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春,我因用油漆往電線桿上寫真相,被巡邏隊的人構陷綁架。當天把我送到派出所,對我非法抄家,沒收了我的跑狼牌電動車一輛、MP3一部。次日將我劫持到看守所。預審科的人用手銬把我的手銬的很緊,都銬到肉裏去了,我一直沒有配合,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我被轉到七處(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依然不配合惡警提問,只是講真相,勸三退。
法院對我非法開庭時,七、八個惡警押著我,給我銬手銬,我抵制,惡警就打我,把我的軟肋骨打傷,眼睛打腫。在法庭上,我給法官、檢察院的人講真相,講述自己因學法輪大法變成好人的過程,把以前不是正道得到的錢都想辦法還給了人家。他們聽後啞口無言,但依然對我非法判刑五年,
在天津茶澱前進監獄裏,我喊「法輪大法好」,惡警給我戴上手銬腳鐐,關嚴管號迫害,我身上的疥瘡痛癢難受,他們又把我打傷,不讓我睡覺。我在迫害下違背良心寫了「三書」。從嚴管號出來,心裏很內疚,想辦法嚴正聲明。有一次,我跟指導員講真相,他不聽,還給我戴上了手銬、腳鐐,三、四天後才給我卸下來。
二零一二年五月一日升旗時,我喊出「法輪大法好」,並聲明以前做的不對的地方全部作廢。四個惡警把我按倒在地,給我戴上手銬、腳鐐,拿六根電棍電我的頭,並拳打腳踢,一直電到六根電棍沒電為止。這期間惡警還逼我罵師父、罵大法,我不罵,惡警就不停手,這樣持續了三次,頭上,臉上、脖子上都是大水泡,遍體鱗傷。
惡警擔心自己的惡行被發現,還給我戴上頭盔,我的頭電腫了,頭盔戴不上,他們就使勁往下扣。白天四個人、晚上兩個人看著我,手銬戴了十四天,被隔離了十七天,我沒有妥協。一直到出獄,我沒有寫過任何東西。
二零零五年夏天,我因發《九評共產黨》被人構陷,派出所綁架了我,把我送進了看守所。我跟警察講真相,惡警不聽,我就在樓道裏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惡警就給我戴上了手銬腳鐐,二十四小時後才給打開。二零零五年十一月,我被非法關押到團河勞教所,第一天就把我關進小黑屋,有四個包夾看著我,剋扣我每天的飯菜,給很少的水喝。有個惡警叫魏國平(外號叫餵不活),不讓我上廁所,不讓睡覺,迫害一個多月後,我被迫按惡警說的寫了。之後心裏覺得愧疚,愧對師父,愧對大法,特別難受。後來我看準了一個機會,在升邪旗時,我舉著事先寫好的嚴正聲明,剛要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還沒有喊出來,幾個惡警一擁而上,把我的嘴捂住,按倒在地,拳打腳踢,我被關到中隊嚴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