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跟著家人接觸大法,明白了這一切苦的由來,心靈那陰暗的一面漸漸散去,人也變的快樂了,大法讓陽光再一次圍繞在了我的身邊。
聽到父親離世的消息時,心中很難過,難過他這一生一直在追求完美的婚姻,卻沒得到這麼好的大法,但值得慶幸的是他在同修的勸導下做了三退,而且念過「真、善、忍」三字真言,有了進入未來的機會。
因為父親是在工作期間私自外出遭遇意外的,爺爺、奶奶、姑姑等人,擔心我不配合他們簽字索要賠償金,當時就對我承諾這個賠償金他們一分錢也不要,都給我,算是這麼二十幾年來給我的補償。周圍也有人告訴我說:「現在這些單位很黑心的,你父親又是普通員工,像你父親這個事情根本就不會放在心上,幾萬塊錢就打發了,你看負責處理你父親事情的人怎麼說,要是他們只賠幾萬,你就把你父親的遺體拖到單位的大門口擺上,再多找幾個人和他們耗著,可以多爭取點賠償金,這錢可是靠你自己爭取的,有的人工作一輩子都掙不來幾十萬。」
當時我就有點想笑,又有點矛盾。笑是因為我是大法弟子,怎麼可能去這樣做呢?一切都是師父安排的。矛盾的是,如果我不按他們的去做,他們會不會認為我根本就不看重爸爸去世這件事情?長這麼大,我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雖然已經工作,可工作環境都是很單純的,而每一步怎樣走,如何證實好大法都太重要了。一方面要善待他們,一方面要證實好大法,如何平衡?當時我就去找同修商量,同修勸我不要插手,大法弟子哪能做拖遺體這樣的事情。
我也明白了常人的事情我不插手,這都是有因緣關係的,所以一開始抱著的態度就是尊重爺爺奶奶他們的選擇,只要不違背真善忍的標準。在協商意外傷害保險時,姑姑他們希望我能造假說自己沒有工作,這樣可以多得點賠償金。當時我就說:我有工作,我要按「真」去做。姑姑又反問我:「你的工作是正式工作嗎?」我說:「雖然不是正式工作,但那也是工作。」姑姑見無法改變我,就說:我知道你是修「真」的,你一家人都是修「真」的。結果在核對保險單上面的要求時,才知道十八歲以內才會有賠償金。而我的年齡早就超過了標準了,當時我知道自己闖過了利益這一關。在服喪的那幾天,父親的大哥和妹妹找了很多關係,問了熟人希望爭取多得到點賠償金,最後他們見事情的轉機不大後,在把父親的骨灰盒下葬後,就決定把接下來協商賠償金的事情全部交由我去面談,包括面談的話和技巧全部都告訴我了,表面上雖然我平靜的答應了,但是心裏是沒有一點把握的,當時腦中閃出的一念就是:可以救度有緣人,讓眾生感受到大法的美好。
回到家中,腦袋真是甚麼都想不出來,身體處於疲憊狀態,躺在床上又翻來覆去的睡不著,嘴裏喊著:「師父,怎麼辦?」喊著喊著就坐起來,找到一本大法書《在新加坡法會講法》,看著師父的法像問:「師父,我要救父親單位的領導,我怎麼和他們談,難道真的要像姑姑和大伯說的那樣,帶幾個兇悍的人去找他們談嗎?」這時候,我似乎看到師父微笑的看著我說:「看法吧,法會告訴你一切。」
於是我靜下心看了起來,當看到「往往常人遇到甚麼事的時候,他就想要採取甚麼負的一面的辦法,那麼就採取甚麼過激的行動啊,或者是採取甚麼暴力啊,對於我們來說這都不行。我經常講一句話,如果一個人沒有自己的任何觀念,不站在個人的利益角度上作為出發點,真心為別人好,給別人講出他的不足,或者是告訴他甚麼樣是對的,他會被感動的流淚。」[1]「這個善的力量是相當的大」[1]。
看到這裏時,我明白我該怎樣去做了,並且在大法的啟發下,不斷的有慈悲、正念的話語打到我的腦中來,同時我注意發好正念,在和父親的領導進行交談中用慈悲的心態去對待,談到最後的時候自己居然被自己感動得流淚了,而父親單位上的領導不僅很受感動,就連單位上的老闆還願意再向保險公司多為我爭取五萬塊錢的賠償金。
在第二次約好簽協議書時,我間接的告訴了他們我為何會用這種善的方式來處理這件事情的理由以及我的信仰,並送給了他們破網軟件和神韻光碟讓他們回去後觀看。
在處理賠償金的過程還出現了很多考驗和過關,我的利益之心、報復心、怨恨心、瞧不起人的心、怕得罪人的心、怕麻煩的心、怕複雜的心、愛面子心、怕被人說的心、不慈悲心、妒嫉心、對立心、分別心很多心被反反復復的翻了出來,我一次次的想著自己大法弟子的身份,自己的證實法和救度眾生的責任,發著正念請師尊加持鏟除它們,而當我完全放下時,手機上就收到了最後一筆賠償金已經打到了卡上的信息。
父親那邊的人完全沒想到就憑我一個人居然可以讓賠償金增加五萬,這可是他們花了四天時間都沒有談下來的。就連媽媽這邊的親戚還有我的同事也都感受到了大法的神奇。
周圍的親戚朋友當得知父親的房子和三分之二的賠償金都歸爺爺奶奶那邊的人所有時,很為我感到不平。當時我就笑著告訴他們:「我是修真善忍的,要善嘛,爺爺奶奶還有姑姑大伯這麼多年為父親付出了很多,應該他們得。」向內找找,發現自己還是有不平衡的心存在,要不然怎麼會讓我看到親戚朋友憤憤不平的態度。
回想這一年來發生的事情,我更加體會到了修煉的嚴肅性,向內找太重要了!每一個執著心都是必須要面對的,都是必須要去掉的,逃避、不實修一切都是白搭。心中唯有時時刻刻裝著法,按照法的要求去做才能做好三件事,救度好眾生,證實好大法。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新加坡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