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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播真相遭冤獄 大連呂開利等備受酷刑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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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中共江澤民團夥於一九九九年七月瘋狂迫害法輪功之後,利用整部國家宣傳機器抹黑法輪功,欺騙民眾,以挑起世人對法輪功的仇恨,並逼迫人人表態。

為了維護「真善忍」的普世價值,為了維護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為了維護世人的知情權,在江氏利益集團「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下,在中國大陸沒有正常渠道澄清法輪功真相的情況下,大陸眾多法輪功學員冒著生命危險,利用電視電台插播、打電話、發放自制傳單、粘貼自制不乾膠、口述等方式,向廣大民眾講述真相,是大善大忍的英雄之舉。

在法輪功學員講述真相的各種方式中,電視電台插播,因其覆蓋面廣,收視、收聽人群數量巨大,而尤其使中共恐慌,所以,中共對於參與插播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也尤為慘烈。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晚,吉林省長春市有線電視網路八個頻道,同時插播了《法輪大法弘傳世界》、《是自焚還是騙局》等真相電視片,近十萬民眾了解真相後奔走相告。惱羞成怒的江氏下令對插播者「殺無赦」,在極短時間內,長春五千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在大抓捕中,至少七人被打死,十五人被誣判四至二十年;而被誣判重刑的法輪功學員,因不放棄信仰,在長期的酷刑折磨中,有的被迫害致死,有的被迫害致殘,有的被迫害致瘋……

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大連法輪功學員呂開利等在遼寧省遼陽縣有線電視成功插播《九評共產黨》一個半小時。在中共前政法委頭目羅幹的直接授意下,張偉、楊本亮、呂開利、楊春玲、趙雪、曹玉珍(曹玉枝)、朱本富、孫敬美等大連法輪功學員先後被綁架;隨後,楊春玲、朱本富、孫敬美被誣判七年,曹玉珍(曹玉枝)被誣判九年,呂開利、張偉被誣判十年,楊本亮被誣判十一年。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份起,法輪功學員數次在大連交通廣播電台成功插播真相。中共前政法委頭目周永康親自坐鎮大連實施迫害,法輪功學員孔憲國、趙雪、劉吉慶、於曉豔等先後被綁架,趙雪被誣判五年,孔憲國被誣判六年。

如今,距離遼陽插播事件,也已經過去八年了,當年由於插播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的仍在監獄遭受酷刑折磨;有的帶著身心的巨大創傷,回到家中。由於中共懼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行被曝光,一直嚴密封鎖消息,我們僅僅能了解到這些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的冰山一角。而就是這冰山一角,也足以讓人震驚。

一、工程師呂開利被誣判十年、迫害致下肢癱瘓

呂開利,原大連起重集團技術信息部工程師,一九八七年畢業於東北理工大學。自修煉法輪功以後,處處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在單位任辦公室主任,連年被評為單位先進工作者、優秀技術人員;在家裏尊老愛幼,同事、家人都喜歡他。

呂開利入獄前的照片
呂開利入獄前的照片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三日,呂開利等法輪功學員,被以陳欣為首的中共大連國安國保便衣警察暴力綁架。便衣闖進呂開利等法輪功學員租住的房子,揮起棍子劈頭蓋臉就打,一法輪功學員右手臂上臂當場被警棍打折,還有法輪功學員被木棍打昏在地。隨後,他們被綁架到大連辛寨子由家村國安特設的小白樓,關進不同房間,遭便衣毒打。呂開利被秘密轉移到遼陽市看守所,期間遭受遼陽市國保大隊長劉勇等以迫害法輪功學員而臭名昭著的「遼陽四大惡人」的酷刑折磨。

呂開利被遼陽市遼陽縣法院誣判十年,後被劫持到營口監獄;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被秘密轉移至盤錦監獄五監區繼續迫害。

二零一零年四月,呂開利被以獄政科王景林、五監區教導員李峰為首的警察,用多根一百五十萬伏電棍連續電擊兩個多小時,後又被關監獄禁閉室迫害十五天,呂開利被迫害的傷痕累累。

酷刑演示:
酷刑演示: 電棍電擊

二零一零年七月九日至十三日連續五天,在大隊教育室,五監區副監區長管鳳春(指使犯人用十指插針酷刑迫害錦州法輪功學員黃成的直接責任人)、管教科長王輝及獄警秦飛,每天從下午一點,用電棍持續電擊呂開利到四點,呂開利被迫害的遍體鱗傷。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九日,五監區副監區長管鳳春,從中午十一點開始用電棍電擊呂開利,持續電擊四個小時,妄圖強制「轉化」(強迫放棄信仰)呂開利。八月三十日早晨,呂開利從勞動車間樓頂墜樓重傷。

