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一日,高春敏的丈夫再次去市檢察院一分院的投訴中心,答覆是還在調查中。高的丈夫說,老伴目前生病,「他們不讓取保候審,這顯然是報復,我要繼續告他們。」
此前,高的丈夫投訴警察造假證據、非法關押他老伴五十多天,從不通知家人。他在投訴信中說老伴高春敏「六月九日被海澱分局拘留,七月十六日經市檢察院一分院批准逮捕,次日被轉移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至今。從她被拘捕到我給您寫信時日止,五十多天過去了,我沒有接到過任何正式拘捕信息和手續,我所了解到的關於她的信息是我奔跑了十次左右海澱分局看守所、四次市第一看守所和其他部門等處了解到的。」「我們都關心老伴的身體健康,畢竟是六十多歲的人,她在知青插隊時就是由於脊柱側彎病退回城,去年過年前又右手腕粉碎性骨折」 。
據悉,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的一個姓江的和一個姓白的在辦所謂的「案子」,主辦的警察不見家屬請的律師,只讓助手出面,問甚麼都不說。
二零一四年六月九日中午,劉桂蘭開車帶高春敏、賈月娥、齊琦,在路上被西三旗派出所綁架,聲稱有人舉報她們發真相資料。劉桂蘭、賈月娥一直表示是去看望一個癌症病人,高春敏、齊琦是陪同前往,並且賈月娥、高春敏、齊琦三人互不相識,只因都認識劉桂蘭而碰到一起。
攔截的警察在搜查四人書包時,發現劉桂蘭包裏有真相錢幣、高春敏包裏有五十張打印好面但無內容的神韻光盤、賈月娥包裏有書和幾張傳單、齊琦包裏有真相錢幣。第二天,不法警察到各家搜查,在劉桂蘭家查出一本《轉法輪》,賈月娥家查出一本《洪吟》,齊琦家沒有發現任何與法輪功有關的物品,高春敏因當時未報姓名所以未到家搜查;隨後並將四人劫持往海澱分局看守所。齊琦因身體不適到看守所後被取保候審。
六月二十六日,海澱看守所警察到高春敏家裏檢查,並進行了錄音錄像,沒有發現任何與法輪功有關物品,同時讓高春敏丈夫簽字,高春敏丈夫由於沒戴眼鏡,只在紙的右下側簽上名字,剩下的讓警察填寫。
七月十三日,高春敏住所的派出所民警打電話和高春敏的丈夫聯繫,確認她的住家地址,據說是看守所想辦理監視居住或取保候審。
高春敏丈夫原本以為羈押期滿(三十七天)可以釋放,七月十七日又到海澱看守所查詢,發現電腦裏沒有記錄了,情急之下,正趕上駐所檢察官接待日,他們幫助高春敏的丈夫電話查詢後,得知他們已被市檢察院一分院批准逮捕,並被轉押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具體情況不詳。不知這三天裏他們發現了甚麼「重大證據」,對三位婦女「逮捕」。賈月娥請的律師也不知道那三天中有甚麼情況。據了解海澱看守所的辦案人員曾經有過兩次報海澱檢察院批捕但都因證據不足給退回。期間政法委人員也曾前去找她們三人談話,但都被三人的義正辭嚴駁得啞口無言。
七月二十日左右,曾與高春敏在海澱看守所同一監室被關押的一個人給高的丈夫打電話講:「當時宣讀批捕書之後,高春敏說了多遍『那些事不是我做的,和我沒關係』,拒絕在批捕書上簽字,並希望請律師」。高春敏丈夫通過內部關係了解到,辦案人員聲稱在高春敏身上發現二十張光盤、在家裏發現三十張光盤等,因此被檢察院一分院批捕。同時賈月娥聘請的律師也反映,賈月娥曾親眼看見警察往她的書包裏塞東西,並誘供說他們是「團夥作案」,但三人都拒不承認。
高春敏的丈夫覺得公安警察不按法律辦事,造假,感到非常氣憤,於七月三十一日給市檢察院一分院的高保京檢察長寫了一封信,申訴此事。八月四日高春敏的丈夫去市檢察院一分院核實,第一分院的接待人員講:「院長已經把您的信轉批到偵查監督庭調查了,法輪功的信院長轉批,這是第一個,會逐一調查後給您回覆」。
八月一日晚,高春敏再次托人給丈夫打電話說自己肝裏長了一個東西(後經律師核實為膽囊炎),希望丈夫請律師。八月三日高春敏的丈夫請到了一個自稱給幾個法輪功辯護過,且都沒判成的律師。八月六日此律師見到高春敏了解情況後,希望高春敏寫悔過書,高春敏講:「我不會寫的,要寫在海澱看守所就寫了」。律師給高寫了因病取保候審申請,但八日早上就接到公安局拒絕取保候審的通知書。
八月十一日高的丈夫再次去市檢察院一分院的投訴中心打聽調查情況,答覆是還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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