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英原籍江西都昌縣,曾經是都昌縣醫院優秀護士,一九九七年調入江西省九江市第五醫院(精神病專科醫院)工作。她於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匪淺。然而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江小英遭到駭人聽聞的迫害,她先後多次被關押到拘留所、勞教所、監獄、洗腦班迫害,期間遭到中共惡警、惡徒以精神藥物的迫害,至今已十年。
二零零四年,江小英被非法關押在九江市馬家壟勞教所期間,遭惡警指使的吸毒犯掐得渾身青一塊、紫一塊,皮肉被掐破,乳房被掐得皮開肉綻,血水把衣服和破爛的皮肉粘在一起,揭都揭不開。吸毒犯說她是假昏迷,用針刺她的手指。惡徒還用開水燙她,整整一瓶開水澆在身上,被褥全部淋濕,事後還不允許其晾曬,要她躺在濕被褥上。江小英被毒犯打得渾身是傷,臥床不起,骨瘦如柴,生活不能自理。惡警又以治病為由,指使吸毒犯晚上趁她熟睡時向她注射不明針劑。江小英在馬家壟被摧殘得精神失常。
非法勞教期滿後,勞教所又勾結第五醫院不法當權者,將江小英拘押在該院精神病科進行肉體和精神迫害,不法醫務人員用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強行對她進行灌藥、打針。據悉,惡徒捆綁她的四肢,灌不明藥物,唆使病人對她進行攻擊。江小英多次要求無罪釋放,該院保衛科人員柯某威脅說:「再吵又把你送勞教。」
去年底,江小英的女兒好不容易接母親回家過年,年後,第五醫院又強迫家屬將江小英送回醫院,繼續當作精神病迫害。十多年來,江小英因為拒絕放棄信仰,被迫害的慘況實在是罄竹難書。
江小英的前夫、原九江市水利局邪黨副書記潘明華,充當邪惡打手迫害江小英,二零零三年向「610」惡意舉報,致使江小英立即被綁架到馬家壟勞教所。之後,潘明華強迫江小英與其離婚。小英拒絕簽名,惡警林琳竟「幫忙」代簽。江小英非法勞教期將滿時,有友人找到潘明華,請他看在孩子份上,通知一下江小英老家的親人前去接人(因以前出現過無親人來接人,就延期迫害不放人),潘明華惡狠狠地說:「我才不管呢,等她去收屍。」怎知等人「收屍」的卻是他自己: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三日,潘明華因肝癌不治死亡。知情者都明白他對修大法的前妻江小英心狠手辣,遭了現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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