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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神韻光盤 雲南四位善良婦女被誣判六至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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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美國神韻藝術團在世界各地演出,備受各界讚譽,可是雲南四位婦女只因向大陸民眾傳播神韻演出的光盤,就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六年半到十年的重刑。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雲南法輪功學員劉翠仙、彭學萍、冉曉曼、劉曉萍在祿豐縣妥安鎮向村民們贈送弘揚中華文化的神韻光盤時,被妥安鎮保安惡告,遭祿豐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雲南省祿豐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劉翠仙、劉曉萍、彭學萍、冉曉曼非法開庭,當庭誣判劉曉萍十年,劉翠仙八年,彭學萍八年,冉曉曼七年半。

在法庭上,四位法輪功學員的家人都作為他們的訴訟代理人和四位律師一起為她們做了無罪辯護。

庭審情況:法輪功學員和律師仗義執言

當天的審判長是祿豐縣法院的李良升,審判員楊越明、朱麗,書記員梅麗,公訴人是祿豐縣檢察院的王進忠。此次開庭前後兩天,長達十三個小時。

當天早上八點左右,四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及親朋就來到了法院門口。當天的法院已經沒有了上一次(五月三日)開庭時的恐怖氣氛,沒有了警車、警察及手握鋼槍站崗把守的特警,一切都很平靜。原先通知八點半開庭,快九點才正式開庭,開庭前法院就向當事法輪功學員的家屬發了八張旁聽證(不包括作為訴訟代理人的四位家屬),八位親朋攜旁聽證進入法庭旁聽,旁聽席近三十多個座位幾乎都坐滿了,除了八位親朋外剩下的就是當地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國保大隊人員。四位家屬代理人及四位律師坐在辯護席。

庭審設在第一審判庭。四位法輪功學員當場要求公訴人迴避、審判長迴避,從新更換審判長、審判員、公訴人,從新組成合議庭,要求人民陪審員出庭參加,律師要求沒有信仰的人迴避,因為這是一起信仰的案子,無神論者是無法理解信仰的力量。但是審判長、審判員組成的合議庭駁回了法輪功學員及律師提出的合理要求。

之後就進入法庭的調查階段。調查階段就是質證,也即公訴人要提供證據,採取一證一質的方式,當事人及律師針對公訴人提出的證據一一批駁。四位法輪功學員都沒有對證據簽字,對所有所謂的證據都不予認可。公訴人王進忠誣陷四位法輪功學員「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其中他所謂的證據就是法輪功學員向當地民眾贈送了神韻藝術團演出的二零一二年全球華人新年晚會光碟。法輪功學員要求王進忠當庭拿出晚會光碟,並當場向法庭播放。王進忠一直迴避這個問題,不敢正面回答。王進忠還說四位當事法輪功學員發放了《天賜洪福》小冊子,以及祿豐縣孔華強及趙加芳《給當地父老鄉親的一封公開信》,法輪功學員要求王進忠當場提供實物,拿出《天賜洪福》小冊子以及公開信,向法庭展示。律師補充說,寫公開信的孔華強和趙加芳夫婦就在旁聽席上旁聽,邀請他們倆位出庭作證。審判長李良升不敢讓倆位老人出庭作證。

不僅如此,公訴人更是強詞奪理,還將在法輪功學員的車上及家裏非法搶走的二零一二年全球華人新年晚會光碟、在劉曉萍家裏搶走的電腦、打印機、空白A4紙、空白光盤、PVC袋、裝有《普度》《濟世》音樂的MP3、印有法輪大法好的人民幣及沒有印字的人民幣都算作誣陷的證據。律師針對王進忠提供的所謂證據,從取證的關聯性、真實性、合法性,進行一一剖析,最後認定所有這些根本不能作為證據提供的。

王進忠謊稱有一百多村民都將收到的神韻藝術團演出的二零一二年全球華人新年晚會交到了村委會。律師要求將證人帶到法庭當場作證,律師說:「你不用讓一百個村民都來,你就叫一個來,讓我們問問,就知道你是造假還是真實的。」王進忠聽後一聲都不敢吭。當事法輪功學員及律師都徹底否定誣陷的罪名及所謂的證據,並將所謂指控的罪證、罪名揭露的淋漓盡致,將惡人駁得體無完膚。

