟組織受傷。到現在張如芬還是一累了腰就直不起來。
12、孫玉強,男,七十歲,河北滄縣望海寺村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孫玉強在風化店鄉大白頭村的集市上講真相遭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滄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副隊長白建華等人綁架非法關押在滄州市看守所,幾天後就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滄縣法院枉判孫玉強三年徒刑。
孫玉強的女兒為父親聘請了律師提出上訴。孫玉強的律師三次去滄縣法院都不讓進門,找刑二庭庭長劉金鳳,也以各種藉口推脫不見。律師只好去滄州市中院與主辦此案的刑二庭法官李莉聯繫閱卷,但李莉要求律師提交其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不煉法輪功的證明及律師協會出具的本人道德品質良好,無違法違紀行為證明方可閱卷。面對這種非法要求,孫玉強的律師考慮到當事人的利益,於五月三十日攜帶兩份證明及相關辯護手續再次來滄州與李莉聯繫。沒想到次日接到李莉電話告知:經研究,律協的證明還不行,尚需補充本人不煉法輪功以及註明該案案號並同意本人辦理該案等情況,提交原件後等候開庭通知。
律師認為滄州市中院對律師提出的種種非法要求,超越了法律的規定,實屬刁難律師,違法阻礙律師依法履行職務。但律師仍予忍耐,再與律協溝通,並於六月三日向滄州市中院院長章文忠及市人大、市政法委投寄反映情況的信函。
六月十三日,律師再來滄州與中院及看守所聯繫,方知二審維持原判的判決已於七、八天前就下達了。孫玉強已被關押到唐山冀東監獄去了。
孫玉強老人為抗議非法關押,曾經在滄州看守所、冀東監獄絕食。滄州看守所、冀東監獄都對這位古稀老人進行野蠻灌食,導致老人腹部腫脹、咽喉發炎,身體極度消瘦衰弱造成小腦萎縮。冀東監獄獄警為了讓家屬勸孫玉強吃飯(怕出人命擔責任),欺騙家屬:只要孫玉強吃飯,馬上給辦理保外就醫,馬上放人。其實按孫玉強當時的年齡和身體狀況,已完全符合辦理保外就醫的條件。但家屬救人心切,中了獄警的圈套。當孫玉強放棄絕食,家屬要求接人時,卻遭到滄縣司法局、政法委、六一零扮演的「黑臉」的阻攔,他們以各種說辭推諉、搪塞、不予辦理。
由於長期非法關押導致孫玉強身體進一步惡化。二零一四年八月份,唐山冀東監獄給孫玉強家屬打來電話,說孫玉強被傳染上肺結核,病情嚴重,讓家屬前去。家屬趕到孫玉強住院的地方,看到的是孫玉強極為消瘦,生活用品骯髒不全,在炎熱的夏季,拖著病體的孫玉強不知道多長時間沒有洗澡,胳膊上一摸都掉泥,身上穿的背心已多日沒有換洗;所謂的醫院極其簡陋,孫玉強的病房不但沒有空調,而且病房內空氣渾濁不堪,健康的人都感覺呼吸困難,何況是患有「肺結核」的高齡患者。
至今年逾古稀的孫玉強扔身陷囹圄。他的女兒為了營救父親奔走相告、在滄州唐山之間來回奔波。
13、馬鳳榮,女,一九五七年生人,滄縣大官廳鄉古月庵村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經歷自述:
我是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未修煉前患神經衰弱、氣血虧、一九九五年得了腎積水各醫院看不好,一打針吃藥就難受。我有個嬸子煉法輪功,她跟我說快學法輪功吧!因我認字不多就買個錄音機聽李洪志師父的講法錄音。有一天我感冒了,堅持到嬸子家去跟著學煉功,沒想到我一學就會,功煉完了我感冒也好了。以前我活著都覺的累總想死了輕省,可那天煉完功我走路就跟飄似的,那個輕省啊別提多舒服了。
七二零迫害發生後我的心靈受到嚴重撞擊,我堅信師父堅信法並開始證實法講真相。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滄縣大官廳派出所長龐忠清突然領著天津大無縫派出所的三名警察來到我家,叫我到大官廳鄉派出所去一趟核實點情況。我老伴兒隨後跟著趕去大官廳鄉派出所,沒想到我已經被送到天津東麗區派出所。
在天津東麗區派出所警察不分白天黑夜的多次對我非法審問。我絕食十九天抗議他們對我的迫害,在我絕食期間來了八個警察抓住我的頭髮,在樓道拖出二十多米,有踩著我四肢的、有捏鼻子的、有撬嘴的,把膠管接到自來水管上,直接用膠管對著我的嘴灌了十幾分鐘,灌的我喘不上氣來。過了兩天在監室裏,四五個警察按著我,獄醫給我下胃管又用水壺給我灌食,灌的甚麼不知道。他們隔一天給我灌一次食。
後來我被判了二年冤獄,被送到天津女子監獄三監區繼續關押迫害。剛到那裏,我因不轉化被罰站十五天。他們用偽善、騙人的把戲逼迫我看誹謗大法的書和光盤等,最終被他們迷惑轉化了。
在我受迫害的兩年中,我丈夫承受了很多,因為孩子們都沒有結婚,他在家裏當爹又當娘,除此還得照顧九十多歲的老父親。兒子結婚全是他自己張羅的。
我從冤獄出來後,身體也不好了,病又返上來了,總是發燒、後背痛,經查說是得了肝癌、肺癌,家人都勸我快去看醫生。我心想:父親就是患的癌,看不也沒看好嗎?我一氣之下說:「我還煉法輪功!」結果煉完功我立馬感覺身體好了。半年後又翻上來那個症狀,這回我根本沒動心,知道這不是病。結果很快那症狀就沒了。
14、朱中和,男,一九七三年生人,河北滄縣風化店鄉大白塚村人。朱中和自述遭迫害經歷:
我是一九九六年得法的,那是在別的氣功班上聽有人提到法輪功三個字,我就怎麼也忘不了了。修煉法輪大法前我的腿部患有骨髓炎,曾經在滄州京滄醫院治過一段時間,稍有好轉就停止了治療,因家裏支付不起昂貴的醫藥費。後來就經常犯,犯起來腿上流膿、流水,吃了很多中西醫藥物也沒能治癒。通過修煉法輪大法後我的骨髓炎神奇的痊癒了,只是留了踮腳的後遺症。
