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劉鳳梅,女,現年四十七歲,原錦州女兒河紡織廠工人。她自幼體弱多病,一九九五年十一月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不久,她身體所有的病都痊癒了。她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家庭和睦,工作出色。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身心受益的劉鳳梅因不放棄信仰卻多次被投入派出所、勞教所、監獄等邪惡黑窩迫害,到二零一二年出獄時,已被迫害致癌症晚期,就這樣惡人仍上門騷擾,全家在驚恐中度日。
修大法創造醫學奇蹟
在馬三家勞教所,因為劉鳳梅不放棄自己的信仰、不「轉化」,遭到獄警及犯人的連續長時間毒打、電棍電、罰蹲、罰站、雪地裏凍、雪地裏電棍電擊、坐小板凳、用鐵絲抽、野蠻灌食……,在這樣毫無人性的酷刑折磨後,她於二零零一年九月十日十一點半從教養院食堂二樓(相當於普通住宅的三樓)窗戶跳下,以示抗議(這完全是中共警察酷刑迫害造成的,這種做法不符合大法法理)。劉鳳梅被瀋陽骨科醫院確診為椎體爆炸式骨折、脫位並伴神經損傷,她被保外就醫,用擔架抬回了家。回家後劉鳳梅堅持學法煉功,身體很快能站立行走,體現了大法的超常,也創造了醫學上的奇蹟。
酷刑逼供被異地非法提審
二零零八年邪黨借「奧運」之機,開始了對法輪功學員的瘋狂大抓捕。錦州公安局和六一零一夜之間綁架幾十名法輪功學員。劉鳳梅是其中一個。下面是她被非法審判時在法庭上的自述: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早晨,我準備上班,到樓下放工具的地方去拿工具。這時突然從不同的方向出現七、八個人向我圍攏過來。靠近我時,我說:你們是幹啥的?他們說:我們是公安局的。我說:拿出你們的證件來,其中一人拿出證件,上面寫的是錦州太和分局國保大隊李寶山。與此同時幾個惡警上來把我的雙手扭向背後,用手銬反銬,連推帶拖把我塞進警車。
他們搶走了我身上的鑰匙,打開我家房門。當時丈夫、孩子還沒起床。被他們的闖入還沒等反應過來,就被他們控制住,孩子與他們爭辯,他們就把孩子連推帶拽的塞進衛生間裏,土匪一樣把我家翻的一片狼藉,大米袋子都翻個底朝天。抄走:大法書、光盤、真相資料、電腦、手機、VCD播放機、MP3、現金七千九百元、兩張銀行卡、我丈夫的工資卡(後要回)。整個抄家過程都錄像了,把丈夫和孩子都劫持到女兒河派出所。一惡警威脅、恐嚇孩子,要配合他的審問,孩子不配合,惡警對孩子推推搡搡、罵罵咧咧,一副流氓像。
他們把我帶到太和分局後,從我身上搜去MP3、手機、電話本、幾十元錢、一個U盤。之後把我塞到一個小屋子裏。大約一個多小時以後,把我帶到另一小屋裏,推到鐵椅子上,給我套上黑頭套。只聽喀嚓喀嚓的鐵器聲,我的雙手、雙腳被固定在鐵椅子的鐵銬裏。又聽一人說,隊長來了,話音剛落,這人就用一硬物猛抽打我的頭部,我的腦袋嗡嗡作響、眩暈,又有人說,把她的衣服都扒掉。我的羽絨服、小棉襖都被他們強行脫掉,只剩一件襯衣。接著有一惡警使勁擰我的右胳膊,我喊:法輪大法好!他將我的右胳膊擰、扭、向上提。就聽喀叭一聲,我的胳膊脫臼了,我當時疼暈過去了。
不知過了多久,等我醒來,我的胳膊就那樣耷拉著。這時能聽到隔壁的電棍電擊時發出的劈啪劈啪的響聲,法輪功學員的慘叫聲,還有惡警的吼罵聲(因為當天同時被綁架的還有張秀蘭、黃成),大概到了晚上十一點多鐘,他們把我抬到錦州第一看守所,見狀,所長梁懷福說:「今天咋都是抬來的」,看守所不收,從早上被綁架直到此時沒給我水喝,沒給我飯吃。我的胳膊好像不是我的一樣,向後扭著下垂著,一動疼痛難忍。我已經不能坐著了,因為腰部有鋼板,早晨對我實施背銬時他們是用膝蓋頂著我的腰銬的。他們也懷疑我幾處骨折,所以看守所拒收。說是到醫院檢查一下再說。
到公安醫院已經是後半夜了,要拍片子,醫院值班的護士說,明天早晨拍吧,我不是幹這個的,拍不好,還影響效果。當時惡警說,這是法輪功,不用認真,有個片子就行。就這樣他們拿著模糊的片子,又把我送到看守所。
路上惡警給他們的上邊領導打電話說,這人腰和胳膊都骨折了,咋辦?上邊說,咱說了不算,就是不能放人,看守所必須收。就這樣把我強行塞進看守所,後半夜到看守所,我一直躺著,不能吃飯,只能喝點水。不知道過了多長時間,太和分局戴勇等人來提審我,我被他們抬到一小屋的地上,是躺著審的。我不配合他們。又過了幾天,我聽到有人在議論:遼寧省公安廳來人了,劉鳳梅幹啥了,省廳都人來了。這位省廳的人到號房門口,他看我躺那奄奄一息的樣子,就走了。