同時,律師還指出,公安從取證階段就是違法的,沒有將當事人帶到現場,沒有搜查證,或者有搜查證但是沒有當地公安局長的簽字,這樣的搜查證都是無效的,即使持有搜查證也屬於搶劫。搜查物品也沒有讓當事人指認,當事人也沒有簽字,搜查清單更沒有給當事人。有的甚至是強制按住當事法輪功學員的手在一張空白的紙上按手印,然後由公安自己去填寫,這屬於非法暴力取證。

整個質證階段從早上九點一直持續到下午六點,除中午休息一個小時外,五輪質證八個小時,公訴人王進忠自始至終沒敢叫一個證人出庭作證,也沒敢拿出一張神韻光碟當庭播放,或者拿出一份真相小冊子或公開信當庭念一念。也就是說,王進忠根本就沒有拿出甚麼證據,也就是根本就不能證明他指控的罪名成立。

下午六點開始進入法庭辯論階段,首先公訴人王進忠大放厥詞,胡攪蠻纏誣陷四位法輪功學員「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依然亂套《刑法》三百條。四位法輪功學員當庭對王進忠說:「拿出哪部法律定法輪功為邪教,你現在當庭出示,我們破壞哪部法律實施,破壞到甚麼程度?你也當庭指出來,否則你就是誣陷罪!」王進忠頓時啞口無言。

最後律師補充說:「從公訴人提出的證據,到公訴人指控我的當事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這個罪名,整個過程證明,四位法輪功學員並沒有犯罪,真正破壞法律實施的是今天所有參與庭審的公檢法人員,你們才是破壞法律實施,具體破壞了《刑訴法》、《法官法》、《律師法》等。法無明文規定不定罪,你們明知我們的當事人無罪,卻要假借法律治她們的罪,你們才是在真正犯罪。」

之後按照四位法輪功學員每個人自我辯護、律師辯護、家屬作為訴訟代理人辯護的順序,四位法輪功學員、辯護席12位辯護人都全面、徹底、從不角度證實了法輪大法的美好,更展示了法輪功學員救度眾生的慈悲胸懷、世人的覺醒、身邊家屬的支持及正義在人間的勢不可擋。

四位法輪功學員都分別從自身修煉法輪功的經歷中展示了法輪大法是正法,並告訴法庭法輪功學員今天為甚麼要講真相,就是因為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學員,給法輪功造謠,使眾多民眾被謊言欺騙,不明真相的人仇視法輪功,為了清除民眾頭腦中對法輪功的誤解,所以法輪功學員才要講真相。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前並沒有法輪功學員講真相一說。律師又從信仰自由的角度說明中國憲法是保障公民信仰自由的。

法輪功學員劉曉萍首先做了自我陳述,她充份的展現了法輪功學員慈悲救度眾生的胸懷,她說:「我非常坦然,對你們的指控,我是不承認的,我沒有罪,我也沒有犯罪。我所做的一切,就是告訴你們法輪功的真相,讓你們在這歷史的關頭做出正確的選擇,你們今天治我的罪,就是你們明天的罪,今天種的因就是你們明天結的果。」

五月三十日的開庭從早上九點一直進行到當晚八點半,劉曉萍自我陳述後,審判長李良升宣布休庭,第二天一早八點半繼續開庭。五月三十日的非法庭審就這樣,在法輪功學員的坦然不動、凜然正氣下、在家屬辯護人和律師的正義支持下進行了十一個小時。

第二天五月三十一日一早八點半,祿豐縣法院又接著頭一晚繼續開庭,首先由劉曉萍的姐姐作為訴訟代理人為她辯護。她的姐姐說:「我們的家庭是傳統的大家庭,我這個妹妹是最小的,也是最受寵的,她從小身體就不好。後來修煉了法輪功,到現在我也沒見她吃過一片藥,而且她變得豁達、善良、寬容,會為別人著想,老老實實做人,踏踏實實做事,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說她贈送給村民神韻光盤就破壞法律實施,那麼是不是接到光盤的村民看了神韻之後神經不正常了,土地不種了?糧食也不長了?影響到村民的生活了?那麼就把這些事實擺出來,把受到傷害的村民都請來法庭,讓大家看看。那麼才能證明我妹妹給接到光盤的村民造成了傷害。我這個妹妹是我最敬仰的人,也是我最敬愛的人。她追求的真善忍是人生最高的精神境界。如果每一個中國人都能夠按照真善忍去做一個好人,那我們這個國家就和諧了、就美好了、就富強了,這多好。」

