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審理過程完全被普陀區「610」所操縱。當天,普陀區「610」直接在法院門口現場指揮、布置人手,國保便衣、法警、特警、特保(輔警)、街道居委全部出動,布滿法庭內外。警車、特警車、黑色國保便衣車輛隨處可見,法院門口與馬路對面,一群便衣手持攝像機到處拍攝。
圖9:法院外的便衣 |
圖10:法院外的街道居委人員 |
而法庭內,在「610」的操縱下,不僅不許楊曼曄的丈夫和兒子出席旁聽,派出法警「貼身監控」外,還安排街道居委等人員來佔滿旁聽席位。開庭審理中,雖然公訴人被辯護律師的正義之詞講的啞口無言,在拿不出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法官仍然以「莫須有」的罪名枉法判楊曼曄四年。
楊曼曄女士出生於一九六七年,大學本科畢業,家住普陀區雙山路,僅僅為做一個善良的好人,為能說句心裏話,為了對「真、善、忍」的信仰,為了讓世人 了解真相不被謊言所誤,五次被中共人員綁架、非法判刑與勞教迫害,屢次遭受非法抄家,一家人長期在中共迫害下過著驚嚇與擔心的日子,年幼的孩子在小學時就 失去母親的照顧與關懷。
上海普陀區國保大隊夥同普陀區甘泉派出所數十名國保警察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非法闖入家中,綁架楊曼曄女士後,一直在構陷資料,企圖對她非法判刑,曾三次被普陀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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