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新唐人電視接收器完全是合法的行為。因中共當局無法找到王建參與安裝電視接收器的證據,將王建的案子從中山區檢察院移至沙河口檢察院。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中共法官在沒有通知家屬和律師的情況下,宣布開庭。
在法庭上,律師為王建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正如辯護詞中所描述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而王建的案子是典型的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破壞法治的獨裁專制行為。二零一三年五月九日、五月十四日、五月十七日,律師連續三次提交材料要求無罪釋放王建。
關於警察聲稱的搜查到的書籍,王建父親已向沙河口法院提交了書面證明:書是我老漢做的,信仰自由本身就包括傳播自由,這是憲法賦予我的權利,書裏邊全是教人向善的內容;而且有些書籍是一九九九年以前合法出版的。
法輪功書籍是教人向善的書籍,任何公民都有權擁有和閱讀,按照書中的教導做好人。中共禁止法輪功書籍的出版是違法犯罪的邪惡行為。在中共禁止法輪功書籍正常出版的情況下,任何公民都有權從明慧網下載、打印、裝訂法輪功書籍。
王建已經被非法關押近一年,律師和家屬要求立即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