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家人質問張麗娟:趙媛英做好人,煉法輪功身體健康了,違反了國家哪條法律,你們把她訴訟到法院,這是違法的,而且沒有通知家屬。張麗娟自知理虧,說是六一零的文件。家屬隨後到金牛區法院查詢,沒查到。
當家屬重返金牛區檢察院善意的告訴張麗娟:信仰合法,告訴別人自己修煉大法親身的真實感受是不違法的,而且不能讓救了自己的恩人蒙不白之冤……希望張麗娟秉持法律的公正,本著正義和善良撤銷對趙媛英的訴訟。張麗娟表示自己不能撤訴,家屬告訴張麗娟《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你今天簽署的文件是要終身負責的,張麗娟同一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卻說是檢察院一起決定的。
今年六十歲的趙媛英女士是原成都鐵路局機關第一幼兒園職工,二零一三年五月十日,在沙洲路鐵二局家屬區向人講真相,被光榮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晚被非法抄家,家裏的電腦、打印機、神韻光盤、大法書籍等等都被警察搶走。趙媛英女士現仍然被非法拘押在郫縣看守所。
下面是趙媛英的兒子對金牛區檢察院領導的公開呼籲,懇請他們「秉持法律的公正,本著正義和善良,還我母親一個清白,早日讓我們全家團圓。」
金牛區檢察院各位領導:
我是趙媛英的兒子,我叫張焱超。我母親趙媛英今年六十歲了,是原成都鐵路幼兒園的職工。母親這一生可以說是非常坎坷,我聽母親說她小時候家裏有四姐妹,小學時正逢著文革,他父親也就是我外公,因曾參加過國民黨經常被迫害,50多歲就去世了,家裏東西也被變賣了不少,生活上非常困難,因此我母親才十幾歲就工作了。後來好不容易結了婚,卻在我三歲時父親得急性胰腺炎去世了。
母親就這樣一個人含辛茹苦帶著我,一邊工作一邊帶孩子,三十多歲就落下了類風濕性關節炎,腰肌勞損等病,痛的厲害的時候床都下不來,痛苦萬分。為了不耽誤上班,家裏買了一大堆的理療器、火罐等等。為了治類風濕,母親常年吃各種中藥西藥,但是根本不見好轉,指頭關節都腫大變形。九零年的時候氣功熱,病急亂投醫,練氣功健身,幾年下來還是沒好。
一九九九年年初,母親聽說了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就走入了法輪功的修煉。修煉了以後,母親的變化非常大,脾氣變好了,以前和爺爺奶奶還有我姑媽關係不好,甚至都不見面。修煉以後一改以前的態度,經常去看望他們,關心他們,家裏人都很高興,而且左鄰右舍關係更融洽了。母親以前在幼兒園當採購時,有些小販為了能多賣他的東西,經常要給採購回扣,可是我母親自從修煉以後就再也不收回扣,只看質量,講究公道。單位領導都誇獎她:你辦事我們絕對放心。
我的母親修煉法輪功以後,幾十年的病都好了,腰再也不痛了,變腫大的指關節都復原了。這些變化都是幾個月之間的事,這是我和所有的家人親眼所見,這種奇蹟讓人不得不相信,連我那個甚麼氣功都不相信的繼父,見到母親的變化都主動要看大法書了。
可是沒想到母親的好日子才過了幾個月,就發生了對法輪功的迫害。因為以前母親是在街上煉功,小區都知道,街道辦就讓交書,寫保證。繼父害怕,就背著母親交了書,還寫了保證。其實都是違心的,我們都清清楚楚的知道法輪大法好,但繼父從小都在運動中長大的,迫害一來就害怕了。
母親覺得自己親身受益,應該去向政府領導澄清事實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功對人有百利而無一害」,懷著這種善念她去了省政府。回家後卻被看得更緊了,給我的感覺好像「文革」又來了。一家人每天心裏都是七上八下的,總害怕街道辦或是派出所的又要找上門來了。
我們家人曾不理解的問母親為甚麼要堅持?母親平和的告訴我們:堅持信仰的自由,是為了所有的中國人。法輪大法是救人的佛法,這麼好的大法被誣陷,這麼多的世人被矇騙,甚至跟著誹謗佛法和迫害修佛的人,那會遭大難的。不明真相的中國人真可憐!我雖然不太明白母親意思,但是我覺得這是一種善良的想法。
我的母親就抱著這樣的善念去告訴別人她親身受益的事實真相。但是在二零零五年的五月份,母親在商場告訴別人真相時,卻被一個不明真相的保安構陷,遭到綁架關押。他們把母親先關到郫縣看守所,後轉到金牛洗腦班,當時其中一個女的還對我說:我們辦的「學習班」最人性化了等等。後來才知道,他們為了所謂「轉化」,一個星期都不讓母親睡覺,難道這就是「春風化雨」般的感化嗎?在這種壓力下繼父受不了,被迫和母親離了婚。好好的一個家庭就這麼被拆散了。
