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金鳳是易縣塘湖鎮南淇村一名普通的農村婦女,修煉法輪大法前,她患有胃病、附件炎、頭疼病等。由於病痛的折磨,使她非常愛發脾氣,導致家庭矛盾也很多,她四處求醫,經常去的地方是易縣縣城的一零三醫院和村裏的診所,花了很多錢,也不見任何效果。家人為她的病也很苦惱。
一九九七年四月,一位法輪功學員對張金鳳說:「你煉法輪功吧,祛病健身特別好,你識字買一本書就行,不要學費。」就這樣她抱著試試看的想法去了本村的一個煉功點,跟著她們每天學法、煉功。自己還請來一本《轉法輪》,按照《轉法輪》裏要求的做人,修「真、善、忍」。遇事先考慮別人,找自己的不好。就這樣,不到兩個月,張金鳳身上的病都不翼而飛了,真是無病一身輕。家人也從她身上看到了大法的神奇和美好,都很支持她煉功,她更是從心底裏感謝大法師父。
說大法好遭中共迫害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八日,張金鳳聽一個法輪功學員說中共要迫害法輪功,過了兩天,電視上連篇報導誣蔑和誹謗李洪志師父和大法的言詞,一個法輪功學員來找她,對她說:「法輪功受到這麼大的冤枉,你去上訪嗎?」她毫不猶豫的說:「去!」就這樣她們又找了幾個法輪功學員,決定一起去北京上訪。
可不知為甚麼當地縣城的公共汽車一輛也不停下來讓她們上車,她們很納悶,索性就商量打的去北京,因為她們當時甚麼也不想,就是一個念頭,去北京給師父和大法說句公道話:我們師父是被冤枉的,大法是被冤枉的。就這樣她們打車去了北京,車開到高碑店,就被那裏的警察攔住了,一個警察說:「都下車。」下車後(司機也被扣下了),她們被警察們強行拽到了一輛帶有鐵欄杆的警車上。當晚就把她們用警車拉回易縣的一個職業中學,下車一看,那裏已有好多的法輪功學員,有本地的,也有外地的。易縣的便衣警察把她和好多法輪功學員鎖在一間屋子裏,就連上廁所也有人跟著。就這樣她們被非法關押了一夜。
第二天,天氣像要蒸發似的熱,好多的警察和武警像熱鍋上的螞蟻一樣走來走去的,也有的警察和學員們聊幾句,學員們都有序的坐在教室的地板上,有的背法,有的給警察講述大法的美好,可外面的警笛聲卻鳴個不停,到了中午,學員們說去買飯,因為她們已經一天都沒有吃東西了,警察們不叫她們去買飯,不叫她們出門,大概下午二點鐘左右,一群氣勢洶洶的手端著帶有刺刀的武警,他們倆個武警分別押著一個法輪功學員,大概有二十幾個學員,就這樣被武警們強行帶走了,後來才知道她們是淶源縣的法輪功學員。
下午四點左右,一個警察進屋對她說:「你跟我出去。」當時她正坐在地上。一個高個子便衣警察就拽著她的衣服強行把她帶到另一間屋子裏。一個五十多歲的一個男人坐著,瞪大眼睛盯著她,一個不知幹甚麼的男青年拿著筆和紙對她非法審訊,男青年問:「是誰讓你去的北京?」張金鳳回答說:「我自己要去的。」男青年又問:「是誰通知的你?」張金鳳回答說:「我聽說的,因為中央要取締法輪功,我學法輪功,身心都受益,所以我才去的。」男青年又問了一遍,她還是回答自己要去的,那男青年就像瘋了一樣,大吼道:「是某某讓你去的,她都承認了,你還嘴硬。」然後就對她破口大罵,等他不罵了,張金鳳平靜的說:「她讓我去我就去嗎?還是我自己想去,和她無關。」然後他們就把她一個人關在屋裏。