迫害發生後,大概二零零零年夏我被鄉派出所叫去想「轉化」我,他們達不到目的就將我行政拘留十五天,幾個月後又故伎重演,這一次是刑事拘留三十六天。由於他們總是到家裏騷擾,讓我到派出所報到,無奈我離家出走。他們害怕了,天天到我家詢問並在門口蹲坑,把家人嚇的夠嗆。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二日,我被110綁架,送到滄縣鞠官屯派出所,之後又轉到滄州市新華分局,我不配合警察的問話,兩個公安警察輪流打我嘴巴兩個小時,把我綁在鐵椅子上給我照相,我不配合他們,沒照成,待了一宿把我弄到滄州市第二看守所,待七天,把我弄到滄縣公安局刑訊逼供四天。政保科一個姓李的科長一個姓周的科長等七個人輪流對我施刑,四天未讓眨眼,用蒼蠅拍把兒打,打哪就是一道血印子,用柳幹打腿肚子,打的肚子腫老粗再用手按摩,不按還疼的沒法再一按摩無法形容的痛,最後使了一個陰招,把衣服都脫光五個人按著,兩個人咯吱,每隔半個小時一輪,一輪半個小時。我特別怕癢,一咯吱就使我笑個不停,一輪下來我就沒勁兒了,就這樣整了我半宿。我實在承受不住了,被迫說出一個同修的名字,至今我還對此愧疚不已。
第二天我被送到滄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三十六天。在看守所期間被號長慫恿其他在押人員用鞋底子抽腦袋、給「吃肘子」、用腳踹。後來我又被轉到滄州市第一看守所。在這裏我為抗議迫害多次絕食,他們多次給我強行插胃管灌食,一次在安全床(死刑床)上綁了七天,哪裏都不能動,嘴裏戴著防止咬舌的東西,大小便都不讓動有人伺候,放下來後都不太會走路了。我在滄州市第一看守所被迫害十四個月。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日滄州市「610」操控滄州市運河區法院開庭非法審判十名被超期羈押的法輪功學員。我也被帶去一併開庭,我不配合他們,於是被強行抬進法院。光我的案子他們審理了一天多,在法庭上我不承認給我強加的罪名據理力爭,最後還是被他們依據根本就不適用刑罰第三百條冤判了八年。
家裏人為了救我出來賣了一群羊花五、六千塊錢為我請律師,家人哪裏知道那個所謂律師跟法院都是串通的,根本沒有起幫助作用。我不服判決,提出上訴。結果還是維持原判。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幾日我被送往石家莊北郊監獄二大隊繼續迫害。那裏簡直就是人間地獄,那是剛到監獄沒幾個月,曲陽的一個六十多歲的犯人得了半身不遂,中隊派一些犯人伺候他,那些人不願意伺候,就折磨他,三九天給他洗涼水澡,把人按進一個裝滿涼水的大鐵桶裏只露一個頭在外面,凍得那人的頭髮立馬都豎起來了,然後他們就拿墩布墩、拿笤帚掃他。然後抬出來扔到陽灰地上晾著,第二天那人就「走了」。太殘忍了,我去找隊長談話,我說:你們這樣迫害人是犯法。隊長一看我這樣怕我給他惹事,從那時起就把我看起來了,不敢讓我隨便走動、與別人隨便說話。後來正趕上監獄辦轉化班,他們就把我送了去。在那裏遭受「熬鷹」、毒打(用30mm寬5mm厚的竹片砍,一下就出血)十多天,負責轉化我的人叫李立科,時常去問問改了吧?一說不改,就說再「幫助幫助」他。關門又走了。最後我精神變得恍惚、記憶力衰退,問我姓甚麼都得想半天,人瘦得不像樣,身體已承受到極限,幾次想摸電門自殺,想到法中講過不能自殺,才沒有那樣做。他們看我身體實在不行了才放回監區。回到監區我身體一直沒有恢復,他們只好帶我到醫院住院治療,治療期間發現患了糖尿病。在我住院期間教育科的隊長改用談話的方式想給我做轉化工作,我沒有給他機會。他就給我戴上手銬腳鐐治我。後來病情稍穩定後又回到監區。
但身體一直很弱,體重僅剩六、七十斤,二零零三年獄方擔心我死在裏頭,與我家人聯繫想給我辦保外就醫。但是獄方向家人索要一萬元錢才肯辦手續。二零零二年為我請律師家裏已經是可說是傾家蕩產了,哪裏還能拿出一萬塊錢啊,那簡直是天文數字,所以保外就醫沒有辦成。
二零零四年有一天二大隊把幾個法輪功學員放在前頭犯人排在後面集中到會議室讓看污衊大法的電視,我一看污衊大法的內容衝上去一邊喊「法輪大法好」一邊想砸電視,警察早有防備,每個法輪功學員的背後都布置了好幾個身強力壯的犯人隨時準備控制我們的行動,他們追上去把我控制住了。把我帶到辦公室也沒談話直接關到禁閉室一個星期。
八年的監獄生活有四年我是在醫院裏度過的。住十天半個月的院回監區呆一段時間,治療效果有限,只能維持,醫生囑咐一定不能停胰島素。
本來我是一個健康的人,幾年來被迫害的身體幾近瀕臨死亡,臨出來的一段時間我總是找各個隊長談話,他們怕我告他們,他們找來省二院的專家來欺騙我,給我解釋我的糖尿病與監獄的體罰、打罵、熬鷹沒關係,想往飲食習慣不良、生活沒規律、遺傳原因上套。我對那個專家說「你是醫生嗎?你配當醫生嗎?」說的他臉通紅通紅的一句話也說不上來。等到我臨出獄的前三十六天,他們把我一個人關在醫院的三樓讓幾個犯人看著我,把我銬在床上不讓動,不讓與別人接觸。直到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我終於結束了冤獄生活從新獲得自由。
15、趙廣增,男,現年七十多歲,河北滄縣高川鄉法輪功學員。在修煉大法以前可以說百病纏身。胃病、心臟病、神經衰弱等等。自九六年走入大法修煉百病全無,至今一個藥片也沒吃過。家裏十來畝地、四百棵棗樹都是一個人經管,村裏人都誇他身體好。
下面他自述自九九年以後遭到迫害:
二零零零年,高川鄉邪黨組織委員兩次來我家騷擾。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我與同修進京為大法鳴冤,在北京看守所被拘留六天,我絕食反迫害。後被高川鄉政法委李澤會和派出所的人接回,途中他們將我塞進汽車後備箱,然後送進滄縣看守所迫害。在滄縣看守所,警察指使犯人折磨我。犯人王保桐用點著的煙把我的手燒起一個大黑泡;殺人犯高成林用木板打我的腦袋;犯人張彥青逼我罵師父,被我嚴詞拒絕。他們還強迫我背監規、唱獄歌等等在精神上折磨我。
