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龍身為警務人員,非但沒有保一方安寧,反而執法犯法,給當地許多善良百姓的家庭帶來災難。陳玉龍多年來一直賣力迫害法輪功學員,綁架迫害過多人,甚至連他的親戚都不放過(他的親戚中也有法輪功學員),致使他們身陷冤獄,其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構成了「徇私枉法罪」、「非法拘禁罪」、「誣陷罪」等罪行。
據明慧網報導,陳玉龍參與綁架法輪功學員的案例有:
一、2008年8月2日晚,法輪功學員史迎春被葫蘆島市連山區渤海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晚十點多鐘,陳玉龍和姓王的警察,渤海派出所姓馬的副所長等六至七人,拿著從史迎春身上非法搶來的鑰匙打開史迎春家門,入室搶劫,史迎春的丈夫王瑞奇正在家中睡覺,也被抓到渤海派出所。史迎春於2010年3月19日被遼寧女子監獄殘酷迫害致死,丈夫王瑞奇也已含冤離世。
二、2009年12月16日上午,陳玉龍與化工派出所惡警呂鳳軍、李曉波等七人闖入王麗香的家中,將王麗香綁架到葫蘆島市看守所。王麗香被冤判7年,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三、2009年5月8日,法輪功學員於海洋夫妻在家中被警察綁架,家中財物被警察搶走,於海洋夫婦被非法關押在葫蘆島市看守所。幾天後,連山區檢察院認為「不夠批捕」,於海洋夫婦以「取保候審」得以回家。6月9日上午,於海洋夫婦到連山區公安分局去要被非法搜去的錢物時,惡警當場將於海洋非法扣押,隨後於海洋被冤判6年。其妻李鳳春當時趁機走脫,葫蘆島市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一直沒有放過她,逼得她有家不能回,一直漂泊在外,於海洋家中年邁的母親和他們未成年的孩子無人照看。在這期間,陳玉龍等人多次闖入於海洋家中和李鳳春母親家中搜查李鳳春,並非法抄家。兩年後李鳳春在瀋陽被警察綁架。第二天,陳玉龍給李鳳春母親打電話,說李鳳春在瀋陽被綁架回葫蘆島,已被非法批捕,並惡狠狠的叫囂:一定要使勁判(刑),這幾天就到葫蘆島判刑。
四、2010年12月13日法輪功學員宮昌蘭的家屬接到連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通知,說宮昌蘭病危,已經送到葫蘆島市中心醫院二部檢查治療。經家屬詢問得知,由於宮昌蘭身體已出現低血壓、心肌嚴重缺血,有生命危險,看守所拒收,連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給宮昌蘭送到葫蘆島市中心醫院。陳玉龍經過請示葫蘆島市六一零等,於晚間把宮昌蘭又劫持到連山區公安醫院,並禁止家屬探望。第二天早上,當家屬詢問時,陳玉龍欺騙家屬說:我們給她住院檢查、治療。陳玉龍當日九時把宮昌蘭送回遼寧省女子監獄,事後欺騙家屬說不開庭了、不判了,到日子就出來。
五、2011年8月29日下午四時左右,陳玉龍和化工派出所警察在沒有任何合法手續的情況下突然闖入法輪功學員韓柏利、李秀豔夫婦家中,將二人綁架 ,並劫走他們家中的電腦、打印機、刻錄光盤等物品,把他們二人劫持到葫蘆島看守所非法關押,欲對二人定罪,隨後韓柏利、李秀豔夫婦被冤判5年。韓柏利現被非法關押在錦州監獄、李秀豔被非法關押遼寧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六、2012年2月25日,葫蘆島有5位法輪功學員遭連山公安分局綁架,他(她)們是:張成傑、張志猛、楊開霞(女)、尚蘭玲(女)、劉俊華。日前這5人均被非法關押,最長的刑期冤判達12年在監獄遭受迫害。
七、2012年9月7日發生大規模綁架事件,在省廳直接指使下,葫蘆島市公安局、各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實施綁架,至少有7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抄家。其中殷影和田麗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八、2013年8月23-25日晚,葫蘆島興城市六一零、國保大隊以及多個派出所的不法人員,幾乎同時闖入十幾位法輪功學員的家或辦公室,實施綁架。目前這些學員中有的還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有的已被冤判。
九、2014年7月20-24日,葫蘆島地區連山區、鋼屯、建昌、綏中等地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已知被綁架的有:連山區鄭淑雲、朱雲、王英芝、劉淑媛;建昌縣巴什罕鄉劉金滿;建昌縣二道灣子鄉王俊英;七月二十四日早上六點多,鋼屯法輪功學員谷鳳麗、高作奎、張秀英、邢家秋,被連山區分局國保大隊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葫蘆島看守所遭受迫害。
已上僅是陳玉龍的部份惡行,更多細節還有待進一步調查核實。在這些年當中,法輪功學員一直通過各種渠道向陳玉龍講真相,勸阻他不要再迫害法輪功學員,但是陳玉龍仍然一意孤行,把迫害法輪功當作自己升官發財的手段,不相信善惡有報。葫蘆島這些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案件都和陳玉龍有直接關係。
在此忠告陳玉龍,中共迫害法輪功在國際上已經被定性為「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所有涉嫌犯罪者難逃法網。如今,跟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高官紛紛落馬,希望所有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明辨是非,只有棄惡從善、停止迫害、將功折罪才是唯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