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難人生煉就堅強性格
陳百合,男,去世時六十一歲,河北省唐山遷西縣興城鎮沙嶺子村人。在建築行業裏,有時給人打工,有時承包一些小的建築工程。九歲時母親離世。文化大革命時,父親挨批鬥,陳百合從課堂上被拉回來不允許再上課了,看著自己的父親被遊街,自己到處受氣。
「這是一本天書」
一九九八年,妻子張桂蘭拿回家一本書《轉法輪》,陳百合看了一遍,對妻子說:「這本書不是一般的書,這是一本天書,你好好修煉吧。」
張桂蘭過去因為工作的種種不如意,心裏總是很累,以致脾氣不好,經常莫名其妙的對家人發火,家人都不敢惹她。身體也很虛弱。夫妻之間經常吵架,甚至吵得很兇,以至孩子們都害怕父母吵起來,女兒甚至為了不看到父母吵架,甚至盼望儘快考上大學離開這個家,再也不回來。但是張桂蘭學大法後,身體很快變的健康起來,也不愛生氣了。家庭氣氛也變的寧靜、祥和。偶爾有些小的摩擦也都很快以平和的心態找自己的原因,而不是相互指責。一家人雖不富裕,但卻其樂融融。
屋裏一下變的鴉雀無聲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三點,家裏的電視機開著。當播音員宣讀了那條所謂的取締通知後,屋裏一下變的鴉雀無聲了……真的嗎?怎麼回事?為甚麼?張桂蘭有些不知所措,眼裏漸漸流出了淚水,但很快就平靜下來,她似乎已經打定主意了……飽受文革之苦的陳百合明白,即將到來的將是甚麼。
給妻子送飯
二零零一年二月六日(陰曆正月十四),早上七點左右,猛烈、急速的敲門聲「邦」、「邦」的響了起來。敲門的是政保科(後改稱國保大隊)科長朱振剛、司機王偉,還有另外一個人。他們闖進屋裏,沒出示任何證件就亂翻一通,搶走了十三本大法書和煉功音樂磁帶。朱振剛用蠻橫、命令的口氣對張桂蘭說:「跟我們走一趟!」不容分說就連推帶搡的把張桂蘭推進警車裏。半路上,朱振剛很兇惡地問張桂蘭說:「你知道你犯了甚麼法嗎?」張桂蘭知道自己沒犯法,回答說:「不知道!」朱振剛說:「待會兒你就不顧的嘴硬了。」到了政保科辦公室,二話沒說,朱振剛和王偉兩人就把張桂蘭五花大綁的捆綁起來了。他們使大勁往緊勒,緊到已經不能再緊了,兩胳膊在背後也使勁往上提到了極限。勒的張桂蘭疼痛難忍,全身直冒汗,兩手發麻,頭暈、噁心,眼前一片漆黑。大約過了一個小時後才解開,兩手憋腫得像饅頭一樣,成了黑紫色。然後就把張桂蘭關進了陰冷漆黑的留置室,並把張桂蘭的右手緊緊地銬在了鐵窗上。
陳百合終於在黃昏時到公安局查到妻子的下落,聽到留置室內有人使勁拍打窗戶,走近一看,正是自己的妻子,從早上到現在,一整天沒吃一點飯、沒喝一點水,嗓子乾得已經說不出話來。陳百合急忙跑出去買飯。飯買來了,可是門鎖著,拿不進去,找人又找不到。除了一個門衛以外,整個大樓都靜悄悄的,一個值班的都沒有。陳百合從牆上掛的值班表上找到了朱振剛家的電話號碼。打電話向他家人詢問他的手機號,他妻子不告訴,說不知道。陳百合情急之下,在電話裏說了幾句警告朱振剛的話。朱振剛知道後,立刻與王偉一起回到單位,說陳百合給他家打恐嚇電話,威脅他的家人了,是犯法,要依法追究等等。一邊說著,王偉一邊打開留置室的門,不但不許張桂蘭吃飯,又狠狠的把張桂蘭雙手都銬在了鐵窗上,「銧當」把門又反鎖上了。他們把陳百合從一樓拉到三樓,擺出一副要打陳百合的架勢。陳百合與他們據理力爭,強調自己家人沒犯法,是他們違法害人,並正告他們,要追究他們有關的責任。陳百合的正氣震懾了他們,氣氛也緩和下來了。王偉打開留置室的門,把飯拿進來叫張桂蘭吃,但這時她已經餓過了勁,不想吃了。晚上快十一點了,他們又把張桂蘭拉到城關公安分局的留置室。
