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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至7月湖北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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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綜合報導)二零一四年一月至七月,湖北省部份地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明顯加劇,有些惡警罔顧迫害法輪功的元凶面臨被全面清算的現實,瘋狂綁架、關押、非法庭審、誣判法輪功學員。

半年多來,據明慧網報導所作的不完全統計,僅曝光的綁架案例,共計176人被綁架;至少有二十二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在該洗腦班迫害;中共法院對二十餘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誣判,其中十七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三至五年。遭到騷擾威脅的更多。

2014年1月─7月被綁架人數分布情況

2014年1月─7月參與綁架的機構及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名單

市公安局區(縣)公安局綁架人數被綁架法輪功學員名單
武漢市市轄區10蔡莉莉、周姓、鄔姓、錢姓法輪功學員、曾先美、戴菊蘭,郭婆婆、潘紅霞、吳春建、周堯
江岸區12余世芳、朱明珠、夏蘭英、鄔姓法輪功學員、祝婆婆、秦漢梅、萬香榮、徐秀雲、曾憲美、張光財、肖舒原、張惠芬
江漢區2馮繼武、張霞
礄口區1毛慧蘭
漢陽區2肖書維、馮繼武
武昌區15劉海波、蔡露明、潘美紅、付國啟、李秋紋、李詩文、趙遵衛、陳國華、王冬萍、喻臘梅、李桃芝、胡豔芳、李海燕、葉久貴、嚴福香
青山區7孫國芳、陳忠義、王霞明、張麗華、陳寶珠、朱春蓮、胡玉珍
洪山區3朱環梅、肖書維、余世芳
東西湖區8劉珍俐、吳小泉、朱太婆、大雙、小雙,小玉、王用強、王用剛
蔡甸區4代翠華、黃永珍、楊全英、楊詠梅
江夏區3孫有桂、范英、錢菊香
新洲區1喻小霞
黃石市黃石港區2祝桂雲、肖醫生
不確定1老王
十堰市市轄區1陸秀萍
鄖縣2蔣啟祥、喬良玉
宜昌市葛洲壩2樊昌華、孫勇
襄陽市市轄區5王遠宏、江東林、李靜和她的母親和一位湖北保康女法輪功學員
棗陽市1趙順榮
不確定1王慧琴
荊門市京山縣4王華風、胡翠蘭、何光英、李金榮
孝感市市轄區1楊愛紅
大悟縣1陳松
安陸市2王家芬、何正芬
漢川市4黃秀娥、王華雄、彭六梅、胡漢嬌
荊州市市轄區1安麗娟
公安縣1劉龍平
監利縣2張洪恩、匡女士
石首市6羅杏章、陳中秀、譚顯英、張婆、王廣元、王和香
洪湖市3楊美嬌、余蘭榮、秦珍
黃岡市市轄區1舒丹
黃州區8付剛、杜金香、周建香、徐秀蘭、宋姓、王桂蘭、余婆婆、宋桂芬
團風縣6何秋華
紅安縣2喻紅萍、陳憶蓮
羅田縣2呂仙梅和丈夫
蘄春縣3胡傑、操敏章、張英
黃梅縣3袁繼如、袁記余、謝金平
麻城市11周琴英、張愛菊、李愛鳳、胡柳英、張柳英、周芹英、張桂娥、柳英、秦英、愛鳳、大毛
武穴市7柯貴娥、姜碧玉、徐雪珍、劉醫師、胡蘭珍、張春香、李華麗
咸寧市市轄區3陳建平、徐長虹、劉文忠
通城縣1魏月秀
赤壁市2陳望秋、黃軍良
不確定3蘇曉蓮、任惠芳、王能英
隨州市廣水市5陳全龍、尚五、李盛、宋暢、劉紅英
不確定1何卓君
仙桃市 1李金陽

被劫持在洗腦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

◇ 黃岡市7人:黃州城區杜金香、周建香、宋桂芬、武穴市李其國、黃梅縣呂華良、蘄春縣張英、胡傑(胡啟友)
◇ 咸寧市5人:徐長虹、蘇小蓮、陳建平、任惠芳、王能英
◇ 黃石市3人:陸秀萍、徐愛銀、熊鳳蓮
◇ 武漢市2人:王用剛、趙遵衛
◇ 孝感市2人:大悟縣陳松、漢川市王華雄
◇ 荊州市1人:公安縣劉龍平
◇ 隨州市1人:何卓君

非法庭審20人、誣判17人

◇ 1月6日,武漢市江漢區法院非法枉判三位大學教師沈學武四年、趙虎四年、陳崗三年,判六十五歲已被迫害命危的崔海女士五年。被害人依法提出上訴。
◇ 2月19日, 湖北宜昌市西陵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胡宗智(男)、仇敏(男)、劉再美(女)、劉豔萍(女)、謝厚美(女)非法開庭。 四月中旬,西陵區法院私下非法判五位法輪功學員三-四年。
◇ 3月20日,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胡冬生、吳梅、孫足英、柳金枝非法開庭。江夏區法院非法判吳梅、孫足英、胡冬生三人各五年徒刑,柳金枝三年半。
◇ 4月4日,武漢礄口區法院在不通知任何人的情況下,秘密對法輪功學員王小順、徐燕萍(許燕平)庭審,並誣判他們各三年徒刑。徐燕萍依法提出上訴;王小順家人聘請律師介入上訴時,礄口區法院以所謂超過上訴期為由,拒絕王小順的上訴。
◇ 4月11日,武漢礄口區法院非法庭審堅持信仰法輪功的善良人楊靈富,辯護律師有理有據的駁倒一切指控,要求立即無罪釋放。然而,礄口區法院不依法維護公正,於十五日宣布判刑四年。楊靈富依法提出上訴。
◇ 湖北省龍感湖總廠法輪功學員吳麗亞二零一三年講真相被惡警綁架,現被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枉判五年,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送至湖北省武漢女子監獄。
◇ 湖北法輪功學員戴美霞,二零一二年五月被黃梅縣警察夥同江西九江警察綁架,二零一三年三月被黃梅縣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後,戴美霞委託律師上訴到黃岡市中級法院,黃岡中院於八月份駁回原判。黃梅縣法院將材料退回到黃梅縣檢察院,二零一四年三月檢察院又重新起訴到法院。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對法輪功學員戴美霞的二審非法開庭。
◇ 2月26日, 武漢市蔡甸區法院對湖北大學法輪功學員張曉華非法庭審
◇ 5月29日,十堰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祝春梅。

公檢法及政府部門的人員們,希望你們放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不要被中共給你們的眼前利益迷失了你們的本性。中共氣數已盡,等清算江氏流氓集團時,你們就是替罪羊。不止這些,善惡有報是天理,你們同樣也躲不過天災人禍的報應。為了自己和家人,清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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