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邱天明眾多犯罪事實中,其涉嫌刑訊逼供和暴力取證兩罪最為突出,多年迫害過程中,邱某及攀枝花其他國保惡警,面對手無寸鐵、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大多為女性)動輒毒打,用吊銬等各種酷刑凶殘地折磨他們,種種罪行令人髮指。以下列舉幾例典型案例:
1、邱天明毒打段曉玲
段曉玲,女,一九六七年出生,攀枝花機電職業技術學院職工,大學本科學歷。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二日晚,段曉玲因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遭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市國保惡警邱天明綁架到市公安局,邱天明和另一名惡警拳打腳踢、罰蹲馬步等方式暴打她三、四小時。
同年十月二十二日晚上七點左右至十月二十四日下午六點左右,段曉玲被邱天明、袁斌及一些不知名的打手進行刑訊逼供,連續拳打腳踢、拳擊眼睛、打耳光、用粗樹枝作棍打,皮鞭抽、用衣服把頭蒙住打,打手們將段曉玲的雙手銬住後,打臉、打背及大腿等酷刑。打手們幾天後又反覆暴打段曉玲的舊傷處,段曉玲多次被打得奄奄一息,身體疼痛難忍,拳頭打在頭上,腦袋頓時不知東南西北,臉被打腫,身體到處是大片大片青一塊、紫一塊呈紫黑色的瘀血。其間又被打手朝臉上吐煙圈熏,抓乳房一次,刑訊逼供十幾天。
中共酷刑示意圖:毒打 |
十一月六日,段曉玲才回家,這一次,段曉玲被刑訊逼供後,視力急劇下降,看東西模糊,書看久了眼睛乾澀,隱隱作痛。
2、邱天明吊銬王小會(女,當時二十歲)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二日傍晚,攀枝花市公安局以邱天明為首的惡警,綁架了大法弟子王小會(女,當時二十歲)、謝文英和聶華。 到市公安局後,邱天明等惡警用兩副手銬把王小會雙手反背吊銬在花窗上,腳尖點地,背部不能伸直。這樣吊銬王小會四天四夜。 田萍、漆麗(音)等惡警還輪番暴打她。田萍用鐵傘打她,傘布打爛後,又用晾床單的鐵衣架打,把她打倒在地上後,田萍用穿著皮鞋的腳猛踩她的腿,她腿上被踩呈紫色皮鞋腳印。幾天吊打,王小會腿部、腰部及全身都呈青紫色,慘不忍睹。
3、邱天明暴打謝文英用「蘇秦背劍」「吊大掛」等酷刑折磨謝文英
謝文英,女,五十五歲 ,四川攀枝花市西區原河門口商場退休職工。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二日傍晚,邱天明等惡警看見謝文英坐在二路公交車上,邱天明吼叫罵道:啊,是你呀,謝文英!我們正在到處找你××的。便將謝文英、聶華、王小會一同劫持。把她帶到市局六一零辦公室進行長達四天四夜的慘無人性的酷刑折磨。
不法人員們分頭輪番的非法審訊謝文英,當從她這得不到他們想要的東西時,他們七八個人斷斷續續輪番暴打她,直到深夜,見仍無所獲,就將謝文英帶到攀枝花市公安局大樓走廊盡頭花窗處,把她用兩副手銬反背吊銬在花窗上,據說叫「蘇秦背劍」,腳尖點地,背部始終不能伸直,直到第二天早上的八點半,西區分局提審時才將謝文英放下來,二個多小時後仍無收穫,市公安局惡警邱天明,廖某某(女),秦剛、張柏林,西區分局的任玖平,羅和平、仁和分局的張洪太、崔福利等人用兩副手銬將她大掛在市六一零的臨時提審室裏。「大掛」即:將兩手分別吊銬,兩手分開至極限,且腳尖點地。還故意吊銬在窗風鉤處,使謝文英背部緊貼在風鉤上,刺得她鑽心的劇痛。
酷刑演示:背吊銬 |
後來他們叫她簽審訊筆錄的字,將謝文英手銬打開,謝文英便將誣陷筆錄撕得粉碎,招來邱天明、張洪太及其他七、八個惡警的輪番上陣暴打:有的扯頭髮,有的打耳光、有的拳頭猛打手臂,有的用穿著皮鞋的腳踢她大小腿等處,邱天明、張洪太和另外幾個不知姓名的輪番在臉上左右開弓,打得謝文英兩眼冒金星。
惡警的陰謀未得逞,所以一直把謝文英吊到晚上零點,又將謝文英解下吊銬在花窗上。在這期間,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讓上廁所。後來天天如此,白天大掛,被非法審訊,晚上反背吊銬在花窗上,整整四天四夜的毫無人性的殘酷折磨,其後關押到鹽邊看守所。
不法惡人們將謝文英非法關在鹽邊看守所五十二天後,便將她送往四川資中縣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迫害。
