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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頭砸身逃死劫 三年冤獄遭惡警毒打致殘疾

——法輪功學員寇俊江被迫害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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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寇俊江,男,今年六十歲,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勃利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陰曆七月初六,他進山採蘑菇,偶遇一家人修煉法輪大法,這一天,他學煉了法輪功。二零零四年八月和九月,卻接連發生了兩件其命運中的大事。下面請傾聽寇俊江講述他自己的故事。

一、逃死劫

二零零四年八月份,我到老黃家的沙場幹活。有一天,拉石頭墊道修路,老黃兒子開二十八型膠輪拖拉機,我和老黃、老於裝車,拉著一車石頭下高速路時,車閘不好使,不能減速,車沒控制住,一下子往左側大翻過去。

老黃和老於坐在拖車的右側,立即跳下去了,沒啥事。我當時坐在拖車的左側,左側是稻田地,我怎麼也跑不出去了,就這樣,一車石頭把我砸在稻田地的泥水裏,最大的石頭一塊能有一百多斤。

他們三人急忙把石頭搬開,問我咋樣?我說沒事。我渾身是泥,我就向大河走去,洗完身子,他們一看,發現除了我後背有一塊青外,哪也沒傷著。

二、遭綁架

二零零四年九月七日,我在勃利縣青山鄉太升村,向八十四位法輪功學員講述我的這段親身經歷,沒想到有人誣告,整個會場被二、三十名警察包圍,因此我們被綁架,我被判冤獄三年,劫持到綏化勞教所迫害。

三、勞教第一天 一夜毒打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我在勃利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兩個月零六天,非法批我和另五名男性法輪功學員每人三年勞教,送綏化勞教所迫害。

中午十一點,我們到了綏化勞教所,吃完中午飯,體檢後(其他三名體檢不合格,放回),把我和法輪功學員姜成久當重點迫害。

1、涼水澆身

在一樓嚴管區,勞教所惡警曾令軍,一點八米大個,一臉橫肉,號稱「四大殺手」之一。他告訴犯人說我倆身上有蝨子,給我倆洗澡。說完,四個犯人讓我倆到洗漱間脫光衣服,兩人對我們一個,用剛接的涼自來水,從頭頂一盆一盆地澆,這哪是洗澡哇?這就是禍害人!老薑當時六十多歲,當給老薑澆到十多盆時,把老薑澆倒在地上,起不來。

我說,這不把人澆死了嗎?我過去把老薑拽起來。這四個犯人看我一說,一起圍攻我,對我下手了,左一盆右一盆,同時往我身上澆。我說,不用你們澆,我自己來。我搶過盆,自己澆了七、八盆,這他們才罷休。

2.專打「石頭沒砸死的」

小警察告訴犯人上庫房取囚服,我倆穿好囚服,在洗漱間門口站著。這時已傍晚,嚴管隊長曾令軍帶著四個小警察來了。曾令軍晚上喝的滿身酒氣,臉色紫紅。

曾令軍問我倆:「你們一車石頭沒砸死的是哪一位?」姜成久指著我說:「是他。」曾令軍對我說:「上前一步走。」我往前一步,沒想到他冷不防地照我脖子上狠狠地抽一拳,把我打出去八米多遠,都打飛起來了,撞在走廊的鐵柵欄門上。當時,我是被他這一打和這一撞,身體都動不了了。

曾令軍過來還沒完,他雙手掐住我的脖子,把我舉起來,摁在鐵柵欄門上,把我憋得上不來氣,能有三分鐘。他告訴身邊的小警察:「把他拖到審訊室,我要扒他三層皮。」說完,一鬆手,我就掉下來,不能動彈了。這時,上來兩個警察,把我拖到審訊室扔到地上,把門一關。我當時沒起來。

3、一夜毆打

過一小時後,曾令軍帶四個小警察又回來了。他把我拎起來,讓我坐在凳子上,給我倒杯水,問我家庭的事。我不吱聲。他看我不吱聲,他站起來,「啪」的一聲,照我頭頂上狠狠地拍一掌。惡狠狠地說,這個交流會是我召開的,說我造了業了,這八十多人受害,和我有關。我說不是。他說,檔案都來了,這八十多人都說是來聽你講親身經歷的。說完,他逼我寫「四書」。我說我不能寫。他說,要不寫,就給你送到馬三家勞教所。

