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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愛民法院人員刁難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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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三日下午一點三十分,法輪功學員張玉堂、關日安的代理律師李敦勇、李春富赴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愛民法院閱卷,遭到門衛的無理刁難。他們如臨大敵,為首的警號為230999和232233的警察表現得很囂張。

警察以安檢為名,先是不允許律師帶筆記本電腦,律師說律師帶筆記本電腦是合法的,在哪裏閱卷都允許帶的。他們說按照規定所有的電子設備都不能帶,律師便將筆記本拿出來給家屬拿著。

剛要進去,又被攔住,律師問你已經安檢完了,為甚麼還不讓進?他們說機器安檢完還要人工翻包,必須把律師包裏的東西一樣一樣拿出來翻看,包括錢包。當律師質問他們是在侮辱律師人格時,他們說這是規定,對誰都是這樣(可在現場沒見到翻其他人的包)。他們把李敦勇律師包裏的U盤甩出來,後來李律師說算了,我也別背包了,你們簡直像對待小偷一樣。

然後他們又要翻李春富律師的包,被他拒絕說:你們已經檢查過了,我已經過這邊來了,為甚麼還要檢?你們這樣對待律師是甚麼意思?即使我包裏沒問題,我也不允許你們翻!於是把背包讓家屬拿著,兩位律師進裏面閱卷。

姜冰冰將卷宗拿給律師,明確講只能看或者摘抄,不能複印或者拍照,明知而故意違法,並派警察給律師閱卷過程錄像。李春富律師因時間緊(已訂好返程機票),要求法院允許複製或拍照,被拒後憤然離去。李敦勇律師僅用筆抄寫了一些文字材料,但圖片無法記錄。

牡丹江法輪功學員關日安是在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下午在家中被警察綁架,密山法輪功學員張玉堂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晚在牡丹江租住的房屋中被警察綁架。兩人遭到中共警察誣陷。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違反法定程序,秘密開庭,於七月九日對法輪功學員關日安、張玉堂非法判刑,並且拒絕出具判決書。律師及家屬將案件上訴到中級法院。

張玉堂和關日安兩人都曾多次遭中共迫害。關日安曾於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六年;張玉堂曾多次被綁架,一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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