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勤生於一九五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原是上海勝德塑料有限公司質監科科長、總工程師,獲得多項榮譽。張勤修煉法輪大法以後他更加勤奮工作,善待他人,單位上至廠長、下至門房提起張勤無不稱讚。就是這樣一個社會中的好人,僅僅因為不放棄自己的信仰,無故遭受綁架、關押、抄家、勞教、判刑。
張勤被非法判刑五年,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日被劫持到提籃橋監獄一監區一分監區。在獄中張勤遭到毒打、捆綁等折磨。比如,在上海提籃橋監獄,張勤堅信維護自己的信仰沒有任何錯,也是一個公民的根本權利,就不斷向看管他的犯人、包夾講法輪功真相,講迫害信仰、踐踏人權的事實;為了明明白白地告訴世人信仰無罪,他堅持不穿牢服,每天堅持煉功。
非法監禁 |
隨之而來,他遭遇到的是獄警將他雙手反綁,強制他從早到晚長時間坐小板凳或罰站,關小號或嚴管更是家常便飯,獄警甚至教唆犯人毆打張勤,剝奪他合法會見家人的權利,不准買食品等等。張勤經年累月在一個封閉的接觸不到外界的狹小空間內,長時間的忍受飢餓、痛苦、虛弱、疲勞之苦對於一個已近六十的人而言是非一般人能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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