墜樓事件發生後,盤錦監獄將原五監區責任人:監區長宋波、副監區長管鳳春、教導員李峰、管教科長王輝全部調離。盤錦監獄為了掩蓋迫害罪行,一直將呂開利隔離在監獄病監,封鎖消息;當呂開利家屬聽到消息後,多次找到監獄,獄方卻一直隱瞞實情,並非法阻止家屬會見。

為了維護合法權利,家屬聘請律師介入。經過艱苦的努力,終於在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見到了飽受折磨的呂開利,此時,距離他墜樓已十四個月了。呂開利是被犯人背出來的,臉色蠟黃,下肢根本不能動,身上帶著導尿袋,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身體極其虛弱,十多分鐘會見談話就已經支持不住。看到昔日健康開朗的丈夫被迫害成這樣,妻子痛哭失聲。

正當家屬和盤錦監獄交涉之際,二零一二年五月八日,盤錦監獄不通知家屬,將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轉移到遼寧省各地。當天下午,呂開利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轉押至錦州監獄,呂開利被非法關押在監獄醫院繼續迫害。

呂開利家屬數次千里迢迢趕往錦州監獄,要求會見,並將已無自理能力的呂開利接回家照顧,而獄方以家屬沒有所謂「上面」規定的當地派出所開具的不煉法輪功的證明,以所謂「上面」規定的呂開利沒有「轉化」,不能辦理保外就醫,以這些違法的所謂規定為由無理拒絕;當家屬據理力爭時,獄方甚至進行驅趕和威脅。這些人包括:副獄長梁學、副獄長安志剛、獄政處長高寬、教育處長任憲春等

家屬二零一二年四月在盤錦監獄最後一次見到呂開利時,他身體異常虛弱。由於腰椎、鷑骨、踝骨等多部位骨折,馬尾神經損傷,腰椎處,腳踝處有鋼板支撐著;因為下肢不能動,他移動身體只能用雙拳支撐挪動,兩手手指關節處皮膚都磨成了厚厚的繭子,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境況非常艱難。

現在錦州監獄阻止家屬會見至今已逾一年,呂開利境況令人堪憂。

二、張偉被迫害致重度肺結核

張偉,男,現年四十四歲,家住大連市中山區吉慶街103號,迫害前在大連市從事個體經營;迫害後,因堅持信仰、講述法輪功真相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及非法勞教。

張偉
張偉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三日,張偉與兩位法輪功學員外出辦事時被綁架,十月二十二日被秘密轉移到遼陽市看守所。在遼陽市看守所,張偉絕食抵制無理迫害,幾度陷入昏迷被搶救,生命垂危。家屬去公安局要人,遭拒絕,警察說,國家安全局、遼寧省公安廳一號發的指令,拒絕放人,就是死在監獄也不讓放人。

張偉被遼陽縣法院誣判十年,二零零六年五月被劫持到營口監獄。在營口監獄,張偉被迫害的無力行走。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張偉被秘密轉移至盤錦監獄四監區。在盤錦監獄,因為不放棄信仰,張偉被關監獄禁閉室迫害。據悉,被關進禁閉室的法輪功學員,隨後會被用腳踹、電棍電擊、上老虎凳等各種酷刑迫害。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腳下被墊磚多塊翹起,然後膝蓋被用木棍或繩子向下狠壓

張偉年逾七旬的父母多次前往盤錦監獄,要求會見張偉,屢遭無理拒絕。到二零一一年,家屬才得知張偉被迫害致肺結核,雙臂不能抬起,從四監區轉至監獄醫院住院部。醫院以張偉患肺結核為由,意欲注射不明藥物(在中共的監獄,獄方還會採用藥物方式,損害法輪功學員的神經及身體,以達到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甚至滅口的目的),被張偉拒絕。警察卻揚言:不配合用藥,後果自負。家屬要求放人,警察說,這裏得肺結核的多了,放人根本不可能。

二零一二年四月,張偉的弟弟和弟媳在短短半個小時的會見中,看到張偉骨瘦如柴,雙臂不能抬起和運動,十個手指甲呈白色,而十個手指的第一指節竟然呈黑紫色。家屬帶去的東西,警察不直接轉交給張偉,讓家屬將東西給小賣部的老闆,讓其轉送,還讓家屬交二十元的轉送費。

二零一二年五月,張偉被秘密轉移至瀋陽東陵監獄,非法關押在監獄醫院傳染病單間。此時的張偉,肺部出現嚴重空洞,呼吸困難,每天戴著口罩,身體極為虛弱,還被獄方強制「轉化」(強迫放棄信仰「真善忍」的合法權利)。家屬要求保外就醫,獄方要求交體檢費。家屬交了一千元的體檢費,獄方卻僅花四、五十元做了個X光拍片,就草草了事,剩下的九百多元錢不知去向。

