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玉秀,四十多歲,是兩個孩子的母親。二零零六年後,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此後她嚴格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要求自己,孝敬公婆,體貼丈夫,疼愛孩子,善待他人。她的婆婆經常對人說她有一個好兒媳;小姑子也常說自己有一個好嫂子。劉玉秀現已被德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個多月。
法輪功學員羅寶清,到現在也已經在德州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十個月。
徐世英女士,今年五十多歲,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當她第一次看完《轉法輪》後,就覺得身體一身輕,從來都沒有過的舒服感受,李洪志師父給她淨化了身體。因她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勞教,她丈夫精神上受到了很大傷害和壓力,得了腦血栓半癱,需要人照顧。徐世英因丈夫長期癱瘓在床,一直在家照顧他。
七月十五日下午,徐世英住所居委會不法人員配合惡警實施誘捕,以了解情況為由,將徐世英騙到湖濱北路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宿。當時,徐世英丈夫還在醫院無人照顧,國保大隊惡警張希坤、劉大偉給其在外地工作的女兒打電話,讓她回來伺候父親。徐世英正告張希坤、劉大偉:如丈夫有個不測,不是現在你判我,而是我告你!惡警沒有辦法,只好將其釋放,現徐世英被改為監外執行。
事件回放
二零一三年九月七日下午,德州市德城區劉玉秀、羅寶清、程碧、劉玉愛、孫修海(男)驅車到法輪功學員徐世英家,在徐世英家大門口,被德城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張希坤帶領的七輛警車的警察包圍、綁架。當場,搶走現金四萬多元及電腦筆記本、打印機等物品。後把徐世英等六人劫持到德州市看守所。
徐世英因家裏有癱瘓的丈夫需要照顧而暫時獲釋外,其他法輪功學員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德州市看守所。為圖謀進一步迫害法輪功學員,惡警一直違法辦案:如劉玉秀的背包被搶走,包內有三萬多元的存摺及一千七百元現金,當劉玉秀丈夫去公安局要包時,惡警拒不承認,劉玉秀的丈夫馬上告到檢察院,警察立刻打電話說「包找到了」。
為了構陷劉玉秀,警察兩次非法抄她家,將她家地下室的一些廢棄物品當作所謂「罪證」;警察扎破劉玉秀的手強迫她在抄家的清單上按手印;警察還跑到劉玉秀女兒的學校去,當著老師的面誘供劉玉秀未成年女兒,給孩子造成傷害……
一個多月後,當局對徐世英、劉玉秀、羅寶清三人非法批捕。幾個月後,德城區檢察院在她們家人的強烈抗議和律師的正當建議下,仍然對她們三人非法提起公訴。德城區檢察長周方寶明確說:「我們聽政法委的!」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上午九點,德城區法院對徐世英、劉玉秀、羅寶清非法開庭。法庭旁聽席上坐滿了便衣警察,只有劉玉秀和羅寶清的丈夫獲准進入法庭旁聽。
此前,德城區法院對劉玉秀家人請的兩名正義律師百般刁難,一直不給一名辯護律師蓋章;對另一名辯護律師,德州「六一零」通過律師所在地「六一零」施壓當地司法局,當地司法局又給律師施加壓力,阻止其出庭,但最終兩名律師都順利出庭。
在法庭上,法輪功學員徐世英堂堂正正給庭審人員講述法輪大法的美好和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說的法官頻頻點頭。律師從法律角度上闡明了在中國修煉法輪功合法,信仰自由受憲法保護,思想不構成犯罪;對法輪功學員的指控證據不足,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提起公訴根本不能成立,應當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並指出審判人員審判無辜的法輪功學員是在違法犯罪。
本案經德州市中級法院批准延長審限三個月。最後法院依然誣判,劉玉秀不服誣判,請正義律師繼續上訴。
涉案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德城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科長李保軍(非法批捕法輪功學員責任人)
德城區法院副院長曲培華(此人曾是德州洗腦班負責人,當時洗腦班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就送勞教,都是此人主導的。當時參與迫害了多位法輪功學員。)
審判長劉印江,審判員白雪,書記員宋娜;
國保大隊長張希坤,警察劉大偉、張紅旗(奇)、劉寧、王文軍等;
德州國保唯一的女惡警段慧娟(德州市多年來對女性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此人幾乎都參與了,現已退休。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劉玉秀時仍然參與,兩下子把劉玉秀打倒摁在車上)
德城區湖濱北路派出所所長湯國慶;
德城區車站街派出所所長晏軍,指導員王偉;
德州市看守所所長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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