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隱瞞這起酷刑迫害致殘的罪行,重慶公、檢、法、司踐踏法律,以我修煉法輪功,傳遞重慶大學研究生、法輪功學員魏星豔在看守所被惡警強姦事件的消息為由,對我這個被酷刑迫害成殘廢的人非法判刑九年,投入重慶市女子監獄(重慶市永川女子監獄)。從那以後,在我的歲月中,圍繞著掩蓋罪惡與破除謊言揭露真相,展開了一場搏擊……
一、做真善忍的好人卻被投入監獄
我叫劉范欽,女,今年六十三歲,家住重慶市北碚區。過去,我身患多種疾病。如:從幼時起皮膚就嚴重乾燥裂口,每到冬天手上腳上大大小小的裂口不斷,像刀割一樣難受,常常血跡斑斑,嚴重時腳不能沾地,痛得我咬牙噓氣、身體發抖、眼淚直流;從十六歲起持續二十七年的嚴重頭痛,時常暴裂式的突然劇痛;還有嚴重鼻咽喉呼吸道炎症,稍微感冒,嚴重的鼻炎、咽喉炎、扁桃體炎就堵塞呼吸,以至吃飯睡覺都喘不過氣,感到隨時都有窒息的可能。
幾十年中我到處求醫均不見效,後來又求助於各種氣功仍未解決問題。飽受病痛折磨的我,的確是沒過上三天好日子。一九九四年五月,我有幸參加李洪志師父在重慶舉辦的第二期法輪功學習班,從此開始了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修煉。在短短的時間內,我的身體狀況就大大改變,使我真正嘗到了無病一身輕的滋味。同時,在煉功點上,我也親眼目睹了法輪大法讓許多身心處於絕境對生活失去希望的人重獲新生,親眼目睹了法輪大法給許多家庭帶來的和睦美好,親眼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神奇、超常。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集團開始了對法輪功的迫害,面對鋪天蓋地的污衊造謠,面對強迫我們放棄「真、善、忍」的信仰,面對一個個按「真、善、忍」去做的好人被綁架關押,為了證實大法、講清真相,我與兩位同修一道去北京上訪,把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和我們修煉的體會反映給政府領導,希望其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一月,我們在北京國務院信訪辦依法上訪,卻被重慶市公安局駐京辦警察關押。接著,本地警察到京把我們綁架回重慶,直接關押到北碚看守所。警察到京的往返機票和在京的所有開銷費用幾千元,全部都算在我們的頭上,並要求工作單位陸續從我每月的工資中扣除,扣了我幾年時間。
因為上訪,我被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勞教一年,被劫持到重慶市茅家山女子勞教所。勞教所每天十幾小時的強制勞動、強制洗腦以及酷刑體罰,都不能改變我們對「真、善、忍」的信仰。惡警揚言說:「不轉化休想解除勞教」。果然,不轉化者一再被延長勞教,而且迫害手段也越來越殘酷,致使有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有的精神崩潰,有的下肢癱瘓……。面對毫無人性的迫害,我們法輪功學員集體絕食抗議。迫於壓力,二零零一年十月,茅家山女子勞教所陸續釋放了全部超期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我在超期整整九個月後(有的人超期已近一年)走出了勞教所。
剛剛走出勞教所大門,「六一零」惡人就守候在門口,將我劫持到洗腦班。我堅決抵制,絕食九天才得以回家。回家後,由於「六一零」晝夜監視、跟蹤並上門騷擾,致使我無法在家安身,被迫流離失所,有家難回。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夜,重慶市大渡口區公安分局的惡警砸開我們租住地房門,搶劫了一萬多元現金和電腦、打印機、光盤等總價值兩萬多元的錢物,將我與另兩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大渡口區公安分局,第二天,把我們關進了大渡口區看守所。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我被大渡口區公安分局惡警從看守所用小車拉到一個秘密的地方。在大渡口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陳波等人的指使下,公安分局主任華勇、國保支隊長文方火現場指揮,警察李軻、譚旭、胡彬、黃小月(女)等人分成兩組,輪番對我進行酷刑折磨。他們將我雙手強制吊銬在窗戶外牆的鐵欄上,人站在室內背靠著牆,雙手被吊銬在頭頂上方往窗外斜拉,中間隔著幾十釐米厚的磚牆,腰部正好被窗沿頂著根本無法站直,整個身軀只能向後仰,腳尖著地。半小時不到,我就已經氣喘吁吁。
酷刑圖:吊銬 |
由於腰椎向後彎曲承受不住,我只能艱難的不斷左右微微側身,但雙手被拉抻吊銬,腰部又被窗沿頂著,身軀也動不了多少。而惡警卻根本不顧我的死活,也不准吃飯、打盹、上廁所。就這樣,在身軀變形扭曲的高強度拉抻吊銬下,連續三十多個小時撕心裂肺的劇痛和多次昏迷後,惡警才把我放下。那時,我的雙上肢早已沒有知覺,當即殘廢。