因為母親被非法關押,我很害怕,母親告訴我不要怕,因為真正危險的是不明真相的中國人。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日,母親又一次因為出去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抓到光榮派出所,派出所的人搶走了我家很多的私人物品。母親一直被非法關在郫縣看守所,到現在已經有八個多月了,希望她的腰不要再疼了。大院裏的很多人都知道了母親被關的事,都說:趙大姐是個好人,真冤枉。
你們知道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中央政法委: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一文嗎?這個文件被大陸各大網站轉載,文中說:「建立健全合議庭、獨任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權責一致的辦案責任制,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明確冤假錯案標準、糾錯啟動主體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錯案的責任追究機制。對於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行為,依法嚴肅查處。」這是中共近期出台的所謂「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
以前去詢問你們,你們總是說:我做不了主,是「上面的」命令。真的到了追究迫害責任的時候「上面的」會承認是他們的命令嗎?出台這個文件難道不是「上面的」在為自己推卸責任嗎?而最終責任卻會落在直接辦案的人員頭上──就是你們,我現在才有些明白了母親說「中國人太可憐了」的真正意思。聽說中共中央610辦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因違法違紀被雙規,都是和迫害法輪功是有直接關係的。
《憲法》第三十六條中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法輪功作為一種信仰,我母親的信仰自由是她的權利,也是最基本的憲法權利,理應受到《憲法》的保護。我們家人不明白的是母親把自己親身受益的事實真相告訴別人,既不偷又不搶,不知觸犯了哪條法律?
相信你們能秉持法律的公正,本著正義和善良,還我母親一個清白,早日讓我們全家團圓。
趙媛英的兒子:張焱超
二零一四年二月
附迫害趙媛英的相關單位:
成都市金牛區檢察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九里堤星科路3號 郵編 610031
電話:028-87611300
舉報:87610326
值班室028-87620535、028-87621383、
傳真028-87620552
檢察長連小可
副檢察長:朱昆、崔峰、秦宗龍
辦公室:主任姚太勇87620535
批捕科:科長張宇(女)傳真028-87620552 (涉案人員)
偵查監督科:科長王燕87620823
公訴科:科長廖殿雄87626855
監所檢察科:科長呂健87620631
民事行政檢察科:科長譚偉峰87622023
控告申訴檢察科:科長鄧中文87627693
案件管理辦公室:副主任竇靜華87621332
駐北改街道檢察室:主任饒華69264719
檢察院其他人:蔣遠君、史麗花、魏勇、高潔、王帥文、張欣、仕立君、王聰、張躍、張志成、趙正、謝堅、徐理、孫毅
金牛區公安局
地址:成都 金牛區 交大路176 郵編:610031
金牛區公安分局局長:王峰、徐暉、毛議、彭代康、黃兵、宋文
國保大隊(以前在明慧曝光的名字,請知情者更新): 陳國華、陳建華、劉亞波、代勇
金牛區法院
地址:成都市金牛區交大路199號 郵編610031
院長:院長張志偉 王禎義
黃成剛 李雪87616794
刑庭028-87616017,028-87620190,028-87622163,
法院預約立案電話:028-87633553
法院司法警察大隊電話: 028-83572250
法院辦公室電話: 028-88767017
法院執行工作局: 028-83330470
還不知道法院具體負責的法官,還有金牛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強某某的名字,請同修和善良的人們繼續補充和關注。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4/3/15/1458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