被勒索三千元
第二天傍晚,朱振剛通知陳百合,說交3000元「罰款」就可以把人帶回家了。可是,交了錢,不但不給開收據,人也不放。又說必須得寫「保證書」才能放人。張桂蘭不寫,就判了張桂蘭十五天行政拘留劫持到了拘留所(與看守所在一個院兒混居)。可這十五天拘留卻成了無限期的關押,一關就是十八個月。
撐起這個家
在張桂蘭被非法關押的一年半的時間裏,遭受了電棍、手銬、辱罵、恐嚇等非人的折磨,兩次被拉到洗腦班強制洗腦。回來時已經骨瘦如柴,蒼老了許多。在這期間,陳百合裏裏外外的照顧著家。當時一雙兒女都還小,兒子陳陽十五歲,女兒陳晴十三歲。
對於那段歲月,兒子這樣描述道:「對於我父親,我有太多的話想說,卻又不知從何說起,因為他所做的一切看起來都是那麼的普通。但只有今天,只有我身處在安全環境的今天,當我回首去想最黑暗的那段時期,才感覺到他為這個家所做的一切是多麼的不平凡。他曾既充當父親又充當母親,擔負起家裏的一切事情,讓一切井井有條;他沒權也沒勢,卻從未向強權和威脅低頭;他自己身處險境,卻曾令我們兄妹倆相信待在他身邊是安全的,即使是最黑暗恐怖的時期,也讓我們覺得家是溫暖的,讓我們覺得只要回到家就沒事了;他曾四處奔走,動用自己有能力觸及的一切社會資源,積極營救我的母親;他也曾努力去抓住每一次機會去探望我身陷牢獄的母親,並用他那不多的詞彙把安全感一同帶到那裏,讓我母親感覺到親人和家庭並未離她遠去,感覺到身邊並非盡是黑暗;他更曾像親生兒子一樣,耐心照顧80多歲的岳母,就像她女兒沒有離開身邊一樣……如果讓我選擇一個做人的榜樣的話,我願意選擇我的父親。他做到了,作為一個男人和一個父親,在那種情況下所能做的一切。」
第一次被綁架
妻子被關押期間,陳百合雖然還沒開始修煉,但他卻深知大法是正的,妻子對信仰的堅持並沒有錯,頂著社會和親友和壓力,默默的支持著妻子。他不僅照管好家,不讓張桂蘭牽掛,而且還智慧的為獄中的妻子傳送經文。
二零零二年四月下旬的一天,陳百合又一次給妻子遞送新經文時,被值班警察劉保田發現了,他立即趕走了陳百合,關掉了監獄大門上的小方孔(陳百合和妻子就通過這個小孔會見的),轉過臉來很兇惡的攔住了正在往回走的張桂蘭,命令張桂蘭把東西交出來,不交,就要下手搜身。張桂蘭剎那之時不知該怎麼辦,本能地後退兩步躲閃著拒絕他搜身,無奈地掏出了經文,拿在手裏不肯給他,他見張桂蘭不肯給他,一把就搶了過去。這件事很快國保就知道了,朱振剛、王偉、趙新、劉國洪等人綁架了陳百合,把他關到了看守所。陳百合擔心張桂蘭知道了著急上火,就想寫個字條安慰妻子,剛開始寫就被劉保田看見了,就想要出來沒收,陳百合不給他,劉保田就氣勢洶洶的打開監室門,直奔陳百合搶走了字條,然後把陳百合背銬起來,銬了兩天,吃喝拉撒不能自理。
陳百合和妻子都被非法關在看守所裏了,家裏剩下八十來歲的老病纏身的母親,和兩個正在讀初中的孩子。陳百闔家裏的兄弟姐妹們,看著這一家老的老、小的小,這日子沒法過,都很著急,去找國保要求放人。朱振剛連嚇唬帶威脅,說甚麼陳百合的問題非常嚴重,要讓上邊知道了肯定得判重刑。然後又有意向他的親人們透露,只要肯花錢,他們就可以幫忙把事情化解了。親人們沒有別的辦法,私下裏給朱振剛了1000元錢,他才給陳百合辦了所謂的「取保候審」,又讓交了4000元的「保證金」才把人放出來,在裏邊被迫害了十五天。「保證金」按規定是一年的期限,可到期了就是不給退,支支吾吾找藉口,整整拖延了一年好不容易才要回來。
