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同修知道我的情況後,就把其他幾個同修找到我家裏。我們一起學法,從法上交流,分析造成這種情況的物質因素──除了怨,就是恨。
我先生對我修大法不支持,總是說三道四,有事沒事就說我,我因此對他產生了怨恨心,不平衡心理,另外空間就產生了這種物質,久而久之,邪魔就鑽了空子。師父說:「那麼也就是說,不同層次上的生命發現你要甚麼、執著了甚麼的時候,正好符合了它,它就起作用,甚至主導你。人不理智、發洩脾氣時,負面因素就起作用。甚麼都是生命,它就是惡,它就是慾望,它就是恨,它就是不同的東西,那它就自然起作用了。」[1]
我們怎麼看待生活中遇到的這一切呢?怎麼擺正我和先生的關係呢?師父說:「所以我過去講,大法弟子作為一個修煉人,看問題和人應該是反過來的。有的人覺的碰到不高興的事了就不高興了,那你不就是個人嗎?有甚麼區別呢?碰到不高興的事的時候,正好是你修自己的時候、修心的時候。過去宗教中不是講向內修心嗎?現在的人你別聽他講,他不一定知道真意是怎麼回事。真正的去修你自己,碰到矛盾了、碰到問題了看自己哪錯了、我應該怎麼去對待,用法來衡量。大家想想,這不就是修煉嗎?無論你出家也好、你在家修也好,常人能這樣做嗎?不能的,你不就在修自己嗎?碰到不高興的事,碰到使你生氣的事,碰到個人利益、自我被撞擊時,你能向內看、修自己、找自己的漏,矛盾中你就是無辜的也能這樣:哦,我明白了,我一定是哪沒做好,就是真的沒錯,也可能是以前欠下的業債,我把它做好,該還的就還。」[1]
我們遇到甚麼事情都要從正法的角度看,不能走常人的思維,通過學師父的法,我越來越清晰,覺的自己的空間場在一點點變清亮。
同修又說,以後,遇到問題無論大小,怨不怨自己,都要用法衡量,用法破除自己心上的物質,修自己,把祥和的場留給常人,不斷的這樣修自己,我們的能量場就越來越強,就能制約常人,他們才會有變化。
我聽了交流,心豁然開朗了,身體也變輕鬆了,有勁了,說話也有力氣了,同修們知道我一直沒吃飯,就說要請我出去吃飯,我就跟著他們去了,吃的很多,油膩也不怕了,完全正常了。
從法上清晰後,我就要求自己,必須做到,周圍的環境也跟著變化。先生態度轉變了,現在甚麼也不說,白天我出去講真相,他幫我做飯、料理家務,晚上我有時回來晚,他把我住的房間窗簾拉上,電褥子插上,被子鋪上,這是以前想都沒敢想過的事;兒媳婦、姑娘都支持我,互相比著給我錢,還給我買衣服、買鞋。這都是我和同修在法上交流後的變化呀!
由於我先生的工作,我家裏有很多邪黨法律的書、宣傳邪黨的書、邪黨的所謂理論書,以前只清理一小部份,還有很多,我想清理,先生反對,一直沒有清理成。後來我找來兩位同修發正念,我跟他做工作,當時他沒有反對,我就把邪黨書裝了一大袋子,準備第二天去燒。第二天早上我剛煉上功,他就跟我大喊大叫,問我把他的書放哪裏了?吵著把書又搬了回來。這一次又沒清理成,我很難受,想清理又沒有底氣。
我就把此事在學法組提了出來,同修與我在法上交流,說當時如果他不反對時,立即就燒了,也就沒有後來的事情了,說明當時我們的正念是起作用了,但是由於我們沒有立即就做,使得另外空間的邪惡生命鑽了空子,控制著人,對我們發難。事情既然這樣了,那我們就要再次做好。首先我們得知道自己是誰,是我們在正法,師父說:「大法弟子正法,歷史上從沒有過先例。」[2]我們就要正一切不正的,師父說:「一路正法劈天蓋 不正而負全淘汰」[3]。我們就要清理它,這是我們的責任!接著我們要知道跟你大喊的,不讓你清理的,也不是他,是他的背後的邪惡生命在說話。師父說:「人對神能做甚麼?如果沒有外來因素,人對神敢做甚麼?人類社會的表現只是高層生命的操控造成的。」[4]
我一下心就穩定了,心裏想:就這樣了,我就得清理,放下生死,放下一切心,堅決一清到底。結果呢,他甚麼也沒說,我順利的把此事辦了。
只有在法上交流,用法來解決問題才能真正的解決問題呀!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大法弟子必須學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弟子的偉大〉
[3]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正法〉
[4] 李洪志師父經文:《正法中要正念、不要人心》