酷刑將我從一個四肢功能健全、身心健康的正常人,立即變成雙上肢完全喪失功能,生存(吃飯、喝水、穿衣、睡覺起臥、上廁所等)只能依靠別人護理和幫助的殘廢人。經重慶市骨科醫院、第三軍醫大學西南醫院、重慶醫科大學附屬醫院等多家醫院診斷後得知:雙臂臂叢神經損傷、雙肩關節韌帶損傷,並由神經和韌帶損傷引起兩個肩關節脫位(此外,還造成腰鷑部損傷)。對此,就診醫院全都束手無策,醫生只能搖頭嘆息,認為上肢功能恢復無望。
為了封鎖消息,看守所特別騰出一個監舍對我單獨關押,並選出兩名在押人員專職護理。半年後因關押人員爆滿,就把另外兩位和我同時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等內定要判刑入獄的人員和我關在同一監舍。這樣他們既解決了關押監舍不夠的難題,又能防止我被酷刑致殘的信息外露。那時,看守所警察給我起了一個綽號──「斷手桿」。
公安警察對我酷刑迫害致殘,已經構成《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和第二百四十七條規定的犯罪,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我也理應得到治療和賠償。但是,為了掩蓋真相、逃避罪責,公、檢、法、司公然踐踏法律,把我判刑入獄,企圖利用漫長的刑期和監獄封閉的邪惡環境,把我拖死在監獄滅口銷毀證據,從而掩蓋公安警察的「故意傷害罪」和檢察院「瀆職枉法包庇罪」,並且達到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拖垮,名譽上搞臭」的邪惡目的。
二零零四年三月,大渡口區法院無視我被酷刑致殘的事實,以我在曝光重慶大學研究生、法輪功學員魏星豔在看守所被惡警強姦事件中傳遞消息為由,對我非法判刑九年。對此,我先後向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寫了三封上訴信。可是,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仍然裁定維持原判,進而下達了「入監執行通知書」。
二零零四年六月初,維持原判的裁定書下達後,為達到把我投入監獄的目的,看守所警察就安排我到重慶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去做一個所謂的「保外就醫鑑定」。「鑑定」醫生沒做任何檢查,只是根據警察帶去的材料,就說我「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拿到了這樣的所謂鑑定,看守所就作好了送我進監獄的一切手腳。
二零零四年六月中旬,我被看守所送到重慶市女子監獄。監獄醫院在入監例行體檢後,醫院張院長拒絕接收,說生活不能自理,監獄又無法醫治,叫看守所送我到大醫院動手術(雙肩關節脫位已一年以上並已出現增生),治好後再送來。二零零四年八月第二次送去,監獄張院長仍然拒收。二零零四年十二月第三次送去,監獄張院長還是拒收。其間,看守所向監獄醫院表示願意拿錢給監獄,甚至疏通關係,監獄都拒收。為此,看守所很沮喪,惡警揚言:讓我坐死在(看守所)裏頭。
在這期間,我要求治療,看守所醫生田貴海說:大小醫院都去問過了,哪個醫院都治不了。看守所蒲所長曾答覆我說:你韌帶損傷已經不能起作用了,就像橡皮筋帶子拉長損壞已經失去彈性了,誰能把它恢復原狀?哪裏能夠治?我們還想把你早點治好送走呢!
我躺在看守所冰涼的鋪板上,在精神壓力和傷痛中煎熬:我為了做個真善忍的好人,就被綁架勞教;我不願放棄「真、善、忍」的信仰,倒被無理關押、酷刑致殘;我為了揭露迫害,反被判刑坐牢。這是甚麼樣的世道?這是甚麼樣的王法?現在,我耷拉著傷殘的雙手,沒有治療,沒有親人在身旁;吃喝拉撒、換洗起居等生活瑣事都需要別人照料;家裏每月寄來幾百元錢供我請監舍的在押人員對我生活護理,給貧困的家庭又增加了經濟負擔。為了隱瞞真相,在看守所的兩年多,剝奪了我依法會見親人的權利,家裏人也根本無法了解我的真實現狀。
二零零五年夏,報紙上大肆宣傳重慶市公安局正在搞冠冕堂皇的「大接訪」活動,說領導公開接待上訪,解決老百姓的遺留問題。於是我的家人滿懷希望,輾轉找到重慶市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局長朱明國(說是朱辦主任接待)反映我的情況,並盼著在政法委書記的「接訪」下我能回家。然而家人盼來的卻不是我的回家,而是把我投進了監牢。那麼,是誰動用權力讓監獄違法收我入監呢?
後來獄警透露說:監獄也不願收你,是上面硬壓的。由此可見,掩蓋罪惡的不只是公安局、檢察院、法院,還有「上面」──中共「六一零」、政法委。
二零零五年八月四日,大渡口區看守所第四次把我送到重慶市女子監獄。入監體檢時,監獄余醫生例外用兩張便箋紙寫下了我入監時的體檢狀況,大致內容是:經過照片,我的兩個肩關節脫位等(此時,肩關節脫位已兩年多),寫好後要求送我的看守所副所長李琛(女)在上面簽字。從此,我被投進重慶市女子監獄,遭受更大的迫害。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