二零零一年年前,滄縣六一零、國保大隊隊長周林華欺騙我親戚和家人,說交錢就能讓我回家過年,結果被他騙去九千多元錢,也沒讓我回家。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我被釋放後,又被送到滄州市洗腦班迫害半個月。
二零零二年六月,滄縣六一零的人又找到我打工的地方強行拍照。
二零零七年五月一日上午九點左右,我在地裏跟老伴幹活,滄縣高川鄉派出所警察李寧生等人非法闖入我家,在家中無人(屋門沒上鎖)的情況下,進屋亂翻,並拿走我的《轉法輪》等物。
16、殷玉英,女 一九六八年出生,家住河北省滄州市滄縣崔兒莊。丈夫是個老實厚道的莊稼人。初中畢業,農民。殷玉英自訴一家遭迫害經歷:
一九九六年丈夫在親戚的介紹下走入大法修煉。我看他看的《轉法輪》書上說的都是教人怎麼做好人,而且煉功動作也很美,我就也跟著煉起來。原來我有個腰痛的毛病,一到陰天下雨或來例假腰疼的直不起來、幹不了活。煉功沒幾天腰痛病就好了,真正達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狀態;後來通過學法,知道按真、善、忍約束自己,處處為別人著想;在矛盾面前如何做到忍;在利益面前怎樣把它看淡。慢慢的和妯娌的矛盾少了、家庭更加和睦了。我丈夫的變化也很大,原來他每到冬天就感冒咳嗽,需要輸液、打針很長時間才會好,修煉以後幾乎沒犯過。尤其他煉功後抽煙、喝酒、打麻將的不良習慣全戒掉了。
公公婆婆還有很多鄰居看到我們的變化也都紛紛加入煉功行列。值得一提的是我的公公是個非常倔強的人,由於受中共無神論的影響根本不相信煉功能好病。有一次他腿疼的很厲害,在我家看我們煉功,回家的時候竟然一點兒也不疼了。從此他和婆婆也都跟著煉上功了。
一九九九年,有一天我聽功友說中共要取締法輪功。當時我都不相信,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不讓煉?!我們幾個學員便商量著去北京反映情況。七月十九日,我帶著大女兒、抱著僅三個月的小女兒,一家四口跟幾個法輪功學員一塊去北京為大法鳴冤、上訪,還沒走到國家信訪局,就被截訪的警察塞進汽車分流到豐台體育館。豐台體育館關押著很多從全國各地來的法輪功學員,我看到有的法輪功學員被警察打得昏死過去。後來我們一家被滄縣公安局押回非法拘留十五天。當時崔兒莊派出所的一個姓李的副所長非常邪惡,罵女學員罵得很難聽,還無緣無故踹了我丈夫兩腳;還天天逼我們寫不煉功、不去北京反映情況的保證。
二零零二年春,由於功友遭迫害被迫把我說出,我被滄縣國保大隊的周林華、李俊峰等警察綁架。他們綁架我時翻牆入室,把家裏翻得亂七八糟。我不跟他們走,他們就幾個人強行架著我,我公公和我姪子擋著不讓惡警帶我走,大女兒追著他們大哭。他們竟然要將他們一起帶走。僵持了幾個小時,我還是被他們強行架到車上綁架到滄縣看守所。在路上我被他們打的嘴角流血。到了看守所,周林華、李俊峰威逼我出賣同修,說在我家搜出多少真相資料,要判幾年勞教,並把我帶到一間放滿刑具的屋子恐嚇我;還說抓住我丈夫要怎麼怎麼樣;他們騙我說,我在哪拿的資料他們都知道,都盯我好幾天了。還說,我孩子那麼小,若被勞教你孩子怎麼辦?只要我說出了資料來源就放了我。我一個農村的弱女子哪經歷過這種事。當時我確實起了怕心,擔心丈夫和孩子(當時丈夫流離失所),結果做了一個法輪功學員不該做的事。過了幾天那個被我說出的法輪功學員就被非法抓進了看守所,同修見到我沒有一點兒埋怨,可我非常的後悔。好在那位法輪功學員沒幾天就出去了。
事情並沒有像我想像的那樣,我被他們非法判了兩年勞教。我知道被他們欺騙了,邪黨根本不講信用,一個打壓善良的邪黨,一個充滿罪惡的邪黨,怎麼會言而有信啊!我痛悔不已。我父親和大姑姐夫、二大伯他們為了營救我,托人找關係,後來聽說拿兩萬塊錢就不用勞教了,親戚們湊了兩萬塊錢交給了那個辦事的。結果還要我寫「三書」(即:悔過書、保證書、決裂書)如果不寫,花錢也出不去。那時我的心就像刀子割一樣難受,哭了整整一夜,不知怎麼辦才好。最後我還是沒能戰勝自己,違心的寫了。寫的時候心裏別提多難過了,拿起筆又放下,淚水簌簌地往下流寫不下去……
回到家,警察隔三差五的就來家裏圖謀抓我丈夫。最後丈夫也出於怕心交了五千元錢、寫了保證才不抓他了。家人整天看著我們不讓我們與法輪功學員來往。從此我們夫妻二人怕再被迫害就不敢煉了,公公婆婆也不煉了。趁我們不在家時公公和我父親把大法的書全都燒了。在邪黨的淫威下犯下了迫害佛法的罪過(後來他們都做了悔過聲明)。
我的大女兒受傷害最大,十二歲的她經歷了童年不該經歷的事:親眼看著警察把親愛的媽媽綁架走。警察三天兩頭的到家裏來騷擾。這一切給她小小心靈深處留下了永遠抹不去的陰影。
即使這樣在以後的幾年中,周林華、李俊峰還不斷到我家騷擾,使我們無法正常生活。天天提心吊膽,我一聽到警車的警笛響就害怕;有時看見我家門前停輛轎車心裏就發慌,這種狀態持續了七、八年。
由於邪惡的迫害,給我家在經濟上帶來很大的負擔;丈夫為了賺錢還債和別人做起買賣,又喝上了酒。放棄了修煉回到了從前的狀態,喝醉了還跟別人打仗;還和別的女人有了男女關係,完全沒有了修煉人的影子。我很苦惱,家人又不讓和法輪功學員聯繫,一晃過去兩年,我雖然沒有被關進勞教所,可是心裏離開法的感覺別提多難受了。
寫出我們全家遭迫害的經歷,就是告訴所有的人,邪黨的罪惡,大法給我們全家帶來健康的身體、使我們全家修心重德做好人,邪黨卻逼迫我們放棄做好人,逼迫我出賣別人,給別人帶來魔難,也給我自己帶來深深的痛悔。我們全家的經歷,只是在邪黨迫害法輪功及學員的十四年中,千千萬萬遭迫害的案例中的一個,邪黨的罪惡真是罄竹難書。
在這裏我要向所有的世人說一聲:法輪大法好!祈願所有的世人都不要被中共謊言所欺騙,都能認同大法擁有美好的未來!即便是參與迫害過我們全家的警察,我們全家不恨也不怨你們,希望你們了解真相,放棄迫害贖回自己的未來!
