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即墨市田橫鎮東陸村村民宋玉勝,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一日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幾天後就被即墨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八月二十八日被劫持到濟南監獄關押,整個過程只有十七天。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河南省濟源市法院對六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決,法輪功女學員胡榮英被非法判刑四年,李玉萍四年,秦小敏三年,王瑞三年緩四年,男學員劉法智被非法判刑四年,李宗入判三年緩三年半。
江西萍鄉市榮愛梅、顏清華、劉金明被蓮花縣法院非法判刑兩至三年後,街道司法所勒索每人兩萬元錢做保證金,才同意監外執行。
遼寧鞍山市岫岩縣兩位七旬老太崔遠清、尹文清,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日結伴在岫岩縣城郊貼真相不乾膠時被巡警發現、綁架,第二天被放回家。兩位老太太後來在沒有辯護人的情況下被非法庭審。時近一年,岫岩縣法院突然於九月初送達非法判決書,崔遠清被冤判三年六個月,尹文清被冤判三年。
上海法輪功學員高琴妹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被長寧區「610」惡警等綁架。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長寧區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對她非法判刑四年。明慧網九月十九日報導,高琴妹上訴二院,二院繼續枉法,維持原判。現在高琴妹已被從長寧區看守所移到別處,地點不明。
錦州法輪功學員葛春玲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在山西省太原市發放真相資料時被綁架,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非法批捕,面臨加重迫害。約於二零一三年八月被非法判刑五年。葛春玲提起上訴,九月一日案件到達太原中級法院。
山東泰安汶口鎮北西遙村民張興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向世人贈發新年真相台曆時,被汶口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岱岳區法院對張興河非法庭審,七月,張興河被泰安市岱岳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河南開封市法輪功學員姜淑莉二零一二年九月八日在家中被開封市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二零一三年八月份,當地公檢法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對姜淑莉秘密非法判刑五年,已將她劫持到新鄉女子監獄。
昆明市法輪功學員葉保福、楊明清夫婦及其女兒葉茂一家三口,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一大早在家中被警察綁架。昆明市中級法院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對三人非法庭審,誣判葉保福六年,楊明清和葉茂四年。
開庭結束後七個多月後,約於八月底九月初,葉保福的律師近期才拿到昆明市中級法院的非法判決書。葉保福一家三口已經向省高院上訴,要求駁回原判,無罪釋放,並追查楊捷等法官的責任。
吉林市法輪功女學員郭英傑,因給吉林市長張曉霈與公檢法警察打語音電話講真相,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被綁架,遭刑訊逼供。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三日報導,郭英傑被非法判刑五年,已被劫持到黑嘴子女子監獄迫害。非法庭審時間待查。
大連法輪功學員王建在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的大抓捕中被綁架,明慧網九月十三日報導,王建已被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非法庭審時間待查。
費淑芹等十四名黑龍江依蘭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被綁架,依蘭縣法院從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八日至八月二十一日,先後五次對十四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分別對十四人非法判刑三年至十三年:費淑芹被非法判刑十三年,莫志奎、張惠娟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左振岐、呂鳳雲被非法判刑六年,孫文富、張金庫、陳豔、劉鳳成、孟凡影、段淑岩被非法判刑五年,姜連英、徐峰、李大朋被非法判三年。
凌鋼中學英語教師、法輪功學員杜清秀,因用手機給司法界發彩信勸善被綁架,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一日被遼寧朝陽市中級法院非法庭審、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遼寧朝陽市雙塔法院對六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陳桂蘭進行過非法庭審,當時法庭人員面對辯護律師的無罪辯護無言以對,並且不敢應律師要求當庭播放作為所謂「物證」的真相光盤,起訴方明顯是敗訴,但雙塔法院不懼違法,強行對陳桂蘭非法判重刑七年。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晚在家中被昆明市盤龍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抄家。昆明市中級法院在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四月七日、五月二十四日、七月二日四次對蘇昆、張曉丹夫婦非法庭審。最後誣判蘇昆六年、張曉丹四年。蘇昆、張曉丹夫婦已經向雲南省高院提起上訴。
河北滄縣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孫玉強,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在大白頭集上發給村民一本法輪功真相小冊子,被滄縣公安局國保隊指導員白建華等人綁架。三天後滄縣國保隊隊長龐亮、白建華將誣陷孫玉強的材料送到檢察院,七天後孫玉強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三年五月被滄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月初被滄州市中級法院違法駁回上訴;兩級法院的非法判決都是繞開律師,秘密開庭,迅速宣判。滄縣看守所惡警不僅僅給老人上背銬,還對這位古稀老人進行野蠻灌食,導致老人身體狀況非常糟糕,但冀東監獄仍於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七日違規對老人收監。
濟源市法輪功學員胡榮英,二零一二年十月初到濟源市梨林鎮南瑞村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和送真相光碟,被梨林社區警務隊警察綁架。濟源市法院於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八日對她非法庭審,雖然律師為胡榮英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法庭人員無言以對,但濟源市法院於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強行對胡榮英非法判刑四年。
四川仁壽縣陳祥仁等十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被當地警察綁架。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四川仁壽縣邪黨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偷偷誣判十位法輪功學員:陳祥仁、廖學康、劉漢才五年;張國芬、黃學英四年;劉丹兩年六個月、張曉敏、劉紹明兩年、呂紅群三年緩刑五年、彭月英兩年緩刑三年。
明慧網九月十日報導,黑龍江綏化市津河鄉十四村法輪功學員高元狀,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在地裏幹活時被綏化市北林區公安局警察綁架,約於二零一三年九月初被非法判刑三年,家人並被綏化市北林區「610」惡警李建飛、王淑波敲詐五萬元。
寧夏法輪功學員莫惠萍九月四日被吳忠市利通區法院誣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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