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紮堆的惡報
我們指的紮堆遭惡報就是幾個人一塊兒得到了惡報。
(一)合夥作惡,紮堆遭報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大陸媒體報導,遼寧撫順清原縣法院的十一名法官被調查。該法院副院長張永義、王維先及各法庭庭長:譚希宏、喻秀文、劉俊傑、高維、趙居昆、尤宏偉、劉相軍等十多人被帶走調查;副院長林克俊在逃。表面原因看,法院這麼多法官出事是因為遭到民眾的舉報,但實質上,是因為賣力迫害法輪功遭到的惡報。
清原縣法院至少對三十九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強制枉判五年或五年以上的法輪功學員有二十人,其中被枉判十年或十年以上重刑的有七人。其中法輪功學員徐大為、盧廣林、張友金、劉青春、冀龍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四年九月六日,清原縣法院對清原鎮法輪功學員張金生非法開庭審判。原定的刑期是八年,可是因為張金生在法庭上喊「法輪大法好」,法官惱羞成怒,說是一個字加判一年,又給加判五年,共冤判十三年。一個字加判一年的判決,這種荒唐到極點的事就發生在清原縣法院。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清原縣法院對清原縣南口前鎮耿家堡村七十一歲的老太太鄭洪英非法審判。老人只是因為給人講真相,就被枉判了四年。當時的庭長喻秀文、辦案人員劉俊傑,及「合議庭」成員張永義、王維先、高維等五人,就在這次被調查的十一人之列。由此我們不難看出,枉判一個法輪功學員,就要參與許多法院的工作人員,所以法官們遭起惡報來,就很可能會被一窩端,或接二連三的。
(二)車胎爆,三個死七個傷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四日,河南省魯山縣法院警車在鄭堯高速公路上發生嚴重車禍,車上十人三死七傷。這十個人中八個是法官,死的三個全是法官。車禍原因是警車後輪爆胎,失去方向的警車撞上了護欄,車內坐在最後一排的三個法官被甩出窗外,摔到高速公路護欄另一側逆行道路上。這時,恰遇駛往鄭州方向的兩輛車,來不及剎車,撞了過來,其中一輛車撞到一個人,另外一輛車撞到兩個人,導致這三人當場死亡。三人被撞出很遠,身上多處骨折,斷骨外露,慘不忍睹……撞死的三個庭長是:魯山縣法院民三庭副庭長朱新政、讓河法庭庭長陳東洋和昭平台副庭長楊東升。其他七人均不同程度受傷。
表面看,是車胎爆了,造成了慘案。可是明白就裏的人都知道,這只不過是惡報的一種表現形式。魯山縣法院曾至少對九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楊東升一人就非法重判了二人。法輪功學員把勸善信送至楊東升家門口。也有人打電話給他和法院的其他人講真相。可惜的是,這些法官們拒不聽勸,態度強硬,聲言:「不管甚麼信仰不信仰,法律不法律,要跟黨保持一致,對法輪功決不手軟。」楊東升還揚言:「只有沒用的人才信善惡有報,想說服我,沒門,讓河(鄉)那個老頭,我兌(判)他十年,誰能把我怎麼樣!有共產黨給我撐腰,誰也沒門。」
楊東升叫囂「只有沒用的人才信善惡有報」。殊不知他所謂的有用,不過是被中共很好的利用。想讓共產黨給他撐腰,他哪裏知道,共產黨最願意看到的就是它的黨徒不信善惡有報,從而能夠被它更得心應手的利用。
(三)六庭長一塊遭惡報
江西省豐城市法院,追隨江氏迫害法輪功學員,對近二十名法輪功學員誣判四年到十一年不等。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份,六名庭長、副庭長外出旅遊,在山東境內發生追尾事故,其中四個庭長死亡,一個重傷,一個輕傷。
二、成串的惡報
成串的惡報是指同一個地方的法官接二連三的遭惡報。
(一)休誇口,惡報來時難回頭
儘管迫害法輪功得惡報的事情被曝光了很多,可是有些法官卻不以為然。當惡報真的到他身上時,他哪還有挽回的機會呢?我們看下面的案例:
遼寧省瀋陽市沈北新區法院的政治部主任亢榮東,是主管「思想工作」的,其中就包括對法輪功的迫害。二零零四年左右,亢榮東採取欺騙手段,以開會的名義,協助沈北新區政法委、610辦公室,將本單位的一名梁姓法輪功學員綁架進臭名昭著的「張士洗腦班」迫害。後來沈北新區法院發生了一起蹊蹺的車禍,一車法官中,明白法輪功真相的法官都平安無恙,而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政治部主任亢榮東卻在車禍中骨折受重傷。
二零零九年二月中旬,沈北新區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張文突發腦部怪病,在去北京醫治途中死亡。此前,張文剛剛參與將四名法輪功修煉者非法判重刑(王素梅十年,奚常海十一年,孫玉書八年,霍德福六年)。
瀋陽市沈北新區法院的法官鄂安福,在二零零一年曾秘密冤判了五名法輪功學員三年至八年重刑,其中女教師王敏是他以前的同事,竟被他送進遼寧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鄂安福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突發腦出血,被送進醫院急救室搶救。經搶救他暫時脫離危險,但卻時而昏迷、不省人事;時而清醒,可以與人交流。清醒時,他和一位親戚嘮嗑。親戚說:我看到了法輪功(學員)送到我家門口的真相資料,說你們法院副院長張文剛剛在判決四名法輪功學員六到十一年的判決書上簽字,自己就得了一種怪病,還沒確診就死了。還有一個叫亢榮東的法官參與迫害法輪功,出了車禍,骨頭都撞折了,有這事嗎?
