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二月十二日,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師尊將我的天目打開,我看到了師尊給我下的法輪!那一年我上大學四年,我整日的學法,每天一般看五、六講《轉法輪》,最多時一天看上兩遍《轉法輪》,看到字裏飛出五彩繽紛的法輪落在我的身上。大法在心中紮下了根,無論後來經歷了流離失所的艱難、慘絕人寰的酷刑折磨,我都沒有動搖過修煉。
為何被綁架
在被綁架之前,我有一個很好的工作,但僅幹了兩個月就辭職了。理由是沒有更多的時間學法、參與證實法的項目。辭職後,我感到很多邪惡因素壓下來,我的狀態一下子變的非常不好,感性上我知道做錯了,沒有在理性上清醒,沒有找到自己根子上的問題。四個月後,我被綁架、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零年出獄後,我一直找自己甚麼漏被邪惡鑽了空子?好多同修是色慾方面,我的天目看到過幾回色魔,沒有干擾得了我,我對誰都沒有色慾心。在資料點的錢財上,更是嚴格把關。被抓時,自己倒是有安逸心,但這些似乎都不是根本。
一次,我們幾個同修在一起交流,一個同修說另一個同修走極端。我突然驚醒了,我覺的師尊是用同修的嘴在點醒我。是啊,我不是一直在走極端嗎?十多年來,在外人看來我很精進,積極做一些證實法的項目,或寫出的文章對同修很有借鑑。這只是修煉好的一個方面體現。而我的思想深處受過去宗教修煉的影響,認為工作耽誤時間,助長人心,不願工作,更不能結婚,結婚就得掉下去。對別人結婚也持反對態度,內心深處渴望過去那種脫離世俗的修煉形式。
師尊講:「不管是甚麼原因,都不能走極端。我叫你在常人中修煉是大法的修煉方式決定的。」[1]「我告訴大家,你們現在留下的是未來人修煉的路,說未來人都這樣式兒的走入極端,工作、生意都不要了,甚至我一邊要飯一邊為證實大法,這是絕對不行的。」[2]
師尊的法講的很明瞭,而我的心裏還固執的認為工作、結婚耽誤修煉,擺不正與修煉的關係,這正是自己用觀念理解法、沒有真正理性上認識法。
婚姻風波
從黑窩出來後,我沒有想結婚。父母覺的壓力太大了,給他們丟人現眼:一個大學生沒有工作,不結婚,蹲過監獄,他們整日愁眉不展,動不動就向我發火。
為了儘快調整好自己的修煉狀態,我到了另一城市,遇到了B同修。我們在一起配合證實法很默契。B同修提出想要跟我組建個家庭。另一城市的C同修,也向我的家人提出與我成家。B同修相貌平平,收入不高,修煉成熟、精進。C同修是重點本科畢業,收入高,長的高帥,但是修煉狀態很差。
我選擇B同修。母親大怒,她喜歡另一個。過年那幾天,天天罵我。我對母親說:我可以一輩子不結婚,在家幫你做生意,你給我開工資就行。母親說不結婚不行,結婚得跟她喜歡的那人。我想我得為自己的修煉負責,不遵從母親的想法,被母親趕出家門,她斷絕了我的經濟來源。我那時還沒工作,帶著戶口、身份證離開了家。
我與B同修的想法一致,結婚不必舉行婚禮,耗費財力、精力。他想堂堂正正的告訴同修我們結婚的消息,我不同意。因為當時我們當地大部份同修是對結婚持反對態度的,我當時怕心很重,怕由此招致迫害。一一年初,我們註冊結婚。幾個月後,他告訴了他的同事D同修,結果很迅速的大家都知道了。支持的、反對的都跟我談,反對的是多數。我和B之間的矛盾爆發了,我覺的他為了他的同事D同修背叛了對我的承諾。矛盾愈演愈烈,最後我和B發生了很大的衝突。我當時決定終止與B的婚姻。
走正修煉路
我反思自己,捫心自問:我與B結婚是為了維護法嗎?不是。為了色慾嗎?不是。我是在孤獨無助中,得到了B的關心,B說如果我不跟他結婚,他將放下對我的情,他對我的情已經影響到他的修煉,他就不再和我來往。我覺的如果他不再關心我,我會很難過的,所以我答應結婚。而自己來人間,不是為了助師正法嗎?不是為了維護法?那麼離婚是不符合法的呀?當時每每想起此事,我都傷心欲絕,覺的B為了他自己被人理解,背叛了對我的承諾。而我與他結婚心不正,招致這麼大的魔難。
無論怎樣,我還得繼續修煉。我開始每天早上五套功法煉完,再學法,十點去給學生上課。晚上回來,背法、抄法,實在太累了的時候就看神韻,經常看到後半夜,每天我睡很少的覺。心不靜的時候,就長時間發正念,有時發一個多小時,我要把自己的爭鬥、妒嫉心、對B的情等連根拔出來,清理掉。不知不覺中,我的心越來越靜。