17、李文君一家遭迫害詳情:李文君,女,一九七二年出生,滄縣大官廳鄉呂寺村人。
母親:闞振花 (已故)享年六十二歲 滄縣大官廳鄉常李莊村法輪功學員
姐姐:李文靜 (法輪功學員)
妹妹:李文菊 滄縣高川鄉四莊村法輪功學員,
自九九年迫害開始,李文君多次被當地鄉政府等機構綁架;母親悲慘離世;姐姐、妹妹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收秋以後,李文君去天津東麗區姐姐家,滄縣官廳鄉派出所的所長龐忠清怕她去北京上訪,將她騙回家(說她孩子頭被別人打破了),毫無道理的把她送入滄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
二零零一年春天,李文君和姐姐、母親,被天津東麗區大無縫派出所警察,在滄縣大官亭鄉陳圩村道口綁架,(李文君家被非法查抄,)之後將她們非法關押到天津東麗區看守所,後轉到津南區看守所。在津南區看守所李文君跟同室的人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告訴了一姓孫的女警,姓孫的女警將她叫到辦公室用電棍電擊她的全身。在看守所李文君堅持煉功,看守所所警(以後簡稱所警)就給她戴上手銬、腳鐐。為了抗議迫害她開始絕食。絕食後所警怕出事又把她送回東麗區看守所,在那裏四、五個所警按著她,給她野蠻灌食。灌食後胃管不拔,把她銬在鐵椅子上。有一次灌食,醫生說沒有胃管。所警說那就用輸液管子插進去。輸液管是不能灌食的,管子拔出後鮮血滴答滴答往下流。
天津東麗區第二中級法院枉判李文君三年六個月、姐姐李文靜三年;母親被勞教(因被迫害出現血壓超高後勞教所派人送回家)。
二零零一年年底,李文君和姐姐李文靜都被送往天津女子監獄,她被關在五監區,姐姐被關押在四監區。獄警派「包夾」(在刑事犯中挑出來的監視法輪功學員的人員)日夜看守她們,不准和別人說話,強迫她們看污衊誹謗大法的資料、參加奴役勞動。直到二零零四年十月非法判刑期滿,李文君才回家。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五日,妹妹李文菊在滄縣崔爾莊鎮的集市上買東西時,向民眾講真相發放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崔爾莊派出所警察把李文菊綁架至滄縣公安局。李文君受到牽連,隨後滄縣國保大隊與大官廳鄉派出所十幾名警察,闖入李文君家非法抄家並欲綁架她,李文君被逼的無路可走,登梯子上了房。高聲向村裏圍觀的人們說:我們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有甚麼錯,警察放著真正的壞人不去抓,卻天天盯著好人,今天抓,明天打,難怪社會治安這麼差。壞人沒人管,好人天天被迫害。警察不讓我們這些善良人過安穩日子……相持了幾個小時,警察們自知理虧,走了。
妹妹李文菊被滄縣公安局索要八千元錢才放了人。李文菊的丈夫張德勇受惡黨宣傳的影響,不明真相,對李文菊大打出手,李文菊左側額頭打破。李文菊被迫當晚離家出走。九月一號張德勇找不到李文菊就到岳母家大鬧一場,並用威脅的語言恐嚇岳母。母親闞振花擔心女兒的安危,由於過度驚恐當天含冤離世。
二零零七年十月七日深夜,滄縣國保大隊與大官廳鄉派出所十幾名警察闖入李文君家,強行搜查,搶走了大法的書籍、大法的光碟、mp3、VCD和一台筆記本電腦,並要綁架她,李文君被反銬強行抬上車,綁架到大官廳鄉派出所,之後送到滄縣看守所關押迫害。
在看守所警察慫恿犯人毆打已經懷孕的李文君。幾天之後李文君開始絕食。所警們強行將她按在院子裏的鐵床上,進行野蠻灌食。為了掩蓋,他們給李文君蒙上了一件棉大衣。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李文君被枉判勞教一年,因為李文君懷有身孕勞教所拒收。他們只好勒索家人一千元錢,放李文君回家。
18、褚鳳義,男,出生於一九六一年,滄縣法輪功學員 。褚鳳義自訴一家遭迫害經歷:
九九年迫害發生後,七月二十日我首次進京上訪,在我去天安門廣場的路上就被警察攔截並非法拘禁了兩個小時。二十二日清晨剛回到家,鄉政府和派出所的人哄然闖入我家,搶走錄音機,強行把我帶到派出所,後轉入鄉禮堂,那裏有很多從各村逼迫來的同修,逼迫交出法輪功書籍音象資料,每天強迫看污衊大法的電視,報紙,逼迫寫不修煉、不進京的保證書,九天後我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一日,我與其他幾位同修再次進京上訪,這次我那剛剛修煉不久的十六歲女兒也和我們一起進京證實大法。我們本地的「官」可慌了神,全巢出動,帶著進京修煉者的家屬湧進北京,尋找我們的下落。27日我被本村包村幹部認出,帶入一個小旅館,他惡狠狠地對我說:「看我回去怎麼收拾你。」滄縣公安局副局長把我拽到一個角落兇狠的打我耳光,直到打累了才作罷。
到了大褚村鄉派出所,一下車,所長楊國富抄起一根帶尖的硬木棍,朝我身上亂捅亂打,並嗷嗷叫著:「誰叫你上北京的?你上北京都影響市容!」折騰一陣,見問不出實情,氣的他給我戴上手銬,背銬在鄉辦公室的一把椅子上。(這裏已有很多因怕他們進京而被抓來的法輪功學員。)這裏的警察都說:「你們這樣的打死白打。」當我戴著背銬行走的時候,惡警牛從亮從背後跑過來,朝我腰窩就一腳,我臉朝地戧出去老遠。
第二天一大早,我被鄉派出所所長楊國富送進了滄縣看守所。刑拘達一個多月。其間龐盒子村的偷油犯,龐文生給我「吃肘子」,讓我彎腰九十度,他用胳膊肘猛擊後胸部,挫的我大口大口地吐鮮血。最後邪黨人員以取保候審的名義,向家屬勒索二千元錢,放我回家。
我女兒被誣判兩年勞教,投入河北省唐山開平勞教所(全名叫河北省第一勞動教養管理所)和成年人關在一起遭受非法迫害。
