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五日下午,兩位北京律師來到雲南省第一監獄要求會見當事人──法輪功學員羅江平。進入監獄管理區後就有三個穿黑T恤的男子緊跟其後,還拿出錄像機偷偷錄像。律師發現後,當場質問這是幹甚麼,三個男子才將錄像機收起來。當律師來到監獄獄政科後,律師拿出羅江平母親簽的委託書給一位姓陳的科長,姓陳的科長故意刁難說這份委託書是針對法院的,要求律師從新開具一份針對監獄的委託書,而且要當地派出所出示證明,證明委託人和被委託人的母子關係,陳科長以此為藉口不讓律師會見當事法輪功學員羅江平。
第二天,羅江平的岳母到雲南省第一監獄要求見羅江平,依然是這個獄政科的陳科長,要求她出示當地派出所的證明,當時羅江平的岳母拿著一份當地國保大隊開具的證明,而雲南省第一監獄仍然百般阻撓,就是不讓家屬會見。
羅江平,男,五十多歲,家住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縣撒蓮鎮,從小父母離異,在他十幾歲時雙腳疼痛,飽受腿疼的折磨,由於家裏窮,沒錢醫治,只有在疼痛中苦挨。一九九六年有幸走入法輪大法修煉,按照真善忍法理不斷提高自己的道德修養,通過修煉五套功法,身輕體健,腿疼病不翼而飛,從此整個人快樂充實。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以來,羅江平卻由於堅持修煉使他受益的法輪功多次被米易縣公安局、米易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政保科、米易縣撒蓮鎮政府綁架、抓捕、抄家、勒索,二零零二年初被非法判刑五年,在四川德陽監獄遭到多種酷刑折磨及超強度奴役勞動迫害。
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羅江平、張吉美(四川米易法輪功學員)在雲南省楚雄州南華縣龍川鎮山上村講真相、發真相資料,被龍川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之後羅江平被非法關押在南華縣看守所,張吉美被關押在楚雄州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八日,羅江平七十七歲的母親千里迢迢的趕到南華縣,找到南華縣國保,要求南華縣國保放人。南華縣國保大隊長馬曉雲、辦事人員紀雲以做不了主推脫。因為嚴重暈車,一路嘔吐到南華縣的羅母感到來一場非常不容易,下午再找到馬曉雲、紀雲,僅僅要求見羅江平一面(看守所稱見人必須有國保的批條),但馬曉雲以下鄉為由避而不見,紀雲強制羅母出辦公室後,關門揚長而去。羅母為兒子擔憂,傷心的哭了,不停的喊著「我兒沒有錯啊?」,這樣哭著、喊著,吐著一路回家,已是晚上十一點鐘。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一日下午兩點四十分,雲南省楚雄州南華縣法院對員羅江平、張吉美非法開庭,北京律師為他們做了修煉法輪功合法、宣傳法輪功合法的無罪辯護。審判長、公訴人、書記員、審判員都沒有掛出姓名。審判員張標惡意打斷律師的辯護,阻止、不許羅江平、張吉美說話。律師辯護要求恢復羅江平、張吉美人身自由。法庭當庭沒有宣判,稱擇日宣判。非法庭審結束後,審判長、審判員和十幾個警察圍攻律師,威逼律師交出了所有材料才讓他們離開法庭。
之後羅江平從南華打電話回家,告訴家人,他和張吉美被分別誣判三年半和四年半,他本人準備提起上訴。但直到四月二十三日,家屬仍沒得到任何電話通知或所謂的裁定書。之後羅江平被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張吉美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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