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入監後,不經過入監隊,直接關入各監區,進行嚴管迫害。
2、逼迫法輪功學員見到惡警要問好,上廁所要打報告、報數,要自稱「罪犯」或「服刑人員」。若有不從輕則侮辱斥罵,重則體罰。有個法輪功學員拒絕自稱「罪犯」、不報數,被十六監區惡警朱宴不許上廁所,上銬兩天兩夜。
3、監獄強制寄存法輪功學員絕大多數衣服、物品等私人物品和錢,若換季取用,須得徵求獄方同意,若獄方認定你未「轉化」、未放棄信仰,就會百般刁難,或乾脆不同意,還無賴稱:是你自己選擇冬天穿單衣。家屬送來的錢被存入獄內超市的購物卡,而此卡由監區獄警保管。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不得購買任何食品、營養品,也不准購買紙和筆,購買日用品也須打報告,有法輪功學員在生理期間只有撕床單和棉絮使用。
4、獄方強制法輪功學員穿囚服,把法輪功學員的衣服打上監獄標記和油漆,甚至內衣和內褲上也刷上油漆,逼法輪功學員貼身穿,完全無視油漆對人體的傷害。後因油漆不斷脫落,需不斷重刷才能維持,惡警覺得麻煩才放棄了。若有法輪功學員抵制迫害,不穿囚服,不在自己的衣服上打上監獄標記,惡警會沒收法輪功學員所有的衣服,連裹身的床單也被威脅會打上標記和沒收,「看你還披甚麼?」女法輪功學員只有胸罩和內褲遮身,還會被強制站在大庭廣眾之下受侮辱。
5、強迫法輪功學員到車間做奴工,有繁重的生產定額,完不成就懲罰。
6、每個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都被一至三人不等的包夾監控,監視法輪功學員有否學法、煉功、與別人說話。法輪功學員若學法、煉功或喊「法輪大法好」,會受到吊銬、毒打、擦廁所抹布堵嘴、掐脖子把人掐暈等酷刑折磨。
7、把拒絕「轉化」、抵制做奴工的法輪功學員常年禁錮於狹小的監室,晚上罰站到很晚,白天不准出監室,監獄明文規定的放風對法輪功學員是不存在的。
8、用株連的方式挑起犯人仇視法輪功學員。中共的迫害遭到法輪功學員抵制,獄警就懲罰全監室所有的人;法輪功學員堅持信仰不「轉化」,全監室所有人都被扣分;法輪功學員不配合報數,全監室的人都被罰站,惡警稱「甚麼時候報數,甚麼時候你們休息」。因此不明真相的犯人在獄方挑唆下,在加分等利益的誘惑下,仇視甚至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對那些良心尚存,同情法輪功的犯人,獄方一旦得知會把其人叫去談話、警告、威脅,不准其再和法輪功學員來往,或利誘其人做迫害大法弟子的事。
9、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轉化」,獄方還舉辦所謂攻堅「轉化」洗腦班,對各監區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集中迫害,參與的惡徒有副監獄長張蓉萍,教育科科長李燕(音)、各監區長、各監區惡警和包夾犯人,他們以謊言欺騙、暴力懲罰、強制逼迫等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寫「三書」,甚至把法輪功學員按倒在地強掰法輪功學員手指按手印,再蠻橫地說:「你去告呀,誰能為你作證呀」。把法輪功學員隔開,造假三書,對外稱已「轉化」,欺騙其他法輪功學員。
10、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有的還被送入小間(禁閉室)迫害,及其狹小而骯髒潮濕的空間,或軟或硬、欺騙、威脅,逼迫你認錯,短則七天,長則一個月,正常人在這種地方極易精神崩潰失常。除了獄方的小間外,有的監區(如十二監區)在監區長的授意下還私設小間,用廢棄的洗漱間,窗戶全部堵死,用黑布蒙上,地上被水潑濕,沒有床,強迫法輪功學員睡地上,一天二十四小時都不准出門,還布置包夾折磨法輪功學員,身有殘疾的法輪功學員也被關在這樣的私設小間裏。專施「轉化」迫害的惡警盧巧雲還說:是你們自己選擇的,不「轉化」就不准出來。
11、監獄對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與家屬的見面百般阻撓,經常以「未穿囚服,未轉化」為由不准家屬見面。監獄還強迫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與獄方簽訂「轉化」法輪功學員的協議書,與它們聯手迫害法輪功學員。若家屬不願配合獄方,就見不到自己的親人。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在通信和接受郵寄物品方面也是備受獄方虐待。
12、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精神、肉體、心靈、思想方方面面的迫害折磨處處可見,惡警稱「暴力是對的」,「中國只有一個聲音(指邪黨)」「監獄就是暴力機構」「就是要用暴力」。在監獄管理者心中,正直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在監獄的維護人格尊嚴和自身權利的資格都沒有,是那些惡警眼中的「低等民」,若有其他犯人的欺辱、威脅,惡警會置之不理,暗中鼓勵,從而助長惡人的惡念惡行。被非法判刑十二年的法輪功學員羅芳,就曾被其他犯人偷搶私人物品和被針刺臉,還被誣蔑稱「精神病」「編來說」。
成都女子監獄十幾年來持續迫害法輪功學員,使獄中眾多獄警和犯人遭報,有的病痛纏身,有的家庭破裂,有的痛失親子,也有些良知尚存的獄警和犯人不願做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甚至盡力減輕獄方和監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他們得到福報。願更多的生命有正義的選擇,在那樣黑暗的地方,也有良知的眼睛和神的護佑。
成都女子監獄還有更多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仍待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