非法勞教回來後,謝文英多次找邱天明、廖某某,要求他們退還扣押她的物品(身份證、家庭鑰匙、現金),可是他們以種種理由推脫,拒不退還。無奈之下,謝文英撥打了投訴電話,再次去市公安局要物品時,惡警廖某某(女)說:「謝文英,你到處打電話告我們,不退還你的物品,被勞教了這麼長時間,你的抵觸情緒還這麼大!」邱天明嚎叫道:「謝文英,你下次再落到老子手裏,老子整死你!」
4、邱天明殘酷迫害張翼
二零零二年九月攀枝花市公安系統成立了一個專案組,由支隊長惡警邱天明,惡警王勇、陳X、漆麗(音)等八人,對大法學員張翼進行令人髮指的行刑逼供和精神折磨。她拒絕遵守任何監規,同時絕食抗議非法關押。絕食第四天,惡警支隊長邱天明下令鹽邊縣看守所對她進行強制灌食,從九月八日起,在鹽邊看守所的會議室裏,由邱天明帶隊的八個惡警對她進行非法審訊。
他們八人分成三班或兩班,輪番非法審訊張翼,用名、利、情等各種利益和判刑來威脅、利誘張翼,叫張翼出賣同修。張翼不配合,他們用細尼龍繩將張翼雙手反捆在背上,然後將繩子吊在窗欄上,只許腳尖點在地上,幾乎全身重量全部集中在雙臂上,他們稱之為「鴨兒浮水」。雙臂酸痛難忍,一動彈,繩子勒得更緊,全身直冒虛汗。惡警對張翼說:「這種辦法,壯小伙子只需半個小時就會受不了的,我們以前在刑警大隊對付殺人犯就是這樣幹的。」惡警邱天明等將張翼用繩子吊捆在窗欄上,最長一次一天一夜,期間邱天民不讓張翼吃飯,張翼被吊暈後,他們就給張翼灌鹽糖水,清醒後,惡警每問張翼一次「說不說」, 張翼不屈服,他們就打張翼一次,打耳光,腳踢身子,張翼已被吊暈了他們也不罷手,還用雙手夾住張翼被吊的雙臂死死的捏。惡徒前後對張翼進行了半個月的折磨,期間三天兩夜不許睡覺,間斷性地用尼龍繩吊在窗欄上多次,連續用尼龍繩吊捆在窗欄上長達一天一夜,期間不許吃飯。
5、邱天明迫害吳世海
二零零二年八月,吳世海因到攀枝花做資料,九月六日受到攀枝花國保支隊邱天明、張柏林等綁架,在非法審訊中遭吊銬、電擊等刑訊逼供。
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吳世海再次被非法送新華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受到超負荷的上、下蹲、罰站軍姿等體罰。由於吳世海堅決不「轉化」,二零零三年四月被新華勞教所送到綿陽第三人民醫院(精神病院),注射有損神經中樞的藥物,強行吃藥,致很長時間行動遲緩、反應遲鈍,面部肌肉呈輕微面癱狀,流口水、麻木等。二零零四年八月出獄。
6、邱天明暴打法輪功學員,扭傷岑梅。
二零零二年九月的一個晚上七點多鐘,法輪功學員燕寶萍和女兒在同修家遭惡警綁架。警察有的拿手銬、腳鐐、鐵棒、木棍、警繩凶惡的又吼又叫像土匪一樣的闖進屋裏,綁架了那裏所有的法輪功學員,劫持到仁和區公安分局院內。燕寶萍連續喊法輪大法好,被一惡警用裝礦泉水的瓶子連續打在背上。
之後,他們被強押到彎腰樹看守所,在強制押進看守所時,看守所的崗警看不打報告,就對男法輪功學員一陣拳打腳踢、暴打,進到看守所院裏,惡警邱天明、張柏林失去理智沒有人性的暴打男法輪功學員,惡警將雙手背銬的男法輪功學員打翻在地,用穿著皮鞋的腳使勁踩在一位男法輪功學員的半邊臉上,臉壓在地上的小碎石渣上;不准女法輪功學員說話,一位年紀大的女法輪功學員喊他們不准打人,惡警揮動著手臂不停的在她臉上左右打耳光,燕寶萍喊:不准打人,惡警揮動著手臂不停的在她臉上左右打耳光,口腔打腫出血。法輪功學員岑梅喊不准打人,惡警邱天明將她的手使勁扭傷。
7、邱天明迫害毛開明
二零零二年九月六日,毛開明在攀枝花市被綁架關在攀枝花市彎腰樹看守所,期間被攀枝花市國保支隊的惡警邱天明毒打,被惡警鄒勇軍(音)用黑袋子蒙住頭,在「沁園山莊」被雙手反綁吊得腳尖離地(酷刑「鴨兒浮水」),毛開明被吊得昏死過去。
8、邱天明迫害羅曉星和羅玲珍
四川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羅曉星,男 ,一九七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出生,大專文化。多次上訪,和平請願,被非法關押迫害。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五日,被攀枝花市仁和區法院非法判九年重刑;同時被非法判重刑的還有何遠超、耿德新等五名法輪功學員。以下是羅曉星申訴書中講述所遭受邱天明的相關迫害。