二零一二年九、十月間,張偉被秘密轉移至鐵嶺監獄醫院,對於他的狀況,家人非常擔憂。

三、新婚夫妻雙雙入監牢

楊本亮,現年四十歲,家住大連市沙河口區劉家橋108-4-1-1,原為大連市第五十一中學語文教師。因遼陽插播事件與妻子楊春玲雙雙被綁架時,倆人剛剛新婚不久,風華正茂。

1、丈夫楊本亮被誣判十一年、屢遭酷刑折磨

楊本亮
楊本亮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三日,楊本亮、張偉與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外出辦事時被綁架,遭大連國安國保警察刑訊逼供,強制坐「鐵椅子」不讓睡覺。

酷刑演示:鐵椅子
酷刑演示:鐵椅子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十月二十二日,楊本亮被秘密轉移至遼陽市看守所。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遼陽國保警察用「劈腿」、毆打等手段對其刑訊逼供,國保大隊長劉勇、副大隊長高鳳華及上級頭目親臨現場,共十幾個人,劉勇叫囂:明慧網上說的「遼陽四大惡人」(指賣力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在場。據目擊者稱,楊本亮被迫害得肋骨骨裂,軟組織挫傷,眼部淤血,身體虛弱消瘦。

酷刑演示:強行將受害者的雙腿一字劈開
酷刑演示:「大劈叉」,強行將受害者的雙腿一字劈開

酷刑演示:野蠻毆打
酷刑演示:暴打

楊本亮被遼陽縣法院誣判十一年,二零零六年五月被劫持至營口監獄,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被秘密轉移至盤錦監獄四監區,二零一二年五月被秘密轉移至瀋陽第一男子監獄繼續迫害。

在長期的非法關押中,楊本亮堅持信仰「真善忍」的合法權利,拒絕「轉化」 (強迫放棄信仰真善忍的合法權利),拒絕奴役勞動,屢遭酷刑折磨。

從二零一二年三月份開始,瀋陽第一、第二男子監獄酷刑「轉化」非法關押的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警察使用的酷刑手段有:電烤、電棍電擊、戴手銬坐老虎凳、用鐵線擰腳、用打火機燒等等。其中第一監獄一監區的大連律師王永航不僅被強制坐老虎凳、被強制洗腦,還連續十三天不讓睡覺,不給飯吃,十三天中只給了三碗水喝。

被轉移至瀋陽第一男子監獄後,獄方以楊本亮未「轉化」的違法理由,無理拒絕家屬的探視權利,使得家屬長期不能會見,楊本亮到底被迫害成甚麼樣,家屬心急如焚。

2、妻子楊春玲遭毒打 右臂二度被打折

楊春玲,現年四十歲。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三日,楊春玲、呂開利及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在租住房內被暴力綁架時,她的右手臂上臂當場被便衣用警棍打折,十四日下午在大連市中心醫院做手術打上鋼板;術後醫生要求住院觀察,警察不同意,強行將其帶回辛寨子由家村的小白樓,非法關押七天。

十月二十二日,楊春玲被秘密轉移至遼陽市看守所。警察妄圖將其作為突破口立功,楊春玲絕食抗議,遭野蠻灌食,造成血壓、血糖極低,心率過速,奄奄一息,因身體極度虛弱保外就醫。

酷刑演示:暴力灌食
酷刑演示:暴力灌食(繪畫)

二零零六年四月,楊春玲在撫順家中再次被綁架,被誣判七年,十二月從遼陽市看守所被劫持至位於瀋陽的遼寧省女子監獄老殘監區。

入監當天晚上,因堅持信仰,在警察叢卓的指使下,楊春玲遭趙豔、張寧等犯人毆打,剛剛癒合的右臂又被打斷,兩腿被打的不能動彈;因害怕別人聽到楊春玲的呼喊聲,犯人用寬膠帶將其頭、嘴層層纏繞。

第二天,叢卓、徐忠華、張穎等警察將楊春玲帶到瀋陽七三九醫院治療,醫生診斷為「嚴重骨折」,係從原舊傷處再次造成骨折,有神經壞死的危險。如神經壞死將導致其胳膊終生殘廢,目前只能採取保守措施打石膏觀察。

醫院要收取八千元錢的醫療費,叢卓為逃避責任,與犯人串通,撒謊說楊春玲的胳膊是自己弄斷的,將本該由獄方承擔的醫療費用轉嫁到家人身上。當家人表示無力承擔時,叢卓氣急敗壞地說,不拿錢就不治,當即將楊春玲拉回監區。後來,還是楊春玲靠微薄的退休金艱難度日的老父親舉債支付了這一費用。

在女子監獄,叢卓指使四個犯人隨身監視楊春玲,不讓睡覺,閉眼就打,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送楊春玲上廁所,不准任何犯人與楊春玲講話。楊春玲白天被單獨關在一個屋子裏,四人輪班看守,並以各種手段摧殘她。

