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給信天主教的村支書講真相。一天,我正從同修處出來,看見他,我就講展板的情況,他很痛快答應了。
邪惡的「六一零」不甘心就這樣退下去,開車各地驗收。常人很看重他手中的權力,害怕失去,就把展板掛上了。甲同修看到一個村把展板掛上了,晚上九點多鐘,他就把展板給摘下來了。
第二天,甲同修到學法點說這件事,大家商量加大力度發正念,讓這幾個村支書自己摘下來,給他們一個贖罪的過程。另外幾個同修還是打去電話講了真相。有一個村我騎車去找村支書,他說為了應付檢查在他家門口擺了二十分鐘,檢查過去就拿回去了。
通過同修努力又有三個展板摘下去了,剩下一個村的展板還在那掛著,我和甲同修找別人開車拉著我倆就去了,到地方甲同修說你還在車上發正念,我去拿,那個展板邊是鐵片的,甲同修一撅,發出響聲,小賣部的主人問誰?甲同修也不出聲,抱著往前走,到車跟前,開門拿上車就拉走了,甲同修拿家就燒了。
師父在《二十年講法》中說:「得你自己親身去做、去修、去實踐,辛苦是你修煉的一部份,你要想辦法找到你該救的人。這都是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互相之間配合好,發覺別人沒做好的,或者是你們開會研究的時候有些事情沒做好、你的意見又不被採納,那你覺的確實應該這樣做的時候,雖然不被採納,那你就默默的自己把它做好,這才是修煉人哪。」[1]
通過這件事我悟到,一個是同修一定要互相配合好,同修們都在修自己,各自做著自己該做的,有發正念的,有講真相的,有實際動手去做的,勁往一處使,就能做好一切。
有不當之處,請同修指正。
註﹕
[1]李洪志師父經文:《二十年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