這時我不吱聲了。他看我不吱聲,就開始對我大打出手,拳打腳踢,打了很長時間,把我打在地上起不來了。他告訴小警察把我拖起來,放在凳子上。他問小警察幾點了?小警察說,(夜裏)十一點了。他告訴小警察,你上樓看一看,那夥完沒完事。

小警察跑上去不一會就下來了,說那夥早就完事了。曾令軍對我說,人家都完事了,你咋的?我沒吱聲。他告訴小警察,把他們寫的都拿來,讓他看看。我說別人寫不寫,跟我沒關係。他還是拿來讓我看。我看了一下,一撥拉,我說,這不是他們寫的,是偽造的。這時,曾令軍大巴掌又上來了,把我打倒在地,又是一頓猛踢狠踹,把我打得起不來了。

他告訴小警察,把電棍拿來。他拿起電棍「哧」「哧」冒火,但沒電我。我被他打得滿臉是血,鼻子也被他打壞了,血是從鼻子流出的。

我說,我要上廁所,他告訴小警察,領他去。我上廁所回來後,曾令軍站起來了,在我肩上輕輕拍兩掌(意思看我還行,佩服我「過關」了)。他假惺惺地告訴我,洗漱的時候,沒有洗衣膏,我給你。說完,他讓小警察把我領到二樓寢室。我上二樓一看,走廊裏站滿了人正在報數。原來是早晨五點了,被囚禁的人已經起床了。

當時是冬天十一月了,早晨六點還不亮天呢,這我才知道,曾令軍整整折磨我一宿。曾令軍告訴二樓的小警察說,讓他睡會吧。

這以後二樓的小警察天天帶我到教室,逼我看污衊大法的書,一連五、六天。當時,有一百三十多人,就十多個沒「轉化」,包括我。

四、不唱邪黨歌 慘遭毒打 牙齒斷掉

二零零六年九月份,勞教所逼迫法輪功學員唱邪黨歌。我在勞教所是甚麼週紀實、所謂「所規隊紀」都不寫、不執行。有一天下午兩點多鐘,小警察王偉把我叫到警察室。當時屋裏坐著教導員高忠海、副教導員龍奎賓、中隊長刁雪松。王偉問我,這個制度你還不執行?我說不執行。他說你還不唱歌?我說不唱。

他就掐住我脖子把我摁在牆上,用空拳「呱、呱」對我左右開弓,我本能地用手一擋一撲擼,卻把桌子上的暖瓶、茶杯全都打到地上,摔碎了。他更來氣了,他打我三次,每次都打十分鐘。一邊打一邊問:你唱不唱?你執不執行?打我時,其他三人坐那看著。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王偉打完後,龍奎賓說,把他吊起來。王偉和刁雪松把我帶到審訊室,將我一隻手銬一副手銬,我當時瘦的只有七、八十斤重,他兩個把我舉起,再將兩副手銬銬在牆上部的橫暖氣管上,我整個身子懸起來了。我當時是滿嘴是血,衣服大襟上都是血。

把我吊起來,王偉和刁雪松坐在一邊說話。他兩個說,修路(大法弟子的名,是瀋陽軍區軍官,四十六、七歲)有一本字典(《新華字典》),上面寫著《洪吟》、《洪吟二》,明天讓他蹲小號,坐鐵椅子(一種酷刑:小號上部只有一個小窗戶,屋內沒有暖氣,一張鐵製椅子,座位上是一個圓窟窿。把受酷刑的人褲子退下來,光著屁股坐在上面,下面是便池,直接大小便。坐下後,放下椅子前面的橫樑固定好,再把雙手銬在上面,整個身體固定在鐵椅子上長時間不放下來,直到答應他們的要求妥協為止)。

我聽後「當啷」一句:那本字典是我的!他兩個說:那字不是你寫的。我說對,那不是我寫的,那是大學教授任守志(法輪功學員)給我的。刁雪松說,他已經解教(回家)了。我說,他臨走時給我的。刁說,那上面寫的啥(他忘了他兩個說的話了)?我說《洪吟》。刁說,明白了。

