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感應」是中國古人對宇宙和人的相互關係的一個最根本的看法,是以「天人合一」為理論基礎的。古人認為天人可以相互感應,天象和人事變更直接對應,天是主宰人、社會命運及賦予人以吉凶禍福的存在,「皇天無親,惟德是輔」,人的善惡行為能夠被天所感應到,即「天之照人,與鏡無異」,「為善,天地知之;為惡,天地亦知之」。天人關係本質上是神人關係。
一、「天人感應」溯源
儒釋道三家宗旨無不是教人向善,按照宇宙規律去做。儒家講「人心不仁,天心不佑」;道家講「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因果報應」思想更是佛家主要理論之一。對於遭遇災難,不管是儒家、道家還是佛家的理論,都是一致的,都認為是「天人感應」,是人心不好,因果之報,改變人心是解決問題的根本途徑,修德向善才能感動天地,消除災難。傳統文化重視個人修養,要求凡遇事要向內找,能使人永遠立於不敗之地,通過完善個人以達「天人合一」,樂道順天,不憂不懼,安身立命。
古人認為天是宇宙萬物的最高主宰,人應按天的意志來行動,人要與世界萬物和諧相處,認為自然界的災異和祥瑞是上天表示對人的譴責和嘉獎的兆示。上古時的河出圖,洛出書,鳳鳥至,都是古人認為天下要大治的預兆,「天垂像,聖人則之。庖犧氏之王天下,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易書》),指中華人文始祖伏羲氏順天呈像而化育天下,開啟了華夏民族本源文化的肇端。三皇治世,五帝定倫,大道昌明,萬邦協和,天降祥瑞頻現。如唐堯時的「一日十瑞」:「宮中芻化為木、鳳凰止於庭、神龍見於宮沼、歷草生楷、宮禽五色、鳥化白神、木生蓮、箑莆生廚、景星耀於天、甘露降於地」,正是「堯為仁君,一日十瑞」(《述異志》)。
夏商周時強調天命觀,認為上天至公無私,賞善罰惡,報應昭然。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惟德動天,即惟有德之人,可以上動天心,天雖高遠,德無遠不到。如《詩經﹒小雅•天保》中說:「永言保之,思皇多祜。」意思是天佑有德,永言庇護,恩賜福祿數不清。《詩經﹒大雅•皇矣》中說:「皇矣上帝,臨下有赫。監觀四方,求民之莫。」意思是上帝威明地監察天下,掌控四方,保祐人民的安定。上天直接干預和決定著社會現象,自然界的異常現象是由於人的不良行為引起的。《詩經﹒小雅•十月之交》描寫出西周末時發生地震及同一時期發生的日蝕等多種其它反常的自然現象,解釋為朝廷「不用其良」(沒有任用賢能)、壞人專權等失政行為的結果,是對時王和權臣敲響警鐘。
《尚書﹒洪范》對天人感應進行系統性整理並形成了「天人感應」的概念,明確指出「感應」的方式是「天」監察人的行為,然後通過一系列自然現象來表達自己的意志,與人事行為是否端正直接感應。《呂氏春秋﹒明理》則分門別類地把災異分為風雨、寒暑、陰陽、四時、人、禽獸、草木、五穀、雲、日月、星氣等許多方面,每個感應之中又區分出許多種複雜情況。春秋時盛行的占星術,可依據天體的運行推測人事的吉凶禍福。
二、「天人感應」學說及相關論述
孔子作《春秋》言災異述天道。《春秋》為儒家《五經》之一,被後人稱為「禮義之大宗」。《春秋》按年記載了春秋時魯國從隱公元年到哀公十六年間的歷史大事,涉及多國。內容包括天文氣象、政治經濟、社會生產與生活等諸方面,是當時有準確時間、地點、人物的原始記錄。其中記載了「日蝕三十六、地震五、山陵崩二、彗星見三、星隕如雨一、火災十四,以及五石隕墜、六鹢退飛、多麋、有蜮、鵒來巢、晝暝晦、大雨雹、雨木冰、李梅冬實、七月霜、八月殺菽之類。」(《廿二史札記》)孔子作《春秋》的目的,不重在事和文,惟獨重在義。時值社會劇變,禮崩樂壞,孔子認為上天會根據人的行為善惡邪正下應於人,即以災異來譴告人,使人反省改過。孔子作《春秋》的要義是化導世人以接近聖賢之人。
孔子說:「邦大旱,毋乃失諸刑與德乎?」認為災異是由於人事行為不正引起的,勸國君「正刑與德,以事上天。」如魯宣公時發生蝝害,蝝即未生翅的幼蝗,《春秋》明言宣公因「變古易常」天應之而有災,宣公於此天災後,能及時反省改過,恢復了古制,因而避免了更大災害,保住了莊稼收成,故孔子深為宣公僥倖而書之。再如魯桓公時一次旱災,「旱者,政教不施之應」,桓公不納諫,「去國遠狩,大城祝丘」,故致此旱。孟子認為《春秋》於亂世以救世,說:「孔子作《春秋》,而亂臣賊子懼。」《漢書﹒五行志》說:「周道敝,孔子述《春秋》,則《幹》《坤》之陰陽,法《洪范》之咎征,天人之道燦然著矣。」