二零零零年底的一天傍晚,六一零欲抓我進」洗腦班」,我被迫流離在外。此後邪黨人員隔三差五就到我家騷擾,時不時的門口就停一溜車,抄家、恐嚇、威逼……使我的家屬極度恐慌。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九點左右(邪黨十六大前夕),鄉派出所所長郭元寶,帶領一群惡人闖入我家,將我綁架到派出所,隨後抄家。在派出所惡警郭元寶,對我拳打腳踢,棉襖上的棉帽都扯沒了。接著把我綁架到看守所,我絕食反迫害,絕食第四天晚上,號長強行給灌水,嗆得我大口大口的噴血,弄得滿炕、滿地都是。所裏怕擔責任把我抬進滄縣醫院。
我妻子賈增秀,於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在散發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該人名叫小明,因他此舉招來惡報殃及家人,其子淹死在王龍莊磚窯坑內),被惡警綁架到縣看守所,遭受了三個月的迫害。
19、李增琴,女,出生於一九六零年,河北省滄縣一位普通農民。李增琴遭迫害自述:
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修煉的。隨後二姐和我的兩個女兒也先後得法。我們遵照師尊的教導「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家庭和睦了,身心格外健康,總覺得有使不完的勁兒。修煉前我就對果樹管理有些愛好,我和村裏幾位志趣相投的姐妹經常一起討論果樹管理的事。接觸多了她們也了解了法輪大法的美好也先後走入大法修煉。由於我們總是無償為果農做好事,得到了大家的認可,因此吸引了更多的人走入大法修煉,真是「修者日眾」。鄉政府也看好我們,經常讓我們配合政府做一些事。一九九九年被縣婦聯看中,計劃為我們申報二零零零年的省級勞模。同時在村裏還樹了一塊「三八綠色工程基地」的石碑,說省婦聯要來考察、採訪。
然而就在這時對法輪功的迫害開始了。我們耳聞目睹這麼好的大法被抹黑、這麼正的師父被誣陷、這麼好的一群人被迫害,再也呆不住了,決定進京上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和同修分頭進京,在去天安門廣場的路上,我和其他兩位同修被警察攔截帶到天安門附近的一個地方非法拘禁兩個多小時。二十一日回家。二十二日鄉派出所強行讓我去鄉禮堂進行所謂的「學習」,那裏有很多從各村騙去的法輪功學員,說去鄉政府給我們開個會就讓回來,結果一去就被限制了自由,每天讓看報紙。由派出所的潘所長和楊指導員還有幾個協警看著我們,要我們寫「不煉功」、「不進京」的保證書,否則不讓回家。在這期間他們還製造了我們自動上繳大法書的假新聞。一天,一個人進來說:「你們每人拿一本(大法)書,排著隊去另一屋裏,有事!」我們也不明真相,就拿了書去他們指定的地方,結果門口有人錄像。隨後才知真情。他們把從法輪功學員家搜來的部份大法書隨便丟在角落裏,製造我們主動交書的假新聞在電視上播放。我們被非法關押了九天。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一日,我們決定再次進京上訪。我與倆個女兒、二姐一起踏上了進京之路。十月二十六日,我們走上了天安門,我懷裏揣著「法輪大法好」的橫幅,想找機會打開。那天天安門廣場上三步一崗兩步一哨戒備森嚴。有個警察見我們不回答他們的問話,就強行將我和小女兒還有我二姐拽上警車。這時廣場上有人撒開了傳單,警察慌了,拿著電棍、膠皮棒打人。大女兒高舉著橫幅,高喊著「法輪大法好!」跑進人群裏。她也被警察暴打了。我心想:我帶的橫幅還沒打開,再不打開就沒機會了。於是快速拽出橫幅對著車窗向外展開,並高喊「法輪大法好!」警察們搶奪橫幅,用電棍亂打。車裏其他法輪功學員見狀齊聲高喊:「不許打人!」他們又將警棍掄向後面的法輪功學員。
我們被送到天安門附近的一個地方,他們通知滄州駐京辦來領人。駐京辦的來了,把我們三人帶進他們租住的旅館。一下車,一個警察就對我們拳打腳踢。他們當中有縣、鄉兩級政府的工作人員和鄉派出所的人,其中有賈鄉長我認識。他們把我單獨帶出去審問,問我其他同修去哪裏了。我不回答,只管在心中背法。他們急了,用報紙捲成硬棒,七、八個人輪流打我的臉。把我銬在暖氣上。
第二天我們三人就被直接送進了滄縣看守所。後來得知大女兒也被送到這裏。一個多月以後小女兒以所謂的取保候審為名被勒索了二千元錢放回家。(錢交給了滄縣公安局政保科,他們沒有給任何收據。)我、大女兒和二姐被非法關押了兩個月後,均被以所謂的「利用某教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被誣判二年勞教。於二零零零年元旦前我們三人同時被送到河北省唐山開坪女子勞教所(河北省第一女子勞教所)。但大女兒和二姐因體檢不合格又被轉回滄縣看守所。後來大女兒經絕食抗議才被以取保候審的名義放回。二姐被勒索了五百元錢後也被以取保候審的名義放回。
二零零一年八月七日大女兒又從家中被綁架,直接投到唐山開平勞教所迫害,直到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才回到家中。他的未婚夫因此與她分手。
我的丈夫因此受到極大的打擊,精神幾乎崩潰。一天,心中的鬱悶實在壓抑不住,自己在家趴在炕上大哭大叫。
在勞教所,我開始被關在男教那邊,因女教那邊住不開了,我與河間的法輪功學員住在一間大房間裏,是通鋪,十六七個人住在一起。從我被關進勞教所的那天起就與被關在一起的法輪功學員一起絕食抗議。五天下來他們開始野蠻灌食。每次灌食我們都被折磨的死去活來。
眼看過年了,勞教所的警察就想利用這個傳統的團圓節日來瓦解我們絕食的決心。說如果寫「不煉功、不進京」的保證就放你們回家。我們識破了他們的伎倆堅決不配合併繼續絕食抗議。二零零零年大年三十,惡警們把絕食的法輪功學員一個個拉出去,強行灌食、拍照。每一次被下胃管就像死一回一樣難受。誰不配合就對誰拳打腳踢。就這樣的迫害周期性的接連不斷。