在長期的摧殘下,楊春玲的身體愈加衰弱,缺碘、缺鉀、貧血、低糖、心臟偷停易昏迷,走路需人攙扶,步履維艱。而監獄警察為掩蓋迫害罪行,屢屢無理拒絕楊春玲年逾七旬的老父親的正當接見要求。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一日,是楊春玲七年冤獄期滿、重獲自由的日子。而令人想像不到的是,雖然離開了監獄,楊春玲並沒有完全獲得自由。當地相關部門不法人員對她嚴密監控、跟蹤,每次外出購物,身邊都遍布盯梢者,使其仍感到時時處於極度不安全之中。

四、朱本富、孫敬美夫婦雙雙被誣判七年

二零零六年一月,朱本富及妻子孫敬美相繼被綁架,家被非法查抄,警察搶走三萬多元的私人錢物。朱本富夫婦被非法關押在遼陽市看守所,後來雙雙被誣判七年,後朱本富被劫持至營口監獄,孫敬美被劫持至遼寧省女子監獄七監區。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朱本富被秘密轉移至本溪溪湖監獄。零八年奧運前夕,監獄強制「轉化」朱本富,警察指使一幫犯人不分晝夜的毒打他,不讓睡覺,用針扎骨頭,用手指摳眼睛,用大瓶子裝滿水擊打內臟,用打火機燒肉芽芽……

孫敬美被劫持到女子監獄後,即被關在宿舍單獨隔離,罰站一個多月。後被吊打四十多天,警察害怕別人聽到孫敬美的慘叫聲,將其嘴用膠帶封上,一天只給一碗很稀很稀的粥喝。打成重傷後,警察還強迫其做工作量最重的流水線工作。

酷刑演示:懸空抽打
酷刑演示:長時間吊打(繪畫)

二零零六年七、八月份,七監區監區長張秀麗帶領犯人查畫丹、大排(外號)等犯人,群毆孫敬美。在監獄水房,四、五個犯人拿木頭凳子從後面猛擊孫敬美,孫敬美被砸暈倒在地上數小時;犯人說孫敬美是裝死,對其拳打腳踢,導致孫敬美腰被打壞,腿被打瘸,眼睛看東西模糊,視力下降,直到今日視力還未恢復。

二零一三年一月,朱本富夫婦結束七年冤獄,回到家中。

五、大連交通台插播事件遭誣判的法輪功學員

1、趙雪被迫害致大小便失禁 不能自理

趙雪,女,現年五十七歲,在修煉法輪功之前,患癌症等多種疾病,修煉法輪大法後,所有疾病不翼而飛。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趙雪被綁架,遭嚴重迫害,被送往大連市中心醫院住院十多天,後被非法關押在姚家看守所。二零一一年五月,趙雪被誣判五年,被劫持至遼寧省女子監獄。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家屬去監獄探望,趙雪是被輪椅推出來的,人瘦的完全脫了相,體重由原來的一百六十多斤降到八十多斤,沒有了牙齒,據說三四天前才被搶救過,已被搶救多次了。

二零一二年三月,家屬再次去監獄探望,趙雪仍然是被輪椅推出來的,身體非常瘦弱,血壓仍然高達二百多,耳朵聽聲音很費勁,接近於失聰,吃東西就吐,據診斷說是胃囊腫;因為趙雪一直在監獄醫院,據查胃囊腫其發因是外傷、化學性腐蝕等因素造成。

趙雪被迫害的大小便失禁,不能自理,家屬要求保外就醫,獄方卻以其未「轉化」無理拒絕。

2、孔憲國被折磨遍體鱗傷、誣判六年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孔憲國被大連國保警察朱旬等人綁架,警察搶走其價值四萬多元的私人財物。二零一一年八月,大連市西崗區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審孔憲國。在法庭上,孔憲國揭露警察對他刑訊逼供,審判長李鐵錚問有甚麼酷刑,孔憲國說:警察把他摁住,把點著的煙往他鼻孔裏塞;強行往他嘴裏灌酒……。李鐵錚打斷孔憲國的話,不讓他往下說。公訴人孫敏問:有甚麼證據?孔憲國指著胳膊上的傷痕給他們看。李鐵錚、孫敏等一干人都無話可說。

同年九月,西崗區法院再次非法庭審孔憲國。審判長李鐵錚當庭宣讀了大連市國保大隊自己書寫的證明材料,「證明」國保大隊警察沒有刑訊逼供孔憲國,沒有傷害其身體等等。孔憲國表示自己已經遍體鱗傷了,這就是證據。李鐵錚讓孔憲國出示證人,孔憲國說:「我有證人,姜明,他知道我被打的全過程,但他不可能給我作證。」姜明,大連市國保大隊副支隊長,是犯案者的上司。

二零一二年二月,孔憲國被誣判六年,後被劫持至大連市監獄三監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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