晚上九點鐘左右,塘湖鎮派出所來了五、六個人,其中一個人大嚷大罵著叫著她的名字說:「張金鳳,你們講忍、忍,要是強姦你們你們還忍不?」(後來知道他是塘湖鎮派出所所長叫張大成)她被他們戴上手銬,連推帶搡的把她強行塞進警車的後座上面,坐不下也躺不下,她只好蜷縮在上面,一路上他們輪換著罵她。
到了派出所,一下車,他們就像瘋了一樣對張金鳳連罵帶打,用腳踢,搧耳光,就張大成打的狠,有三、四個人圍著打,還有好多人圍著看。張大成喪心病狂的對她連打了幾個耳光,她被打的只聽見耳旁嗡嗡直響,臉火辣辣的發脹,然後張大成又使勁踢她的後身,隨後還羞辱她說:「你給我洗澡去,洗澡去,洗完澡陪我睡覺!」過了一會兒,就又把她帶到鎮政府的一間屋子裏,被非法戴著手銬關押了一夜,也沒讓吃飯,而且還被銬在桌子腿上讓抱著桌子。
第二天,鎮政府的一個姓李的副書記帶著一幫人,逼著讓張金鳳看誹謗師父的電視,她流著淚大聲告訴他們:「這電視上說的都是假的,我們師父根本就不是電視中說的那樣。」他們就向她拍桌子,還罰她站著不讓動,他們還瞪著眼睛誹謗大法。當時的天氣太熱了,她被關進一間小屋子,連替換衣服也沒有,也不讓出門,連上廁所都有人跟著,
二十二日下午,他們召開批鬥大會,張金鳳和另外一些學員被反銬著,強行被警察帶到大會上批鬥,有一個人念誹謗師父和大法的稿子,還說全塘湖鎮出了一個反動分子。就這樣被批鬥完後就又把她們拉回。
從高碑店回來的第四天,在鎮政府,鎮政府的邪黨人員逼著張金鳳寫所謂的保證書,不寫就不叫回家,她心潮起伏,不讓回家,家裏有兩個無人照顧的孩子、和一個八十多歲的老公公,丈夫打工也沒在家,可是如果寫了所謂的保證,不就是承認了師父是錯的了嗎?為了照顧孩子和老人就背叛師父嗎?就同流合污嗎?可師父是被冤枉的她心裏知道。
第五天下午,形勢像天快塌了似的,張金鳳的丈夫嚇得從北京回來了,塘湖鎮的書記就威脅、恐嚇她丈夫說:「我們去接她,不能讓我們白接,你得拿油錢和出車費。」派出所副所長米林叫她丈夫交五百元錢,她的丈夫想讓妻子趕緊回家,就給他們交了五百元錢,說是接他妻子的油費,可他們只給開了一張二百元的票。就這樣她才被放回了家。
回到家後,縣、鎮、村的邪黨人員互相勾結迫害法輪功學員,天天監視法輪功學員的行蹤。村會計付春生、村書記趙學民還每天叫去大隊部,鎮上來人讓罵師父,說誰罵了誰走,她堅持不罵,最後他們告訴她不許隨便出門,出門打報告,還被無理的罰了款,也沒有開票。
二零零零年農曆九月底,張金鳳正在家裏準備做午飯,塘湖鎮派出所的四個人闖入她家,要她跟他們走,她不去,他們就用腳踢她正在洗菜的桶,然後強行把她拽到車上,和本村的法輪功學員一起被強行綁架。到了派出所,惡警對她們說:「你還煉,煉就抓你們!」在派出所她被銬在桌子腿上,抱著桌子,坐在凳子上,整整被銬了一夜。所長米林惡狠狠的對她說:「不『轉化』別想回家。」說完就摔門走了。
第二天,米林打電話把公安局長叫來,局長姓張,姓張的局長威脅她們倆說:「不寫『轉化書』會被判刑的。」張金鳳毫不猶豫的說:「就是坐牢也得煉!」他們在那小聲嘀咕的說了一會兒,她也沒聽清。就這樣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就把她們倆綁架到易縣拘留所,從拘留所出來時才給了一個條子。在拘留所她們還有幾個法輪功學員都不配合他們的無理要求。還被監視,每天都叫報數,讓穿囚服,都被她拒絕了。因為她知道自己沒有違反國家的任何一條法律。