二零零零年元宵節前夕,勞教所召開演出會,上演污衊大法,醜化大法的節目。我們不約而同的高喊 「法輪大法好!」當時王所長正站在我身邊,他一個耳光下來,正打在我耳門子上,我懵了過去。他又隨手扯住一個法輪功學員的頭髮向監室裏拖。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都擁過來高喊:「不許打人!」從這一天開始我們全體法輪功學員集體絕食抗議。每天我們都被帶到食堂,但我們誰都不吃飯。一天一名姓李的科長又把我們集中到一個大教室,開始黑白顛倒的詆毀大法,第二天,一法輪功學員用被面做了一個寫有「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帶進食堂,展開以示抗議。警察們慌了,紛紛撲過來搶奪、毆打那位法輪功學員。我們所有的法輪功學員一起擁過來把那位法輪功學員圍起來。在我們絕食的第七天早上,我們被帶去食堂大門外。警察們排成人牆站在左右兩邊,手拿電棍、膠皮棒、手銬看著我們,我們一看這「陣勢」,開始背法。他們又慌了,撲上來給我們戴上銬子,用電棍「叭、叭」電,驚慌中又把我們弄回監室。
二零零一年夏,我被轉入八班迫害,當時勞教所為了追求轉化率,不擇手段強制轉化,幾天幾夜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他們把我們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一個一個叫到一個密室內,問「煉不煉?」,如回答「煉」就用電棍電、拳打腳踢,直到你精神崩潰。
自二零零零年冬半年多的時間裏,我親歷了邪惡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灌食灌的是齁鹹的粥,用電棍電我們的嘴,穿著單薄的衣服銬在室外凍是經常的事。我當時是在九班,一天早飯後,我們看到又有一名法輪功學員被銬在院子裏凍著。於是我們就開始背法抗議,警察氣急敗壞的給我們幾個人戴上背銬,推到南牆根下,一腳一個踹跪在地上凍著。當時我在的九班隔壁住著警察,都是男的,新關進來的法輪功學員被他們一頓頓的毒打、折磨。有天晚上,我隱約聽到有慘叫聲傳過來。第二天就聽說有位女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死了。(獄警卻說她是自殺的。)
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五日,我被家人接回家中。我的二姐雖然知道大法好,但自從被放回家後,由於邪黨製造的恐怖氣氛、家人的阻撓,再加上自己不識字,悟性跟不上,到現在還沒有走回到大法修煉中來,我很為她惋惜。
20、張植祥、賈俊英夫婦受到的迫害:張植祥,男,滄縣高川鄉南北村人。
二零零零年皇曆七月二十四,張植祥因散發法輪功真相在家被滄縣公安局和高川鄉派出所的藏寶臣等幾人綁架,在他們非法抄家時,拿出的搜查證上沒有任何簽字和蓋章。張植祥被關進滄縣看守所。張植祥家裏孩子看到這恐怖的一幕,嚇得發高燒。十九天後張植祥在被勒索三千元(兩千元用於送禮、請惡警吃飯)後,才被以取保候審名義放回。二零零零年秋後,高川鄉政府劉旭東把張植祥等幾位法輪功學員叫到南北村大隊部問他們對法輪功的認識,然後他們又被帶到高川鄉政府,在一張不知道寫的甚麼的紙上按手印。
二零零零年一天晚上,高川鄉政府的人又來張植祥家騷擾,張植祥家老人病重,張植祥的大姐氣憤難忍的說:老人病成這樣還老跑來找尋(騷擾)來,找尋嘛!二零零一年元旦,由於邪黨擔心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喊冤,高川鄉政府的張植聰晚上翻牆進院,證實張植祥在家才走。
二零零八年邪黨奧運前,派出所人員到張植祥家,恰好在張植祥家附近遇上張植祥,他們讓張植祥上車,張植祥不上,還要去張植祥家,張植祥也不去,說:有事就在街上說。二零零八年九月的一天晚上,高川鄉政府張德民帶著高川鄉派出所、滄縣公安局的人要帶走賈俊英,致使賈俊英有家不敢回,半個月流離在外面,夜裏就睡窪裏、地裏。
21、劉汝軍一家遭迫害經歷:劉汝軍,男,出生於一九六六年,滄縣大褚村鄉劉場村人。鄧娟:劉汝軍的妻子
劉汝軍自述: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十四來,我一共被非法迫害五次,共計被非法關押六年半。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們首次進京上訪。當天被滄縣大褚村鄉政府、派出所的人員強行接回,(當時派出所長是潘學芝、指導員是楊國富。)拘入鄉禮堂,每天強迫看污衊大法的電視、報紙,逼迫寫不修煉、不進京的保證書。被非法關押九天。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一日,我和妻子還有其他幾位法輪功學員再次進京上訪。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七日我們又被輾轉綁架到河北省滄州市非法關押在滄縣看守所。在往回押我時我們鄉賈書記將我身上僅有的一百多元錢裝進了自己的口袋。一個多月後,滄縣公安局政保科向家人以取保候審為名勒索兩千元錢放了我妻子鄧娟。而我則被他們當作重點人物繼續關押在滄縣看守所迫害。
當時每監號關押二十來個人,號長經常被所長叫去開會──商討如何特殊「招待」法輪功人員的辦法。晚上強迫背監規、唱獄歌。睡覺時擠擠壓壓的一床人。我被安排在靠近廁所的地方,晚上還得起來值班一到二小時,白天早、中、晚三個時間段要用布擦地、擦廁所,擦一遍又一遍直到號長滿意為止。每天還要做奴工,做套梨的袋子、糊藥盒,每人每天都有定額,完不成就會招來各種折磨。我曾被「吃肘子」(就是讓彎腰九十度,一壯漢用胳膊肘往下猛擊後腰部)、打耳光。伙食,早晚是一個小窩頭、一勺玉米粥,中午兩個小饅頭一碗青菜湯,有時菜裏還夾雜著草。根本吃不飽,天天餓得前心貼後心……
