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與中共相互利用開始全面迫害法輪功。電視、報紙、電台不斷地對法輪功進行造假、誣蔑宣傳,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為了讓政府了解實情,抱著相信政府的態度,劉星敏去北京上訪,可是到了北京到處都是警車、警察和便衣。被盤查的法輪功學員都被帶上警車。她也被抓,拉到石景山體育館,然後接回三河。回到家,晚上單位(水電五局)書記范勇讓她到辦公室看報紙,寫「保證」,被拒絕。單位領導又在辦公樓辦「學習班」,每天「學習」,逼迫本單位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並收繳大法書。因她不放棄修煉,本單位派人在小區門口值班,二十四小時監控法輪功學員,不許法輪功學員出大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誰出大門就打電話給派出所來抓人。這些行為不僅觸犯了國家法律,也嚴重影響了法輪功學員和家人的正常生活。家人、值班人員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產生了敵對、仇視和誤解。後來單位允許法輪功學員出大門,但派兩個人跟著。單位還非法收繳了法輪功學員的身份證。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二日,劉星敏去天安門為法輪功鳴冤,被綁架,送回三河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天;因惡黨開「兩會」,怕人去北京上訪,又無理加了十五天。她隨身帶的二百多元錢被惡警搜走,家人來接時被勒索罰款二千元(沒開收據),還讓家人寫了「保證」。北城派出所的閆建樹去她家抄走了大法書,順手拿走了她家的單放機。
二零零零年劉星敏和十幾個法輪功學員在外晨煉,被北城派出所的警察在身上狠踹一腳,到派出所後,警察逼迫她們跪下,並用電棍電每個人,還說了很多難聽話,到晚上才被放回。
二零零零年,水電五局領導張衛民、安忠找她「談話」,用允許她上班(這之前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單位非法逼她下崗了),利誘她放棄修煉。因不放棄修煉,她被非法開除工職。當時她才二十多歲,單身,給她個人生活和家庭造成嚴重傷害和影響,也製造了家庭矛盾。單位還株連九族,不讓家人上班,也不許家人外出打工,在家看管法輪功學員。以此製造家庭矛盾和仇恨,利用經濟和家庭雙重壓力迫使她放棄修煉。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水電五局領導配合北城派出所閆建樹在小區門口蹲坑,將她綁架,沒有出示證件,沒有合法手續。因她抵制迫害,被放回。
二零零一年六月八日,她在街上被開車路過的閆建樹截住,並打電話叫來警察,將她綁架,送往唐山開平勞教所非法勞教。沒有出示證件,沒有合法手續,也沒有通知家屬。
在勞教所,劉星敏絕食抗議這種違法行為,為此被「關小號」迫害,並有兩個犯人看管。期間被強制洗腦、高壓恐嚇、體罰、野蠻灌食、不許睡覺、打罵、利用恢復工職(謊言)等手段逼迫放棄修煉。
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水電五局領導李華、吳利銘、李娟、馬來喜等人積極配合北城派出所,街道辦人員於七月十九日晚十一點半到她和本單位法輪功學員家騷擾,收繳身份證,企圖綁架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堅決抵制這種違法行為,第二天執法人員才撤離。事後水電五局,三河居委會分別派兩人在小區內值班,監控法輪功學員。水電五局的馬來喜還編造謊言欺騙民眾說「法輪功要去北京」,以此藉機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到所謂「敏感日」本單位法輪功學員就會被騷擾。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到十一月二十五日(惡黨十八大期間),水電五局領導派兩人值班監控法輪功學員。期間的一天晚上,劉星敏姐姐沒在家,值班人員胡小梅、劉靜、楊小梅晚上九點多去她家敲門,詢問其大姐,當劉星敏告知他們姐姐在她家時,她們不但表示懷疑,還面帶不悅。
法輪功修煉者,只是想身體健康,道德昇華,做一個好人。上訪和告訴人真相,是為了世人不被當權者的謊言欺騙,不作中共的打手和替罪羊。同時也是制止這場對法輪功善良民眾慘無人道的迫害。真心希望所有人都能擦亮眼睛,明辨是非,為自己做出正確選擇。願世人記住「法輪大法好」從而擁有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