再被勒索三千元
在這十八個月的時間裏,張桂蘭及其他法輪功學員兩次被強行拉到洗腦班強制洗腦。第一次,在遷西縣民兵訓練基地(遷西縣興城鎮東河南寨村)設立的「轉化學校」(即洗腦班),迫害了五十一天;第二次,在遷西賓館,禁閉迫害了五天。這期間,政保科的徐志剛,利用陳百合盼妻子回家心切的心理,謊稱有門路幫張桂蘭早日回家,但需要花錢打點,讓陳百合拿3000塊錢。錢拿出去了,可甚麼作用也沒起,錢也沒影兒了。
走入大法修煉
二零零五年,陳百合正式走上了大法修煉之路。陳百合原來患有眼病,雙眼通紅、疼痛且看東西模糊不清的病症,曾經到醫院檢查卻不能確診的病,修煉法輪功以後竟奇蹟般的好了起來,原先全身酸疼的怪病也不治而癒。
第二次被綁架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三日晚上,陳百合夫妻和其他幾名法輪功學員一起到遷西縣漁戶寨鄉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舉報,遭到該鄉派出所夥同遷西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綁架,被劫持到城關派出所。陳百合正下車時,一個警察發現了陳百合的手機,就強行的往外奪,陳百合不給,他就抓住陳百合的衣領使勁廝打,把陳百合衣服的拉鏈兒都扯爛了。然後他們被關進了看守所。他和他的家人永遠也想不到,這一次的被綁架竟使他走上了死於非命的厄運。
「是我兒子就別哭了」
陳百合夫妻都被綁架,當時他們的兒子和女兒都在外地上學。當叔叔通知陳陽的時候,陳陽正在學校上課,陳陽被告知這次事情很嚴重,他的爸爸媽媽可能都要被判四、五年。叔叔讓陳陽趕緊回來,勸勸他們承認做好人的「錯誤」,哪怕是以被學校開除和斷絕關係相要挾,也要讓他們回心轉意。
陳陽感覺天又一次塌下來了,一次比一次塌的厲害,第二天就趕回了家。陳陽到看守所之後先看到父親。父親沒甚麼文化,說話很直,見到陳陽的第一句話:「你怎麼回來了?」陳陽看見父親,一想到他要在這呆好幾年,一下子就忍不住哭了,說:「學校不讓我上了。」父親說:「不讓上就不上吧,怎麼都能活。」陳陽哭著對他說:「爸,您甚麼都別想,別想誰有理,就想想我、小妹我們倆,你們都在裏邊我們怎麼辦啊,我甚麼都不想要,就想要咱們一起好好過日子,求求你出來和我們一起好好過日子。」父親說:「誰不想好好過日子,我不想好好過日子嗎?從前在家的時候我們沒好好過日子嗎?是他們不讓咱們好好過日子。」
陳陽聽到父親的話,一下不知道說甚麼好了,以前他好像從沒仔細想過這一切磨難是誰造成的,即使想過,到關鍵時刻也一下就放棄了,因為那些人太強大。但當父親把這些話當著陳陽、當著這些警察,當著這些親戚的面說出來的時候,陳陽突然覺得,對的就是對的,甚麼時候也改變不了。
父親接著對陳陽說:「你別哭了,像個甚麼,是我兒子就別哭了!我九歲你奶奶就死了。文化大革命時,你爺爺挨批鬥,我從課堂上被拉回來不允許我再上課了,看你爺爺被遊街,自己到處受氣,我還不是活到現在?有甚麼大不了的,我那時候就相信總會有個頭。你再哭就回去。」
陳陽聽到爸爸的話,一下就不哭了。雖然陳陽還是有些不知如何是好,但卻對父親說:「爸,沒事,剛才我就是忍不住,明天我就回去上課,你放心吧,我這麼大了,啥事都會做了,不用擔心,我和小妹兩個肯定沒有問題……」之後見了母親,這時的陳陽變的冷靜、理智,對母親說:「一定要保重身體,肯定會過去的,不用擔心我和小妹。」