墨子說:「天之志者,義之經也」,倡導「尊天順天」,符合天道,順應自然。認為人君須要時時刻刻注意自然變異,檢查自己的德行,看一看有哪些地方違背了天意,及時改過,爭取挽回天意。墨子說:「夫既尚同於天子,而未尚同乎天者,則天災將猶未止也。故當若天降寒熱不節,雪霜雨露不時,五穀不熟,六畜不遂,疾災戾疫,飄風苦雨,存臻而至者,此天之降罰也,將以罰下之人之不尚同於天者也。」這段話的意思是當人們與天子的意志統一,但天子與上天的意志未統一時,天災還會發生。違反天意的人,必將受到上天的懲罰,即所謂「天譴」。墨子還說:「愛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惡人賊人者,天必禍之。」認為天意在「愛民保民」。墨子的相關論述記錄在《墨子》在一書中。
西漢時董仲舒集前代天人感應說之大成,著有《春秋繁露》等,明確提出「天人之際,合而為一」。《春秋繁露》主要闡釋儒家經典《春秋》之書,故書名為「繁露」,並以天人感應為核心,闡述「王道及三綱五常來源於天」的倫理。董仲舒認為,天人相通,相互感應,天能干預人事,人亦能感應上天。人君若違背了天意,不仁不義,天就會出現災異以譴責和警告;如果政通人和,天就會降下祥瑞加以鼓勵。他向漢武帝進言說:「災者,天之譴也;異者,天之威也。凡災異之本,盡生於國家之失,國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之災異以譴告之,譴告之而不知變,乃見怪異以驚駭之,驚駭之尚不知恐懼,其殃咎乃至。以此見天意之仁,而不欲陷人也。」他指出像日月蝕、地震、山崩、水溢之類等災異的發生不能只看其表象,都有其內在根源。
董仲舒關於「王」字做了如下解釋:「古之造文者,三畫而連其中者,通其道也。取天地與人之中,以為貫而參通之。非王者,孰能當之?」(《王者通三》)他還說道:「天者群物之祖也,故遍覆包函而無所殊,建日月風雨以和之,經陰陽寒暑以成之。故聖人法天而立道,亦博愛而亡私,布德施仁厚之,設誼立禮以導之。」認為天是至善的化身,天以慈悲為懷,生養萬物,包覆一切,對萬物一視同仁,以日月風雨、陰陽寒暑養育萬物,生生不息,這都在體現天意。而聖人之道正是法天的博愛無私而建立,布德施仁,設誼立禮均屬對人類一視同仁的表現。天的一切活動皆是善的體現,而人之仁德取法於天。
董仲舒對傳統祭天祭神方式加以提倡,他認為祭祀並非禮儀程序,而是直接通乎神明。他說道:「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故號為天子者,宜視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提出君主應率民事天;他認為天意至仁,君主必須效法天,實行仁政。他說:「王正,則元氣和順,風雨時,景星見,黃龍下;王不正,則上變天,賊氣並見」,指出王正,則風調雨順;反之,則天災人禍並至。董仲舒繼承了孔子、孟子的義利觀,提出「正其道不謀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的主張,強調道義之上,道德規範是「天」為「保民」而賜予人間的,人要順天不能逆天,要接受聖人的教化而為善,堅決阻止「奸邪並出」。人的一切言行都在天的關注之下,動機不善就可以懲罰,不必等到釀成事實,並相信任何異象都有所昭示。
西漢司馬遷在《史記﹒樂書》中說:「天與人相通,就好像形與影、氣的關係,做好事的人,天報以福;做壞事的人,天報以禍。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是很自然的道理。因此講推天道以明人事。人君當像天行動,人君至誠的心能感動皇天,使陰陽變易;如果人君逆陰陽,背天心則會有災異發生,這是天皇對人君的告誡」。
宋明理學對天人關係的闡釋,認為「天」、「天理」是至上、永恆的,做人要遵循倫理原則──「綱常」。宋代張載在《西銘》中寫道:「乾稱父,坤稱母,予茲藐焉,乃渾然中處。故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與也。」這是說人與天地萬物為一體的境界。宋代程顥和明代王陽明等理學家,皆明確提出了「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是說天地萬物本為一體,而「仁」一以貫之。認為「天人」是個整體,他們之間存在著聯繫和對應關係,天象的變化會帶動人類社會發生相應的變化。天人感應,對應關係,因果關係,如影隨形。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