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二零零一年四月份我妻子曾因散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非法關在滄縣看守所三個月。後經絕食抗議闖出魔窟。
在我和妻子都被迫害的日子裏,兩個孩子一個十歲、一個九歲,他們相依為命,他們喊爸,爸不在;喊媽,媽不應。做飯不會,上學沒錢。生活一下子到了一種絕境。只有法輪功學員們伸出援手,給孩子花費,幫助家裏收棗、打麥。
我被非法關押一年零八個月後,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八日我被滄縣法院以所謂的「破壞法律實施罪」誣判三年,緩期四年執行。邪黨不講法律直到7月間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九年,在「滄縣特大冤案」中又與其他五名法輪功學員一起被陷害,遭判刑三年零六個月。
22、滄縣惡警對大官廳鄉陳圩村陳景武一家的迫害詳情:
實例一:二零零一年四月六日,我父親陳景武正在家務農,滄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李俊峰、李永勝帶人闖入我家,亂翻亂抄,未通知家裏其他人,就將我父親綁架,被非法關押七、八個月。
實例二:在我父親被帶走後,滄縣大官廳鄉派出所人員張志義半夜十二點到我嬸張俊英家砸牆騷擾,後又趁家中沒人,翻牆而入,在家中亂翻一通。大官廳鄉派出所還多次將張俊英強行關進鄉政府,干擾正常生活。在這種情況下,張俊英被迫流離失所,有家不能歸。
實例三:二零零一年三月底我弟弟陳勇因向世人講清真相,被關押在滄縣看守所七、八個月,後被勞教三年送往石家莊勞教所。六月二十日,我和姑姑陳秀敏去向滄縣公安局副局長龐炳山要人,結果政保科科長李俊峰強行扣留了我們的個人物品,在我們拒絕簽字的情況下,又把我們強行送入了滄縣看守所,經六天絕食,才被釋放。
23、武兆斌,男,三十多歲,滄縣風化店鄉武莊子村法輪功學員。被石家莊勞教所折磨致精神失常,奧運前被綁架、非法抄家後下落不明。家人找看守所、公安局,他們不告訴去向,他父母只好四處打聽。後了解到武兆斌被非法判刑。
九九年八月因江澤民造謠、誣陷、迫害法輪功,武兆斌去北京上訪,被非法拘留一個月。二零零一年九月武兆斌再次去北京上訪,為大法鳴冤,又被非法拘留兩個月,後被送石家莊勞教迫害一年多,在勞教期間被勞教所警察用電擊、酷刑折磨,在無法忍受的情況下他從三樓跳下,險些喪命,被一位好心人相救。勞教所警察們強行給武兆斌洗腦,長時間對武兆斌進行酷刑折磨、精神摧殘,致使這個二十剛出頭的年輕、健康小伙子精神失常,勞教所怕擔責任才將武兆斌放回。
武兆斌回家後,父母帶他四處尋醫問藥都不見效,後來讓他煉功,病情有所好轉,但依然神志不清。雖然神志不清楚,但他深知大法好,平時身上背把寶劍防身(勞教所的酷刑折磨深刻在他的記憶中),有時自己製作真相資料去集市上賣或散發。附近的村民都知道有個背寶劍的小伙子被折磨得精神不正常了。
對於這樣一個被迫害的精神失常的人,邪黨人員還不放過,二零零八年六月奧運前,村主任宋桂成把武兆斌上報邪黨部門,隨後滄縣公安局風化店鄉派出所惡警在集市上將武兆斌綁架,然後去武兆斌家非法抄家。他父母都下地幹活了,家裏鎖著門,這些警察就像土匪一樣,把門撬開,衝進屋內,將家中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等全部搶走,家中炕上地下翻的亂七八糟。
武兆斌被非法關押在滄縣看守所。他父母多次找滄縣公安局理論,也無濟於事。 武兆斌在看守所罵江澤民,看守所的警察就叫犯人毒打他。打他越狠,他罵的聲音越大,有時幾個犯人一塊打他。家屬要求看守所做精神鑑定,看守所不管。被非法關押期間,惡警不讓家人見面。
據悉,武兆斌後來被非法判刑,送往唐山。
24、褚忠勇,男,滄州市中醫院的大專生,從來不和別人爭論甚麼,是個慈眉善目、和藹可親的英俊小伙子。
被關到了石家莊勞教所304中隊後,被獄警指使的幾個普教(普通勞教犯人),天天侮辱耍戲,在他身上練拳,以各種體罰迫害,致使褚忠勇精神失常。獄警以「轉化不徹底」為由,將褚忠勇秘密隔離,連續吊了幾個月,受盡了折磨。褚忠勇精神失常明明是被惡警折磨摧殘的結果,惡警們卻或誣蔑說是煉法輪功煉的,或謊稱是癔病造成。有消息指出,將褚忠勇迫害成精神分裂症的是王(立)青等一夥獄警,他們曾用吊銬、繩捆、電棍擊打等手段迫害褚忠勇。
25、曹延才,男,滄縣仵龍堂鄉西官莊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七月跟另外一名法輪功學員一起散發真相資料被鄉政府人員賈振亭和一個年輕人發現,強行將他們送到仵龍堂鄉政府,兩個人被分開關押在兩間屋子裏,當時的鄉長陸飛是鄉「六一零」的主管。陸飛幾個人跟當時的司法所長把他們暴打一頓後送到鄉派出所,傍晚曹延才兩人又被送到滄縣看守所,在滄縣看守所兩人飽經魔難,為了逼迫兩人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兩人被長期罰站,每天只讓睡覺四個小時,除了吃飯就是站著。兩人被非法關押四個多月。
26、任樹良,男,滄縣高川鄉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七月,任樹良坐車去滄州,在車上向世人講真相勸三退,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回家後,高川鄉派出所所長李寧生領著幾個人到他家,到處亂翻,搶走大法書籍《轉法輪》和一本手抄的《洪吟二》。第二天高川鄉管計劃生育的劉建奪又領人到他家,讓他去派出所,任樹良沒去。
27、28、沈秀芹,女,六十八歲;聶連珍,女,六十五歲,滄縣姚官屯鄉小王莊村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四月十日這兩位法輪功學員在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滄縣姚官屯鄉派出所綁架。姚官屯鄉派出所姓馮的高個子還打了聶連珍並抄走聶連珍家的大法書籍。當天晚上她倆被放回家,其中聶連珍被罰款六百元。
