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麗與丈夫畢世君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被鱍魚圈公安局綁架,二零一零年七月孫麗被冤判五年,其丈夫畢世君被非法判刑七年。
孫麗被劫持入遼寧女監,被惡警李晶指使惡犯王麗紅、柳明霞殘酷地折磨,在冬天被強制脫去棉衣,赤腳站在打開的窗戶邊吹冷風。惡犯王麗紅與柳明霞邊折磨孫麗,邊惡語辱罵。
在一天夜裏,孫麗衝出專門折磨法輪功學員的房間,在走廊裏大聲喊話:「王麗紅迫害法輪功學員。」王麗紅又怕又氣,將孫麗拽回房間兇狠地拳打腳踢,後來,孫麗見到惡警李晶質問:「我沒犯罪,就算是我犯罪了,王麗紅一個犯人有甚麼權力對我如此?」王晶被問的啞口無言。
孫麗到了車間後又被惡警鄧潔安排了惡犯柳明霞在她身邊對她監視。柳明霞為了多減刑,對於鄧潔的指示盡其所能,不准孫麗與他人說話。
孫麗被迫害得心臟有病並且多次出現病危。在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孫麗停止了強制性奴役勞動,被惡警劉曉彥加重迫害。劉曉彥一度把孫麗與其他人員隔離,指使惡犯柳明霞、陳爾明看管、監視孫麗。在吃飯的時候,孫麗自己去取飯勺都被柳明霞禁止。後又將孫麗調到惡犯方麗所在的監舍,方麗為了討好惡警劉曉彥對孫麗百般侮辱謾罵,致使孫麗多次心臟病發作去醫院就診。
有一次孫麗的心臟病又發作了,去了醫院,回來的時候實在走不了路,有好心的服刑人員讓孫麗坐上她推去的手推車,被隊長劉曉彥阻止:「讓她自己走!」孫麗外診了(病情嚴重,監獄醫院看不了,到監獄外面的醫院就診),回來之後要用一種儀器二十四小時測量心臟,這種測量要求在日常生活狀態下進行,包括生產勞動,劉曉彥卻把孫麗帶到監獄醫院,強烈要求醫生讓孫麗住一天院,即使這樣,檢測出來的結果還是很嚴重的,孫麗的最高心律與最低心律相差八十左右。劉曉彥竟然一臉輕鬆:「啥事沒有,放心幹活吧。」
孫麗要求給家裏打電話,劉曉彥不准,孫麗據理力爭,劉曉彥索性將無賴耍到底:「就不讓你打,就這規定,你愛哪告哪告去。」
參與迫害孫麗的惡警:
李晶:四十六歲左右,當時七監區的副監區長(副科長),主管迫害法輪功。
鄧潔:三十歲左右,丹東人,原是法輪功學員孫麗所在小隊的隊長,此人心胸狹隘、陰險毒辣,服刑人員背地裏叫其鐵腕小鄧,現已升任為七監區的副區長(副科長)。
劉曉彥:三十七歲,現居瀋陽,七監區一小隊隊長,勒索服刑人員的錢財,對於拒絕勒索的服刑人員進行報復,被在押人員背地裏稱「笑面虎」。
參與迫害孫麗的惡犯:
王麗紅:北京三里屯人,四十四歲,因虛開增值稅發票入獄,被判刑六年,在監期間,手段殘忍,迫害法輪功學員不遺餘力,對法輪功學員罰站、罰蹲、長時間剝奪睡眠、冷水澆、手掐乳頭、拖布塞嘴、施蘇秦背劍酷刑,對有心臟病症的法輪功學員,她折磨之前先備了速效救心丸,人被她折磨的不行了就給服救心丹,緩過勁後繼續迫害。她熱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差事,這樣她就可以不用去車間幹活。
柳明霞:吉林省人,近六十歲,因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此人為了吃的東西極力討好配合惡犯王麗紅迫害法輪功學員,王麗紅也非常討厭柳明霞,但是她們為了各自的利益彼此利用。
方麗:三十出頭,犯搶劫罪入獄,利用自己幹活的方便壓榨其他在押人員,對與其同監號的法輪功學員極盡侮辱謾罵之能,深得惡警信任。
孫霞:吉林省人,三十三歲,因販毒入獄,平日裏監視法輪功學員的一舉一動,並且及時彙報獄方,被劉曉彥看重,選為管事犯人,此女因此更為極盡所能的效忠獄方。法輪功學員李方芳被釋放的當天把東西分給其他法輪功學員,她報告給惡警徐小明,徐小明便要回東西,給了其他人。法輪功學員孫麗在收工的時候跟另一位法輪功學員挨在一起站排,也被她強行分開。孫霞的行為已經到了病態的地步。但是如果出現問題和麻煩的話,劉曉彥也一定會把責任推給她。
陳爾明:遼寧鞍山人,六十多歲,因販毒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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