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瀋陽跨省綁架案」,發生在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二十一日兩天,警察先後在瀋陽火車站和夏芳園公園綁架了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理由是這些法輪功學員參加晨煉或有可能晨煉。隨後此事被構陷成「F321」跨省大案。據悉,這次綁架行動是直接由「中央督辦」,瀋陽市「610」主抓,跨三省六地。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瀋陽大東區法院對「晨煉案」中的十二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由於程序違法,遭到辯護律師的抵制,加之法輪功學員付輝因遭刑訊逼供,開庭前休克,當日庭審被改期到四月十五日。
法院「公開審理」成騙局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早晨開庭前,瀋陽大東區法院附近街道布滿了便衣,出動二、三十輛警車,如臨大敵。
早八點三十分,法院三樓能容納五十四人的大法庭卻僅限每個當事人的兩名家屬進去旁聽;其他親屬不讓進,而且旁聽席上的五十四個座位,都被社區和其他不明身份的人坐滿了,只剩下零星幾個空座位。所謂的「公開審理」成了一場騙局。
兩人昏倒 一人高危
四月十五日上午開庭前,遭受長達一年多關押折磨的法輪功學員劉佔海,昏倒在法院,心率160。下午四點多庭審期間,法輪功學員武秋彥昏倒,高壓204,低壓140,心率100多。
劉佔海、武秋彥的律師基於兩位當事人的身體異常狀況,一直在要求延期開庭,但法庭方面不予採納。法官陳壯威竟然當場口頭宣布將劉佔海、武秋彥另案處理。
法輪功學員李玉萍在瀋陽看守所被迫害嚴重,一直是高危病號。在十五日上午的非法庭審中,她坐不穩,身體往一側歪,胸悶氣短、說不出話。其他當事人的律師要求給李玉萍檢查身體,建議休庭。約於十點三十分,法院人員把李玉萍帶出法庭,後又將她攙扶回來,法官陳壯威遂宣布說:「李玉萍身體狀況良好,繼續開庭。」法庭給李玉萍加了一把椅子,讓她把腿放在椅子上,半躺著開庭。
受害法輪功學員:所謂庭審是走過場
四月十六日上午庭審中,幾名公訴人聲稱法輪功學員公開煉功有罪、並給法輪功學員扣上「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但呈堂的所謂證據,沒有一樣能站的住腳,都被辯護律師一一駁倒,幾名公訴人被律師駁的無言以對,坐在都耷拉著腦袋。
接下來是法庭上幾名公訴人提供的所謂指控「證據」,車轂轤式的宣讀「證據」,法官和公訴人走完程序就準備宣布「定罪」。面對法官和公訴人的法盲表現,律師們說:「我們再繼續和你們辯護下去就等於支持你們犯罪,浪費國家資源。」律師向當事人家屬提出可以結束本次庭審,從新聘請律師辯護(為了制止非法開庭,從新啟動程序維權)。幾位當事人家屬當庭表達了對律師的肯定和感謝後,同意辭退現任律師,聘請新的律師辯護。因為當事人家屬有當庭解聘和再聘請律師的權利,法院方面竟然公然踐踏法律,法官陳壯威當庭表示不允許再聘請律師,在五位律師和第二辯護人全退庭的情況下,仍一意孤行繼續非法開庭。
四月十六日下午庭審中,法院方面在律師和第二辯護人全退庭的情況下,公然違法,完全在按照「上級的指示」在走過場,並說根據不同的情況,判3-7年,另行開庭。法輪功學員劉金霞、李玉萍、高秀芬、劉亞榮、臧玉珍都在法庭上講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後的身心受益情況。臧玉珍並直截了當的揭露中共公檢法借法律手段、行迫害之實,庭審只不過是走過場,她說:「無論我們請不請律師,你們的證據多麼的站不住腳,你們對待我們的結果是一樣的,因為你們的目的就是為了迫害我們這群善良的好人。」
這些法輪功學員自我辯護都很感人,有的警察被感動的落淚,悄悄的把帽簷拉下來遮擋,有的旁聽席上的人一直在掉淚。明白了這些人都是善良的好人和邪黨迫害的凶殘無恥。即使這樣,邪黨法院還是要判他們有罪。
在兩天的庭審中,一法輪功學員當庭揭露:親眼看見付輝被扒的一絲不掛,全身被迫害的都是傷,躺在水泥地上。付輝因病情嚴重被另案處理,未參加本次庭審。
目前,十二名法輪功學員還在被非法關押之中,這場迫害還在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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