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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張秋豔和龔景旺遭受的冤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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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法輪功修煉者張秋豔、龔景旺因為散發真相資料被中共警察綁架,之後分別被非法判刑,在中共監獄遭受迫害。

法輪功學員散發真相材料是行使憲法賦予的言論和信仰的權利,也是維護民眾的知情權,不僅無罪,而且應該受到法律保護。

張秋豔:女,三十九歲,在家是個樸實孝順的好媳婦,每天在本村上班,自己覺得修煉法輪功就是好,想把法輪功的美好告訴世人,讓世人明白真相。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晚上,她與本地區五名法輪功修煉者到寶坻區馬家店鄉燒角村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劉洋、楊建成惡意舉報。當天晚上,被馬家店派出所綁架。當天夜裏被刑訊逼供,遭到打罵,用皮鞋抽嘴巴,揪頭髮,按在地上,用電棍電後背,一夜未閤眼,三十一日被綁架到寶坻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後被寶坻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二日,張秋豔被綁架到天津女子監獄。到那裏由刑事犯「包夾」監視、監管,強制背監規,被迫看誣蔑法輪功的光盤,包夾說誹謗大法的話。每天張秋豔被強制兩腿並攏,坐小塑料凳。張秋豔不聽從她們,不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警察就叫同組居住一屋的刑事犯和法輪功學員張秋豔一起受罰。刑事犯收工回來,晚上睡覺前不許上床,和法輪功學員張秋豔一起坐小塑料凳,造成全組刑事犯圍攻法輪功學員張秋豔,製造緊張氣氛。在那種邪惡的環境下,張秋豔身心受到傷害,違心的寫了不煉功的保證。然後警察繼續施壓,不讓去廁所,大小便在監舍裏。讓「包夾」刑事犯去倒,「包夾」說:對自己的爸媽都沒有過,你這不叫善,給別人添麻煩。警察給「包夾」不斷施加壓力,如果法輪功學員張秋豔不妥協,就算「包夾」虧產,拿不到好證,減不了刑,「包夾」每天不停的抱怨。四個多月張秋豔精神都要崩潰了,違心轉化。在後來的日子就是無休止的幹活,像男勞力一樣每天超負荷勞動,上下樓搬運裝得很沉的膏藥箱,身體經常出現眩暈、嘔吐,累得筋疲力盡。張秋豔遭受了四年的冤獄迫害。

在這四年的迫害中,家人也承受了很大的壓力,受到傷害。

龔景旺:男,三十九歲,是一位出租車司機。為人厚道,是人所共知的好人。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晚上,開車拉本地五名法輪功修煉者去寶坻區馬家店鄉燒角村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劉洋、楊建成惡告。當天晚上,被馬家店派出所綁架後,幾名惡警不由分說上來就打,在零下十多度的情況下,把龔景旺的衣服扒光,拉到院子裏,把手銬在欄杆上,凍了半個多小時後,繼續打。一月三十一日轉到寶坻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後被寶坻區法院冤判四年。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日,龔景旺被綁架到天津濱海監獄。到濱海監獄後,由刑事犯監視監管強制看、聽誣蔑法輪功的電視廣播,強制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不寫就每天早晨五點起床,開始兩腿並攏坐小板凳,一直坐到十一點半才讓睡覺,最後坐得肉爛粘在板凳上。刑事犯每天二十四小時看著,有時掐脖子,有時往胸前猛打,時常拳打腳踢。龔景旺身心受到傷害,直到寫保證為止,違心轉化。妥協後被強迫做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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