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朱海玉的代理律師到愛民區法院詢問朱海玉案子進展情況,門衛給法院刑庭打電話後,出來兩個穿法院制服的女工作人員,其中一個正是五個月前參與秘密庭審張玉堂、關日安的「法官」張穎。與她同來的另一位書記員王楠拿著錄像設備給律師錄像。面對律師的詢問,張穎說:朱海玉的案子和你已經沒有關係了。律師說:我是她的律師,怎麼能說沒有關係呢?張穎說:朱海玉已經把你給辭退了。律師向她要朱海玉辭退律師的書面材料,張穎說材料在卷宗裏,但不允許律師看。
律師多次問張穎你是誰?你是哪位?叫甚麼名字? 張穎心虛的拒絕回答姓名,只說我是行政工作人員,並讓門衛趕律師走。對張穎的蠻橫無理,律師決定到愛民檢察院控告。
到了愛民檢察院,門衛把舉報科負責人找來,那個負責人騙律師,讓律師到四樓找民事科,律師說這個民事科和法輪功的案子不是一個類型,那人說,我們是一起的。當律師到了四樓哪個屋都沒人。他們又回到一樓舉報科,剛剛那個負責人就不見了。
律師來到立案科,詢問有沒有朱海玉案子,工作人員問是甚麼案件,一聽說是法輪功的案件,馬上說沒有。這時出來一位稱是科長的人也肯定地說沒有這個案子。律師要求查電腦,科長和工作人員一直強調說沒有。在律師的堅持要求下,只好打開電腦,並找到當事人朱海玉的案件,眼看謊言被揭穿,就粗暴的把律師和家屬趕走,拒絕律師的合理詢問。
牡丹江市愛民法院和檢察院聯合起來,欺騙、威脅當事人辭退律師,妄圖進一步迫害法輪功學員朱海玉。
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朱海玉二零一四年八月七日發放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牡丹江愛民區祥倫派出所陳賢銳等在牡丹江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楊丹蓓、李學軍等的授意下綁架,非法關押於牡丹江市看守所,並於十月中旬被迫害到牡丹江公安醫院手術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