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十月九日上午八點多,我出門去看望因患肝癌住院的大學同學,剛走出住宅樓的電梯間門,就被守候在門口四位惡人綁架,其中三人是重慶市渝北區龍溪街道綜治辦的,還有一人是龍溪街道安家嘴社區的。他們不由分說,搶了我的手提袋,將我強行推上車,將我押到重慶市渝北區回興街道長河村雙裕原洗腦班,到那後收繳了我的手錶、皮帶、鑰匙等私人物品,拿到鑰匙後他們去抄了我的家。
我被關進了6214室,每天24小時都不許我出門,有兩個所謂的「幫教」輪流看守。第二天,來了自稱是渝北區公安分局國保的兩人找我談話,我請他們出示證件,他們只給我看了所謂的抄家證明,但證明上沒有公安分局及派出所負責人的簽名,只有龍溪街道綜治辦主任簽名;也沒有抄家的原因。上面記錄了他們搶去我的真相幣一百多張、神韻DVD光盤及真相資料一百多份,還有我自學手抄的本子及紙張幾十份和幾個U盤。他們要我說清這些真相資料的來源,我明確告訴他們犯了非法入侵住宅罪,非法抄家罪,其它的我無可奉告!
過了幾天,專職搞洗腦轉化的魏澤湘來了,他要挾我說:安排其他人都不願意來,他這是第三次來,好事不過三,以後也不會來教我了。這次我的真相資料有300多份,按文件規定,達到判刑三年以上的標準,只要一判刑就沒有退休工資了,並且我的生日要到了,只要在規定的時間沒有到社保那裏去作「生存」驗證也會沒有退休工資,一切後果自己負責等。我不為所動,告訴他說:我上法庭自己辯護,只有判我無罪釋放才正確。
在洗腦班,除了幾天能吃飽,每餐送來的飯只有三、五口的那麼一小碗。兩個看守我的「幫教」去外面吃飯時,就由周凡(音)科長或龍溪街道綜治辦的王森林來看押我。周凡話不多,也不讓我說話,只要我說話那一小碗飯也不給我吃;王森林的話較多,一來就說些對我人身攻擊和人格侮辱的話。我告訴他:年輕人,你在我這個70歲的老頭面前耍威風當不了英雄,得意時別忘形,滿招損,謙受益。我根本就無罪,我時時處處與人為善,告訴你們真相,是希望你們有好的未來,你們卻對我作惡,這才是真正在犯罪。作惡會遭惡報的。我一說話他就更狂,甚至動手。
因6214室廁所設備壞了,在11月5日我們搬到6208室。這天午飯時,我對周凡說:這樣的所謂「學習」,是在迫害好人,是在浪費納稅人的錢財,這才是真正的犯法。「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你們卻在頂風作案。這時幫教端來一小碗飯,周凡叫端回去,不讓我吃飯,我告訴他今天是我70歲生日,你這樣做於心何忍?我又冷又餓。看他身邊有一個空椅子,我去坐、他不讓,我就回頭坐在床上,順手將被子蓋在腿上,他很生氣,用力猛拉我的腳頸。我被摔下床,我慢慢從地上爬起來,重新坐在床上,又把被子蓋在腿上,周凡從椅子上起來將我蓋的被子猛一掀,又把我摔下床。
這一次摔得很重,摔到地上的聲音很大,當時就感到沒有力氣爬起來,就坐在地上休息,周凡見狀卻說:「你不起來想賴我嗎?」我說:我不會賴別人的。就慢慢爬起來坐在床上。這時幫教吃飯回來了一個,另一個因天冷回家拿衣服去了。我在床上坐不穩、背靠牆,因為已經到午休時間,我把被子蓋到腿上,沒想到周凡說我剛才蹬了他一腳,他把我的雙腳猛一拉、一摔,雙腳摔到幫教的床上,我上身在自己的床上,中間身體懸空著。周凡對著我懸空的身體猛踹一腳,將我踹下床,上身斜卡在床頭櫃和床的夾角處,我當時頭腦一片空白,手、腳發麻,再也沒力氣動了。當時我就想:平靜,平靜,我是師父的弟子不能死。在地上躺了大約兩、三個小時,也不知道行惡的周凡幾時走的,等回家拿衣服的幫教回來後,兩個幫教才把我從地上抬到床上。
此事後的第二天中午見到周凡,我平和地給他說:法輪功太偉大了!你昨天那樣對我,我如果沒有修煉法輪功,絕對會和你拼命的,以前的我對人性的理解就是,不是順民、就是暴民。而修煉了法輪功後,永遠都是平靜、祥和的佛性表現。我對自己的要求就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寵辱不驚,以苦為樂;我要求自己要助人為樂、與人為善,無怨無恨,雪中送炭。他默默地聽著,沒有說一句話,也讓我吃了那一小碗飯。
11月10日下午,周凡叫我收拾東西,我問去哪裏?他說到了你就知道了。王森林把空手提袋、手錶、皮帶還給了我,我叫他還我鑰匙,王森林說是鑰匙讓國保隊的拿去抄家沒還,等他們還來再給我。他們用車將我押送到重慶市沙坪壩區歌樂山千竹溝洗腦班繼續進行迫害,我被關在3302室,期間市洗腦班王主任來看過,管理員李習山(音)給我看大安法師講佛教淨土法門的DVD光盤,意在轉化我。
在千竹溝洗腦班,我對我身邊的幫教講真相,講中共如何編造謊言抹黑法輪功,矇蔽民眾;講法輪功在中國香港也是合法團體,世界上有100多個國家有上億的人在修煉法輪功,國際上對法輪功的褒獎達幾千項;講中共是甚麼,講中共建政以來都做了些甚麼,等等。
千竹溝洗腦班,由重慶市王姓主任負責,我見到的三位管理員:李習山(音)原是西山坪勞教所警察,鄭國倫是原重慶通用機器廠保衛幹部,還有一位女的姓蒲,可能是重慶78中的老師。我在千竹溝被關到12月11日下午,才由渝北區龍溪街道綜治辦送回家,一共被非法關押、迫害、限制人身自由64天。
當天下午四點多鐘回到我家住地,我將衣服包包交給小區門衛代管,就直奔渝北區新牌坊派出所報案,要求立案追查我被綁架、非法抄家、限制人身自由的案件,接待我的警察警號是307040,他叫我把大概情況寫給了他,我要求他拍下了我遭受64天迫害後(期間未刮鬍鬚)的頭象作證。
回家後發現抄家時將我新買的未開封的U盤也搶走了。第二天(12月12日)上午我去龍溪街道綜治辦要我的鑰匙,並明確告訴他們我昨天回來已經對他們綁架我、抄我家、限制我人身自由等罪行都向派出所報了案。王森林仍然很惡劣,當面耍賴說鑰匙在11月10日放在提包中已經還給我了。下午,我又去派出所找當片警邵警官,向他講了上述情況。
我並不想用法律去懲辦誰,只是想通過這些讓他們分清善惡,保留人的良知和善念,別繼續助紂為虐,用他們的良知選擇他們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