「在湖南常德市甘露寺派出所內,我和姐姐羅玲珍遭到四川攀枝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的警察邱天明和一個不知姓名的胖警察的辱罵和毆打,他們將我弄倒在地,用腳使勁踩臉。幾個不法人員將我雙手反背身後用警繩捆得嚴嚴實實長達兩個半小時,豆大的汗水與淚珠從我臉上淌過,最後還是湖南警察怕出事,才解開警繩。」
9、邱天明參與迫害余川程、牟建昌、劉世波、湯志國、李素英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晨八點左右,攀枝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惡警邱天明等十幾名惡警直接闖進棗子坪大法弟子余川程(女)、牟建昌(六十二歲)、劉世波(四十八歲)、湯志國、李素英的家中非法抄家、攝像,搶走了大法書籍、煉功帶等私人物品,並將余川程、牟建昌、劉世波、湯志國綁架到東區公安分局大渡口派出所六樓坐老虎凳刑訊逼供。
當天下午五點,惡警們用雙層黑塑料袋一個一個的套上余川程、牟建昌、劉世波、湯志國的頭和整個面部,把他們綁架到延邊新縣城金谷酒家二、三樓分別進行迫害。這些惡警分三班輪番迫害大法弟子,惡警邱天明、段清打余川程的耳光,並威脅她,並用手銬和繩子吊銬。
……
以上是邱天明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幾個典型案例,在邱天明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近十二年中,這只是冰山一角,邱天明在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二年期間,還曾在攀枝花駐北京辦事處,對到北京上訪的攀枝花市及米易縣的眾多法輪功學員進行過迫害,如非法拘禁、侮辱、毒打、電擊、體罰、冷凍等等。邱天明在市國保任職期間,在攀枝花市和米易縣多次參與綁架法輪功學員,在當地惡名昭彰,犯下了大量罪行,犯罪事實在明慧網有大量記載,這裏不再一一贅述。
根據中國現行法律,可以看到邱天明是下列重罪的嫌疑人,如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綁架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暴力取證罪、刑訊逼供罪、虐待被監管人罪等諸多罪行,同時隨同中共江氏集團犯下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反人類罪等國際法規定的嚴重罪行。其所有罪行都將在大審判中被一一追究。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中央政法委: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一文被大陸各大網站轉載,文中說:「建立健全合議庭、獨任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權責一致的辦案責任制,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明確冤假錯案標準、糾錯啟動主體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錯案的責任追究機制。對於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行為,依法嚴肅查處。」這是中共在為推出「替罪羊」來「平民憤」和轉移危機,把「製造冤假錯案」的公檢法人員特別是十多年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犯罪人員拋棄做準備。
近一段時間以來,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江氏血債幫元凶和各級政法委、六一零機構人員紛紛落馬,遭到各種形式的報應:王立軍、薄熙來下獄;僅十八大後的三個多月裏,各級政法委官員被雙規、逮捕人數已多達四百五十三人;周永康在各地的羽翼被逐個剪除,周永康本人,據海外媒體報導,被逮捕;中央六一零頭子李東生被拿下…迫害法輪功的江氏集團大勢已去,面對即將到來的大清算,很多參與迫害者已惶惶不可終日。
正告邱天明及所有參與迫害者:在自己犯下的如此多的罪行面前,在面臨法律制裁和嚴厲的天懲面前,只有放棄一切幻想 ,立即終止任何形式的迫害,抓緊時間為自己贖罪,用實際行動減輕罪責這才是你唯一的正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