在被非法關押兩個月的時候,為了抗議邪黨人員的非法關押,張金鳳和其他法輪功學員決定不再吃飯,大概絕食到第五天,拘留所所長找來五個刑事犯,都是彪形大漢,在所長的命令下,他們按住她,用小擀麵杖撬她的嘴,進行野蠻灌食,往嘴裏灌小米湯,當時她的臉的上部疼痛至極,腦門前的骨頭被他們使勁按的感覺快要碎了,在兩眉之間就被他們用手掐的順著臉直往下流血,他們還惡狠狠的說:「叫你們不吃,我們有的是法子治你們!」這時,局長來了,看見她臉上直流血,就問:「她的臉怎麼了?」拘留所的所長趕緊撒謊說:「她自己不小心碰的。」然後就又把她關回屋裏,時間不長家裏來人就把她接回了家。
回家的第二天,拘留所的副所長就讓家人去交錢,也沒有開任何票據。
二零零零年臘月十五,張金鳳和同修決定繼續去北京為師父和大法說句公道話。到北京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了,也沒有了去天安門的公交車,她倆就在大街上過的夜,在大街上凍了一宿,因為每個旅店都寫著誹謗師父的話,還得出示身份證,她們的身份證都被邪黨人員扣著,一同去的同修對她說:「這一夜咱們可怎麼過呀?」她說:「人家要飯的在外凍著都沒事,咱們是法輪功學員,有慈悲偉大的師父看護,沒事。」就這樣在大街上一會兒睡著,一會兒凍醒,凍醒時她倆就背法。
挨到了第二天早上,倆個人才坐上去天安門的公交車。到了天安門廣場倆人正碰上升血旗,等血旗升完她倆就高喊:「法輪大法好!」喊完就被便衣警察強行帶到前門派出所,問她是哪裏人,她不說,就把她雙手銬上又帶到唐山駐京辦事處,到那裏就把她銬在只能蹲著的暖氣片上,大概銬了半個多小時,他們就非法審訊她,她不配合,他們就要對她動刑,她沒有動念,心裏只是背法,背師父《洪吟》中的《無存》、《威德》、《大覺》。一個高個子警察問她:「你為甚麼煉法輪功?」她回答:「因為法輪大法是正法,讓人重德向善。」他又問:「你是唐山人嗎?」她說:「不是。」這警察又說:「你如果真的不是,你向你師父發誓說不是唐山人。」她說:「沒必要發誓,因為我們師父告訴我們不願說的話可以不說,但說出來的話就得是真話。」這警察聽她說完,只好把她放了。就這樣在師父的呵護下,在北京證實了法,第二天安全回了家。
二零零三年冬天的一天,張金鳳正在家洗衣服,兩個人來到她家,其中一個是米林,另一個不認識,他們進門就讓她收拾東西,抱被子跟他們走,她不配合,就被硬拉到了車上。和她一起被綁架的還有本村的另一名法輪功學員,直接把她倆綁架到塘湖鎮派出所,所長米林把她和另一名學員各銬在一張桌子腿上,就走了。
米林喝酒回來噴著滿嘴的酒氣使勁打了張金鳳她們倆耳光。第二天直接把她倆綁架到易縣公安局附近的一個駕校。在那裏「六一零」的邪黨人員們天天逼著讓她們看誹謗師父的電視,一個叫李國華(已遭惡報雙目失明)的和一個姓靳的輪班看著她們。他們給她們念誹謗師父的書。因為她不配合,那裏的十八個人輪班監視她,當時她披著棉襖被拽下,還有人拿著木棒比劃著要打她,有一個人還把她拉到外面挨凍。大概有一個月的時間,她被放回了家。
當時洗腦班的大門牆上掛著「法制教育中心」的謊言牌子,卻在裏面幹著見不得人的勾當。
回到家後,當地派出所每隔幾天就去張金鳳家騷擾,不讓她出門,家人都嚇得不能正常生活。
