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對了悟人生,明白「真理和生命存在的真正意義」[1]的真修大法弟子來說,會堅定的信師信法,能闖出重重魔難,能衝破道道難關。
迫害一開始,我憑著對師父、對大法的堅信警告自己:無論將有多大的「暴風驟雨」「艱難險阻」,我定要堅修大法到底,緊跟師父走。
我是中學教師,鎮政府、派出所、學校一開始就定我為本地重點人物。地方六一零想討好上級,在迫害法輪功上撈取政治資本,要我在全鎮教師大會上發言,做「揭批」報告,作為他們「轉化」迫害的標桿人物。我不幹,他們就組織一幫領導、教師輪番對我所謂的「幫助勸告」,還威逼利誘。
幾個日夜車輪式的攻心戰,大有制我非屈服不可的架勢,都被我以修「真、善、忍」,堅持做好人,與人為善,不計得失,又能祛病健身,哪有不好的道理,說的他們啞口無言,敗下陣去,再也不找我發言了。我非常清楚維護師父,證實大法是我們大法弟子的責任。我向各級政府、社區、公安等各部門寫真相信,講明大法美好殊勝的真相。
二零零零年,我就利用暑假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被開除工作。邪黨心狠手辣斷絕我經濟來源。我記得六一零夥同教育局紀委書記直接到看守所宣布開除我工作,我當面抵制說:「我修真善忍做好人,說真話,我錯在哪裏?你們開除我工作,這是真正的犯罪。」紀委書記氣沖沖,指手畫腳的叫:「你這是跟黨和國家作對。」
就在這天下午,縣六一零還指使當地派出所惡警,將我妻子同修也綁架到看守所關押並拘留十五天。當時我上有七十多歲的父母,還有三個孩子,可想而知,此時父母在精神上所承受的打擊該有多麼的嚴重。在重大生死考驗中,我堅信我的父母和孩子們一定很堅強,挺得住,因為他們都很信師父和大法。想到此,有種輕鬆感,正像師父說的:「放下執著輕舟快」[2]。我深感心中有師,有法在,無論甚麼魔難,那啥也不是。第四十五天,我走出看守所。
這之後,我全家好像真的陷入困境之中。當時,大兒子正當考上大學,老二讀初中,小女讀小學。而我被惡人三番五次綁架、關押,工作又被開除,家中扶老攜幼全仗妻子一人。但我明白,師父說過:「一個修煉的人所經歷的考驗是常人無法承受的」[3],「然而一個偉大的修煉者就是能在重大考驗中,放下自我,以至一切常人的思想。我為在能否圓滿的考驗中走過來的大法修煉者祝賀。你們生命不滅的永遠以至未來所在的層次,那是你們自己開創的,威德是你們自己修出來的。精進吧,這是最偉大,最殊勝的。」[3]這是師父在鼓勵我,給我勇氣。
二零零一年六月的一個子夜,當地惡警破門而入。我正在睡覺,被綁架到看守所關押十三個月。被關押的第二天晚上,我就在號子裏煉功,還被惡警拉出去重重打了五扁擔。(因當時我全身長滿疥瘡)臀部被打得鮮血直流,穿不上褲子,可第二天,我還照煉。此後,再也沒人阻止過我。號子裏犯人都說法輪功了不起。
常人說:疥瘡容易傳染。為避免犯人有怕傳染到的心,我不與他們睡在一起。在水泥地上睡了六個月,我也拒絕獄醫給我藥物治療。獄醫看到我說:「法輪功神奇,疥瘡這麼嚴重,不醫不藥就好了,能挺過來,了不起。」我說:「是師父幫我治好的。」他笑著走了。
在看守所裏,我用行動證實了大法,講明真相。在關押了十二個多月時,身體出現浮腫,看守所領導怕承擔責任,硬要六一零放我回家。結果以勞教我十三個月的名義,放我回家。我非常明白,是師父看我堅定,演化以「病業」為假相,接我回家。
多少年來,我雖然不會幹重勞務活,但我能吃苦,儘管我工作被開除,全家人從不怨我,都支持我們夫妻同修大法。我媽常說:「我兒子認準修大法,他不會走錯路的,我支持他。」全家人經常在一起學煉大法。我被迫害關押時,我父母經常出現在公安看守所要人,指責惡人專門迫害好人。後來,六一零頭目、惡警每見到我父母來時就躲藏:某某家人來了。
我這個人除教書外,沒有其他特長,在路走的最艱難時,是師父,是大法給予我堅強意志和力量,是同修伸出援助之手給我鼓勵和幫助,使我全家人都感到沐浴在師父與大法的佛恩中,再苦再艱難心裏總覺是甜的。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我的一點感想〉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心自明 〉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