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使我活而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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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三日】我十四歲那年,因為無法忍受母親的長期辱罵,喝了農藥離開家,想死到一個任何人都找不到我的地方。可是命運捉弄人,我又奇蹟般的活了過來。但是留下了後遺症──雙腿沒有知覺,幾乎無法走路,幾年後又恢復了健康。但是這並沒有阻止父母親對我的打罵,我經常想,這是我的親生父母嗎?我的家在哪裏呢?我的真父母又在哪裏呢?我內心一直在期盼著找到我的真家真父母。

一晃,我到了出嫁的年齡,由父母做主把我嫁到相鄰的一個村子。更糟糕的是婆婆是個精神病,每天除了唱就是罵。公公從小就是一個孤兒,脾氣古怪。這對於我來說真是雪上加霜,使我的脾氣也越來越不好,常常為一件小事和公公打得不可開交。有一次,公公幹活回來,家裏沒人給他及時做飯,他餓了就吃剩飯涼飯,正好我做好了一鍋包子,我丈夫要拿包子給他父親吃,我硬阻止他沒讓拿,我大聲說,要是你敢拿一個,我就把一鍋都倒掉!我丈夫眼含淚說,我怕你。

隨著我的道德良心的墮落,我的身體一天比一天不好,後來就得了腎盂腎炎,痛得我苦不堪言,還是想一死了之,看看不懂事的孩子又捨不得,就這樣我在人世的苦海中掙扎著,從精神到肉體沒有兩分鐘的好過時候。

直到九九年春,一天我抱著孩子到鄰居家串門,進屋一看,滿屋子人都在靜靜的聽錄音,當時我也就跟著聽,當我聽到:「要想好病、祛難、消業,這些人必須得修煉,返本歸真,這是在各種修煉中都是這樣看的。」[1]從此我就像找到了久遠期盼的家,找到了真正生我的父母親一樣,我的淚止不住的流,我知道了做人的真正意義。從此我走上了一條返本歸真的路。

從此學法煉功是我每天必不可少的內容,從做好人做起,嚴格要求自己。在學法中讀到第三講時,師父說:「我把所有的學員都當作弟子來帶,包括自學能真正修煉的人。」[1]「只要你能夠修,只要你能夠踏踏實實的堅定的修下去,我們就把你當作弟子帶,不這樣對待都不行的。」[1]看到這幾句話,我內心高興極了,我的眼淚差點流出來。一個來月的功夫,我身體上的各種病都好了,家裏的重活也能幹了,而且不覺得累,有使不完的勁兒,自己的心也越來越善良了。我母親說,這丫頭,說變就變了,身體也結實了,脾氣也變好了,這法輪功太了不得了!

我和公婆住在一個院,公公上山回來,我就把做好的飯菜端到他屋裏,由於我變得善良了,我們家上上下下都和睦了,公公的脾氣也好了些。後來婆婆病重了,臨去世前,突然明明白白的拉著我的手說,你的脾氣變好了,我放心你,你要照顧好你的公公。

婆婆去世一個多月,幾個兒子因為養老爹的事打起了架。這時,我主動的表示,如果老人家沒有意見,讓老人到我家我來養活。我公公說,我就跟老五了,我丈夫排行第五。這時大哥在一旁說,你算計一下你合適嗎?我說,我們都有兒有女的,當我們生兒養女時,我們誰也沒有去算過合不合適,父母老了,我們贍養老人還算計合適不?大家誰也不說甚麼了。我修煉法輪大法前前後後大變樣,親戚說,我母親也說,我真變了,要不煉法輪功誰也改變不了我。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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