滿目蒼涼的家
一個月後,張桂蘭因身體原因被所謂的「取保」。但因警察反覆上門騷擾,張桂蘭被迫離開了家,過上了流離失所的日子。六月二十日,陳百合和其他三名法輪功學員都被非法逮捕了。
在看守所,陳百合和其他三名法輪功學員都遭到反覆提審、戴手銬腳鐐、強制照像、強行抽血等。
當女兒陳晴暑假回到家時,看到的是滿目蒼涼的家。陳晴這樣描述自己當時的感受:「這次放假回來,當我打開我家緊鎖已久的大門,滿目地蒼涼景象令人心寒。屋內的塵土堆了很厚,昔日的歡聲笑語猶在耳邊,那溫馨的生活卻恍若隔世。爸爸被非法關押著,媽媽被逼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一個好好的家,變得支離破碎。別人都說我爸我媽狠心,對我們不管不顧,放著好端端的日子不過,好像這一切都是他們的錯。而我比任何人都清楚,他們是愛我們的,他們不是不惦記我們,只是在捍衛真理時,被剝奪了與家人歡聚的權利。也正因為如此,我更加敬佩他們,他們的善良和勇敢不是誰都能做到的。我為有這樣的父母而驕傲。」
拼湊證據 強判四年
遷西縣「六一零」頭目龍立華以「保證二零零八年奧運」為名,一定要將陳百合、揣翠軍非法關押到二零零八年以後。六一零勾結公安局、法院、檢察院、司法局等各部門,分別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十一月十日、十二月十八日、二零零七年一月十日,先後四次非法開庭,偽造證據,強加罪名,判陳百合四年。
索要判決書未果
陳百合的家屬曾兩次去法院刑庭索要判決書,均遭到拒絕。其人聲稱,法律並未規定要給當事人家屬判決書。因為家人當時對相關法律不太清楚,由於對執法者的信任,所以沒有堅持索要。後來才知道相關條款的規定。《刑訴解釋》第一百八十二條明確規定:「判決宣告後應當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提起公訴的檢察院、辯護人和被告人的近親屬。」可是一審法院不僅沒有立即送達,家屬兩次前去索要都沒給,而且欺騙被告人家屬。
上訴被駁回
陳百合隨即上訴。唐山市中院在二審期間,沒有再次開庭審理,只是形式上合議了一下,聲稱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份,量刑及適用法律均無不當,審判程序合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陳百闔家屬同樣沒有收到唐山中級法院駁回上訴的判決書。家屬多方打聽才得知二審的判決結果。
兒子被傳喚
四月十六日上午,陳百合的家屬和其他一起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去看守所探視,想在他們被劫持到監獄之前給他們帶些錢。到那兒才知道,那天一大早天還沒亮,陳百合和另一名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都劫持到監獄去了。陳百合被劫持到冀東監獄。家人們都覺得他們做的也太過分了。於是,兩家又一起去了遷西法院,找到審判長齊桂亮,問他給家人判四年、判五年,到底是依據哪條法律判的。齊桂亮自知理虧,沒法回答家屬的質疑,就來混的,來橫的,就想把家屬趕出去,趕不出去,就叫來了國保的警察,說他們無理取鬧,擾亂機關辦公,藉口抓人、打人。另一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被打,並被塞進警車,劫持到了拘留所。陳百合的兩個孩子也被警察往警車裏塞。有個圍觀的婦女實在看不下去了,衝警察說:「你們做的也太過分了,連孩子都不放過,還有點人性沒有啊?」一邊說著,一邊拽過兩個孩子給推出了人群,讓孩子快跑。國保不見了陳百合的兩個孩子,就到處找,把陳百合的家裏、親戚家都找遍了,找不到,就下傳票傳喚陳陽,最後不了了之。