法輪功學員劉翠仙在為自己辯護時說:「我是在大法中受益的人,我的家庭受益,我自己受益,我才把大法的美好告訴有緣人。善惡有報是天理,迫害修煉真善忍的人天理不容。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我們當地派出所的一個人經常干擾我,讓我放棄修煉,結果後來得病暴死。還有上次我也是到祿豐發真相資料被警察抓捕,一個警察抓著我的頭從後面一腳踢上來,使我砸在一塊石板上當場就昏死過去,後來這個警察也遭惡報死亡。希望今天你們不要再迫害法輪功學員了。我們不願意看到這樣的結果。」

劉翠仙的妹妹也為她做了辯護,她說:「我的姐姐是一個很苦的人,中年喪夫,兒子因為父親去世也得了精神障礙,完全無行為能力,上面還有一個老婆婆要奉養。人生的苦難使她精神壓抑,身體也患有多種疾病,脾氣也非常暴躁。修煉了法輪功以後,姐姐的身體好了,能夠坦然的面對人生中的不幸,孝順婆婆,為婆婆養老送終,得到了老婆婆家裏兄弟姐妹的認可,都看到了法輪大法的美好。兒媳彭學萍從姐姐劉翠仙的身上也看到了法輪大法的美好,走進了法輪大法的修煉。我姐姐劉翠仙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後,多次遭到當地派出所警察的騷擾、抓捕、抄家、拘留和勞教,但都沒有改變她修煉法輪大法的決心和意志。」

法輪功學員彭學萍的姐姐當場就問彭學萍:「你的丈夫是一個有精神障礙、沒有行為能力的人,你的孩子又小,你為甚麼能夠放下這些去告訴世人大法的美好,不怕中共的抓捕、關押,到了現在你還那麼堅持,到底是為甚麼?」劉翠仙的兒媳彭學萍說:「我和丈夫結婚一直沒有孩子,我就是看到了自己的婆婆在大法中受益了,中共的謊言沒有欺騙了我,我也就走進了大法修煉,修煉不久我就生了個兒子,現在已經七歲了,活潑健康,否則我早就和丈夫離婚了,不可能有今天這個家庭。我是一個只有小學文化的人,我作為一個農家婦女,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美好,我要告訴在場的所有人『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才能躲過這一劫,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一樣,都不希望你們去給中共邪黨陪葬。」彭學萍的姐姐當庭說她從自己妹妹的身上看到了法輪大法的美好,看到了信仰的力量,她妹妹的行為沒有觸犯法律,她是無罪的,希望法庭作出公正的評判。

法輪功學員冉曉曼說:「我是才得法不久的,在此之前我也和公訴人、審判長和審判員一樣,被中共的謊言欺騙著。之後由於身體不好了,患有多種疾病,腰都直不起來,煉了法輪功不久,這些疾病都不翼而飛,同時心胸開闊了,原來的自己也是斤斤計較的。通過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能夠自己吃虧,在生活中更是能為對方考慮。修煉前我和其他人一樣,絕對不允許自家門口停著別人家的車,佔了自己的地盤,要麼叫人家開走,要麼就把車划一條,修煉後我能夠像個修煉人的樣子,再有人將車停在自己家門口時,心態平和,不爭不氣,更不做缺德事。在農村,家家都千方百計的想多佔土地,都費盡心思要把分地的溝挖在別家的土地裏,我修煉了大法,輪到我家分地時,我就主動讓出土地,把溝劃在自己的地裏。這在我修煉法輪功以前,是不可能的,是法輪大法改變了我,讓我變成這樣一個好人。

