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這位朋友過世了,兩張借條自然轉移到了他妻子手中。按規矩,我該重新和她簽訂借款協議,並支付利息。我因欠債多,手頭很緊,就對她說:「那張五千元的借條中,有二千元是利息,記成本金不合理,而且約定利息過高……」還沒等我說完,朋友的妻子就說:「那你當時借了多少,就還多少吧,利息都不算了。」
我大吃一驚,要知道,從借錢時的八十年代到現在,利息是早就超過本金的數目了。何況,八十年代借給我的六千元錢,當時是足夠建造個兩、三百平米的房屋了,就按物價上漲因素算,現在歸還她六千元錢,說血本無歸也不過分啊。
朋友生前也不富裕,只是為了幫助我,才答應借給我這些錢。朋友過世後,朋友的妻子也沒有固定收入,僅僅靠著一個調味品小店鋪維持生活。我將信將疑地說:「那我以後就只還你六千元錢了,借條也只寫這麼多了。」她點點頭。
我真是說不出心中的感受,只是一個勁的感謝她。她說:「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我們師父教我們要做好人,時時處處為別人著想。如果不是修煉大法了,你也知道我的家庭情況,這筆債於情於理於法,都不可能這麼處理。所以你也別謝我,要謝,就謝我師父吧!」
這之後,她也不像其他債主那樣上門討債、說些很難聽的話。我是多少湊一點,就還她一點,有時一年還五百元,甚至有時一年一分沒還,她從不催促我。
有一年快過年了,我沒錢還她,覺得很不好意思,就讓她到我擺的攤子上拿點東西過年,其實也希望能藉此抵些債。結果,她到我攤位上買好東西後,照實付給我錢。我真的很感激,連說:「你真是好人啊,太謝謝你了!」她說:「要謝,就謝我師父吧,是師父教我們修真善忍做好人的!」
後來,我聽了她講的大法真相,做了三退,也常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這筆六千元錢的債務,一直到二零一四年四月才還清。
聽這位法輪大法修煉人說,五月十三日是李洪志師父的生日,我也借此機會恭祝李大師生日快樂!謝謝李大師教出這麼好的人來!這麼多年,我也明白了,修煉法輪大法的都是好人,所以,我不相信共產黨造謠污衊法輪大法的謊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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