妻女都被拘留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四日,張桂蘭再次被非法抓進了看守所。陳晴想著自己的父親在監獄三年了,母親又被綁架,哥哥遠在海外,八十多歲的姥姥還需要照顧,怎麼也得把媽媽要回來。第二天,陳晴到遷西國保大隊要媽媽,國保大隊惡警說三天後給答覆。三天後,陳晴再次來到國保大隊時,國保惡警說得找「六一零」。陳晴找到「六一零」頭目高增才,高增才卻悄悄地打開了電話錄音,並在談話過程中設圈套,陰謀構陷這個孤苦無助、處於悲痛中的女孩兒。同時,遷西國保大隊惡警還到陳晴所在單位──遷西縣隆峰建築工程公司(遷西縣一建公司),給單位領導施加壓力,致使陳晴不得不離開了這家公司。當陳晴再一次到國保大隊要媽媽時,卻被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到了拘留所十天,國保大隊警察徐志剛等幾人將陳晴劫持到拘留所,說:「讓她們娘倆團聚了。」
眼疾復發 血壓升高 「保外」被拒
二零零九年七月中旬,陳百合的妻子和女兒去冀東監獄探望陳百合,發現他的眼睛有些異常。詢問他本人,才知道他左眼已經失明,右眼視力也有些模糊,且患了高血壓(170)。陳百合的家屬向監獄提出「保外就醫」,監獄各部門互相推諉,說陳百合不符合條件,雙目失明才行。當家屬問及陳百合的病情一旦惡化怎麼辦時,對方說,病情不會發展那麼快,而且監獄可以給做手術。不過既不能保證治療效果,也不願承擔責任。
含冤離世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四日,陳百合結束四年冤獄,終於回到家中。想著自己真正修煉不到一年就陷入了冤獄,自己的修煉差距太大了,於是每天學法、背法,進步很快。但不知從甚麼時候起,妻子發現陳百合記憶力似乎有一些問題,剛剛做過的事情會忘記,找東西常常找不到。有人提醒:會不會是在監獄被下毒了,應該到醫院檢查一下。但是善良的陳百合夫妻都覺的無緣無故的,為甚麼會給下毒呢?似信非信的。但情況的確越來越糟糕,記憶力下降在加重,脾氣也越來越不好,越來越經常的無緣無故大發雷霆,妻子也為此痛苦不堪。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早上六點,陳百合發正念之後,說:「今天發正念頭腦很清醒。」但說完之後就倒下了。至次日凌晨四點十分,年僅六十一歲的他永遠停止了呼吸。
親屬和鄰居們聽到消息都覺的震驚,他不是好好的嗎?不知這個打不折、壓不彎的硬漢,為甚麼會突然間早逝?親屬、村人、朋友們都無比的遺憾、強烈的震驚。遠在南方的女兒和在法國留學的兒子也迅速的趕到家。當家人揭開陳百合臉上蓋著的布時,驚異的發現父親的皮膚全都變成了紫色,嘴、眼、鼻等處流出了鮮血……他被這一幕驚呆了。
在火葬場火化之後,火葬場的職工看著陳百合的骨灰驚異的說:「哎呀,這個人骨頭這麼黑,是被毒死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