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鋪天蓋地迫害法輪功以來,李德香女士只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說真話,竟然先後九次被金昌市惡警、惡人綁架、抄家,被非法勞教十八個月,被非法冤判五年,在充滿暴力血腥的中共看守所、戒毒所、勞教所、監獄等迫害場所被輾轉拘押,酷刑迫害,累計被非法監禁七年之久,身心和經濟上遭受多重迫害。其家人也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和痛苦,八十多歲的母親時常為她擔心流淚,眼睛快看不見了,年邁的父親也沒有等到見女兒最後一面。
李德香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婦女,在修煉法輪功之前,身體一直不好,哮喘、膽囊炎、輕度半身不遂,還有一個患精神病的丈夫,兩個年幼的兒子,日子過得只能用「糟糕」形容,家無寧日。尤其在她丈夫犯病時,不分晝夜地往外跑,她又要照顧兩個孩子,又要時刻跟著犯病的丈夫,他走到哪,李德香跟到哪。一九九五年李德香修煉法輪功後,明白了人生的真諦,並且無病一身輕;丈夫的身體也在逐漸的好轉,精神病犯的次數越來越少。
這位信仰真善忍的普通婦女,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十幾年中,經歷了多次被綁架、抄家,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四日被非法勞教一年九個月、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被金川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歷經磨難的李德香終於活著回到久別的家中與家人重逢度過了一段安靜的日子。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寧靜再次被金昌國保特務打破,當天晚上八點多,李德香在與法輪功學員段志虎見面後,被跟蹤的國保特務綁架。龍首公安分局也拘押了她的丈夫(曾經是一個精神病患者)、兒子(也有些弱智),並且引誘他們辨認到他家的其他法輪功學員,通過恐嚇手段,讓其丈夫、兒子幫助構陷所謂的「口供」,比如:「你家中有打印機嗎?」「沒有?我們都掌握了,你家中有打印機。到底有沒有?有,東西呢?轉移了?」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李德香家人為她請了正義律師,律師到金川區法院、檢察院問詢案件進展情況,法院、檢察院均告之沒有受理。下午兩點多,律師在李德香母親陪同下到辦案單位金昌市公安局龍首分局,主管案件的負責人李德智接待了律師和家屬,律師遞交了「取保候審申請書」,當時李德智說十天後給予回覆,但三天後卻回覆律師「取保候審行不通」。
第二天,李德香八十多歲的母親與親屬再一次到龍首分局,國保大隊以主管不在為由推諉,家人無奈找到龍首分局局長李毅,李毅推諉說他們只有三十天權限,案件已交至金川區檢察院。李德香八十多歲的母親撲通跪在地上傷心地哭泣。親屬問「法律是怎樣定的?那我們明天去找檢察院。」李毅說:「找檢察院也沒用」。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李德香八十多歲的母親與親屬又一次到金川區檢察院,剛進門簽字後被告之案件在公訴科,但到公訴科卻被告知:案件還在龍首分局,早在兩個月前因證據不足已退回龍首分局。公訴科的人後來又說準備與龍首分局聯繫後,再給予答覆。他們就這樣來回推諉扯皮,欺騙家屬。
二零一四年三月初,金川區檢察院發起訴書,預謀再次冤判李德香。
在這裏呼籲善良的人們,伸出援手,發出正義的呼喚,結束中共對法輪功近十五年的群體滅絕迫害,讓所有被非法監禁的法輪功學員早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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