刁告訴王偉把電棍拿來。我閉上眼睛不吱聲。刁看我嘴和大襟上都是血,刁把手一揮,沒讓王偉電我。他兩個後來出去了,也不知甚麼時候,吊了我大約能有三個小時,他們回來,打開手銬,將我放下來。我雙臂都麻木,沒有知覺了,手銬的疙瘩都勒到我手脖的肉裏了。他們給我用衛生紙擦擦嘴,把我的衣服扒下去,又給我換一套衣服(惡警做了壞事,還怕別人看見),我走不動了,他們招呼兩個犯人把我拖回到寢室。

到了寢室,其他法輪功學員都圍著我,當時我就感覺噁心,我要拿痰盂。法輪功學員說,就往地上吐吧。我一吐,連牙帶血沫子都吐出來了。法輪功學員一看我嘴:原來是上面三顆門牙、下面三顆門牙被王偉給打掉了。這時,法輪功學員們都哭了,眼淚在眼圈上。從那以後,我就吃不了飯了,因為除了打掉的牙,其餘的牙根也都打折了,牙都鬆動了,根本吃不了東西。

第二天,我就去找王偉。我說:中隊長,我找你有事。他說:你等一會,我有事。過了一個小時,他過來叫我。他說,你有啥事啊?我說:我從今天開始絕食。他說,為啥絕食?我說:我滿口牙都被你打折了,吃不了飯,咋不絕食?他說:真的嗎?我說:你看看。我張開嘴,讓他看。他一看,挺驚訝,說:咋辦呀?我說我絕食,今後你不能再打大法弟子了。他說,我不打了。他說,怎麼整?我上食堂給你定餐。我說不用了,我從現在開始絕食。我絕了三天食,肚裏餓,但吃不了飯,法輪功學員給我買奶粉,我也不想讓法輪功學員破費,時間還長著呢,饅頭,我就一塊一塊泡著吃,飯菜,就囫圇吞棗進肚裏。一直堅持到我從綏化勞教所回來,才把剩下所有鬆動的牙自己拔掉,鑲了滿口牙。

五、銷毀誹謗書 再一頓毒打

二零零五年大約三月份,有一個法輪功學員,家住勃利縣俗名「家雀窩」,在綏化勞教所,他被逼轉化,走到大法的對立面。家裏給他郵來三百元生活費,他卻把這錢交給警察,叫警察到長春找曾經是在師父身邊的法輪功學員,後來走向反面的人,買攻擊大法的書回來,逼著法輪功學員看,不看警察就打。

有一天,我所在的寢室所有的人,有六、七人打掃教室,我看到了這些攻擊大法的書(在書櫃裏),我想不能再讓這些東西坑害大法弟子了,我趁人沒看見,收拾收拾,把這些書,能有一箱子,順後窗戶扔到下面去了(當時是三樓),當時,外面正下著小雨,後院還養了一些狼狗,這些狗發現書後,連撕帶踩,全銷毀了。

第二天,警察還想用這些書害大法弟子。找書找不著了。警察問,這些書那去了,頭一天是哪個寢室收拾的教室?當得知是我們寢室後,都叫到教室,挨個問是誰幹的?都說不知道。警察說,不知道就把你們帶到審訊室,扒你們的皮。我說,別扒他們了,是我幹的。警察說,跟我走!拽著我脖領子,就把我撈走了。撈到審訊室,把我痛打了一頓,這個警察叫廉興。

六、冤獄近三載 身體被摧殘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日,我到回家的時間,按勞教所規定是二零零七年九月六日回家,原因是由於我在勞教所被迫害,出現小腹部位往下全是麻的,連小便部位都是麻的。腿不能走路,勞教所才把我放回來。

二零零六年,我身體出現不正確狀態,走路走不了,警察以為我是裝的呢,找來外面醫院的大夫給我看。大夫讓我平坐把雙腿伸開,用小木棍敲我膝蓋骨,錐我腳心,我沒有任何反應。大夫問我,你還有多長時間(解教)?我說還有一年,大夫「咋、咋」嘴,覺得不好辦,因為看我身體問題嚴重。大夫把情況告訴了警察。以後不用我幹活,不用我走隊列。

我身體出現不正確狀態,在二零零五年春天就有感覺,我沒跟別人說,到二零零六年就嚴重了。現在回家已是七年了,狀態還是那樣,腿像繩子勒一樣,不過血脈的感覺,拖鞋掛不住腳,甩出去,都不知道。實際是在勞教所,對我的毒打連踢,可能傷著那個神經了。非法勞教前,我身體各方面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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