我買了一台打印機,打印真相幣。買了一部手機發彩信。抽空,我就拿著手機出去發彩信。當走在銀裝素裹的世界裏,我感到師尊在加持我,我和整個宇宙容為一體。我感到修煉是那麼的神聖和莊嚴,而人的情、人心是那麼的骯髒和低級。我對B似乎要淡忘了。
師尊講:「離婚呢,我告訴你們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社會,你們今天離婚也好、結婚也好,我都不說甚麼,我是從法理上講,但是我告訴你,未來是不允許這些事存在的。是現代社會現狀造成的,我也不能夠強迫你們怎樣去做,但是未來的生命是不允許這樣、不會這樣做的。」[3]
現在大法弟子走的路是留給未來人類的參照,而未來是不能離婚的。我得把婚姻繼續下去,這一切不是為了自己,是為了維護法。
這期間,B也認識到自己的問題,成熟了。分分合合一年兩個月之後,同修們對此事也平息了,在家人的要求下,我們舉行了婚禮。
我和B的想法是一致的:我們的錢是大法的資源不能浪費。為了應付婚禮,我們去兩元店,花了四元錢買的結婚戒指。花了三百多元照了兩張大照片。用了一個多小時的時間,買了B的結婚西服、領帶和襯衫。我買了雙四十元的婚鞋和一件穿在婚紗外的風衣。這些共花了一千多點。
有一些同修配合,給他家和我家來參加婚禮的親屬,講真相做三退。我們沒有主動通知同修們,知道消息的同修來了很多,過後我家的親屬還深有感觸的說:我頭一次看到這麼多煉法輪功的。你們的朋友真多呀!
共同提高
丈夫同修會維修打印機,成了我打印真相幣和真相資料的堅實後盾。更可貴的是,他常指出我修煉中的不足,例如:我懷孕肚子大的時候,每次打印,我讓他把打印機給我搬過來。幾次後,他對我說:你不要把你當作孕婦。我想:對呀,一懷孕我就開始補營養,又胎教之類的,把人的手法看的太重了,過頭了,忘了修煉人的標準。後來肚子更大了,丈夫再要幫我搬打印機,我也不用了。
生產時,我已經三十七歲了,屬於高危產婦,我想神給人留下來的繁衍方式就是正常分娩,我堅信師父、堅信大法,正常分娩了兒子。我為他取了名字「恩浩」,取自於「佛恩浩蕩」之意。我的父母很喜歡孩子,這樣他們也就接受了丈夫同修。
丈夫同修很精進,加之我是色慾心極淡的,生孩子前,我們經常各住一屋,生孩子後,為了照顧孩子,我們睡在一個屋裏。期間師尊讓我兩次看到了色魔。一次看到一條蛇從石縫裏鑽出,我告訴丈夫同修:注意,色魔出來了。第二次,我看到一個毛呼呼動物的尾巴,特別噁心,我告訴丈夫同修:警覺了,色魔來了。
二零一零年到二零一二年之間,我寫了近百篇揭露迫害的稿件。有孩子後,寫稿不像以前那樣方便了。一次,一位女同修因插播被非法判刑七年,為了寫好這篇稿,我打印了一篇關於寫作技能的文章,認認真真看後,很有啟發。孩子一般在八、九點之後就睡覺了,這時我可以安安靜靜的寫稿了。有幾個晚上,我連續寫到天亮。每當看到太陽升起的時候,我都激動的想哭,我能在人間助師正法,是多麼的榮耀、神聖啊!每個字、每句話、標點符號,我都認真的寫,我感到我的寫作技能有了一個飛躍。最後這篇稿件在明慧的頭版刊登了,同修看後也覺的寫的好。我覺的這篇稿件溶入了我修煉提高的因素,所以同修看後覺的好。之後,有幾篇稿件,我也都是從晚上寫到天亮。
有時我和丈夫帶著小孩出去購物,因為小孩在身邊,很多人都喜歡看小孩,我們也能借此機會講三退或者發放神韻光盤。
通過這段經歷,我的體悟是修煉的路走正了,我們的修煉狀態造成我們很自然的就斷慾了。我也真正明白師尊的講法:「我們說了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去修煉。所有修煉的年輕弟子現在也有幾千萬了,大家都不結婚生孩子,那麼是不是對常人社會的一種破壞呢?」[4] 「也絕不會因為你結了婚了,你就掉下一塊來,不會的。」[5]「說如果有了孩子影響修煉我看不會,這個不會。」[4]
在結婚、工作之前,我總是擺不正修煉與常人社會生活的關係。挖挖思想的根,嚴肅的說,自己信師信法上有漏,自己是挑著順自己心的法相信,跌跌撞撞十多年,才逐漸的歸正自己,不再走極端。最後,我想說一句:偉大的師尊啊!謝謝您選擇我來到人世間當您的大法徒,我一定會更加精進的,不負師恩!
註﹕
[1]李洪志師父經文:《休斯頓法會講法》
[2]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3]李洪志師父經文:《各地講法六》〈亞太地區學員會議講法〉
[4]李洪志師父經文:《瑞士法會講法》
[5]李洪志師父經文:《北美首屆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