四位律師也分別從法律的角度徹底揭露公訴人指控罪名的違法,純屬誣蔑,罪名根本不成立,都要求當庭無罪釋放四位當事法輪功學員。

當天早上十點半,自我辯護、家屬作為的訴訟代理人及律師辯護結束,休庭一個小時後十一點半,審判長李良升仍昧著良心,完全無視法律,當庭誣判劉曉萍十年,劉翠仙八年,彭學萍八年,冉曉曼七年半。宣判前邪黨人員自知邪惡的迫害既無法律依據、更是違背人世間的正義與良知,驚慌失措,許多法警進入法庭,門外也站著許多警察。從開庭到結束,法庭裏都有一個便衣攝像。審判長宣布閉庭,閉庭後仍有不明身份的人對旁聽席上的家屬親朋拍照,律師制止,並問審判長拍照的是甚麼人,審判長說不知道。

雖然邪惡表面以判重刑的假相企圖繼續支撐這場迫害,但是在場的所有人員包括審判長李良升、公訴人王進忠自己,都從法輪功學員、家屬、及律師的辯護中明白了,迫害難以為繼,表面的張狂更凸顯邪惡內心的懼怕和恐慌,邪惡大勢已去。

同時,邪惡的宣判並不意味著此案的結束,當天下午四位律師又來到祿豐縣看守所會見了四位法輪功學員,劉曉萍、劉翠仙、彭學萍、冉曉曼都表示要繼續上訴,向更高一級法院、檢察院要求駁回原判,從新審理,當場就與律師簽訂了委託書,並請家屬作為訴訟代理人繼續辯護。

背景資料:

五十八歲的劉翠仙女士,昆明市紅廟村人,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大法後其多種疾病不治而癒,並從生活的絕境中走了出來,獲得了新生。彭學萍是她的兒媳婦。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學員初期,劉翠仙被紅聯派出所(現名棕樹營派出所)當成重點迫害人物嚴密監視,警察三番五次闖到她家非法抄家、騷擾、抓人,從來也沒有出示過任何證件,也沒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續。

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劉翠仙到蒿明縣四營街給民眾講法輪功真相,被四營派出所警察綁架,先後被非法關押在嵩明縣看守所、昆明市第二看守所,之後被劫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五年四月五日,劉翠仙去祿豐看望親家並講真相,遭人惡告,先後被綁架到捨子派出所、祿豐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二天,睡在又硬又涼的水泥板上,任由蚊蟲叮咬,全身骨頭酸痛,身體被迫害的非常虛弱。

二零零五年五月七日,警察又將她強行綁架上車,劫持到大板橋雲南省第一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劉曉萍女士,五十六歲,退休前是珠海市餅乾廠化驗員,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身心健康。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劉曉萍去北京為法輪功鳴冤,被綁架回珠海,在看守所裏被強制洗腦、做奴工,剝開心果,手指都剝破了。劉曉萍之後從珠海移居雲南昆明,住在高教小區。

冉曉曼女士,四十一歲,家住昆明市龍頭街瓦窯村,二零一零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去年十二月二十日,劉翠仙、彭學萍、冉曉曼、劉曉萍在祿豐縣妥安鎮向村民們贈送弘揚中華文化的神韻光盤時,被妥安鎮保安惡告,遭祿豐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非法抄家、構陷。隨後,四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為她們聘請了北京律師做無罪辯護。

但是在律師要求會見當事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祿豐縣看守所、祿豐縣檢察院、祿豐縣公安局百般刁難,阻撓律師正常會見。

祿豐縣法院對劉翠仙、彭學萍、冉曉曼、劉曉萍四位法輪功學員第一次開庭是在二零一三年五月三日早上八點半。然而直到開庭頭一天,都沒有讓律師見到當事人,也沒有告知四位當事法輪功學員有家屬辯護的事。

過程中,律師要求法庭給予辯護人向他們交代相關訴訟權利並了解案情的機會,審判長李良升不准。

律師申請公訴人、檢察長、審判長、院長迴避,審判長膽大妄為,越權代表檢察長、檢察委員會、院長和審判委員會全部駁回,繼續庭審。因律師辯護權被剝奪,開庭時四律師和四位家屬辯護人依法拒絕辯護退庭,法院在無一個辯護人的情況下非法強行繼續庭審。

之後律師們再次廣泛向各上級檢察院、法院、紀檢委、政法委、黨委、人大、政法委控告相關人員玩忽職守罪和濫用職權罪,要求保障律師依法參與訴訟的權利。

在雲南法輪功學員、家屬、律師及正義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律師得以見到當事法輪功學員,並翻閱了卷宗,五月三日上午八點半祿豐縣法院從新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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