十八天後,太和分局的戴勇和幾個警察還有看守所的戴微(女)用擔架把我抬到外面一個警車上,四肢固定在擔架上,車開了很長很長時間。他們神情詭秘,我也不知這車往哪開,到了才知道是大連姚家看守所,說是要異地審訊。到大連姚家看守所第二天就開始了非法提審,以後天天如此,四十多天提審四十多次從未停過。當時腰部和胳膊兩處都損傷了,一直躺在看守所地板上,每次提審都被抬到輪椅上,把輪椅推到提審室,他們用威脅、恐嚇、誘騙、欺詐等各種手段逼迫我。那時因為我四十多天一直不能吃飯,吃了就吐。突然有一天提審我時,李國慶說,廳長來了,他們是遼寧省公安廳的廳長。那時我身體極度虛弱,精神恍惚。一個廳長對我大發雷霆,拍桌子大喊大罵,污言穢語不堪入耳,又是一陣瘋狂吼叫:這些天了跟你玩呢?整死你,整死你也得給我說。審了幾個小時,沒結果,走了。
二零零八年的六月初,錦州太和分局的戴勇等人來大連又把我劫持到錦州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裏戴勇、陸昊,多次找我,裝出一副偽善的樣子,進行引誘、欺騙,讓我做他們的內線,如果我答應了,就可以讓我保外就醫。
非法重判正義律師無罪辯護
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至八月七日,錦州市邪黨太和區法院對劉鳳梅等四位大法學員進行歷時四天的非法開庭,學員家屬請了八名正義律師為大法學員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劉鳳梅的代理律師李和平、江天勇在長達十個小時的指證階段,駁斥了公訴人的所有所謂的指控和證詞。指出把劉鳳梅兒子的訂書器、五支彩筆、復讀機和孩子幾年來攢下的一千多元壓歲錢等都拿來作為罪證,那麼按照這個邏輯,她家的鍋碗瓢盆也都可以作為罪證;律師還指出,把法輪功書籍、資料等作為犯罪證據是不能成立的,修煉人得有自己的經書,他們不能對著牆修。
當劉鳳梅陳述自己遭到的酷刑時,偽公訴人對律師說:你拿出證據來,說你受刑了。律師說:還要甚麼證據?這不都在這兒擺著嗎?劉鳳梅的腰部都萎縮了,一邊高,一邊底,現在的情況(走路都困難)不就是證據嗎?這之後,審判長梁賀祥突然宣讀了一份來自太和公安分局的證明,說他們沒用刑訊逼供。律師說:如果太和公安分局能證明自己沒用刑,那法輪功學員也能自己證明自己沒有罪。
太和區刑警隊辦案人員刑訊逼供的行為,嚴重侵害了劉鳳梅的生命健康權,造成了嚴重的後果,是極不人道的,並且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的,是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同時,作為法律監督機關太和區檢察院對刑訊逼供的情況不聞不問,在律師的提醒下仍置之不理,是嚴重瀆職的行為。作為審判機關太和區法院同樣對刑訊逼供的情況不聞不問,拒絕對相關問題予以審理,更為惡劣的是採信了刑訊逼供取得證據,置國家法律於不顧,是嚴重瀆職的行為。
在第二天的庭辯中,李和平律師宣讀了針對法輪功的所有文件,指出沒有一條是合法的。江××的講話和《人民日報》的社論,不是法律,不能作為處罰的依據,它們因違憲無效而不能作為處理依據。李和平等律師還在辯護中強調,指控法輪功學員「組織和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是個抽象的概念,沒有犯罪的客體,法輪功信仰者的修煉行為沒有違反哪部具體的法律和行政法規,更沒有破壞法律實施。針對第一天公訴人說到,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關於國家取締邪教組織」的決定,說邪教就是指法輪功,江天勇律師宣讀了此決定的全文,文中沒有一個字提到法輪功,所以迫害法輪功根本不具有合法性。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錦州市邪黨太和區法院非法合議公布了對四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結果,劉鳳梅被重判十三年,提出上訴,由錦州市中級法院主導的所謂二審並未開庭就非法維持原判。
