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酷刑,首先在河南第三勞教所(也稱許昌勞教所)開始用在法輪功學員身上,目的是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即所謂的接受「轉化」)。警察將此衣給法輪功學員穿上,將受刑者的手臂拉至後背雙臂交叉綁住,再綁住雙腿,騰空吊在鐵窗上,耳朵裏塞上耳機不停地播放誣蔑法輪功之詞,嘴裏再用布塞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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