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掉爭鬥心,才能包容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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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師父在《轉法輪》「不同層次有不同層次的法」中講到「釋迦牟尼在菩提樹下開功開悟之後,不是一下就達到如來這個層次了。他在整個四十九年的傳法當中,也是在不斷的提高著自己。他每提高一個層次的時候,回頭一看自己剛剛講過的法都不對了。再提高之後,他發現講過的法又不對了。等他再提高,他發現剛剛講過的法又不對了。整個四十九年,他都是這樣不斷的昇華著,每提高一個層次之後,發現他以前講過的法在認識上都是很低的。他還發現每一個層次的法都是法在每一層次中的體現,每一層次都有法,但都不是宇宙中的絕對真理。而高一層次的法比低一層次的法更接近宇宙特性,所以,他就講了:法無定法。」

學到這時,我突然悟到:宇宙中有無數層層的空間,高一層次看低一層次都是錯的,但是層層的空間都是存在的。高一層的生命不會和低一層的生命爭誰悟的更接近宇宙特性,也不會硬性要求低一層的生命和他們認識的一樣,更不會因為看到低一層的生命的錯誤認識生氣、煩心。這就是包容啊!不爭不鬥!

一直以來覺得自己沒有爭鬥心了,即使有也應該不是那麼強烈的。現在才悟到,正是由於自己有這顆強烈的爭鬥心,在我的身邊才有那麼多的矛盾和爭執,遲遲解不開。

和同修交流,發現同修在某方面不對時,就迫不及待的帶著指責的口氣給同修提出,美其名曰「幫助同修」,實際是證實自己,認為自己悟的對,在和同修爭對錯,同修如果不服不接受還生氣。我現在悟到,自己認識的並不是絕對的真理,我還要繼續修煉提高的。找到這顆骯髒的爭鬥心後,沒有了對同修不接受意見的憤憤不平了,體會到「善意指出」的殊勝和美妙。

有一個同修,修煉前在常人中是一個領導,在集體做事時也表現出像個領導似的,在集體學法時,好發表感慨和所悟,說話好解釋、強調。當被我指出問題時,情緒激動,喜歡辯解。看到了同修的執著,心裏比較反感,不服氣。覺的作為協調人,怎麼有這麼嚴重的問題?心裏總是想著怎麼改變他。

一段時間,學法和煉功時都不能入靜,總是翻來覆去的想「還修的好呢,還當領導呢,都不知道向內找」。悟到不應該有指責同修的心,並清除這個執著心,可是還是靜不下來。找到了爭鬥心後,這個心結才真正的解開。

協調人也是修煉人啊,也是有執著心要修去的啊。以前在我的頭腦中形成了一種認識,覺的協調人就得怎麼怎麼好,對他們的衡量標準比一般的同修要高。然後把這種觀念強加給協調的同修。在常人中不同的職業、生活環境會使人形成不同的思維習慣、話語習慣,不好的都會在大法中歸正的。

以前總是抱怨婆婆不乾淨,不愛收拾屋子,抱怨自己的丈夫太邋遢。明知道修煉人不應該總是抱怨,可是這顆抱怨的心一直都修不去。這不也是在爭鬥嗎?我認為愛乾淨是對的,就要求別人和我一樣乾淨,達不到我的標準就對他們生氣,把自己的思維強加給別人,而自己愛乾淨的本身也是一個執著心啊。每天屋子不收拾一遍,心裏就覺的不得勁兒。這是一個精進的大法弟子的狀態嗎?為甚麼不看看自己是不是天天都靜心學法?是不是天天煉功?是不是天天按時發正念?是不是天天講真相救人?

悟到這些後,我對丈夫說話的語氣溫柔了,也不去挑他的毛病了,想到婆婆不收拾屋,心裏也不那麼氣憤、抱怨了。

個人所悟,層次有限,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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