鄂安福聞聽異常驚恐,出於對報應的恐懼及發自內心深處的懺悔,他不斷的叮囑家屬,快去找煉法輪功的!快去找煉法輪功的!一位法輪功學員知道了,前去看望鄂安福,當著這位法輪功學員的面,鄂安福講述了自己十年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經過:十年了,這是我這輩子幹的最大的虧心事兒!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鄂安福再次休克,搶救無效而死亡。
二零零九年,沈北新區法院副院長張文惡報身亡的信息被明慧網登載後,沈北新區法院副院長柳曄說:張文太冤了。言外之意,我柳曄才是判法輪功的決策者,要報應咋不先報應我?明慧網曝光了法官鄒東輝、鄂安福的惡行後,柳曄又說:遭報應鄒東輝、鄂安福算個啥,要說我嘛還差不多!
柳曄是沈北區法院的副院長,審判委員會的主要成員。審判委員會是負責案件最後判決的決策機構,也就是說,在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中,柳曄是主要決策者,判幾年,他的意見起重要作用。從明慧網報導的案例統計,一九九九年以來,沈北區法院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共計十六人。柳曄因迫害法輪功積極,二零零七年曾獲所謂「維穩」先進個人的獎勵。
柳曄說人家得惡報不算啥,好像人家得惡報都沒有他夠格,也好像他自己不會得惡報似的。可是惡報甚麼時候來那能是他說了算的嗎?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柳曄與同事外出辦案,走著走著,突然就不行了,腦出血死亡,終年五十六歲。看來他這一次是夠格得惡報了。
(二)一個接一個地死
二零零九年七月,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兩名檢察官因參與迫害法輪功遭惡報,得了白血病,在明慧網上曝光了。一位檢察官說:「哪止兩名,有好幾個了。不止是白血病,肝癌最多,檢察院死一個,法院就死一個;法院死一個,檢察院就死一個,而且很準。法院的人說檢察院喪門,檢察院的人說法院喪門。這次搬家,兩院分開了。」
甘井子區法院、檢察院,原來在同一個辦公樓內辦公,一家一半樓。這幾年,法官、檢察官得癌症的一個接著一個地死,得肝癌的最多。而且人死的很奇怪,法院死一個法官,緊接著檢察院就死一個檢察官。檢察院死一個檢察官,法院緊接著就死一個法官。人死的也很有規律。當法院死一名法官後,法院的人就幸災樂禍的說:「下一個,該檢察院死人了。」果然,過不了多長時間,檢察院就死一個檢察官。檢察院死一個檢察官,檢察院的人就說:「下一個,該法院死人了。」 果然,過不了多長時間,法院就死一個法官,幾乎每言必中。因為每迫害一個法輪功學員檢察院、法院都同時參與。
(三)惡報有先後,死因皆相同
前面所講的大都是發生在同一個法院內的法官遭惡報的案例。如果放在同一個地區來看的話,這樣的事例那就更多了。例如:鶴崗市東山區法院院長李士峰,因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因腦出血死亡。鶴崗市興山區法院院長劉蘭祝,也是因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四年到海南遊玩時突發心肌梗塞死亡。鶴崗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代理審判員陶立君,不但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還多次說過仇恨、侮辱法輪大法的話。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早,在自家五樓窗台擦玻璃時,墜樓身亡。鶴崗市興安法院法官邵波,多次參與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邵波連遭惡報:先是一個腎壞死,摘除;接著,另一個腎也患重病,多方醫治無效,腹腔感染,每天醫藥費幾千元,在將貪污的公款花的所剩無幾後,於二零零八年死亡,死時只有四十四歲。
法輪功學員在承受極其殘酷的迫害中,仍然本著善心向迫害過他們的法官講真相。有許多法官確實迷途知返,不再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這樣的法官就有可能躲過惡報。但是還是有相當一部份法官,仍然堅持作惡,不思悔改。這樣的人遭到惡報就是必然的了。儘管我們不願意看到那麼多的法官遭到惡報,但是因為有相當一部份法官邪惡的本性使然,這種紮堆、成串遭到惡報的事情還會不斷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