二零零七年農曆九月十四上午,張金鳳剛一到家,就被縣國保隊田國軍、張海燕等幾人不由分說強行綁架到縣公安局非法審訊,國保大隊的一個人還搶走了她的手機(回家以後,去要過兩次到現在也沒給)。
第二天,公安局的人甚麼都不說,給張金鳳戴上銬子就讓上車,直接把她劫持到拘留所。在被關押到第七天的時候,公安局來了好多人,他們像瘋了似的把她往外拽,說讓她走,她使勁的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一個女的和好幾個男的把她拖進辦公室,一個拘留所的人拉著她的手強行按手印,她掙扎著不配合,大聲嚴厲的對著拉她手的人說:「你如果逼著我按,你可是在犯罪。」那人聽後立刻把手鬆開了,緊接著,好幾個惡警和田國軍甚麼也沒說就把她硬塞進警車,他們還強行給她照了相,然後就直接把她送去了保定八里莊勞教所。在車裏,她一路喊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到了勞教所,檢查身體醫生說她身體不行,血壓太高,做心電圖時說她心臟也不好,一個惡警就說:「她身體好著呢,沒事。」醫生說這樣的人他們不敢留,他們不死心非要把她留下,僵持了半天,勞教所還是不收,就又被拉回拘留所。他們還不死心,傍晚讓家人來接時國保大隊的又勒索了家人二千五百元錢(沒有開票)才讓回家。
二零零八年奧運會前一天,張金鳳在家正準備做午飯,國保大隊的人來到家裏,先是控制她不讓動,隨後就亂翻,為首的是隊長田國軍,他們問她:「還煉不煉法輪功?」她說:「煉。」就將她和一位同修又一次被國保大隊抓去送往拘留所。惡人們讓她們寫所謂的不煉功的「保證書」,還讓她們站隊,出去放風,她倆甚麼都不配合。他們惱羞成怒地把她和同修各種折騰,家人送去的衣服直到走的時候都不給,同修來例假也不給紙,還被多次提審。最後,他們開車以「去接你媽」為由把他們的孩子騙到拘留所,等她和家人上了車,車卻不往她家方向走,半路讓家人下車,又強行把她倆分別帶到兩輛警車上,每輛警車上都有四個警察跟著,她們就這樣被騙著到了保定小白樓洗腦班。路上她的手被公安局的人反銬著,她就喊「法輪大法好」,鎮派出所的一個小青年一聽她喊就打她耳光,打的打,罵的罵,還說:「我們不怕下地獄,叫你跟黨作對!」
在洗腦班,縣「六一零」和市「六一零」天天施加壓力迫害張金鳳和同修,她們就是不看電視,不散步,自己也不去打飯,就是坐在屋子裏背法發正念。「六一零」利用親情等各種手法哄騙她們寫「五書」,他們說:「你孩子考上大學要走了,你趕快寫了好放你回家和孩子團聚,送送孩子,要不我們給你寫好,你就按個手印,你就是閉著眼,我們拿你手按一個也行。」她們根本不聽不寫不看,就是心裏想著師父和法。因為她們不寫「五書」,惡人們就在她們不知道的情況下,偷著把家人誘騙到塘湖派出所,讓家人寫保證書,家人說不會寫,派出所的人就寫好,讓家人按手印,才把她們放回。她們被整整迫害了四十天後,洗腦班解體了。
以上這些迫害經歷只是張金鳳記得的,還有好多次她記不清的,都沒有寫,信仰自由是每一個公民的合法權利,真不知道她觸犯了中國的哪一條法律,她只是一個普通的農村婦女,只是想做一個有良知的人,卻遭到如此的殘酷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