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小神奇事
五歲的那一年,剛剛有了記憶。爸爸的單位離家不遠,有一天,我在大門口玩兒,一個滿頭白髮的老奶奶來到我身邊,伸手遞給我三個金黃的大杏,我愣愣的問:給我吃的嗎?那個奶奶慈祥的說:是給你吃的。我很快吃下三個大杏,罕見的、稀有的、金黃的大杏,可真甜啊。然後,跑回家告訴媽媽。等我和媽媽回來時,奶奶卻不見了。
四十多年來,那一幕反反復復的出現在記憶中。上小學的一天中午,因為媽媽做飯遲了一些,為了趕時間,吃完飯趕緊往學校跑,在穿越鐵路的那一剎,由南向北一列貨車飛馳而過,一隻大手牢牢的抓住我的後背,把我拖離軌道。當列車飛馳過去,回頭一看,卻甚麼都沒有。但是,那隻大手的力度至今還感覺的到。
三十五歲那年,有一天覺得左邊膝蓋癢癢的,用手抓來抓去,低頭一看,一個萬字符清晰的展現眼前,就在這一年,我得到大法了。
(二)以法為大 證實大法
得法前,我是個利益心很重的人,上市場得花少錢買好菜,吃一點虧都難受。曾經只因為被騙了二兩菜錢,掰斷了人家的秤桿。得法後,在利益心的割捨上,可是一點也不含糊的。那真是剜心透骨,但是我知道自己是幹啥的。
二零零八年,爸媽有個新的打算,因為年齡大了,想在五個兄妹中選一個歸伙。按理說,選擇我是最合適的,我是最小的,又單身。可是,因為爸媽手裏有一定的積蓄,還有一棟七十平米的樓房,位置又好,所以大姐和姐夫非要爸媽跟她過不可,說是輪班也輪不到我。當時我心裏很難過,因為如果那樣,將意味著以後我就無家可歸了。
怎麼辦呢?因為我是在正法時期得法,一下子分不清是個人要過的關,還是舊勢力的迫害,但是師父法中講了,是你的不丟,不是你的也爭不來。於是把心一橫,順其自然好了。爸媽沒意見就行。最終爸媽就歸了大姐。歸伙後時間不長,大姐的女兒生孩子,於是大姐就去哄孩子了,姐夫在外地做生意。這樣爸媽就由我來照顧。大姐偶爾回來,待不久又走。名義上是歸了她,實際上是我在照顧。
我想這也沒甚麼了不起的,孝敬父母天經地義,有甚麼討價還價的。二零一一年,父母在一百天內相繼去世,大姐拿著一張紙跟家裏人念,說是爸爸留下的遺囑(當時我不在場),念完就撕掉了,說是爸媽的遺產(三十多萬)都歸大姐所有。大嫂說大姐念的遺囑是假的,鄰居聽說此事,也為我打抱不平。我想這些都是往起勾我的心,我決不上當。證實法才是重要的。我平靜的說:要不是修大法,我是不會讓步的,今天讓大姐托大法的福吧,所以我不會和她爭的。
安葬爸媽以後,大姐倆口子都去女兒家定居了,臨走前,大姐決定房子由我來住,但是房租還是要交的。並且說別人多少錢,我就多少錢。我當時心裏很不平衡,覺得忍讓她也夠可以了,怎麼能做出這樣的事?可是轉念又一想,不平衡不就是物質嗎?有物質就得去。師父說:「修煉是沒有任何條件的,要想修煉,那麼就修煉。」[1]
現在我還住著這套房子,每年給大姐七千元的房租,有時心裏還會翻出不好的念頭,總是覺得不平衡。一天,突然間有一念:如果她不是大姐,你會不平衡嗎?當然不會。那為甚麼呢?因為她是姐姐嘛。我明白了,原來還有人的情在作怪。那就去掉吧。
前不久,大姐倆口子到這邊來辦事,在我這住了一星期,我以一個修煉人的心態接待他們,凡事為他們著想,慈悲的對待他們,包容他們的一切不足。臨走的前一天,大姐夫對我說:我上學的時候,學過「慈悲」這兩個字,但是不懂是甚麼意思,今天在你身上我明白了。我真佩服李洪志(先生),能把你改變到今天這個狀態,真是太偉大了。
我默默的微笑著,眾生對師尊的欽佩,對法的認可,不就足夠了嗎?我還要甚麼呢?
(三)兌現誓約 助師正法
助師正法,個人理解是:幫助師父做一切正法中的事。那麼一定是按照師父所要的標準去做,無條件去圓容。
得法後第二年,我在同修的幫助下開了一朵小花,負責周邊十幾個同修所需的真相和週刊。有時間和同修一塊去發《九評》。後來由於做事心和顯示心被邪惡鑽了空子,被綁架,在看守所關押了六十二天,後轉到洗腦班關了四個月。回來後,大量學法,重視發正念,明白正法修煉的嚴肅,下決心以後做好。
我自己開了一個小店做衣服,一邊做生意一邊講真相、勸三退。有時也協調一些事情,其它證實法項目需要,我也參與。後來我學會了安裝新唐人接收器。初期的時候覺得很難,因為是女孩子,害怕不能勝任。可是一想到本地需要這方面的同修來做這件事,外地同修來一次很不方便,費用也大。於是就想要突破人的觀念,木蘭不是從軍了嗎?穆桂英不也掛帥了嗎?正念一出,就得到師尊的加持。從此這雙擺弄繡花針的手端起了大電錘。
開始往平房上做還好,可以兩隻手拿電錘往裏鑽,後來往樓房做就不太容易了,因為只能一隻手拿電錘,側著身體才能打進去一個螺栓,幾個螺栓打完,全身都是汗。樓層再高,有時會害怕,就在心裏求師父,很神奇,有時都不知道自己怎麼用的力,很快就做好了。膽子也越來越大,現在成熟多了。
同修的配合也非常重要,有的同修不但自己安了新唐人,親屬也給安上了。很多不修煉的常人因為看了新唐人而改變,由原來的不理解變為支持,對大法有了新的認識。
當然,不盡人意的也有。最令人痛心的是:有時費了很大勁做好了,第二天就被同修拆下來了。說是門上貼了紙條,邪黨不讓安。有的說沒有時間看、有的說安了家人也不一定看、還有的說家人不讓安、有的因為怕不敢安、差錢的也有……
我就在想:同修都在講助師正法,那麼我們首先要擺放好自己的位置,你是一個神,你發出那一念都會改變你周邊的環境,你才能做成你要做的一切,你才能真正做到助師正法。那麼你的觀念都是人的時候,你能做甚麼呢?看來關鍵是我們自身,作為一個王、一個主首先應該怎樣去認識?如果我們都能最大限度的放下自我,去想一想師父所要的、眾生所等待的,才能知道自己到底該怎麼做。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