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上午八點到十點,天水市北道、秦州兩區刑警隊及各派出所,出動大批警力,對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及非法抄家,至今仍有馬小娟、喬文成、李義奎等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非法構陷。據悉,馬小娟、喬文成、李義奎等均被迫推掉了家人請的正義律師。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時,張志明在回老家路上,突然竄出四、五個秦州公安惡警,在眾目睽睽之下,惡警將張志明打倒在地,騎在身上,強行戴上手銬,塞進黑車。隨後,對張志明租住的房屋非法搜查,沒找到任何惡警們需要的東西。在對張志明非法搜身時,搜出一「電子書」。因在「電子書」中裝有法輪大法經書和煉功音樂,並以此為所謂「罪證」將張志明非法拘禁於秦州區公安局看守所。
張志明,男,一九七六年生,原天水市麥積區糧食部門職工,大學文化程度。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學煉法輪功,修心向善做好人,腰椎間盤突出的症狀不翼而飛,從此堅定的修煉法輪大法,走上返本歸真之路。
約二零零八年張志明被新疆烏魯木齊市法院羅織罪名,以「破壞法律實施罪」枉判四年,二零一一年期滿釋放。回來後居住在父母家,天水市麥積區國保大隊惡警不斷上門騷擾,尤其在四月二十五日、五月一日、七月二十日、十月一日等敏感日前,更是變本加厲闖進張志明家騷擾,翻箱倒櫃搞抄家,嚇得家裏八十多歲的老父親心驚膽戰,惶惶不可終日,攪得四鄰雞犬不寧。
張志明不得不離開年邁的父親,到天水市秦州區租了一個房間,在一家私企打工。由於他品行端正,為人真誠善良,寬容忍讓,老闆對他很器重、很欣賞,全權負責單位業務,他成了老闆的得力助手。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張志明被非法拘禁後,老闆跑到政法辦案部門要求保釋張志明。一辦案人員對老闆說:「據內部的線人講,他是個法輪功的技術骨幹,不能放。」
秦州區公安局曾先後兩次將編造的所謂「案件」移交至檢察院,檢察院又先後兩次以「證據不足,事實不清」將案件退回至公安局。公安局不法人員繼續羅列編織虛假的「罪證」。當有家屬去公安局及檢察院問詢情況並要求放人時,他們推三推四,故意搪塞,拒絕放人。
部份法輪功學員家屬請律師維護親人的基本權利。律師及家屬去秦州區政法委及六一零,唐姓主任刁難並斥責律師,對家屬則叫囂:為甚麼放著本地律師不請,卻要從外地請律師?並對一些家屬以其它藉口進行威脅、恐嚇。其實,當地律師早已被秘密召集開會,不許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家屬無奈,只得從外地律師處尋求法律援助。而且請甚麼律師、哪裏的律師,是法律給予公民的權利,任何個人與機構無權干涉。
五月二十五日,公安局再次將「案子」轉至檢察院,檢察院已於六月十三日送至法院。
至今張志明已被非法拘禁九個多月,將面臨非法庭審。在秦州區看守所,不知惡警對法輪功學員做了甚麼,法輪功學員承受了甚麼酷刑,致使法輪功學員被迫放棄聘請律師的公民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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