29、李鳳坡,滄縣水利局退休職工。在二零零九年十月期間晚九時許,李鳳坡被滄縣警察在家中綁架。曾被非法關押在滄縣看守所數月之久。
30、吳有錘,滄縣舊州鎮境內的大港油田採油三廠特車大隊法輪功學員。在二零零六年,被滄州市渤西分局民警徐竹武、王桂東等人綁架了。在滄州市第二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八個月之久,並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六日被送往唐山冀東監獄迫害。
31、滕義全,滄縣李龍屯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三日,滕義全在李龍屯講真相發真相資料被人告密,被薛官屯派出所綁架並送往縣公安局,被非法關押在滄縣看守所。
附:滄縣法輪功學員個人遭嚴重迫害情況表:
姓名 | 性別 | 被迫害類型 | 刑期 | 非法關押地 | 被勒索金額 |
許增亮 | 男 | 非法判刑 | 四年 | 石家莊北郊監獄 | 無 |
趙廣增 | 男 | 非法關押 | 四個月 | 滄縣看守所 | 9000元 |
非法關押 | 半月 | 滄州市洗腦班 | 無 | ||
許炳菊 | 女 | 非法關押 | 累計被關押七十多天 | 滄縣看守所 | 2000元左右 |
胡金華 | 男 | 非法勞教 | 一年 | 滄州市看守所 | 無 |
馬鳳榮 | 女 | 非法判刑 | 兩年 | 天津女子監獄 | 無 |
杜成鳳 | 女 | 非法關押 | 五個多月 | 滄縣看守所 | 不詳 |
非法勞教 | 三年(實半年) | 唐山開平勞教所 | |||
梁墨元 | 男 | 非法關押 | 二十五天 | 滄縣看守所 | 4000元 |
鮑玉茂 | 男 | 非法關押 | 二十五天 | 滄縣看守所 | 4000元 |
梁墨文 | 男 | 非法勞教 | 一年 | 滄州市勞教所 | 800元 |
王希義 | 男 | 非法關押 非法關押 秘密判刑 | 一個月零幾天 一個月零七天 九年 | 滄縣看守所 滄縣看守所 石家莊監獄 | 不詳 2000元 |
蒲金峰 | 男 | 非法判刑 | 六年 | 唐山冀東監獄 | 不詳 |
張坎忠 | 男 | 非法判刑 | 四年六個月 | 唐山冀東監獄 | 不詳 |
李炳安 | 男 | 非法判刑 | 四年 | 唐山冀東監獄 | 不詳 |
趙均鳳 | 女 | 非法判刑 | 五年 | 不詳 | 不詳 |
李福航 | 男 | 非法判刑 | 三年緩一年 | 滄縣看守所 | 無 |
劉汝軍 | 男 | 非法判刑 | 三年六個月 | 唐山冀東監獄 | 無 |
鄧娟 | 女 | 非法關押 | 共四個多月 | 滄縣看守所 | 2000元 |
劉永邦 | 男 | 非法勞教 | 一年五個月 | 石家莊勞教所 | 5000元 |
徐凱 | 男 | 非法拘留 非法關押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 一個半月 近六個月 兩個月 一年半 | 滄縣拘留所 滄州市一看守所 滄州市二看守所 邯鄲勞教所 | 1300元 (抄家) |
褚忠勇 | 男 | 非法勞教 | 未知 | 石家莊勞教所 | 不詳 |
朱中和 | 男 | 非法判刑 | 八年 | 石家莊北郊監獄 | 無 |
吳有錘 | 男 |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 八個月 三年半 | 滄州第二看守所 唐山冀東監獄 | 不詳 |
孫玉強 | 男 | 非法判刑 | 三年 | 唐山監獄 | 不詳 |
殷玉英 | 女 | 非法勞教 | 兩年 | 20000元 | |
武兆斌 | 男 | 非法拘留 非法勞教 非法判刑 | 共三個月 一年多 刑期未知 | 石家莊勞教所 唐山(待查) | 不詳 |
李文君 | 女 | 非法判刑 | 三年半 | 天津女子監獄 | 1000元 |
李文靜 | 女 | 非法判刑 | 三年 | 天津女子監獄 | 無 |
李文菊 | 女 | 非法關押 | 不詳 | 滄縣公安局 | 8000元 |
褚鳳義 | 男 | 非法關押 | 不詳 | 滄縣看守所 | 無 |
賈增秀 | 女 | 非法關押 | 三個月 | 滄縣看守所 | 無 |
褚鳳義的女兒 | 女 | 非法勞教 | 兩年 | 唐山開平勞教所 | 無 |
陳景武 | 男 | 非法關押 | 七、八個月 | 滄縣看守所 | 幾百元 |
陳景武的女兒 | 女 | 非法關押 | 六天 | 滄縣看守所 | 無 |
陳秀敏 | 女 | 非法關押 | 六天 | 滄縣看守所 | 無 |
陳勇 | 男 | 非法勞教 | 三年 | 石家莊勞教所 | 不詳 |
張俊英 | 女 | 非法關押 | 四天 | 滄縣公安局 | 1000元 |
李增芹 | 女 | 非法勞教 | 兩年 | 唐山開平勞教所 | 無 |
李增芹的二女兒 | 女 | 非法關押 | 一個月 | 滄縣看守所 | 2000元 |
李增芹的大女兒 | 女 |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 兩個月 九個月 | 滄縣看守所 唐山開平勞教所 | 不詳 |
李增芹的二姐 | 女 | 非法勞教 | 體檢不合格 | 滄縣看守所 | 500 500元 |
張植祥 | 男 | 綁架 | 不詳 | 滄縣看守所 | 300 1000元 |
曹延才 | 男 | 非法關押 | 四個月 | 滄縣看守所 | 未知 |
滕義全 | 男 | 非法關押 | 不詳 | 滄縣看守所 | 未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