暴力轉化九死一生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日,錦州看守所的戴徽等人把劉鳳梅送到瀋陽女子監獄,入獄檢查完,監獄醫院院長說,身體各項指標都不合格,腰部鋼板現已左右凸凹不平,根據當事者刑期十三年,太長,不適合收監。如強行收監,是否待取出鋼板後再收。當時就請示遼寧省司法廳,沒得到允許,最後強行收監。
劉鳳梅被送到二監區、二小隊做奴工,兩個包夾寸步不離,打罵不停。每天早七點到晚七點,十二小時奴工,有時不讓吃飯,然後被直接劫持到一個小黑屋(窗戶用報紙糊上,門上鎖),名曰學習,其實,就是打罵、折磨,逼迫寫「三書」,直到深夜十一、二點鐘。小黑屋裏不許坐著,只能是站著、蹲著,有時支撐不住就招來一頓毒打。殘酷折磨、致命的毒打有五次,平時拳腳相加那是隨時隨地都有。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的一天,非常寒冷,瀋陽的冬天零下二十多度。因為劉鳳梅不「轉化」,就把她的被褥和衣服全部收走。讓她睡在木板床上四天,那是四個冰冷的不眠之夜,她只能頭枕半卷手紙和衣而臥,凍的腿抽筋,在睏乏中顫抖著挨到天亮。
在這種沒有一點人性的無休止的折磨、摧殘下,劉鳳梅開始絕食,以示抗議。絕食的第三天,幹活時她暈倒在地。獄警陳雪娜把她弄到監獄醫院,野蠻灌食,插管的時候,嘀嗒嘀嗒的流血,一邊插一邊流。她在床上被大字形綁著、灌食管插著十四天,又被弄回隊裏,強迫幹活,到了晚上,又開始把她劫持到那個小黑屋,逼寫「三書」。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份,監獄開始了新一輪的強行「轉化」。每天十二小時的奴工後,到活動室坐小板凳,看誣陷大法錄像。這種迫害持續七個月的時間,每天奴工、小板凳,她的身體狀況越來越差。後來每天便血,下身流血,腰疼的厲害。
二零一二年七月份,劉鳳梅被送到醫院,化驗得知,血色素只剩五克了,同時發現乳房有腫塊,她被送到瀋陽739醫院,到那確診乳房是惡性腫塊,還有雙側卵巢瘤,左側小孩腦袋大,右側拳頭大,腰部鋼板已經彎曲、錯位,有致癱的危險。過一段時間到瀋陽腫瘤醫院,再次檢查,確診為左乳腺癌晚期,並已擴散,卵巢雙側瘤已到了晚期。貧血愈來愈嚴重。最後又做了一次司法鑑定,然後她被送回監獄醫院。在醫院裏沒給任何治療。惡頭郭旭還逼迫她寫保證、威脅她如果不寫,就不讓她保外就醫,她堅決不寫,他們好幾個人上來把她按倒在地,使勁摳她的手指,手都摳出血了,最後被強行劃了個帶血的指印,在掙扎過程中,她的下身血流如注。
幾天以後,他們又把劉鳳梅弄到醫院外面的隊長值班室,說上次的手印不合格,得再按一次,被拒絕後他們幾個人又撲過來,泯滅人性的揪住她的頭髮,用拳頭專門打她的左側有腫瘤的乳房。她掙扎、大喊,他們就用抹布塞進她的嘴裏,她的下身再次大流血。掙扎了兩個小時,他們強行把住她的手,按了手印。
劉鳳梅在監獄裏每次外出診斷,監獄方面都會給她丈夫打電話,索要檢查費,在她回家的前一天,監獄方面又給她家人打電話,讓家人安排接她回家的車,家人說:「人都讓你們整這樣了,你不能給送回家嗎?」監獄方面說:「不能」。回家後丈夫對她說:「接你回來花了一萬多元。」
劉鳳梅出獄時獄方表示,不會再找她了,她已經晚期了。結果到家兩個多月後接到監獄管理局的電話,讓丈夫拿一千五百元鑑定費帶她去瀋陽做司法鑑定。她的身體極度虛弱,無法坐車去瀋陽,他們就聯繫當地司法所,街道,廠保衛處,就不斷的騷擾、恐嚇她的家庭。體檢的目的就是她有好轉就給她收回去。
二零一三年三月末,當地派出所又來到劉鳳梅的家裏,要她的電話,丈夫打工的外出地址以及電話。這樣一來,她剛剛恢復一些的身體,又開始急劇惡化,丈夫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和經濟壓力,在工作單位曾休克,經醫院檢查患有嚴重的冠心病,她兒子說:「媽媽得了癌症晚期,警察追著不放,爸爸又得了冠心病,我才二十歲出頭,我可怎麼辦啊!」她的孩子也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和同齡孩子比起來,早已沒有齡同齡孩子的陽光與快樂,更多的是憂傷。
尾
劉鳳梅只是一名普通的女子,她的經歷讓每一個善良的人都為之動容,讓我們都來關注一下她的不幸遭遇,伸出援助之手。那些中共暴政體制下的喪心病狂的打手們終將會受到良心的譴責與正義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